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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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与预防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与预防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给社会治安和青少年成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并提出一些预防措施,以帮助社会和家庭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免受犯罪的侵害。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不乏严重暴力案件。

造成青少年犯罪现状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对待法律的认知程度不够,法治意识淡薄,社会价值观多元化导致一些年轻人对法纪不敬,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2.家庭教育的缺位: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力减弱,缺乏规范和引导,使得青少年容易受到违法犯罪的引诱。

3.网络时代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青少年容易接触到各种不良信息,如暴力、色情、赌博等,导致其价值观扭曲、心理问题增多,从而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危害青少年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还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以下是青少年犯罪可能带来的危害:1.犯罪受害者身心受损:青少年犯罪常常伴随着暴力行为,受害者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上也可能遭受创伤,给他们的成长和未来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2.社会治安受到威胁:青少年犯罪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恶化社会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3.青少年未来发展受限:一旦涉及到违法犯罪,很可能影响青少年的学业、就业和社会地位,给他们的未来造成限制和困扰。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1.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学校、家庭等渠道,宣传法律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正确树立法纪观念和价值观,培养他们对法治的尊重和遵守。

2.加强家庭教育:父母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学习情况,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供积极的榜样,从小培养孩子的自律和责任感。

3.加强学校教育: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各类校内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犯罪心理学之青少年犯罪分析详解

犯罪心理学之青少年犯罪分析详解

犯罪心理学之青少年犯罪分析详解在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仅对自身的成长和未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我们有必要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1、犯罪类型多样化青少年犯罪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盗窃、抢劫等类型,还涉及到网络犯罪、校园暴力、毒品犯罪等新型领域。

2、团伙犯罪增多青少年往往因为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容易受到不良同伴的影响,形成犯罪团伙,共同作案。

3、犯罪手段暴力化一些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残忍,不计后果,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成因1、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不良的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父母关系不和谐、家庭暴力、过度溺爱或忽视孩子等,都可能使孩子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1)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当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于严厉,动辄打骂,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有的家长则对孩子过于放纵,缺乏有效的管教,导致孩子无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不完整的家庭结构,可能使孩子缺乏关爱和安全感,容易产生自卑、孤僻等心理问题,进而引发犯罪行为。

2、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的缺失或不当也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

(1)学业压力过大过重的学业负担可能使一些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通过逃学、作弊等不良行为来逃避压力,进而发展为犯罪。

(2)校园欺凌现象在学校中,一些学生可能会遭受同学的欺凌,长期处于被欺负的状态可能导致他们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实施犯罪行为。

(3)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单一一些学校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缺乏应对能力。

3、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

(1)不良文化的影响网络、影视、游戏等媒体中存在的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容易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使其模仿不良行为。

犯罪青少年的定义

犯罪青少年的定义

青少年犯罪在中国大陆尚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一般指进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结束),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

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的为成年人。

故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的少年犯罪(已满十四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也包括成年人中的青年犯罪(已满十八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

但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是办理已满十四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和制度,其中包括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检控、审理、判处刑罚、矫正与康复等。

(资料来源: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来源:人民网一、词义(辞典及百科全书的定义)《教育大辞书》将「青年期」(adolescence)定义为:生理学上常将青年期界定为于青春期(puberty)与成熟之间的时期;具体言之,当个体出现第一性征zheng及第二性征时,即为青年期的起点。

唯个人出现性征的时间有很大的差异,有的早在九、十岁即开始,有的则延至十四、十五岁才出现。

此外,男女生出现性征的时间亦有差别。

青年期的个体在躯体、情绪和认知发展方面皆有很大的变化(王文科,2000)。

《张氏心理学辞典》将「青年期,青少年期」(adolescence)定义为:指由青春期开始到身心渐臻于成熟的发展阶段;女性约自12岁到21岁之间,男性约自13岁到22岁之间。

准此,儿童期后到成年期之间的一段大约十年期间称为青年期。

《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Psychology》将「青少年期」(adolescence)定义为:指发展的一个时期,青春发动期的开始标示着它的开始,生理上或心理上达到成熟则标示了它的结束。

应该指出的是,此一名词并不似表面看来那么精确,因为无论是青春发动期的开始还是成熟的达到,实际上都不可能加以定义或予以详细的界定(Reber, 1995)。

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处于人生阶段的转折点,既具有稚嫩纯真的一面,又会出现一些叛逆、冲动和不理智的行为。

因此,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问题,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为了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必须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并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犯罪类型较为单一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者,青少年犯罪者的犯罪类型更加集中,主要以盗窃、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涉毒等为主。

蓄意杀人、绑架、贩毒等重大暴力犯罪,少见于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这也反映了青少年犯罪者的心智不足,还未发展到完全意识到犯罪危害。

