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故分类与环境管理建议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作者:宋敬松葛鹏文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23期【摘要】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以及环境监控的力度不足,我国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不仅对于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于人们的心理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社会恐慌,对于社会的危害非常大。
因此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要立即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措施,并采取积极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科学管理,避免出现恐慌。
【关键词】中图分类号:S618文献标识码: A一、前言我国的经济发展伴随着环境污染为代价,因此最近几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从2012年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河流中有82%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社会的危害较大。
因此有必要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危害进行概述,并重点对突发性水污染的应急措施进行了分析,目的是减小或消除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危害,避免造成次生环境灾害,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概念、特点和类型;1、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概念。
指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对于水体进行大量的污染物的排放,造成水体污染,不仅仅是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于国家的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事件,目前一般指的是在工业中污水的排放。
2、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类型。
对于污染的情况以及污染所持续的时间,将突发性的水污染事件分为两类,第一类我们称为急性事件,就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在水体中,第二类事件就是慢性事件,由于长期的排放最终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事件,我国慢性水污染事件占我国水污染事件的80%以上,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例如水体的赤潮就是长期排放营养物质造成的,不管是哪一种污染的类型,都在短时间内对当地的人们造成了生活以及生产上面的威胁,同时对于生态系统也会造成较大的破坏,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3、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特点。
目前的许多例子表明,突发的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特点,首先不管是由于什么来源引起的污染事件,均涉及到非常多的领域,几乎涉及到所用的领域,而在同一个领域中,生产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污染的可能来源。
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及处置方案

为油库 、 炼 油厂等造成的油污染也时有发生。
1 . 3易炸易燃物泄漏导致的污染事件
一
个水质检测箱 中往往会存在很多中不 同的试剂包 , 还有光
电比色计 , 通过它们可以对多种化学成分进行检测 。 例如 : 美 国公
石 油液化气 、 煤气 、 乙醇等都是 具有挥 发性 的有机 溶剂 , 如 司的 D R E L / 2 0 0 0 便携式试验箱就是 比较典型 的, 其 中包括一 台不
在生产 、 生活过程 中有毒有害物质 因生 产 、 使用 、 贮存 、 运输 、
水体 的严重污 染 , 还会造成空气 、 土壤等发生严重污染 , 严重 时甚 携 、 检测 快速 、 分析智能化 的应急监测设备 , 同时我 国的应急监测
至会 导致 人 的死 亡 。
技 术 也 在 不 断进 步 的过 程 中。 2 . 1快 速 检 测 箱 和检 测 管
者油 田出现油轮触礁 、 井喷 , 或者油 轮与其它船 只之间发生碰撞 金属等进行 分离 与鉴别 。 检测管的原理是通过洗气瓶将 水中具有
之后导致的溢油事故 , 这些事 故都会造成严重 的水体污染 , 造成 挥发性 的污染物提 到检 测管 中,对检 测管 中变 色的长度进行 比 的污染 已经 占到海洋石油污染的 5 0 %,海洋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 较, 以此作为判断污染物浓度 的依据。 导致 海鸟、 鱼类等的死亡 , 甚 至会造成爆炸 、 燃烧 等事故 。我国因 2 . 2便 携 式 多功 能 水质 分 析 仪
突发性 污染事故 与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不 同, 它并 没有 固定 的 到保障 , 确保 了广州亚运会顺利举办 。 2 0 1 2年 , 广东发生武江水质 排放途径 与排放方式 , 但具有危害严重 、 发生突然等特点。突发性 锑超标 事件牵动各级环 保部 门的神经 。 而广东韶关 的大宝 山矿 水环境 污染事 故存 在危 害整个河流水 系的风险 , 影 响人 民群众饮 区, 其 自1 9 7 0年以来进行 了大量的开采 , 导致水 土流失严重 , 重 水用水安全甚至生命 安全 , 与污染物 的性质相 结合 , 我们将 突发 金属在 泥石 流的冲击下进入水域 ,造成各类重金属污染事故 , 矿 性水环境污染事故做出如下归纳 :
水污染事故应急

污染物吸附与沉淀
01
物理吸附
利用活性炭、粘土矿物等天然或 人工合成的吸附剂,吸附水中的 污染物。
化学沉淀
02
03
生物降解
通过向水中投加化学药剂,使污 染物转化为难溶性沉淀物,然后 通过沉降或过滤去除。
利用微பைடு நூலகம்物降解水中的有机污染 物,将其转化为无害或低毒性的 物质。
生态修复技术
生态浮床
利用浮床植物吸收水中的 营养物质,同时改善水体 生态环境。
国内外水污染事故案例
国内案例
如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由于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导致大量 硝基苯泄漏,造成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威胁沿江居民和下游哈尔滨市的饮用 水安全。
国际案例
如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由于英国石油公司钻井平台爆炸导致大 量原油泄漏,对墨西哥湾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并对当地渔业和旅游业造成 巨大损失。
02
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应急预案
预案的动态管理
根据水污染事故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资 源调配、处置措施等内容。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预 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的宣传与培训
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相 关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 可行性,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果。
应急组织与协调
