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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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婺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婺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婺源县委、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婺发〔2010〕号)文件精神,将婺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婺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县卫生局的食品卫生许可(以下简称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划出的职责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划给县卫生局。

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和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有关信息。

(四)受理有关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违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初审上报。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依法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受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和投诉。

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

(九)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餐饮服务环节有关人员的培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一、职责范围
1.1 监管企业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
1.2 检查、评估、审批、监管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及效用;
1.3 收集、分析、发布食品、药品的安全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4 制定、执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合法合规
2.1 在执行监管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实施监管,确保监管行为公正、公正、公开,不得违法、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三、公正公平
3.1 在执行监管工作中,要求必须持续维护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公正与公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2 予以严格管理,保持义务公开、乐于受理投诉与举报,对各方面问题积极回应。

四、切实可行
4.1 在实施监管工作时,要以实际分析为基础,以行之有
效的措施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办法;
4.2 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需务实地考虑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保令企业负责人费用标准合理。

五、持续改进
5.1 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发挥监管工作
职能优势,致力于持续改进岁监管机制;
5.2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对食品
药品领域中重大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技术防范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机构,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重要机构的工作。

一、组织架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可以分为若干个部门和单位,每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不同的职能和工作。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组织架构示例:1. 领导层:领导层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小组组成,他们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2. 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和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等。

3. 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他们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开展食品检查和抽检,协助指导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并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 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他们制定并执行药品注册和审批制度,监督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和质量,协助指导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质量管理,进行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 动植物产品监管部门:动植物产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动植物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他们制定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动植物产品的抽检和检验,协助指导相关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提供动植物产品安全信息。

6. 监督执法部门:监督执法部门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有权进行食品药品的取样检验、现场检查和处罚违法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职责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制度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的监管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其与国家食品药品政策和国际接轨。

2.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本辖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及制定药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除尘滤布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责;收集、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信息。

3、依法组织协调本辖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

5、贯彻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抽验保健品质量。

6、监督实施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7、监督实施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监督。

8、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受委托承办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和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的现场审查工作。

9、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10、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保健品广告。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在现代社会中,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负责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监督和协调各个环节的食品监管工作。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国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

它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相关的全国性政策和标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最高标准。

2.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监督管理:该机构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它们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3.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调查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级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

它们的职责包括:1.地方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与合法性。

2.对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该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它们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3.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置本地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主体,它们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关键的责任。

以下是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职能:1.食品生产流程的合规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选择、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生产的食品安全可靠。

2.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常规的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药监局管什么

药监局管什么

药监局管什么
药监局作为我国重要的职能部门,具有⼀定的管理范围,我们也可以了解清楚药监局到底管什么?不过⾸先⼤家可以清楚的是肯定是与医药相关的,也是属于国家的直属机构。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药监局管什么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和餐饮环节⾷品安全的直属机构。

1、负责起草⾷品(含⾷品添加剂、保健⾷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2、制定⾷品⾏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

3、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违法⾏为。

因此,⼤家对于药监局管什么的问题都知道了吧,这是属于国家的直属机构,具有⼀定的管理职权。

⼤家对于在管辖范围内的⼀些问题都可以向药监局进⾏反应,来得到相关的解决。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3.26•【文号】国办发[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3.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3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12月挂牌成立,2005年10月更名为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研制、流通、使用等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

市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督科、纪检监察室、药品市场监督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科、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7个科室;下辖市药品检验所、稽查队2个直属事业单位和金塔、玉门、瓜州、敦煌四个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和酒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神圣职责,大力实施以“营造一个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的环境,加大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两个力度,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药品质量保障工程和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一二三工程”,始终以推进医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走改革、创业、创新的发展道路,励精图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初步建立起了“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

全市医药市场呈现出管理科学规范、店容店貌整洁、服务环境优良、药品质量保证的良好态势,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针、政策,研究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督导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食品安全责任;协调处理需以政府名义开展对外食品安全合作事宜;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规划;协调落实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会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市场秩序整顿,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食品安全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现食品安全检测、评价资源共享;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对食品安全经费使用提出统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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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它的职能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改革方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在辖区内实施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其他相关的工作。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来源:作者:日期:11-01-2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4〕2号)精神,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1、继续承担原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能,即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重大事故进行查处的职能。

3、划入省卫生厅承担的保健品初审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定、修订地方性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初审并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拟定、修订、颁布地方习用药材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的初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非处方药制度,负责药品的再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八)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初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依法核发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九)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药品生产质量、经营质量、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实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依法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依法核发药品包装用材料(含容器)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标准;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全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审核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广告。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对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十三)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四)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和医药产业政策。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组织拟定、修订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拟定综合监督政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本机关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

(三)食品安全监察与协调处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省食品安全重大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的许可标准;负责保健品广告的审核。

(四)药品注册处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法定标准,负责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和直接接触药品包装用材料及容器的注册初审工作;负责对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的境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加工出口的审批;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的注册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审批与管理;负责对全省生产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再注册工作;负责新药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初审临床药理基地;初审并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拟定、修订药品地方习用药材的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初审工作;指导全省药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五)医疗器械处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含特种药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负责规定以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负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复核及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初审;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依法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认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负责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产品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发布全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审核医疗器械广告。

(六)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初审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按管理权限,负责药品委托生产的初审、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七)药品市场监督处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实施监督;监督检定、抽验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发布药品质量公报;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审核药品广告。

(八)财务处负责全系统财务及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全系统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系统基本建设;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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