(二)喜好闲逛和团伙犯罪青少年活力充沛,好奇心强,喜欢结伴外出,此类闲逛青少年具有易感性、易受影响性强的特点,极其容易被犯罪团伙利用。

团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青少年犯罪主要以小团伙为主流,少数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童年创伤导致了一定的犯罪倾向。

(三)心智发展不完善青少年的发展过程尚未完全发展成熟,心智和认知发展还处在探索学习的阶段,自制力、责任心、判断力和理智力比成年人差,在面对困境时会感到恐慌、无助和无从选择。

因此,青少年犯罪者不是纯粹的罪犯,而是极易受到环境刺激、诱惑和吸引的受害者。

(四)教育和家庭环境问题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受到家庭和教育环境的影响,教育和家庭环境的问题既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出路。

许多青少年犯罪者是在家庭和社会环境问題影响下成长的,受到了生活水平的限制,长期缺乏关爱、疏忽、甚至受到家庭暴力和虐待。

同时,教育环境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机会不能够获得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一)家庭教育关注家庭是人际关系中最初的环节,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深刻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该注重家庭环境和情感关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合理的行为准则。

青少年犯罪量刑规定

青少年犯罪量刑规定

一、青少年犯罪量刑规定第一,绝对无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 .指不满14周岁的人对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相对有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

指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几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从宽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

指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实施了犯罪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一阶段的人犯罪,通常又称之为未成年人犯罪。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都称为成年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对全部的犯罪负责,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以下八类犯罪承担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二、青少年犯罪立案标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在立案程序上最明显的区别是立案的对象不同。

由于未成年案件将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处理程序,所以在立案时,对立案对象年龄的审查就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的特点,使其极可能成为教唆的对象。

在立案时,要查证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罪。

同时,为贯彻教育、挽救方针,要扩大审查的范围,除应查明立案的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外,对认定案情有意义的材料,都要尽量予以查证。

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处以刑事罚的,可以案件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三、青少年犯罪可减轻处罚的情形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策略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策略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策略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个体和整个社会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策略。

一、原因分析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对其行为的塑造有重要影响。

缺乏家庭教育、父母长期缺席、不负责任的家庭环境,都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产生。

2.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社会道德沦丧,社会秩序混乱,可能会导致青少年逐渐产生犯罪倾向。

3. 学校因素学校教育是塑造青少年行为的重要一环。

如果学校教育缺失,没有足够的关注和指导,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产生犯罪行为。

二、解决策略1.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最重要环境,加强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

父母应该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提供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2. 增强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是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手段。

政府、学校、社会团体等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向他们传递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3. 强化学校教育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

加强学校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增强责任心和自律能力。

4. 提供帮助和机会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青少年,应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机会。

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犯罪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并通过各种社会资源,如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轨。

5. 加强社会监管和参与社会各界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和关心,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同时,加强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三、结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提供帮助和机会,加强社会监管和参与,我们有望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为青少年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后果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后果。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并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社会影响1. 社会秩序破坏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会破坏社会的秩序与稳定。

他们可能参与抢劫、盗窃、暴力等犯罪活动,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直接威胁。

犯罪的增加会导致人们的恐惧感增加,对公共场所的信任减少,进而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

2. 家庭困扰青少年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了伤害,也对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犯罪行为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破裂、家庭财产受损等后果。

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可能为孩子的行为感到羞愧、无助和沮丧,同时也承受着经济和心理上的压力。

3. 教育和就业机会减少青少年犯罪行为对个人的发展和未来产生了负面影响。

犯罪记录可能会妨碍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和获得合法就业机会。

这导致了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下降,无法为自己和社会做出更有价值的贡献。

二、社会后果1. 社会成本增加青少年犯罪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成本。

治安问题的日益突出使得国家不得不增加警力和安全设施的投入,以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

同时,犯罪行为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司法系统的维护成本。

2. 社会恶性循环青少年犯罪如不及时得到有效治理,可能导致社会恶性循环的形成。

一个人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影响他身边的其他年轻人,使得犯罪的传染性效应进一步扩大。

这种恶性循环会导致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影响更多人群的生活。

三、解决方案1. 健全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建设,并完善相应的惩罚机制。

严厉的法律制裁和快速的司法程序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减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2. 加强家庭和学校教育家庭和学校是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重要场所。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

学校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不仅注重学业成绩,还培养正确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都有大量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发生。

有些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地伤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也对青少年的人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对此,许多学者和心理学家都在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本文将逐一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家庭教育不当青少年犯罪的第一个心理原因是家庭教育不当。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方法直接影响着孩子今后的人生路。

如果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大声吵架甚至打架,孩子很容易学到家庭暴力的解决方式。