建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水污染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 单位等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 工,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
水污染事件应对及处理预案

水污染事件应对及处理预案第一章水污染事件概述 (3)1.1 事件定义 (3)1.2 事件分类 (3)1.2.1 化学性污染事件 (3)1.2.2 物理性污染事件 (3)1.2.3 生物性污染事件 (3)1.2.4 放射性污染事件 (3)1.2.5 混合型污染事件 (3)第二章水污染事件预警与监测 (3)2.1 预警系统建立 (3)2.2 监测方法与手段 (4)2.3 监测数据分析 (4)第三章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 (5)3.1 应急响应级别 (5)3.2 应急响应流程 (5)3.3 应急响应组织架构 (6)第四章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6)4.1 污染源控制 (6)4.2 污染物处理 (7)4.3 水环境修复 (7)第五章水污染事件应急资源保障 (7)5.1 人力资源配置 (8)5.2 物资资源保障 (8)5.3 资金保障 (8)第六章水污染事件信息发布与沟通 (9)6.1 信息发布渠道 (9)6.2 信息发布原则 (9)6.3 信息沟通与协作 (10)第七章水污染事件法律责任与追究 (10)7.1 法律责任划分 (10)7.2 追究责任程序 (10)7.3 法律法规宣传 (11)第八章水污染事件后期处置与恢复 (11)8.1 生态环境恢复 (11)8.2 社会影响评估 (12)8.3 恢复重建规划 (12)第九章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13)9.1 预案编制原则 (13)9.1.1 合法性原则:预案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预案内容合法、合规。
(13)9.1.2 科学性原则:预案编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手段,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13)9.1.3 系统性原则:预案编制应充分考虑水污染事件的整体性,涵盖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
(13)9.1.4 协同性原则:预案编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保证预案的协同性和执行力。
宁德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建议

宁德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建议宁德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建议宁德市环境监测站雷莹[摘要]从流动污染源和固定污染源两个方面综合分析,指出宁德市应急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应急监测突发性污染事件问题建议近年来,宁德市经济迅速发展。
大唐火电、宁德核电先后落户宁德;按照《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宁德市加快引进和布点建设钢铁、石化、煤化、能源、船舶等大型临海工业项目;锂电池、多晶硅项目已经展开选址工作;高速公路横穿宁德城区;温福铁路建成通车等等。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但是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面前,要回答“事故产生什么环境影响?影响范围有多大?对周围居民应采取什么保护措施?抢险救灾队伍应如何行动及如何科学地进行救灾”等问题,只有依靠快速准确的环境应急监测[1]。
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将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小化。
1宁德市应急监测中存在的问题1.1固定污染源随着宁德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重化工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危险物质种类在不断增加,危险因素不断升级。
宁德市的产业种类多,存在的污染隐患也多,主要有大型石化企业、冶金、酸、碱、强氧化物质(化工厂、农药厂)、油品(船舶修造业)、有机物质(合成革、电机)等。
企业在生产和运行期间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出现各类紧急情况,也可能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甚至遭到人为破坏、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等,从而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形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然而,目前宁德地区大部分企业对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不够重视,普遍存在环境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现象;缺乏对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的了解,在储存和使用方式上缺乏安全防护知识;同时,大部分企业也不具备应急监测能力。
1.2流动污染源随着宁德市高速公路的通车、铁路的建成通车以及极端恶劣天气的出现频率递增的全球大背景下,特别是台风、强台风甚至是超强台风在宁德登陆频次的增加,宁德市流动污染源的应急监测显得更为迫切。
浅谈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水质监测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水质监测的问题及建议摘要:针对现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频繁度逐渐增加,以及水污染对附近饮用水的居民造成的影响,急需明确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特点以及应急水质监测自身存在的不足,需广泛提出合理的解决处理建议,积极构建合理的应对措施,改变现状,争取最大限度提供更为健康的水源。
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水质监测问题及建议1 引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具体原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有突然发生的性质,水质变化速率大。
由于人们缺乏思想准备,不能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是严重的,有的甚至很难恢复。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过失排放,管理措施不力;二是污染防治工程年久失修;三是洪水冲毁有污染物的工厂、仓库等,造成污染物向河流排放;四是首场暴雨径流将河道蓄积的废污水和面源污染物冲入水体。
因入河污染物超过水环境容量造成的水污染事件主要是因为水量小时未及时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引起的,受水量和入河污染物的双重影响。
2 处理突发性水污染进行应急水质检测的原则在处理突发性水污染对水质进行应急监测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事前有预防,有预案;事后就近监测、跟踪监测,测站监测与监测中心监测互相配合,固定监测与移动监测互为补充;做好人员培训、仪器设备装备和技术的储备。
应急水质监测是判断水污染事件影响程度的依据,它不同于日常的水质监测,其特点表现为:一是时间短,污染过程不可重复,事前无计划;二是耗费资金、人力、物力;三是污染物和排放方式不同,监测断面、项目和频率不同。
3 分析应急水质监测存在的问题3.1 水污染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水质监测工作被动当今水源治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治理水污染。
