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2.机械设备租赁指将机械设备出租给需要使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并收取一定的租金的行为。
3.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根据自愿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签订1.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要求,确保租赁威东达旭设备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2.租赁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3.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沟通,确保双方明确了解合同内容。
三、机械设备的交付和验收1.机械设备的交付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时应保证设备的完好以及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双方应当进行设备的验收,租赁方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
3.设备交付后,租赁方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如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租金的支付1.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有特殊情况影响支付,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商议解决方式。
2.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形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方式。
3.租赁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暂停设备的使用,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设备的维护和损坏1.租赁方应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和标准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租赁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按照约定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3.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租赁方承担,如属于正常损耗或意外原因导致的损坏,则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并不能超过违约一方应承担的实际损失。
3.当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
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
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
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
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范本

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工作,有效保障租赁设备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使用,同时提高租赁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矿及其分支机构内所有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租赁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设备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租赁设备管理分为设备管理、维护保养、财务核算、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三矿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租赁设备的登记、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并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第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三矿规定的程序提出设备使用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报废、返还、更新等方面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与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三章维护保养第九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租赁设备的保护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清洗设备,检查设备的各项功能,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保养的技术水平。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对租赁设备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三矿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租赁费用,并及时将费用报销到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设备使用单位缴纳的费用进行核算和审查,并定期向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和报告。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档案,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长期监测和数据库管理。
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租赁使用行为,保障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设备租赁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包括公司、个人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设备租赁方应具备相应的设备租赁资质,合法注册,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设备承租方应具备相关的设备使用资质,合法注册,并提供设备使用合同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设备租赁市场秩序。
第二章设备租赁合同第六条设备租赁合同是设备租赁双方达成共识的文件,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等基本信息;(二)设备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三)设备的验收和归还标准;(四)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责任;(五)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的处理方式;(六)设备满租期否续租的约定;(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七条设备租赁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阅合同内容,并互相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订立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者电子形式。
电子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法律效力。
第九条设备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设备租赁合同的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章设备租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期限等约定合理使用设备,并承担与使用有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承租方在使用设备时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用途。
第十三条承租方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合理保养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承租方对设备的保管应当妥善,防止设备遭受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若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当及时通知设备租赁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方应为设备提供必要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三)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规范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使用的经济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细则》(2002年版)、部颁《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1998年版)、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为依据,并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设备,补足公司稀少设备,公司闲置设备可进行对外租赁;公司内不能满足的设备可从外单位租用。
第三条对外租赁的设备由承担设备基本折旧费的单位负责进行租赁管理,租用公司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设备物资部职责:对各单位设备租赁进行监控和指导;检查设备租赁情况,《设备经租月报表》的收集统计;负责设备超过30天以上租赁的审批;及时统计、公布设备租赁情况,对经租活动出现的违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经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项;考核租用公司外设备的经济性和可行性,提出设备租赁可行意见。
第五条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职责:根据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和近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设备对外租赁;与设备租赁方进行谈判,并签订租赁协议;考察对方单位的信誉,监督设备租赁整个过程。
第六条分公司、项目部机电室职责:参与经租谈判,并根据内容拟定协议;负责把设备租赁情况报设备物资部;负责监控租赁设备的机械状况,当出租设备时,负责设备租赁前后的验收、恢复,填报《设备经租月报表》;租赁公司外设备的使用按租赁协议,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与公司设备一并列入《主要施工机械使用月报表》上报。
第七条经租单位调度(或委派人)职责:(1)设备对外租赁时,选定适合的司机及相应的设备交付承租单位;记录设备使用时间;租赁结束时,把租赁时间汇总表和租赁时间记录交给财务室。
(2)租用公司外设备时,负责记录设备使用时间或完成工程量,计算应付租金。
第八条经租单位财务室职责:监督记录租赁时间,根据经租时间或工程量记录和租赁协议核对应付或应收租金金额;设备对外租赁时负责督促设备租金收回并入账。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机械设备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农业等各个行业。
而机械设备租赁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方便和经济效益。
然而,机械设备租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问题,为了确保安全和稳定使用机械设备,制定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以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2.合规操作: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法合规操作。