如果父母从来不和孩子沟通,孩子会失去对父母的信任和依赖,从而寻找其他不正当的渠道来获得注意力和满足感。

二、社会环境的压力青少年还面临来自社会环境的各种压力。

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会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如,有些青少年为了炫耀自己的勇气和胆识,故意出手斗殴;有些则因追求刺激和刺激而犯罪。

对此,父母应该以身作则,尤其是父母自己不做坏事,才能在教育孩子方面有说服力。

三、缺乏自我约束能力青少年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心理成熟程度也不高。

无论是外界的压力,还是内心的诱惑,都可能导致他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而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可能会导致青少年做出犯罪行为。

因此,父母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培养其独立思考、理智思考和自我约束能力。

四、追求刺激感受青少年常常追求新鲜感和刺激感。

这种追求会导致他们轻视法律和道德,做出不负责任的行为。

例如,一些青少年可能偷窃、打架,不经过理智思考就做出行为。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以及学校和社会对这类青少年的支持和帮助。

五、心理方面的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心理问题可能导致他们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失去控制,从而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例如,一些青少年因经历创伤或家庭问题而表现出焦虑、抑郁等情绪,这些情绪很可能导致他们对生活和周围环境的不满和不理解,最终会使他们做出犯罪行为。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尽可能提高大众对心理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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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青少年犯罪状况
青少年犯罪时当今国际上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国际上有社会学者将它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美国联邦调查局《罪案统计报告》:1992年,每10万名18岁以下的美国少年儿童之中,就有197.6人因涉嫌杀人、抢劫、重伤他人或以暴力强奸妇女而被捕。

1989年到1994年期间,青少年犯罪的占犯罪案件的20%。

暴力犯罪的增长尤为显著。

1980年,所有杀人案件中青少年占8%,1994年,上升为16%。

暴力犯罪增长率显著增加。

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是世界上青少年犯罪率最低的。

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约占60%,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

文化大革命前,全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在青少年总人数中为0·3‰,而90年代以来,己上升至3‰,整整提高了10倍,而且犯罪性质也日益严重,许多大案、要案多系青少年所为。

2、青少年犯罪高峰现象
国外的犯罪统计都发现,一旦迈入青少年时期,犯罪率就开始急剧攀升,随后降低。

Gottfredson与hirishi收集了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种族的犯罪年龄分布,绘制成曲线图后发现10到20岁犯罪率剧攀爬至高峰,20-30岁开始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比上升的幅度小,到30后后趋向平缓,50岁后几乎消失。

Moffit检视了第一次犯罪年龄分布的官方统计数据。

肯定了犯罪高峰现象的存在。

Moffitt又以非官方资料(自陈报告法收集资料)考察初次犯罪的年龄分布,结果发现:官方资料只呈现出了青少年犯罪的冰山一角,其实在青少年阶段,参与犯罪行为的人数可能多到足以称为青少年期的“常态”。

她将犯罪人分为两种,一种犯罪人终其一生都会犯罪,称为终生型反社会行为,另一种只在青少年时期才会犯罪的犯罪人,称为青少年暂时型反社会行为也就是说只有少部分青少年最终选择犯罪生涯而发展成为成人犯罪。

3、青少年界定
朱志贤姚建龙朱邦惠
(一)一般特征
(二)行为特征
(三)心理特征
(四)被害人特征
第三节、青少年犯罪的理论观点
(1)母爱剥夺理论。

出生后头五年中与母亲的长期分离,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最大原因。

鲍尔比调查了44名少年小偷,发现大多数人在出生后五年中与父母有过长期分离,由此导致他们为了满足爱而进行偷窃活动。

(2)自我同一性
青少年在成长中无法获得心理上的同一感,将会产生同一性混乱,导致犯罪的产生。

正如埃里克森所言:“如果一个儿童感到他所处的环境剥夺了他在未来发展中获得自我同一性的种种可能性,他就将以令人吃惊的力量抵抗社会环境。

在人类社会的丛林中,没有同一性的感觉就没有自身的存在。

所以,他宁愿做一个坏人或者干脆死人般活者,也不愿做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这些青少年会表现出反社会行为,如敌意、不满、打架斗殴、滋意生事等。

日本犯罪心理学家森武夫认为,作为解除这种自我混乱的另外一个选择是:“否定的性”f,】(P244)。

青少年犯罪案例中常见这样一些典型的例子:一些青少年由于极度自卑,常用自己的行为去迎合别人,天真地认为某一类人是自己的追求或理想的化身,刻意去模仿些人的行为方式,并与之发生自居作用,以获得替代性的满足。

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或者无意的尝试,常常通过与反社会反常规作用中的对象发生自居作用,从而挽救处于同一性扩散的我。

