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资料
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医院病历质量监控体系,规范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提高病历质量,确保病历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医护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病历书写规范(1)病历书写应遵循《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统一使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
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
(3)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
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
2. 病历质量管理(1)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相关规定。
(2)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3)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4)保障病历资料安全,病历内容记录与修改信息可追溯。
(5)鼓励推行病历无纸化。
3. 病历质量控制体系(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2)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3)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4)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5)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住院病历质量,规范病历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住院病历的质量监控与管理。
第三条住院病历质量监控与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病历质量监控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质控员及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住院病历质量监控小组,由医务科、质控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住院病历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制定住院病历质量监控计划、评价标准、处理措施等。
第六条住院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住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住院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应定期向院领导报告住院病历质量情况,对重大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临床科室应设立质控员,负责本科室住院病历的质量监控与管理。
质控员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病历管理能力。
第九条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和要求,认真书写住院病历,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的管理,定期组织病历质量讲评,提高医师病历书写水平。
第三章住院病历质量评价与控制第十一条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应包括病历格式、病情描述、诊断、治疗、医嘱、辅助检查、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住院病历质量评价采用随机抽查、全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每月对一定比例的病历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质控员应及时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质控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五条对重复出现问题的病历,科主任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住院病历质量管理与奖惩第十六条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住院病历质量管理与奖惩制度,对住院病历质量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住院病历质量低下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门诊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门诊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监控和管理门诊病历的质量,以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适用于所有门诊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
2. 定义- 门诊病历:指门诊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诊断、治疗计划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文书记录。
- 质量监控:指对门诊病历进行评估、分析和监督,以识别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的过程。
- 管理制度:指通过规章制度和管理手段来保证医疗活动的安全性和质量。
3. 质量监控的内容- 病历书写规范: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病历。
- 信息准确性:核实和验证病历中的诊断、治疗和药物信息的准确性。
- 完整性和一致性:确保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并保证各项信息相互一致。
- 签名和审核:要求医务人员对病历进行签名,并进行病历审核。
- 问题发现和解决:及时发现和处理病历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和纠正措施。
4. 监控和评估方法- 定期抽查: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病历进行抽查,并评估其质量。
- 自查和互查:医务人员可以自行检查病历,并相互交流和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 外部评估:邀请外部专家对门诊病历进行评估和审核。
5. 管理措施- 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写作能力。
- 激励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病历质量监控和改进。
- 审核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监督。
- 反馈和改进:定期向医务人员反馈病历质量监控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6. 法律责任对于故意篡改病历、隐瞒或故意误报相关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7. 附则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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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1]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为了提高病历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我们制定了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此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病历质量监控体系,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
病历是医务人员诊断、治疗和管理患者的重要文件,对医疗结果和医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促进病历质量的监控和管理成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的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病历。
三、病历质量监控内容1. 诊断准确性监控:对医生的临床诊断进行监控,通过内部评估工作组和专家评审进行验证。
2. 用药合理性监控:对药品的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遵循医保目录和使用安全药物。
3. 手术操作标准性监控:对手术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进行监控,确保手术过程符合标准操作。
4. 护理质量监控:对护士对患者的护理行为进行监控,确保护理措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 治疗效果评估:对治疗措施的效果进行监控,通过随访和复查判断疗效。
四、病历质量监控流程1. 数据收集: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或纸质病历统计表收集病历相关数据,包括病案首页、住院志、手术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数据分析:医务科室负责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发现问题和异常。
3. 疑点评审:医务科室将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提交给医疗质量管理科,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专家进行疑点评审。
4. 通报问题:医疗质量管理科将评审结果通报给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求整改。
5. 整改措施:相关科室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医疗质量管理科,跟进整改情况。
6. 效果评估:医疗质量管理科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病历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分工1. 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推进,负责与医务科室的沟通,并牵头组织疑点评审。
2. 医务科室:负责数据收集、分析和整改工作,保证病历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医院病历质量质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病历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监控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高年资医师、护士任成员,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的监控和改进。
三、病历书写规范1.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
2. 病历书写应清晰、工整,字迹不易辨认者应重写。
3. 病历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有伪造、篡改、遗漏等行为。
4. 病历书写时限:入院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应在诊疗活动结束后及时完成。
四、病历质量监控1.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2. 各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每月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病历质量问题的处理:对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准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任人需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五、病历归档与保管1. 病历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病历保管应遵循保密原则,防止病历丢失、损坏、泄露。
3. 病历电子化:鼓励各科室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六、奖励与处罚1. 对病历书写规范、质量较高的医护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病历书写不规范、质量较差的医护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病历书写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一、引言医院病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病历质量,减少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标准化缩写,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不规范的表达方式。
2.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和疗效评估等重要信息。