3.维护保养: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归还返还:租赁期满后,应按时归还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四、管理责任1.租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合法性,并承担对租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2.租赁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租赁企业应制定租赁合同,并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相关事项。
4.租赁企业应向租赁用户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用户了解设备的正确和安全使用方法。
5.租赁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规定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租赁用户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租赁企业报告并停止使用。
五、安全管理1.设备检查:租赁企业应在设备出租前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2.检测认证:租赁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3.培训教育:租赁企业应向租赁用户提供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培训,并提供使用手册。
4.使用场所:租赁用户应选择合适的使用场所,并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5.操作规范:租赁用户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设备。
6.安全防护:租赁用户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7.应急措施:租赁用户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三篇)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申请和审批1. 租赁设备的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租赁设备的申请,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设备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租赁设备申请转交财务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款项的支付。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接收和验收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公司或个人协商并安排租赁设备的交付。
2. 设备交付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设备交付和验收的情况,并将记录归档保存。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租赁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使用条件。
2. 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用户负责,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3.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设备用户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维修工作。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归还和结算1. 租赁设备的归还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方协商并安排设备的回收。
2. 设备回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租赁设备归还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并核对租赁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退款。
第六条其他事项1. 租赁设备的保险等事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3. 对于违反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修订后重新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促进生产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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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
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
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
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
负责设备租赁合同谈判,根据合同评审意见签订并履行合同。
(二)严格按租赁设备签认单(主要项目内容有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进行结算。
使用PM系统管理进场租赁设备,及时收集上报租赁设备相关数据。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九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调查设备来源并
进行经济对比分析,根据需要提出设备租赁计划报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二)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内部闲置设备情况,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超出权限的设备租赁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三)集团公司统筹考虑各工程公司、其它集团公司闲置设备情况进行批复,超出权限的设备租赁计划报股份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四)项目部根据批复意见组织设备租赁招(议)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收到设备租赁申请报告后必须在三天内完成,超过设定时限未审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设备租赁招(议)标与租赁指导价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招(议)标
(一)大型设备或批量(5台以上)设备租赁,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实行招(议)标比价。
综合考虑设备的规格、生产能力、新旧程度、技术安全性能、租赁单价及其它费用等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选择。
(二)根据上级批复意见,项目部招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议)标,在上级纪委或项目部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议)标应明确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租赁时间、租用地点、计价结算方式、油料供应方式、提供司机人员数量、发票提供、进退场安拆、支付方式、合同范本等内容,评标标准应以报价为主要参考内容。
第十二条租赁设备指导价由集团公司参考市场价格发布。
第十三条租赁单价的确定:招(议)标价格低于指导价的,按招(议)标价格执行;超过指导价的,重新招(议)标或按审批权限由上级设备部门审批。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租赁设备必须先审批后租赁,先签合同后进场。
第十五条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租赁设备计价方式应优先采取工程量法;不宜采取工程量法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台班租赁、月租等方式,但必须以降低设备租赁费用为目的。
租赁设备实行单机核算。
项目部应建立台账,根据合同约定,需扣除出租方相关费用的,应由设备部门在办理结算时进行扣除。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合同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件1),并将设备租赁合同上传合同管理系统评审后签订。
特殊情况需变动合同内容的,应报上级设备部门和法律合规部备案,不得擅自拟定其他不规范的文本。
第六章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
第十七条租赁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
项目部统一印制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附件2),租赁设备登记实行“日清”原则:逐日登记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按台班计费的设备,正常情况下每月不得少于25个台班;按月计费的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8天。
因出租方原因设备不能按时运转工作,按耽误的实际台班数或天数扣减租赁费)。
签认单由现场技术人员、设备使用方、设备司机三方签认,签认单是设备部门办理结算的直接凭证。
没有完成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内容
的签认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八条结算坚持“月结”原则:项目部按月回收签认单,对每台设备按合同进行月结算,汇总完成工程量、工作台班、租赁费作为结算对账依据(附件3)。
租赁费结算要有三方签认的签认单作附件。
使用统一的带条码的PM管理系统制作的单据作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结算与支付执行公司财函【2014】72号《关于规范有关会计科目核算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科目记录设备租赁在相应发票等票据未收到时暂估债务款项,以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成本和负债。
第二十条设备退场与末次结算。
租赁设备不再使用时应及时清退,办理末次结算手续。
末次结算前,项目部要组织计划、财务、物设、安质等部门对出租方使用的材料、借款、施工安全、质量与人员管理等考核奖罚情况进行清算。
结算单要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并经出租方授权人确认签字。
第二十一条劳务合同劳务单价中已包含机械费的,应由施工队提供设备;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临时提供设备的,项目部计划部门应依据设备调度、设备部门提供的设备使用、结算依据,在每月对劳务队计价结算时及时扣除设备租赁费。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租赁
(一)特种设备出租方应选择有资质,管理较规范的企业。
租赁的特种设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要求。
(二)租赁期间出租方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
内。
(三)出租方设备操作人员须责任心强,技术娴熟,经验丰富并持有有效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
(四)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严格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设备安拆及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费用及相关风险须包含在设备租赁费内,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租赁设备应纳入内部设备管理,项目部组织进场验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以租代管。
项目部负责租赁设备安全管控,督促检查出租方加强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人员管理,保证使用安全,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自有设备对外租赁的,参照本办法对应权限执行。
未经审批擅自对外租赁设备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负责解释。
原设运物【2013】57号文《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附件2: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
附件3:租赁设备结算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