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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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企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原则;(三)完整性、连续性原则;(四)安全性、保密性原则;(五)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项目资料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项目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四)定期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项目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项目资料;(二)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台账,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完整;(三)做好项目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四)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项目资料档案。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一)及时、全面地收集项目资料;(二)收集的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收集的资料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图纸、照片、声像等。

第七条项目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项目资料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项目资料档案目录,确保档案信息的可查性;(四)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立卷、装订。

第四章归档与保管第八条项目资料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项目资料档案立卷后,由项目部门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二)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项目资料档案进行验收、登记;(三)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保管。

第九条项目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确保项目资料档案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三)定期对项目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维护。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在一个项目中,对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组织、分类、保存和利用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项目部门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项目资料,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门的所有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项目成员等。

3. 档案管理目标本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提供档案检索的便捷和高效。

•促进项目部门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

•支持项目部门的决策和问题解决。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4. 档案分类与编目为了实现档案的分类、检索和管理,本制度规定了一套档案分类与编目体系。

具体的档案分类如下:•项目管理文件:包括项目章程、项目计划、项目进展报告等。

•合同与协议: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等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财务文件:包括项目预算、财务报表等。

•人力资源文件:包括项目人员名单、培训记录等。

•会议记录:包括项目会议纪要、会议议程等。

•项目文档:包括项目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等。

在编目方面,每个档案都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责任人•档案日期•档案状态(如有效、过期等)5. 档案存储与归档项目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档案存储和归档系统。

档案存储主要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两部分。

5.1 实物档案实物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或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每个实物档案都应有相应的编号,并按照档案编目体系进行分类和归档。

5.2 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应存放在项目部门指定的网络服务器或云存储中,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访问性。

每个电子档案都应有相应的文件名,并按照档案编目体系进行分类和归档。

6. 档案检索与利用为了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项目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

具体的措施包括:•提供标准的档案检索工具和查询方法。

•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及时归还。

•定期进行档案利用评估,优化档案的利用效果。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检索,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注重敏感信息的保密和重要信息的备份。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组织、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每个工程项目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管理与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组织与归档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并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体系,进行档案的组织和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档案及时归入档案库,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库应当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霉等功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档案编号和年限进行分类,并采用二级密封措施进行封存。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与归还第十六条借阅档案应当登记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等信息,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归还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与注销第二十条无用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接收、移交等各个阶段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标准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流程、完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五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不断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化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第九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资料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和目录体系,确保档案的准确归置和方便查阅。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温度适宜、无火灾、防潮防尘等条件较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守相关规定,实行有序管理,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外传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借阅应经过审批和登记,借阅期限应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档案材料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应定期进行,对已经过时或废弃的档案应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破坏档案材料。

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室的管理,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项目档案资料室是指用于存放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的专门设立的房间或区域,管理范围涵盖了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精确、全面。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查询系统,便于工作人员进行快速准确的检索和查询。

五、档案资料的存档与保管1. 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存档,并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进行保管。

2. 档案资料室的存储设施应当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尘、防腐的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酸性不易腐蚀的材料进行包装。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存档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4. 档案管理员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对借阅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和监管,借阅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档案资料。

六、档案资料的借阅与利用1. 项目档案资料室的档案资料仅供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借阅和利用,借阅人员应当提出正当合理的借阅申请。

2. 档案管理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的借阅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借阅人员在借阅和利用档案资料时,应当爱护档案资料,禁止涂写、擦拭或拆解档案资料。

七、档案资料的销毁与归档1. 项目档案资料应当依据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保管期限制定不同的归档和销毁标准。

2. 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销毁标准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可以销毁的档案资料,应当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包含项目计划、合同文件、工程图纸、会议纪要、工作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全部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管理机构企业设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承当以下职责:1.订立并完满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2.组织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存储,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供应项目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4.编制并保持项目档案资料索引,便于查找和管理;5.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文件的及时更新。

四、档案资料管理流程1.档案资料的建立:–项目启动时,负责项目的档案资料建立工作,包含成立档案管理小组,确定档案存储位置、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定,并调配档案负责人;–档案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和登记项目档案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档案资料的归档:–档案资料应依照统一的分类和编号规定进行归档;–档案归档前应经过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质量和正确性;3.档案资料的存储和保管:–档案资料应存储在防火、防水、防潮和防盗的环境中;–档案室应设立监控系统,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档案需备份至云端或其他可靠存储介质,以防丢失或损坏;4.档案资料的借阅:–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档案负责人的审批;–档案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出三天,可以延长,但需提前申请并经过批准;–借阅后的档案应及时归还,并进行档案负责人的验证;5.档案资料的销毁:–到期的档案资料应依照管理规定进行销毁;–销毁时需由档案负责人编制销毁清单,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确认;–销毁后的档案需保存相应的销毁证明和记录;五、档案资料管理的考核标准1.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含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存储是否依照规定完成;2.项目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包含档案资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3.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含档案管理部门是否依照制度执行,档案资料的借阅、归还和销毁是否规范;4.档案资料安全性:包含档案资料存储和保管措施是否有效,档案室环境是否满足要求;5.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率:包含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和利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装订和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项目成员负责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收集和整理机制,及时归档各类项目资料和文件,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更新。

2. 档案的保管和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对项目档案进行仔细的分类、装订和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项目成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利用和借阅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利用范围和借阅次数,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4. 档案的销毁和转移项目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清理,及时销毁无用的档案资料,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的转移和归档工作。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应切实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3. 档案管理部门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但应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3. 凡项目部内的其他档案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价值,有利于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成果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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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
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
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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