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解答(1)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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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大学生创业网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减低税率减半征收][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30万的,按照20%计提所得税。

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20万的,按照10%计提所得税。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答:财税〔2015〕3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释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释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释-- 上海税务局1、单位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此次新政策对我们有影响吗?答:是有影响的,并且是利好消息。

假设你单位今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去年一样,按照新规定,你单位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你单位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2、假设单位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8万元吗?答:这位网友把需要缴纳的税款算多了。

按照政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

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记住一点,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时,需要分段计算。

3、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答:不能。

按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这位网友问题中提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过了300万元,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因此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1〕52号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17号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21]104号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62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023年更新)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023年更新)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023年新)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发布: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5%)。

为了便于学习,现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过程梳理如下(如果嫌啰嗦可以直接看文末的总结归纳):最初规定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时,规定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过当时优惠幅度比较小,减按20%税率征收,仅比法定税率25%少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历次调整第1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相当于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

第2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6万元,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015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2)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2019年最新_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结合新季报填报_精选文档

2019年最新_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结合新季报填报_精选文档

同上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二、享受怎样的优惠
• 二、享受怎样的优惠 • 优惠内容的具体规定: •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两种,2019年23号公告中简称
为减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税政策。 • (一)减低税率政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不
超过30万元的减按20%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二)减半征税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 (含10万元),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019、2019 年低于3万,2019、2019年低于6万,目前2019低于 10 万,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再适用20%税率。)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怎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19〕251号 2019年03月21日
• 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 从业人数计算,
•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 财税〔2009〕6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 十二、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怎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14号)
•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251号)第二条规定 执行。
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表2019年版)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推出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文将对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降低,具体降低至5%或10%,由各地依据产业和地区特点具体确定。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一定金额的起征点调整,由之前的每月3000元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年纳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免征所得税。

其次,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税率为3%。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再次,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期亏损抵扣政策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亏损的抵扣时限和方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前5年亏损的20%抵扣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该年度以前未抵扣亏损的差额可以顺延抵扣。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附加税费进行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予以一定数量的用地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所购置的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总的来说,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政府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积极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要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政策,提高自身的核算和管理水平,以达到更好的发展和效益。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是指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但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规模较小、经营相对薄弱的企业。

针对小微企业,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针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与解析。

一、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了明确小微企业的范围,政府对其进行了认定标准的制定。

首先,小微企业在资产总额上的界定为5000万元以内。

这意味着企业的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可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其次,小微企业在从业人数上的限制是不超过300人。

这意味着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不得超过300人,如果企业的员工人数超过300人,即使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也无法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再次,小微企业在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上也有所限制。

目前,小微企业的年度销售收入要求不得超过3000万元。

如果企业的年度销售收入超过了3000万元,即使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也无法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总体来说,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以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税率、减免和征收方式等方面。

首先,在税率方面,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5%至25%,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所浮动。

相比之下,大型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一般较高,对小微企业来说,所得税税率的下调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的利润。

其次,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些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例如,小微企业在前三年可以免征所得税,即企业在创业初期可以暂时免除所得税的缴纳。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这些减免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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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解答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的内容是什么?答: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为此,国家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为创业创新减负。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是将原来减半征税标准由20万元以下纳税人扩大到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主要惠及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

3。

如何理解从20XX年10月1日起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答:按照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此次范围调整从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今年10月1日(含)之后实现的利润,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在进行20XX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即:20XX年1月份征期)时,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新的规定计算减免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10月份征期内,如上述企业进行的是今年前3季度(或20XX年9月份之前)的企业所得税预缴,仍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预缴10月份以前的所得税时,只有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税,仍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如上述企业预缴10月份当月的企业所得税,则可以按新政策执行,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

新政策调整包含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吗?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他们适用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5。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50号)规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

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纯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针对盈利企业而言的。

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亏损可以在以后5年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7。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答:从20XX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

小微企业是否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答:小微企业并不等同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参照“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三项指标的标准并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9。

如何判断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工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XX)》,工业企业包括四个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这四个行业之外的行业都属于其他企业。

此外,应注意企业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所界定的鼓励类行业。

如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则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0。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确定?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11。

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人数是否计入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2。

减半征税和减低税率优惠有什么不同?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半征税和减低税率两种优惠政策,主要区别在于优惠幅度和计算方法不同。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从20XX年开始,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两种政策比较而言,减半征税政策的优惠幅度更大。

享受减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为20%,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0%。

13。

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使用。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对定率征收企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由企业根据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税额。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也适用于定率征收企业在预缴与年度纳税申报时使用。

因此,在相关政策与管理文件中有时表述为“应纳税所得额”,有时表述为“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14。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答: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

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15。

企业预缴时,怎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对于采取查账征收、定率征收、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要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本年度预缴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

对于新办小微企业,由于本年度没有“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判断指标,为简化操作,让更多小微企业受益,税务机关在预缴申报环节只考察“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一个指标,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6。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怎么办?答:对于企业季度、月份预缴时预先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时,需要按照税法标准进行判断。

对于预缴环节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需要补缴税款。

17。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是否还能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企业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同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加计扣除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加速折旧优惠、减计收入优惠等“税基式优惠”以及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税额式优惠”。

18。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出台后,哪些纳税人今年可以全额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答:一是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二是20XX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19。

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今年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是否都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不是的。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税种,由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新优惠政策适用于今年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新优惠政策规定主要涉及今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且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其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其10月1日之前的利润部分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的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按20%计算缴税;10月1日之后的利润部分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相当于按10%计算缴税。

20。

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计算第4季度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第4季度预缴和20XX年度汇算清缴如何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对于20XX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直接全额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不需要计算第4季度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XX 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XX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其20XX年度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21。

小型微利企业第4季度预缴和20XX年度汇算清缴如何计算?(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例1:洋洋咨询公司20XX年3月办理税务登记,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

20XX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

洋洋咨询公司在20XX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XX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

洋洋咨询公司预缴20XX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XX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3÷12)=7。

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7。

5=22。

5万元。

洋洋咨询公司减免税额=22。

5×(25%-20%)+7。

5×[25%-(1-50%)×20%]=1。

125+1。

125=2。

25(万元)例2:永兴机械厂20XX年5月10日办理税务登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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