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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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无障碍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无障碍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无障碍建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不仅关乎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因此,制定一项全面的无障碍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无障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本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动,全面提升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使得残疾人群体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享受与其他人群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三、实施内容。

1. 政策法规支持。

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引导各类建设项目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无障碍要求,确保新建项目符合无障碍标准。

2. 城市基础设施改造。

对城市中的交通设施、公共场所、商业区域等进行全面的无障碍改造,包括增设坡道、扶手、无障碍电梯等设施,确保残疾人群体能够方便地进出各类场所。

3. 信息服务无障碍化。

推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机构的无障碍化改造,包括网站无障碍访问、盲文、手语等多种信息传播方式的应用,让残疾人群体能够更便捷地获取信息和享受各类服务。

4. 公众意识提升。

通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无障碍建设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和关爱,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氛围。

5. 残疾人群体参与。

鼓励残疾人群体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更贴近残疾人群体的实际需求。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无障碍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

3.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4.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各类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计划的全面实施,预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显著提升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使得残疾人群体能够更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024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2024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2024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____年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无障碍建设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无障碍建设旨在营造一个无障碍的环境,让残疾人士和其他特殊群体能够自主、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____年,我们将制定一项全面的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旨在打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平等的社会。

本方案的目标包括:1. 提升城市中心区域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确保残疾人士能够自由出行和参与社会活动。

2. 加强无障碍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和社会大众对无障碍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3. 增加无障碍设施的普及率,推动社会各个领域的无障碍建设。

4. 加强无障碍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更好的辅助工具和技术设施。

二、重点工作和措施1. 城市中心区域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1)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包括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

(2)建立无障碍设施管理机制,完善设施的维护和保障措施。

(3)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督和评估,确保设施的使用效果和满意度。

2. 无障碍教育和培训(1)开展无障碍知识宣传活动,增加对无障碍问题的普及和关注。

(2)组织无障碍培训班,提高服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无障碍意识和能力。

(3)推动无障碍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加强学生的无障碍教育。

3. 无障碍设施普及率提升(1)制定无障碍设施普及计划,明确时间表和目标。

(2)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普及。

(3)加强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无障碍建设引导和支持,如无障碍交通、无障碍建筑等。

4. 无障碍技术研发和创新(1)设立无障碍技术创新基地,培养和支持无障碍技术创业企业。

(2)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无障碍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3)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无障碍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辅助工具和技术设施。

三、组织保障1. 成立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黄政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21〕2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一章生态环境好转开启美丽黄石建设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谱写美丽黄石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美丽黄石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黄石深化和拓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碧水、绿岸、洁产、畅流”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长江大保护为总揽,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公众生态意识明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把修复长江黄石段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生态工程,着力打造长江生态修复治理黄石样本。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3•【字号】黄政办发〔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日黄石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小城镇是联结城乡经济的重要纽带,是加强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为补齐我市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富美黄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全市所有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行动。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洁净小镇、活力小镇、风情小镇,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

二、工作重点(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1.加强规划引领。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行动技术导则,以乡镇为主体,科学编制“擦亮小城镇”建设规划。

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城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

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0•【字号】黄政办函[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函〔2008〕5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黄石市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精神,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了迅速在全市掀起“楚天杯”创建活动的热潮,全面提高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创建“楚天杯”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四城同创”工作,加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注重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构建良好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通过创建“楚天杯”,使我市城镇规划科学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管理体系运行规范,建设行业形象良好,城市品位大幅提升,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省级要求,力争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在全省创建考核中夺杯,并在小城镇创建考核中位居前三名。

三、实施步骤创建“楚天杯”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工作重点是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建设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及全体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

加快推进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法,完善处罚和激励措施,切实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制定修订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加强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落实。

(二)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研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问题。

推进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信用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内容。

各地要推进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相关规划、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老龄化、信息化规划等,制定本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

(三)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和标准体系。

推动制定鼓励无障碍改造、既有设施无障碍改造豁免、无障碍设计设施认证、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等政策。

制定修订《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及适老建筑产品基本技术要求》、信息无障碍等相关标准,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

(四)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统筹开展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开展体检评估。

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公共建筑、绿地广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既有设施无障碍改造,提升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

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

推进综合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港口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交通设施和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推进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和人行道建设,结合轮椅通行需求加强人行道改造,清理违法占道行为,完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办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为目标,扎实推进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科学大幅提升城市功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扶贫开发和谐发展。

二、任务与职责分工按照“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和“产权机关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视督办”原则,全市各类建筑物、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实行政府共管领导、部门监督指导、行业组织实施。

(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严格城市各楼层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凡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加强对规划开始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划建设无障碍设备行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二)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施工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凡许可手续和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市建管委(三)城市市区和郊区新建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道人行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达80%。

城市建成区主干道及市区级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按规定设置人行道。

长风街、迎泽大街、解放路、新建路、滨河东路已建人行道、人行天桥按规定设置坡道、扶手和提示盲道或自动升降梯和国际通用软件系统无障碍标志牌。

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及重点公共建筑人行道口设提示盲道,人行横道安全岛修建担架通道。

新建扩建公交车站等候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城市建成区至少有5条街道按规定在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提示盲道。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建设管理中心(四)新建室外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户外公厕无障碍教学设施设施改造率达60%。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五)体育设施扩建扩建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商业城市率达80%。

无障碍环境实施方案

无障碍环境实施方案

无障碍环境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无障碍环境不仅是对残疾人群体的一种尊重和关爱,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文明素质的体现。

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友好的社会环境,我们需要制定并实施无障碍环境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应当对城市建设进行全方位的无障碍规划。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该充分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行动不便的人群的需求,确保他们在城市环境中能够自由出行。

这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无障碍坡道、安装无障碍电梯、设置无障碍通道等。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可以让城市更加便利和舒适,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城市的便利。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公共交通是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因此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尤为重要。

我们可以在地铁、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设置无障碍设施,比如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等,以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群能够更加方便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也可以在公交车上设置专门的座位和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舒适的出行环境。

另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公共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交的重要场所,因此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也至关重要。

比如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设施,以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群能够更加便利地进入和使用这些场所。

这不仅能够提升这些场所的服务水平,也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无障碍环境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工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文明素质的体现。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向社会大众普及无障碍环境的相关知识和理念,增强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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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
【实施日期】2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关于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通知》(中残联厅函〔2007〕7号)和《湖北省建设厅、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8〕0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迎接2010年10月份国家四部委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市民安全、舒适、方便出行的
需求,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社会参与和融合,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一举成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颁布实施以来,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广场、公园和办公楼、宾馆(饭店)、候车室、医院及新建住宅区都已设置或改造了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轮椅坡道和人行通道等无障碍设施,这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满足了特殊人群出行的需要。

有关部门要加大维护和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加快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盲道铺设与道口坡化改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已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大都缺少无障碍设施,这种状况与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改造力度。

当前,应重点抓好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广场、公园的盲道铺设及路口坡化改造和人行横道过街音响的设置;抓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医院、影剧院、商场、金融场所、邮政电信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物及党政机关办公楼、住宅小区、旅游景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抓好电视综合新闻手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字幕信息无障碍建设。

三、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要对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列出项目计划清单,建立台账,并确定完成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所有改造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一)城市人行道及人行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60%。

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严格控制行进盲道的范围和宽度。

(二)城市道路主要路口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三)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大中型商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

(四)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

(五)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50%。

(六)中小学、托幼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

(七)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进行无障碍改造。

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需要。

(八)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

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九)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改造率不低于60%。

(十)信息、广电部门要采取措施推进城市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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