这总比没有自居作用的空虚和不可挽救的好。

遗憾的是,由于他们对于周围世界可以干么和不可以干什么的社会现实缺乏评价的能力,又喜欢寻求强烈的物质和精神刺激,所以他会由于模仿被社会道德所鞭挞,被国家法律所制裁的人和事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社会控制理论
赫希认为,人类之所以不犯罪是由于外在环境教养陶冶和控制的结果。

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个人与社会建立起强度不同的社会联系,这些社会联系可以防止个人去犯罪。

社会联系包括四大因素:
( 1) 依附。

在所有的社会纽带中最重要就是依附,即个人对他人的情感和感受,特别是与家庭的感情联结。

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好坏决定着依附关系的强弱。

如果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融洽亲密,那么孩子就会因为不想破坏这种关系而不去实施犯罪。

( 2) 追寻。

指将个人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传统目标的追求和对未来成功的期盼志向越高,投入程度会越高,越不会从事犯罪活动,因为其会考虑由此而引起的代价。

许多研究资料表明,一个人如果投入传统活动( 如工作劳动和教育等) 的时间和精力越多,其从事越轨行为的可能性就越低。

( 3) 参与。

参与是指对社会传统活动的参加,人们普遍认为游手好闲是罪恶的温床,但是如果个体很好的参与到传统活动中去,这些传统的活动就对犯罪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 4) 信念。

个体的信念与犯罪密切相关,人们相信他们应当遵守社会规则的程度有所不同,某人相信应当遵守规则的程度越小,他越有可能违背这些规则。

当青少年的一些小的错误没有得到父母或者学校的及时纠正,或者社会没有为他树立反面的教材,那么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接受和理解程度就越小在没有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的前提下,青少年很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2]
向者,或称低自我控制( low self2control)者。

低自我控制者包含几项特征:立即满足的倾向,缺乏勤勉与毅力,冒险、体力取向,缺乏稳定的婚姻、工作与友谊,缺乏一技之长,自我中心、漠视他人与挫折容忍度低等等。

对于产生犯罪行为的另一个要件———犯罪机会, Gottfredson与Hirschi则采。

一般犯罪理论认为犯罪人是低自我控制者,当具有适当的犯罪时机时他们容易选择从事犯罪行为。

那么,犯罪人的低自我控制特质是从何而来的呢? Gottfredson与Hirschi认为低自我控制是不良或无效的社会化所导致;而家庭的教养与学校的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最主要方式。

(2)家庭教养与自我控制
一般犯罪理论认为,不良的家庭教养会导致低自我控制, 而良好的教养方式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有其顺序性:一是依恋(Attachment):亲子间的情感依恋会影响父母对子女行为的关心程度;如果父母对子女缺乏关心,则子女就难以
受到完整的社会化熏陶。

2 二是监督(Supervision):关心孩子的父母亲,未必有时间或精力监督孩子的行为;监督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让社会控制内化为自我控制的最直接管道。

三是辨识(Recognition)子女的偏差行为:尽管父母关心孩子、且具备时间和精力去监督孩子的行为,他们并不一定有辨识偏差行为的能力。

例如父母明知子女不做功课、学抽烟、在学校打架等,却不认为这是偏差行为。

四是惩罚(Punishment):具备以上三个条件还是不足,因为尽管父母已经察觉子女有不良行为
(3)学校与自我控制
一般犯罪理论认为学校也是重要的社会化机构,它具有比家庭更多的优点;首先,学校的监督功能更能彰显,因为老师正扮演监督孩子的角色;
第二,老师基本上没有辨识偏差行为的困难;第三,由于学校有维持秩序和纪律的目的,因此学校控制孩子的违规行为是被允许的;最后,学校有权处罚不守纪律或缺乏自我控制的孩子。

在学校如果能每天做完功课、喜欢学校、在学校有优良的表现,都能提升一个人的自我控制力;因为做功课代表一个孩子学会顾虑到明天,而非立即享乐、不顾后果;喜欢学校代表孩子愿意接受学校的种种限制、忍耐一些不自由。

但是,虽然学校有很多优点,但若没有家庭的配合,仍很难收效孩子在学校的问题常常可以追溯至家庭因素。

二、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1、青少年的生理发育未完全成熟。

缺乏抵制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理智欠缺,意志薄弱。

2、青少年体能强壮,精力充沛。

这段时期是人生中精力最充沛,特能最强的时期,有的青少年体力过剩,不顾对象的发泄,甚至一恶作剧的方式发生暴力犯罪。

3、青少年的欲求最多,最强烈。

当正当的手段和方式解决不了欲求时,就可能用非法的方式去取的。

4、青少年时期遇到的矛盾最多,最复杂。

由于生理心理的不平衡,导致青少年内心冲突增大,形成错综复杂的矛盾。

本章思考题: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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