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设计实施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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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行业废气治理解决方案

石油石化行业废气治理解决方案

石油石化行业废气治理解决方案为改善大气质量,中国正在加快推进VOCs污染防治,在《“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而今年的不同时段,各省各市都相继推出了有关各行业VOCs治理的要求,那么对于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化工、化学品储运等是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该如何降低石油石化行业废气污染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呢?石化企业VOCs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有哪些呢?石油化学工企业排放包括:烃类、醇类、醛类、酸类、酮类和胺类、丁二烯、二氯甲烷等有机物废气。

VOCs与油气有什么特点?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普通意义上VOCs泛指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在环保意义上VOCs则指污染生态环境的挥发性有机物。

油气回收所指的油气,是从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成品油和液态化工产品的液面直接蒸发的气体,如汽油、溶剂油、苯类等液态化工品的液面蒸发的气体。

油气属于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气体。

油气回收则是将储存、装卸过程中挥发排放的油气收集起来,并通过冷凝或吸附、吸收、膜分离等方法进行回处理的过程。

成品油在从炼油厂→到各级销售商的油库→加油站→机动车整个流转过程周转多次,每一次都有油气排放,污染大气/资源损耗,在VOCs排放中占有很大份额。

2015原油消耗5.4亿吨,若以30%比例计算轻质油产品,按密度0.75考虑,体积2.4亿m3。

经过4次装卸,排放油气9.6亿m3,以平均300g/m3浓度计算,排放高达30万吨,污染贡献巨大。

石油石化行业废气治理解决方案有哪些呢?一、废气的催化燃烧技术该种石油化工废气处理技术又被成为催化氧化技术或者接触氧化技术,是在较低的温度下降反应器在中的催化剂予以催化,使得废气中具有可燃性的成分进行氧化分解的处理方式。

催化燃烧所选用的催化剂可以根据它们的活性组分进行分类,根据废气的不同成分和性质选择不同的催化剂实现其催化燃烧的氧化分解。

乙烯厂储运联合车间储罐区vocs气体收集及管控措施

乙烯厂储运联合车间储罐区vocs气体收集及管控措施

★ 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乙烯厂储运联合车间下辖原料装置、销售装置、常全压装置、液体储运装置和固体包装装置,装置特点是化工原料和各类化工产品的收付和中转,确保生产车间原料和溶剂的稳定供应并对上、下游装置的产能偏差进行缓冲调控,确保全厂生产运行的大平衡运转。

根据《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14)[1]中4.2.5的规定:储存沸点≥45 ℃或在37.8 ℃时饱和蒸汽压不大于88 kPa (G )的甲B 、乙A 类液体,应选用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其他甲B 、乙A 类液体化工品有特殊储存需要时,可以选用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和容量≤100 m 3的卧式储罐。

但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1)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密封收集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2)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 ℃及以下。

同时根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2]中5.2.3的规定:储存真实蒸汽压≥5.2~27.6 kPa (G )的设计容积≥150 m 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汽压≥27.6~76.6 kPa 的设计容积≥75 m 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1)采用内浮顶罐,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形式;2)采用外浮顶罐,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3)采用固定顶罐,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装置周界需控制VOCs ≤4 mg/m 3。

针对以上规范要求,乙烯厂储运联合车间对原料装置、销售装置、常全压装置、液体储运装置的内浮顶储罐的呼吸阀、紧急泄压人孔、泡沫玻璃等安全附件进行更新并定期检测;储罐外壁粉刷防晒涂料、罐内温度降低5℃左右,有效降低运行过程中的大、小呼吸量和挂壁损失;经过全厂物料平衡,停用部分不达标的储罐;运行储罐采用抽吸、焚烧的方式,已减缓储罐有机气体在中午高温时段从呼吸阀排出或逸散的流量,确保VOCs 和异味双达标,以符合新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规范要求。

某石化公司VOCs管控项目实施方案(DOCX 35页)

某石化公司VOCs管控项目实施方案(DOCX 35页)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VOCs管控项目实施方案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吉林设计院2015年12月目录1 项目实施背景及预期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VOCs危害特性及来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VOCs管控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外VOCs管控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VOCs管控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VOCs管控政策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项目实施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程内容及工艺技术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厂区VOCs排放源排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装置VOCs泄漏检测与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实施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艺技术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石油化工行业也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和运营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风险,VOCs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储运罐区是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如何有效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成为了石油化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的为了治理石油化工储运罐区的VOCs,我们制定了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旨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采取可行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减少储运罐区的VOCs排放,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实施方案工艺流程采用油气连通工艺来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

工艺流程如下: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经过密闭处理,通过尾气管道将VOCs排放到废气处理系统中。

