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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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第42号令)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了由市委、市政府发布、批转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转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第十四次清理工作。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61件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1件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已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列明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1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3.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件)附件1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1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行政村干部工资待遇若干暂行规定马发〔1990〕11号1990-3-14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的决定马政〔2003〕54号2003-9-29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2〕122号2012-12-314马鞍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2013〕53号2013-4-245马鞍山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马政〔2013〕82号2013-9-24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4〕42号2014-6-1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2007〕11号2007-3-7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产业转移若干政策的通知马发〔2012〕1号2011-12-309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党办〔2009〕17号2009-5-41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0〕45号2010-6-21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09〕10 号2009-12-141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09〕30号2009-4-231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6〕41号2006-9-121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马政〔2015〕38号2015-7-151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政〔1997〕51号1997-11-181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马政〔2003〕55号2003-10-81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禁止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规定》的通知马政〔2006〕11号2006-3-171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3〕30号2013-3-71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马政〔2006〕7号2006-3-12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9〕88号2009-12-221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办〔2008〕43号2008-9-52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马鞍山”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10〕71 号2010-9-112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的通知马政秘〔2009〕52号2009-6-112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0〕82号2010-12-312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马政办〔2012〕108号2012-12-1326马鞍山市“放心菜”管理暂行办法马政〔2000〕8号2000-5-8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若干奖励政策(暂行)的通知马政办〔2012〕92号2012-9-152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气象局关于马鞍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0〕88号2010-11-429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暂行办法马政〔2002〕72号2002-10-2230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就业的意见马发〔2002〕9号2002-12-3131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党办〔2012〕19号2012-3-2732马鞍山市中小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马政〔2009〕59号2009-9-223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市山鼓励港口和口岸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4〕62号2014-9-43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9〕52号2009-6-223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7〕70号2007-9-63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1〕97号2011-9-273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马政办〔2013〕108号2013-11-283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马发〔2012〕15号2012-9-53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2〕4号2012-1-174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07〕60号2007-8-34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马鞍山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马发〔2008〕9号2008-4-224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7〕57号2007-7-314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3〕21号2013-3-284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政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1997〕15号1997-5-74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1998〕5号1998-2-254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号2000-1-64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07〕95号2007-11-284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督办工作暂行制度的通知马政办〔1996〕33号1996-12-124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通知马政〔2000〕14号2000-6-75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知马政〔1991〕118号1991-10-235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我市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的意见和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3〕59号2003-11-452马鞍山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马政〔2007〕55号2007-10-105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名牌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马政办〔2009〕12号2009-3-25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5〕4号2005-1-75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1〕25号2011-3-85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马政办〔2012〕51号2012-5-95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马政办〔2010〕72号2010-9-145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限制标准的通知马政办〔2012〕68号2012-7-25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住宅小区配电设施规划建设与维护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政〔2012〕6号2012-2-160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马政办〔2013〕86号2013-8-156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马政秘〔2001〕20号2001-3-21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马政〔2000〕26号2000-9-25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放心豆腐”工程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00〕81号2000-11-23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技术承包的实施意见马政秘〔2001〕19号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办等部门关于对改制企业提留资产加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03〕28号2003-9-5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马政〔2003〕70号2003-12-10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国资办等部门关于对改制企业提留资产加强监管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4〕61号2004-9-137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马秘〔2006〕7号2006-2-168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鞍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党办〔2006〕12号2006-3-28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关于马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07〕36号2007-6-81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马政〔2007〕28号1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促会关于促进马鞍山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7〕41号2007-7-21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09〕1号2009-1-61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2009-2013年)的通知马政〔2009〕47号2009-7-311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0〕36号2010-4-271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马政〔2011〕13号2011-2-281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马政〔2011〕27号2011-4-81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鞍山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马政秘〔2011〕33号2011-4-271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二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马发〔2011〕13号2011-5-2519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马发〔2011〕14号2011-6-2020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马发〔2011〕15号2011-7-212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马政〔2011〕93号2011-11-222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11〕109号2011-12-62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马政〔2011〕99号2011-12-142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实施意见马发〔2011〕27号2011-12-232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2〕33号2012-3-292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马政办〔2012〕106号2012-11-28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马政〔2012〕134号2012-12-152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项目提速年”指导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3〕46号2013-4-1029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资金筹措和管理暂行办法马政办〔2013〕60号2013-5-1030马鞍山市2013—2015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建设实施方案马政办〔2013〕85号2013-8-143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十二五”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4〕13号2014-3-6附件3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说明1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2012-7-32016年8月10日市政府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马政〔2016〕45号)明令废止。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马政秘〔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8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的战略部署,积极谋划建设安徽自贸试验区马鞍山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马鞍山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全国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探索开展差异化自主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马鞍山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全面释放安徽自贸试验区辐射效应,带动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二)发展定位。