当前可用的干净水资源已经不多,有些地方区域还存在严重的缺水情况,因此,各个流域的流域的水文监测单位都加紧工作。
我国的水域众多,水质污染的情况也多,虽然水文监测单位全力投入工作,但是在在战线长而又缺少工作人员的情况下,监测工作陷入一种被动的状态。
浅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防治

浅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防治作者:李琼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7期摘要:针对突发性水环境污染导致的危害及其可控性,分析并提出了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常规措施和应急措施。
关键词: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中图分类号:X13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一、突发性水环境污染的危害影响分析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使污染物介入河流湖泊水体,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造成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危害的事故。
[1]。
比如说,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100吨苯类污染物经排污口进入松花江,造成的污染带长约80公里,导致哈尔滨市区停水4天,沿江数10个市(县)及下游俄罗斯遭受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加上下游城市停水、河流生态遭受的破坏,整个事故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二、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产生原因和主要特征从以往发生的水环境污染案例来看,造成突发性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包括了各类化学物品的泄露、工业企业的事故性排污以及各类重污染物品的运输这三方面。
突发性水环境污染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2.1突发性。
这是指在水污染往往是突然发生的,来不及防护。
比如说突然的石油泄漏给水质造成的污染等等。
2.2扩散性。
由于污染水质的大多数是危险化学物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水本身是在不断流动的,会导致危险污染物在水中迅速扩散。
2.3危害性。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可能严重破坏整个受污染区域的水生态系统有的还会造成人身伤亡以及公共、私有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常规措施和应急措施3.1常规措施3.1.1加强危险源管理防患于未然。
危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的全过程必须要进行严密的监控,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1.1.1存储。
各危险品仓库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堆放、搬运过程避免碰撞,定期检查保证存储容器的完好,以防止危险品泄漏。
杜绝火灾隐患,防止因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突发性水环境污染。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问题与建议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也逐渐增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其中突发环境事件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安全事故。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预案管理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关键词: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问题与建议引言: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防范和应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预防、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有效地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理,减少和避免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企业应急预案涉及到生产、工艺、设备、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包括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监测系统、应急防护系统等。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问题1.1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在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管理时,首先要对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但是,在对企业进行应急预案管理时,由于缺乏针对性,因此难以发挥出应急预案的实际作用。
例如,某企业在对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时,其主要针对的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但是,该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只是针对某一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并没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因此,在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时,该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1.2应急资源信息不全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物质生活的提高并不是意味着人们可以更好地享受物质生活,在日常生活中还会产生各种环境污染问题。
当前企业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化学废弃物和重金属污染物,这些物质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而且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该对各种潜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地分析和研究,并且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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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圆桌论坛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故分类与环境管理建议周俊 梁鹏摘要:在总结分析我国历年发生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基础上,划分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的类型,分析了引起地下水污染和污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并从健全法律、明确职责、加强监测、污染预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环境管理;污染事故预警中图分类号:X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444(2014)05-0030-03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给社会供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威胁了人体健康,也给我国环境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由于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以致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从而产生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