2.Vocs废气先经过预净器去除颗粒物,进入吸附塔进行吸附。

吸附后的废气进入脱附塔进行脱附,再经过废气祛除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3.吸附塔和脱附塔在操作过程中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并进行废弃物处理。

设备选择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

2.吸附塔和脱附塔的材料选择为碳钢,压力等级按照设计压力来定。

3.预洗器采用聚丙烯材料,垫片和紧固件采用优质不锈钢200/300系列材料。

4.防火安全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器材。

安全措施为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我们制定了如下安全措施: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确保VOCs不会泄漏导致安全事故。

2.废气处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只有得到批准的人员可进入吸附塔和脱附塔进行更换吸附剂和废弃物处理。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

5.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1 适用范围1.1 本规定所称石油化工储运罐区是指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储运系统储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和辅助物料罐区。

1.2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储运罐区储存可燃液体物料的常压储罐罐顶油气连通与VOCs收集系统,不适用于低压罐、压力罐及低温常压储罐(低温存储的液态烃、液氨等)的罐顶油气连通。

1.3 本规定适用边界为罐区储罐至VOCs处理设施入口前的VOCs收集及输送系统,不包括VOCs处理设施本身。

1.4 油田、站场及销售企业常压罐区的罐顶油气连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2.1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2.2 直接连通将多个储存相同或性质相近物料储罐的气相空间通过管道连通,且每个储罐VOCs气相支线无排气控制设施(如压控阀、单呼阀等),从而使连通的储罐气相空间通过连通管道构成一个整体。

在收发油过程中,VOCs可直接从压力高的储罐向压力低的储罐流动,实现压力平衡。

2.3 气相平衡管方案在一个罐区内将存储同一种油品多个储罐的气相空间用管道连通,使一个储罐收料时排出的气体为同时付料的另一个储罐所容纳,从而降低呼吸损耗(见附录B)。

气相平衡管连接的储罐为直接连通。

2.4 直接连通共用切断阀方案多个储罐气相通过连通管道连通,实现气相平衡功能,并在罐组连通收集总管道上设置远程开关阀,通过监测储罐压力和(或)罐组收集总管的压力,控制连通罐组排气(见附录B)。

共用一个排气开关阀的几个连通储罐为直接连通。

2.5 单罐单控方案在每台储罐VOCs气相支线与管道爆轰型阻火器之间的管段上设置远程开关阀,通过监测储罐气相压力与开关阀前后的压力(压差)控制储罐排气,不同储罐的排气通过油气管道并入罐组收集总管(见附录B)。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
储罐设计压力、 紧急泄放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呼吸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压控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大气压、 呼吸阀(泄漏-回座-设定-全开)、 储罐设计真空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2.0kpa)各个储罐附件定压值: 1,储罐设计压力(2.0kpa)(G) 2,紧急泄放阀: 1 紧急泄放阀全开启压力1.98kpa(G):10% 2 紧急泄放阀设定压力1.8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3 紧急泄放阀回座压力1.62kpa(G):90% 4 紧急泄放阀泄漏压力1.53kpa(G):85% 3,呼吸阀 1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1.485kpa(G):10% 2 呼吸阀设定压力1.35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15%) 3 呼吸阀回座压力1.15kpa(G):85% 4 呼吸阀泄漏压力1.01kpa(G):75% 4,压控阀(单呼阀) (1)压控阀(单呼阀)全开启压力0.99kpa(G):10% 5压控阀(单呼阀)设定压力0.9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 压 差为15%) 6 压控阀(单呼阀)回座压力0.765kpa(G):85% 7 压控阀(单呼阀)泄漏压力0.675kpa(G):75% 5,大气压力0.0kpa(G): 6,呼吸阀(真空) (1)呼吸阀泄漏压力-0.225kpa(G):10% 2 呼吸阀回座压力-0.255kpa(G): 3 呼吸阀设定真空-0.3kpa(G):85% (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4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0.33kpa(G):50% 7,储罐设计真空------0.5kpa(G):
储罐区:用户希望需要兼顾装卸区,不少罐区的治理系统包括装车排放
储罐呼吸气
装卸排放气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 VOCs 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 全措施指导意见》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 VOCs 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 全措施指导意见》

附件:前言《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自2016年10月25日起发布。

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工院。

主要起草人:张彦新、赵睿、韩钧、王惠勤、牟小冬审定人:孟庆海、王惠勤、党文义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附件:前注《石油化工储运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项目油气连通过程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南》已于10月25日在XXXX发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全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张、、、王、牟晓东。

审核人:孟庆海、王、、石油连接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1。

总则1。

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主要是集中收集和控制罐顶的油气,需要按照相关规范或规定进行控制。