推动安徽自贸试验区和马鞍山联动创新区产业优势深度叠加、创新功能有机融合,实现区域之间的互补、叠加、升级,形成改革试验和协同开放整体效应,将马鞍山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高层次开放经济示范区、高能级要素资源承载区、高动能产业创新集聚区、高标准绿色转型标杆区,为马鞍山市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形成重要支撑、作出积极贡献。

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6.02•【字号】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十一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十一号《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3年4月14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6月2日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4月14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监管执法第五章法治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和协调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在管理区域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财政管
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马政[2011]30号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12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马政〔2011〕3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马鞍山龙山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决定》(马发〔2010〕13号)精神,从2010年起,在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立一级财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与省对我市财政管理体制相衔接。

(二)坚持财权与事权相一致。

(三)进一步调动示范园区立足自身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分级决策、分级负责、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具体内容
(一)财政收支范围
1.收入范围。

包括在示范园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收入、专项收。

马鞍山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理性思考

马鞍山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理性思考
现代商贸工 业
No .5, 011 2
Mo enB s es rd n uty dr ui s T a eId s n r
2 1 年第 5 01 期
马鞍 山承 接产业 梯度转移理性思考
郭媛 媛
( 徽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院 , 徽 马鞍 山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 ) 安 安 4 0 2
21 第 5 0 1年 期
和 将 目标 定 在 引 进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矛 盾 时 ,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就 上 阻碍产业 转移的进程 。 中西 部 转 人 区 劳 动 力 的 素 质 问 题 , 入 企 业 在 当 地 难 转 以 招 到 技 术 水 平 较 高 的 工 人 , 开 出 的 工 资 也 吸 引 不 了 在 而 发达地 区打工 的工 人返乡就 业 , 而形 成 了技工 荒 。同时 , 从 我 国东 部转出 区地 区多 数产 业 属 于贸 易加 工 业 , 市 场 面 其 向 国外 , 依靠 多数 产 品 的 出 口盈 利 。 中西 部 转 入 区地 区在 土 地 、 源 、 动 力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吸 引 了 这 些 加 工 贸 易 产 业 资 劳 的转移 , 但是 中西部 地 区较 高 的物 流 成本 反 而 抵 消 了 自身 的优 势 , 慢东部转 出区企业 向中西部转入 区转移 的步伐 。 减
得 到的 因子得 分值 对县 域 经济 采 用欧 氏距 离 和 Wad方 法 r 进 行系统 聚类 分 析 , 县 域 的经 济 发展 水 平 情况 进 行 客观 对 的综合评 价、 排位 和分类 。张 丽 , 孙文 生 ( 0 5 对综 合评 价 20 ) 所 需 要 的指 标 用 一 种 综 合 评 价 方 法 即 秩 和 比 法 , 行 排 序 进 评 价 , 用快速 聚类法对 其进 行聚 类分 析 , 再 以评 价县 域 经济 的竞争力 。陈巍( 0 7 采用 S i — S ae方法 ( S 即偏 20) hf t hr S M) 离 一份额方法 , 以高层次 区域 的经 济作 为参 照 系 , 区域某 把 时期的经 济变 动量 分 解 为份 额 分量 、 构偏 离 分 量与 竞 结 争 力偏离分量 , 后对这 几个 分量 的数 据进 行分 析 , 过与 然 通 高 层次产业 的经 济量 的 对 比, 析 出 区域 内 某产 业 的综 合 分 实 力 评 价 。杨 波 (0 8 运 用 主 成 分 分 析 的 方 法 对 自组 织 特 20) 征 映 射 网络 ( OM) 输 入 变 量 进 行 预 处 理 , 立 S S 的 建 0M 人 工 神 经 网 络 模 型 , 运 用 该 模 型 对 县 ( )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进 并 市 的 行 了聚类对 比实验 , 评 价 县域 经 济 差 异 。盛 明兰 (0 8 以 20 ) 选 用多个指标 构造 评 价矩 阵 , 行规 范 化 处 理后 计 算关 联 进 系 数 矩 阵 , 过 多 层 次 灰 色 模 型 对 反 映 具 体 县 市 县 域 经 济 通 发展 水平 的若 干指 标 计算 关 联 度 , 据 关 联 度大 小 进行 综 根 合评 价与排名 。黄启 才( 0 8 将 基 于面板 数据 的二次 加权 20 ) 动态评 价方法 引入 县 域 经 济实 力 评价 研 究 之 中 , 以具体 县 市 为实证分析 对象 , 根据 有关 数据 计算 得 到相关 指标 值 , 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6•【字号】马政[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马政〔2011〕35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如下:市长张晓麟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监察、审计、编制和人民武装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尧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国土资源、招投标管理、金融、税务、统计、行政服务、政务公开、接待、机关事务管理、长江大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招标采购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市大桥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融资办、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发集团。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队、市人民银行、马鞍山银监分局和驻马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天鹰负责工业、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全民创业、开发区、示范园区、科技、安全生产、物价、烟草、供电、邮政、通信(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市邮政局、马鞍山供电公司、市无管处、在马通信(讯)机构、马鞍山火车站、长江马鞍山海事处。