3. 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医嘱等内容,并应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书写应注意患者隐私保护,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三、病历审核与评估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病历审核与评估部门,负责病历的审核和质量评估工作。
2. 病历审核员应具备医学专业背景和熟悉病历书写规范的知识,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病历评估员应根据病历质量评估指标,对病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定期组织病历质量评估会议,对病历质量进行总结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病历质量监控1. 医院应建立病历质量监控系统,对病历质量进行监控和分析。
2. 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病历进行电子化管理,提高病历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3. 建立病历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包括病历书写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指标,定期进行监控和评估。
4. 根据病历质量监控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病历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2.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规范、标准化缩写、病历审核要点等,培训形式可以是讲座、研讨会、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
3. 医院应建立病历质量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质量进行考核,激励医务人员提高病历质量。
六、病历质量改进措施1. 根据病历质量评估结果和监控数据,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建立改进措施的跟踪和评估机制。
2. 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改进病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诊所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诊所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制定诊所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诊所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监控目标
1. 提高诊所病历的质量和准确性;
2. 防止病历造假、篡改和遗漏等违规行为;
3. 保护患者权益和诊所声誉;
4. 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监控措施
1. 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由专门的质控人员对病历进行抽查,确保病历符合规范要求;
2. 强化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病历质量意识;
3. 规范病历书写要求:明确要求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病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实施病历检查制度:建立病历复核机制,对病历进行复核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应用电子病历系统: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追溯性和存储安全性。
监控结果处理
1. 检查结果反馈:将监控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 教育提醒和警示:对病历质量存在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醒和警示,引导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 纠正措施落实: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4. 监控报告和汇总:定期制作监控报告和汇总,对病历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
监控周期
本制度将每年定期进行病历质量监控,确保监控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以上为诊所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每位医务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病历书写和监控的义务。
病历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病历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引言概述:病历质量管理控制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保证病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管理、归档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病历质量管理控制制度的内容。
一、规范病历书写1.1 严格要求医生书写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规范的书写要求,包括病历的格式、内容和用词等方面。
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2 强调医生书写的时效性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保证病历的时效性。
在紧急情况下,医生应当优先完成病历的书写,确保患者的治疗能够及时进行。
1.3 加强对医生书写的培训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医生的病历书写进行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水平和规范意识。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医生的病历书写进行抽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二、加强病历管理2.1 建立病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的存储、归档和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制度应包括病历的分类、编号、存档期限等内容,确保病历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2 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可作为医疗机构改进病历管理的依据,提高病历质量。
2.3 加强病历保密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安全。
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查阅和使用病历,避免病历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三、提高病历质量检查3.1 建立病历质量检查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病历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等方面,确保病历的质量符合标准。
3.2 设立病历质量检查小组医疗机构可组建病历质量检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病历管理知识,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病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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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
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
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
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
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复印,并进行登记。
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
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详见台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
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
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
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治疗情况、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三级查房)查房意见;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
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
首次病程录是由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
4、为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凡手术、特殊检查、临床实验、特殊治疗及不良反应明显的治疗方案,均必须有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需病人本人签字同意,为防止对病人产生负面效应,对一些癌症病人、病情严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亲属谈话、签字。
委托书同时附在病程录中。
5、护理记录由护理部另行制订。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历书写规范》为准。
二、病历质量检查奖惩规定1、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每月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湖南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2010版),病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病历,<90分为不合格病历。
2、对于不合格病历,一经发现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
处罚额度为每份不合格病历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当月科室出院人数。
3、病历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将在《医疗质量通讯》中通报。
4、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登记制度,年终全院汇总。
登记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奖惩依据。
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要规范,例如1989.7.30.4[SX()20[]am[SX]]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
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
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
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
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
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
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
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要求:1、每年至少书写住院病历60份;甲级病历率≥90%;2、病历主要内容由本人记录书写,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3、第一年未取得执业执照的,应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4、在急诊、辅助科室轮转不要求书写病历,在病房连续时间<1年,可按月计算,但至少取连续4个月的平均数。
5、本人将所写病案号登记在下发的登记本上,每月5号前上交月相关资料到医教管理处汇总。
处方评价制度1、处方的一般项目的书写必须齐全、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若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2、处方内容的书写必须符合“新晃县人民医院处方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第二条第7~12款。
3、无正当理由使用三联抗菌物者,即视为不合格处方,若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应在处方正文第一行写明简要理由。
4、处方开具的其他要求必须符合“新晃县人民医院处方质量管理规范”中所规定的要求。
5、处方检查的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新晃县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处方检查评分表(试行)”,其中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