2。

除特殊说明外,指南中的罐区包括石化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如“三苯基”3。

罐组的气相收集系统应考虑罐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并采用系统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应进行安全论证。

4。

储罐增加气体通讯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体储罐火灾。

5。

主要实施标准和规范:GB 31570-2015《炼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设计规范》GB 50341-20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T13347-2010《油气管道阻火器》GB/T 3007-SH/T 3007储罐应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应用隔热涂层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1每个储罐的顶部气相线上应设置手动切断阀2。

油气收集技术应本质安全,并应保证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易操作。

3。

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中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最大小时排量要求。

4。

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成分、浓度、气体体积、能耗、运行成本等因素。

,废气应按区域和类型集中收集。

5。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在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出现异常和事故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控制和处理6。

罐型选择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31571、SH/T3007的相关规定。

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 31571的有关规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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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前言《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自2016年10月25日起发布。

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工院。

主要起草人:张彦新、赵睿、韩钧、王惠勤、牟小冬审定人:孟庆海、王惠勤、党文义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5.针对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异常和事故时VOCs的控制和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

6.储罐选型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 31571、SH/T3007的有关规定,内浮顶储罐和外浮顶储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31571的有关规定。

7.根据《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 号),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

8.除SH/T3007要求外,甲B、乙A类中间原料储罐、芳烃类储罐、轻污油储罐、酸性水罐、排放气中含有较高浓度油气和硫化物等需对排放气体进行收集治理的储罐应设置氮气密封系统。

9.对性质差别较大、影响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储存不同种类的储罐气相不应直接连通。

储罐顶油气连通管道系统应保证从储罐至罐组收集总管、再至厂区收集总管的压力逐步降低,防止不同介质之间VOCs互串造成物料污染。

10.阻火器的选型、设置、材质、测试和检验各储罐VOCs气相支线靠近储罐位置、废气处理装置入口等必须设置阻爆轰型阻火器,材质应选用不锈钢。

阻爆轰型阻火器须通过现行的ISO16852国际标准和GB/T 13347规定的测试要求,并出具第三方实验验证文件。

且阻力降不应大于0.3kPa。

阻爆轰型阻火器两端宜设置切断阀,并应根据气象条件和油气性质设置清堵、防冻措施。

储罐与阻火器之间的大于DN200的管道,弯头曲率半径与管道直径之比不小于1.5,不得安装T型三通,并应完善静电接地。

11.为防止苯乙烯等易自聚介质发生聚合反应、火灾等事故,应设置独立的系统或进行预先处理。

三、储罐的安全保护在进行储罐顶油气收集治理(储罐封闭、密封、连通等)时,应保证储罐的本质安全。

(一)氮气密封、压力控制方案氮气保护系统包括氮气源、氮气管线、氮封装置、罐内压力检测等。

储罐氮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储罐出现负压而从呼吸阀吸入空气,以保持罐内微正压;氮封阀正常压力设定值宜为0.2kPa-0.5kPa,并应避免与呼吸阀和单呼阀或控制阀等设定压力交集,产生不必要的氮气损耗和浪费。

当罐内气体压力低于氮封阀开启压力时,氮封阀打开向罐内补入氮气;当罐内气体压力达到氮封阀关闭压力时,氮封阀关闭停止向罐内补入氮气。

当罐内气体压力高于控制阀或呼阀定压时,通过呼阀或挥发气收集总管控制阀开启向罐外排出气体。

呼吸阀外排压力、紧急泄放阀定压根据储罐设计压力确定。

对于设计压力为-0.5kPa~2.0kPa的储罐,宜采用以下控制方案:1)在每台储罐上应设置氮封阀组和限流孔板旁路,正常情况下使用氮封阀组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0.3kPa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0.5kPa时,氮封阀关闭,停止氮气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0.2kPa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氮气。

当氮封阀需要检修或故障时,使用限流孔板旁路给储罐内补充氮气。

2)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关闭,造成罐内压力超过1.5kPa 时,通过带阻火器的呼吸阀外排;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开启时,造成罐内压力降低至-0.3kPa时,通过带阻火器呼吸阀向罐内补充空气,确保罐内压力不低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低限(-0.5kPa)。

3)为确保设置氮封储罐事故工况下的安全排放,应在储罐上设置事故泄压设备,紧急泄放阀定压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上限(2.0kPa)。