市委常委、副市长骆磊负责招商引资、商品流通、口岸开放、外经外贸、引进国外智力、外事、台湾事务、贸促会等方面工作。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859.0
2022-12-13
6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2022 年度信息化 设备集中采购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859.0
2022-10-26
7
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 M、N 学生 公寓家具供货与安装
安徽工业大学
805.0
2022-05-26
8
马鞍山市科技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及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 国道 205 杨家村、省道 105 马... 合行政执法支队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主要资质:
一、代理项目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代理项目数(个)
307
同比增长:-28.9%
代理项目金额(亿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6.40
同比增长:49.7%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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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5•【字号】马政办[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08]94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生产、流通、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在饲料中添加非饲料添加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以及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及非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的行为,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产业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成立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

市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条件审核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市经委负责加强食品添加剂行业管理,引导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市农委负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把好初级农产品质量关;市商务局负责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管理,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市工商局负责加强生产经营者资格管理和违法经营的查处;市质监局负责加强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生产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把好生产原料入厂关和产品质量关;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监察局负责及时查处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经费;新闻宣传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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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雨山区佳山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谈判文件为准)(一)采购清单包别采购内容数量1 心脏彩超1套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3 计算机X线成像系统(CR)1套4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二)相关技术要求包1:1套心脏彩超全身应用型彩超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1、配置:主机+腹部探头+高频探头+心脏探头2、15寸高清晰、医用专业彩色液晶显示器★3、四个探头接口,全部激活,并要求探头接口大小相同并行排列4、频率:宽频带变频探头,两维和彩色独立变频,≥5种频率的变频范围5、腹部探头扫描角度≥89度★6、二维图像角度独立偏转技术(提供图片证明)★7、凸阵扩展成像技术(提供操作界面图片及效果图)★8、宽景成像:支持所配所有探头,具有实时宽景成像速度提示(提供图片证明)9、具有空间复合成像技术(提供图片证明)10、二维和彩色多谱勒双幅实时显示11、图像局部放大功能(实时和冻结放大,放大倍率>7倍)12、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13、具有组织特征成像能够独立选择肌肉、常规、脂肪、液性成像模式14、具有三条可以360度任意旋转角度的M型取样线,离线分析可中重构M型图像15、产科测量:要求具有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等参数的自动测量16、频谱自动描记测量,要求实时和冻结下状态下均能进行自动描记测量★17、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功能,可以测量前壁、后壁数据,并具有测量结果的质量评估指标(要求出具证明图片)★18、内置一体化数字化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数字化超声图像硬盘存储≥300G19、彩色多普勒血流速度定点测量技术(同一幅画面有≥6个测点以上,具有深度显示)20、支持脉冲多普勒(PW),高脉冲重复频率(HPRF),连续多普勒(CW)模式21、能在实时及回放状态下自动测量多普勒频谱,并能多频谱包络及单频谱包络选择★22、彩色血流剖面图测量血管内流速(提供证明图片)★23、穿刺针增强显示功能专业软件包,要求具有双屏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提供图片证明)★24、心脏标配功能包括(1)组织多普勒成像:要求同时支持速度图、能量图、频谱、M4种成像模式(2)组织多普勒定量化分析工具:要求支持离线后的多点心肌定量分析功能(3)曲线解剖M型:要求能实现多节段心肌功能的分析和评估(4)AutoLV自动左室收缩功能测量软件:自动描记心内膜分析左心功能(5)多模式Tei指数定量分析:要求同时在多普勒、解剖M模式下进行测量(6)M型成像功能:要求具有三条取样线,360度旋转(7)彩色多普勒能量图(CDE)及方向性能量图(8)心功能自动计算,要求能在实时或存储后的图像上自动识别和描记,自动获得心功能测量结果★25、提供所投品牌产品三甲及以上医院用户名单包2:1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基本要求提供SFDA及产品检验报告。