为了预防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健全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类型划分突发性污染通常是指因设备失灵、生产操作失误、人为破坏或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排放或渗漏,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的现象[1]。
根据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时间长短和在含水层中的迁移快慢,结合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污染物迁移的迟滞性等特点,可将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分为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和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长期以来,人们关注最多的是地表水污染事件,在应急处置时也往往以地表水为保护目标,通常忽视地下水。
例如,在福建紫金矿业渗漏事故中,对污染做出快速响应的是下游养殖水域;在青岛石化爆炸事故中,直接见到的污染是河流、海洋等地表水体污染,至于事故中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由于爆炸、车祸(翻车)、溃坝等事故使得大量污染物迅速进入地下水含水层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事件。
由于地下水污染具备迟滞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地下含水层之上通常具有包气带作为天然屏障,所以事故发生后污染物直接进入地下含水层而造成事故型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件的概率较小。
然而在一些特殊水文地质条件下,该类事故型突发事件仍存在较大可能性。
例如,在南方管道型岩溶发育地区,地面或地下装置设备的污染物一旦发生事故,污染物会迅速进入含水层,并快速迁移,影响下游居民工农业>>应加快对场地型污染预警的研究,制订预警方案,建立预警机制,尤其应重点关注老企业、废弃场址、重污染行业。
31用水安全,这种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有些看似突发性的地下水污染事件,其实并非由当时突发意外事故造成,而是由于早期污染事故处理不当或重视不够,当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发生并被发现,而被定性为突发性污染事件,这类污染事件的“突发性”一般只是表象,可称为“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例如2013年河北沧州“红豆水”事故和吉林松原石油污染事故,2014年4月甘肃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故和河北无极皮革厂污染事故等,均属于该类型地下水污染事件。
迟滞型地下水污染事件是污染物在含水层或地下水中长期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发生的质变,也是在对地下水环境长期不够重视、地下水环境监测和防治措施不到位、地表污染处理过程中对地下部分忽视等原因的作用下,地下水中污染物积累至某一特定条件或迁移至特定区域时发生的必然现象。
另外,国家地下水质监测资料表明[2],我国地下水环境总体趋于恶化。
对比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地下水Ⅳ~Ⅴ类水从2007年的62.5%上升至2011年的76.8%。
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不但常规化学指标超标,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超标现象[3]。
尽管该类区域地下水水质恶化不会引起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故,但全国区域性地下水水质恶化削减了地下水环境容量,降低了地下水污染的阈值,提高了“迟滞型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
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原因分析引发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地下水污染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地下水专业仅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二级学科地质工程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在地球科学领域属于小学科,在水利学科中属于边缘学科,在环境科学领域也没有足够地位,使得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的研究发展和人才培养相对滞后。
此外,我国涉水管理通常偏重于受到外界刺激后具有“立竿见影”效应的地表水污染问题,对具有长期性、隐蔽性、迟滞性的地下水污染不够重视[2]。
这也导致地下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对地下水的认知严重不足,对肆意污染地下水的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甚至熟视无睹,这无疑在客观上加速了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仅有少数几条条款涉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缺乏系统完整的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难以明确具体法律责任[4]。
即使现有的法律条文有涉及地下水的条款,其对污染地下水的管理措施也不够严格,惩罚缺乏力度,对排污者缺乏威慑力[5],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作用。
另外,法律上对很多能够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废排放,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义或范围界定,这也导致管理部门监管依据不足,难以“依法办事”。
地下水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我国对地下水的管理存在职能交叉,涉及地下水管理的有国土、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尽管职能各有偏重,但对于地下水而言,将其按照含水介质、水位水量、水质等实行分开管理的方式,本身就容易引发地下水管理出现较多“灰色”或“夹心”地带,造成管理不完善,甚至混乱。
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不成熟近年来,地下水污染的突发性事件表明,我国尚未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较为薄弱。