4)在厂区收集总管上设置在线氧分析仪,判断储罐氮封系统的可靠性,并满足后续油气处理设施的安全性。

(二)储罐附件及压力设计储罐进行封闭改造后,应根据SH/T 3007要求增设带阻火器呼吸阀,设置氮封的储罐还应设置紧急泄放设施。

合理设置压力区间,从储罐设计压力向下排,保证各安全附件的动作压力区间不能有交集。

常压储罐(以设计压力2.0kPa为例)附件定压值示例见图1、图2。

对于设计压力大于2.0kPa的储罐,宜参照图1、图2示例逻辑设定压力控制方案。

图1 带氮封常压储罐(2.0kPa)各储罐附件定压值示例图2不带氮封常压储罐(2.0kPa)各储罐附件定压值示例四、旧罐改造对现有储罐的强度、无组织排放情况(排放量、油气浓度、组成等)等进行测量评估、全面校核,确认储罐是否需要进行结构改造,并根据现状情况,合理确定油气回收系统操作条件。

1.外浮顶储罐外浮顶储罐油气的治理,应提高及持续保证浮顶边缘密封的性能,提高浮顶贯穿性开口的密封性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检修间隔周期,定期更换一次二次密封。

2.内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油气的治理,首先应提高及持续保证浮顶边缘密封的性能,提高浮顶贯穿性开口的密封性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检修间隔周期,定期更换边缘密封。

内浮顶储罐的旧罐改造,首先将罐壁(顶)的排气口等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封闭,尽量利用储罐原有开口增设VOCs收集管道并完善压力仪表检测措施及紧急泄放设施。

封闭后的内浮顶储罐承压能力有所不同,需重新校核罐体强度,对储罐结构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根据储罐承压能力重新核定呼吸阀进气和排气压力。

3.拱顶罐拱顶罐的旧罐改造,首先将储罐的通气管等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封闭,尽量利用储罐原有的开口增设VOCs收集管道并完善压力仪表检测措施,根据SH/T 3007要求增设带阻火器呼吸阀、紧急泄放设施。

封闭储罐后需要重新校核罐体强度,对储罐结构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根据储罐承压能力设定呼吸阀进气和排气压力。

五、罐区油气连通系统1.罐组收集总管储罐油气排放至罐组收集总管的控制方案可采用切断阀控制方案或单呼阀方案。

为减少氮气耗量,应合理设置氮封阀的定压。

单呼阀、呼吸阀的定压值尽可能高,便于油气的回收处理,减少油气排放至大气。

(1)切断阀控制方案储存同类油品储罐的气相通过连通管道并入罐组收集总管,通过罐组收集总管送入厂区收集总管。

在罐组收集总管靠近油气回收装置的位置设置切断阀,其开启由收集总管上的压力变送器进行2oo2联锁控制,当罐组收集总管上的压力达到设定高限压力值时打开切断阀将油气送至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其关闭由收集总管上的压力变送器进行1oo2联锁控制,当罐组收集总管上的压力达到设定低限压力值时关闭切断阀。

(2)单呼阀方案在储罐油气收集管道上防爆轰型阻火器上游设置单呼阀。

单呼阀通过罐内压力机械操作,排气起跳设定压力应低于罐顶呼吸阀的呼气起跳压力,关闭设定压力高于罐顶呼吸阀的吸气起跳压力,若储罐设置了氮气保护,此压力还应高于氮气保护的关闭压力。

储存不同介质的储罐气相通过油气收集管道并入罐组收集管,不同罐组收集管在进凝液罐前合并进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并在进回收装置前设置紧急切断阀。

(3)高硫高温罐组收集总管排放气中含有较高浓度硫化物的罐组收集总管除满足以上两种方式外,管道和设备附件应选用抗硫腐蚀的材质。

对于需治理的含高温废气的储罐VOCs宜单独收集,以便后续处理。

2.厂区收集总管对于多个罐组共用一套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工程,需建设收集总管,对多个罐组的VOCs进行集中收集后送入处理设施。

同时,应对VOCs收集管道系统进行压力平衡计算,保证总管中的VOCs能够稳定安全地输送至处理设施。

应按照相关标准与规定,做好废气收集系统的防雷防静电设计与管理。

六、运行维护管理1.企业应设立VOCs处理设施操作岗位,制订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并严格执行。

2.加强管道上压力切断阀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应定期维护。

3.加强阻火器的管理,应定期对阻火器进行维护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阻火器应进行有效处置。

4.加强储罐各密封处的维护,应定期对储罐的密封位置进行检查维护。

5.储罐氮封设施、废气回收压力控制系统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测试,加强检查维护,确保氮封设施完好投用。

6.呼吸阀宜定期进行标定,定期维护防止堵塞。

7.回收系统中单罐需检修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串气;单罐检修后切入回收系统前,要进行氮气置换,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

8.应制定储罐组VOCs收集系统专项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七、流程附图附图一:有氮封储罐切断阀控制方案WORD格式可编辑附图二:无氮封储罐切断阀控制方案附图三:有氮封储罐单呼阀方案附图四:无氮封储罐单呼阀方案附则:除以上要求外,其他内容应按照设计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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