设备用途及要求主要用于腹部、泌尿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脑颅、腔内、小器官及外周血管、术中。

主要配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主机+一把腹部探头+一把高频探头+一把腔内探头+全身应用软件+报告工作站+不间断稳压电源;主要技术参数1、技术参数以产品注册证和国家药监局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为准(产品检验报告),具有专利技术技术指标需提供专利证书。

★2、提供产品检验报告;3、系统性能包括:二维灰阶成像单元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频谱多普勒成像单元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方向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组织谐波成像单元宽景成像、复合成像单元解剖M型成像单元彩色M型彩色组织多普勒成像单元★斑点噪声抑制技术静态三维成像模式智能一体化工作站全中文操作界面4、测量和分析具备常规测量;★具备产科测量软件:具有多种胎儿体重算法和多胞胎对比测量分析;具备心脏功能测量与分析,多种公式测量;具备外周血管血流测量与分析;具备小器官测量与分析;具备泌尿系测量与分析;5、具备输入/输出数字信号接口以及复合视频、RGB彩色视频、S-视频,USB等输出功能;6、具备接口;7、具备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以及DVD光盘刻录;8、具备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功能,具有静态图像和动态图像的存储、管理及回放功能;★9、彩色监视器:≥17吋高分辨率宽频彩色LCD监视器,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可上下左右任意旋转;★10、要求≥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可实现参数调节、测量、文字录入等功能;11、探头接口≥3个;12、探头规格腹部探头:;浅表探头:;腔内探头:,最大扫描角度≥180°;心脏探头:;B/D兼用:线阵:B/PWD,凸阵:B/PWD,扇扫:B/PWD13. 二维显像主要参数成像速度:凸阵探头, 最大视野,20CM深度时,帧速度≥30帧/秒;最高扫描线密度≥512超声线;动态范围≥220db,可视可调;数字化处理通道数≥1024,多波束信号并行处理;二维图象增益调节范围≥255dB,连续可调;最大扫描深度≥25cm;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最大≥3000幅;增益调节:B/M可独立调节;STC分段调节≥8段;空间分辨力:高频线阵探头,深度≤60mm范围内的轴向分辩率产品标准≤0.5mm;扇形扫描角度:10°- 90°选择;声功率1–100%可视可调,步进≤1%;14.频谱多普勒技术要求方式:脉冲波多普勒PWD,连续波多普勒CWD;多普勒频率≥5种;最大测量速度:PWD:正或反向血流速度≥7.6m/s,CWD: 正或反向血流速度≥14m/s;最低测量速度:≤5.0mm/s;Doppler自动包络测量和计算;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 1–20mm;彩色滤波器具有自动和手动技术:调节脉冲重复频率时,壁滤波器自动进行相应优化调节;频谱多普勒PW一键自动优化,自动调整基线;自动调整PRF;自动调整较正角度;PW实时包络功能,在实时诊断下,频谱实时包络并显示血流参数;电影自动回放功能;15.彩色多普勒技术要求多普勒增益≥255dB,连续可调;具备速度方差显示、能量显示、速度显示、独立方差显示,二维图、频谱多普勒、彩色血流成像三同步显示;彩色显示帧频:腹部凸阵探头, 18cm深时,彩色全视野显示帧频≥5帧/秒;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10°~+10°;提供彩色多普勒能量图(CDE)及方向性能量图彩色多普勒图定量分析软件:血流速度分布图、血流量测量技术;具备同屏左右双幅同时显示B+COLOR功能;16. 超声图像工作站品牌电脑(联想、戴尔、惠普);彩色激光打印机;17.不间断稳压电源18. 提供所投品牌产品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名单。