这类地下水污染事件大多为迟滞型突发污染事件,多是地下水污染长期积累和影响的结果,因此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地下水污染防控、提前发现迟滞性突发污染事件而言十分重要。
另外,目前科学领域针对地下水污染预警的研究仍停留在区域尺度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的预警,对于场地型地下水污染事件预警的研究仍鲜有涉及。
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完善建议由于制度和管理上的不完善,致使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无法及时预报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风险,故国家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从制度和管理体系上完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降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风险。
健全地下水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已涉地下水部分的进一步修订;二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缺失部分的补充。
在明确地下水环境管理界限的基32圆桌论坛础上,修订现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进一步落实地下水污染责任界定、地下水偷排处罚,并从严管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部分,提高地下水作为一个重要环境要素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内容丰度。
对于与地下水含水介质相关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也应当明确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款的同时,应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为执法提供更详实的依据。
应该从法律上对地下水环境容量赋予明确定义,明确界定地下水污染的边界。
另外,目前法律体系中尚缺失很多地下水相关的法律标准,如地下排污部分等,应当加快地下水立法的进程[6]。
明确地下水管理职责权限梳理我国各部委主要职责,不难看出,目前地下水管理的权限分配不尽合理,其中水利部职责为“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重点放在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上。
国土资源部职责中,“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涉及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和监督,但所有污染问题均由环保部管理,即防止地下水污染又是环保部职责,与国土资源部职责有重叠。
建议改革相关部委对于地下水管理的职能,合并地下水相关的管理权限,打破现在按照含水介质、水量水位、水质管理与污染穿插管理的职能交叉局面,将水位水量继续交由水利部管理,水质和污染(含水介质)相关交由环保部管理,实现水源、污染源的双重控制与管理。
加大地下水环境监测力度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区域性地下水质恶化的监测;21世纪初,进而将水质监测扩展至地下水环境监测,把地下水污染纳入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范畴。
2008年,北京耗资8 476万元,实施了平原区污染源监测工程,重点对工业园区下游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控,率先迈开了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步伐。
然而,该项工作的全国性推广工作相对滞后,多项全国性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防治工程在实施方案中一再强调地下水环境监测[4,7-8],但见效甚微,全国新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或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工程鲜有报道。
应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对石化、重金属、轻纺、制革、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测。
建议通过建立分级管理的地下水污染源监测网络,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分级监测网络构成建议为:一级监测由国家总体布局,针对国家级工业园区;二级监测由省市级人民政府主导,针对省级及以下工业园区和潜在的污染大户;三级监测由企业自主监测,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完善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我国学者在地下水污染预警研究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多均是对区域性水质恶化的预警。
应加快对场地型污染预警的研究,制订预警方案,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对于老企业、废弃场址、重污染行业的大企业应重点关注。
依据污染源类型、污染强度、污染影响程度,结合地下水污染发生的滞后性特点等,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进行分类分级,预判污染发生的风险与级别,建立针对性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地下水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理效率,降低事故的危害性。
参考文献:[1] 应松年.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M]. 北京: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4.[2] 水利部. 中国水资源公报[M].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7-2011.[3] 卫生部.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EB/OL]. (2011-12-31)[2014-05-14]. /zwgkzt/pzxgzgh/201201/53949.shtml.[4] 环境保护部.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EB/OL]. (2011-10-28)[2014-05-14]. /gkml/hbb/bwj/201111/t20111109_219754.htm.[5] 王灿发. 健全完善法律机制遏制地下水质恶化[J]. 环境保护, 2013, 41(12): 27-29.[6] 吴健, 马中. 我国地下排放的监管缺失与政策建议[J]. 环境保护, 2013, 41(7): 41-43.[7] 环境保护部.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EB/OL]. (2013-04-22) [2014-05-14]./gkml/hbb/bwj/201304/t20130426_251231.htm.[8] 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 等. 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EB/OL]. (2011-07-29) [2014-05-14]. /jshbw/xzq/wjxz/201302/t20130228_228626.html.收稿日期:2014-05-14基金项目: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与事故应急技术体系研究(201409030)作者简介:梁鹏,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周俊,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