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吴文曲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

合集下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叶长胜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叶长胜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叶长胜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5.12
•【字号】厦证监许可[2009]20号
•【施行日期】2009.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叶长胜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许可[2009]20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核叶长胜同志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安证报[2009]74号)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核准叶长胜(身份证号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规定办理叶长胜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三)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四)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五)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六)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说明;(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栾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栾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栾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7.09
•【字号】厦证监许可[2009]31号
•【施行日期】2009.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栾峦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许可[2009]31号)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栾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栾峦(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栾峦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后江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的任职手续。

此复。

二○○九年七月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郑学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郑学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郑学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2.14
•【字号】厦证监许可[2011]5号
•【施行日期】2011.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郑学军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许可[2011]5号)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郑学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郑学军(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郑学军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厦门观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任职手续。

此复。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368388865182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40838886422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2108388865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87838886569000 【处罚日期】2022.06.27【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厦门证监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厦门市【处罚对象】柳仲信【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6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09884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6月30日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当事人:柳仲信,男,1979年8月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柳仲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柳仲信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柳仲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柳仲信证券从业情况2015年3月,柳仲信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一般证券业务资格。

2018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31日,柳仲信担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厦门莲花南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编号先后为S068011812****、S068062003****,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卢迎晖等五人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卢迎晖等五人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卢迎晖等五人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3.01.09
•【字号】厦证监发[2003]001号
•【施行日期】2003.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卢迎晖等五人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发[2003]001号)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卢迎晖等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报告》(华证发〔2002〕283号)悉。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我办对卢迎晖、何旭晖、连剑峰、戴桑田、汪勇等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现批复如下:
1、核准卢迎晖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路证券营业部经理、何旭晖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连剑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同新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戴桑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路证券营业部杏林服务部经理、汪勇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路证券营业部杏林服务部副经理的任职资格;
2、请你司接文后,尽快办理卢迎晖、何旭晖、连剑峰、戴桑田、汪勇等任职
手续,并报我办备案。

二○○三年一月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
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吴怡(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吴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李辉龙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李辉龙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李辉龙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2.16
•【字号】厦证监发[2008]475号
•【施行日期】2008.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李辉龙证券公司分
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证监发[2008]475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对李辉龙同志任职资格予以审查的请示》(广发证[2008]288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核准李辉龙(身份证号码:******************)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规定办理李辉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的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