包3:1套计算机X线成像系统(CR)基本要求:提供SFDA及产品检验报告。

主要配置:单槽X线成像系统主机+四块IP板+干式激光相机+影像后处理诊断报告工作站;主要技术参数(一)单槽X线成像系统主机一台1、要求影像分辨率≥12像素/毫米;2、影像板处理速度≥32块/小时;3、具备IP板自动识别功能;★4、影像采集灰阶≥16bit, 影像输出灰阶≥12bit;5、具有接口;(二)影像板(IP)和暗盒四块1、IP板及暗盒规格为14*17,14*14,11*14,10*12,8*10,同时具有牙科影像板15*30cm和长轴影像35*84cm;2、要求IP为柔性或刚性;3、IP板分辨率≥12像素/毫米;4、要求IP板曝光次数≥3万次;(三)干式激光相机一套★1、要求与CR同一品牌干式激光相机;2、打印速度≥110张/小时;3、分辨率≥508ppi;4、灰阶输出≥14bit;5、具有自动影像质量控制技术;6、具备同时在线2种胶片规格,在无需更换片槽情况下多种尺寸胶片随时更换;7、标准DICOM 接口;8、具备错误报警提示功能;★9、提供各种规格胶片价格;(四)影像后处理诊断报告工作站★1、要求原厂一体化工作站,包括登记、扫描、影像后处理、书写报告、影像输出及打印等;2、要求品牌电脑(戴尔或IBM);3、CPU主频≥双核2GHZ,内存≥4GB,双硬盘≥1000GB;4、液晶显示器≥22寸;5、软件通过SFDA认证注册;6、要求全中文操作界面;7、能职能识别多重曝光,同时具备职能黑边框识别不规则未曝光区域并遮罩功能;8、具备去虑线栅软件功能;9、影像处理可以根据不同部位能自动调整窗宽、窗位、灰阶调节、边缘增强放大、影像锐化、自定义检索等功能;10、图文工作报告具有标准模板并可编辑,同时可导入导出功能;11、具备DICOM 等接口;12、要求影像在线存储≥45000幅;13、具有影像和数据备份功能,影像的导入导出支DICOM\BMP\JPG 等;14、提供所投品牌产品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名单。

包4:1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基本要求1、提供SFDA及产品检验报告。

2、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每人份试剂、耗材价格;如在使用过程中与实际投标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主要技术参数1、技术参数以产品注册证和国家药监局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为准(产品检验报告),具有专利技术技术指标需提供专利证书。

★2、提供产品检验报告;★3、要求试剂全开放,单双试剂可用;★4、生化光学速度≥400T/H(不含电解质ISE部分);★5、具有离子电极法ISE检测模块;6、24小时待机,自动预稀释,自动液面检测,立体防撞功能;7、具有急诊优先检测功能,自动清洗,交叉污染率≤%;8、样本类型: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等;9、分析方法:终点法、两点法、速率法、电极法等;10、样本位≥90个,样本量2-45ul;样本针携带率≤%;11、试剂盘为≥70个,试剂量20-350 ul;试剂冷藏2-10℃,24小时不间断冷藏;12、反应位≥80个,反应体积:150-360ul;反应温度:37±℃;13、要求比色杯为高品质塑料杯或永久性硬质玻璃杯;14、恒温系统为固定直热或水浴恒温,具有独立搅拌系统;15、试剂针具有液面探测和试剂预加热功能;★16、分光方式为光栅后分光;17、波长12个,范围340-800nm;18、要求中文操作系统,具有网络接口和RS-232接口;19、试剂盘支持内置条码(选配),具备拓展功能;20、电脑配置CPU主频≥ GHz;内存≥1G;硬盘≥150G;17英寸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联想或戴尔或IBM品牌主机;21、提供所投品牌产品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名单。

注:1、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货物或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谈判组审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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