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内审会议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32号)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汾州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汾国资〔2018〕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原则】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便能够公正地履行职责;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受他人意向支配。
(二)职业的审慎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证据充分,有据可依,不允许出现主观臆断之词或任何无依据的推论;严格执行审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在审计过程中遵循重要性原则,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必须与被审计部门或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
(三)监督与服务原则:审计监督是审计的重要职责,同时注重服务意识,通过提供审计咨询方式,协助各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
(四)成本效益原则: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确认,必须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避免出现控制成本与效益不匹配的情况。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组织领导】公司设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一)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全面工作;(二)由公司审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安排日常工作;(三)由公司财务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审具体工作。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管理制度

一、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对公司的质量体系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其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且有效运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使其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范围:对本公司所涉及的质量体系要素、部门和活动的审核。
四、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小组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段内,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自身管理要求,对公司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审,以核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从而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
2、内审时间:2.1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内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于年末进行;2.2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按需组织专项内审。
3、内审的类型:3.1定期内审:每年一次;3.2 有以下情形发生时,组织专项内审:3.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3.2.2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变更、仓库地址的增减)及企业名称的变更;3.2.3 组织机构调整;3.2.4 关键设施设备更换(空调、计算机系统);4、内审人员:由质量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质量负责人、质管部、储运部、业务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负责人等组成。
5、内审内容:定期内审应包括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
5.1组织机构设置;5.2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健康管理;5.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执行情况;5.4设施、设备的配置、有效运行和验证管理;5.5计算机系统的管理;5.6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及售后服务的过程管理;5.7各项记录、凭证、档案、票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及保存情况。
6、内审程序公司内审工作由质管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GSP 要求,制订内审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内审通知组织实施。
某公司内审会议管理制度

目录
CONTENTS
1 内审会议概述 2 内审会议的准备工作 3 内审会议的内容 4 内审会议的记录和报告 5 内审会议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6 内审会议的改进和建议
内审会议概述
பைடு நூலகம்
内审会议的定义和目的
01
内审会议的定义: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组织的会议,旨在对公司内部控 制、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
决
审计结果的总结和汇报
审计目的:发现公司内部存在的
01
问题和风险
审计范围:公司各部门、业务、
02
财务等
审计方法: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03
访谈等
审计结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04
改进措施等
汇报方式:书面报告、口头汇报、
05
PPT展示等
汇报对象:公司高层、相关部门
06
负责人等
内审会议的记录和报告
会议记录的要求
03
内审会议的建议:建立 长效机制,持续改进
内审会议的改进措施: 加强沟通,提高会议效 率
02
内审会议的评价:有效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提 高公司竞争力
04
对内审会议的改进建议
01
优化会议流程:明确会议议程,提高会 议效率
03
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记录和总结, 确保会议成果得到有效落实
02
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 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
通知参会人员并确认 参会情况
准备会议主持人和记 录员
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通知参会人员
确定会议时间、 地点和议程
提前通知参会人 员,包括会议主 题、议程和参会 人员名单
公司内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其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六开展企业的反舞弊工作,对举报信息进行特别调查;七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八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服务;第八条审计部行使内部审计职责时有如下权限: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三在履行职责时,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如有必要,报经批准,审计部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五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参加集团公司有关的会议,会签有关文件;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审计部参加;审计部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部;七审计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八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九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十审计部可以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提供的信息;十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审计部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十二审计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虚报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4.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十三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十四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审计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五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十六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着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第四章任务和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包括: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2.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3.下属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人的离任审计;4.公司员工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经总经理批准委托审计部进行的专项审计;5、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例行审计检查,评价经营班子的业绩;6.各单位认为有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经批准的委托书至审计部正式立项后开展审计;第十条审计部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保证活动和咨询活动;保证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保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二绩效审计;三财务审计;四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五内部控制审核;六舞弊审计;七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八重大事项审计;九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十其他审计事项;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培训等;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的审计通知书,或在实施审计时现场送达;进行审计工作时,应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共同进行,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其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签章;如其拒绝签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但不影响证据引用;第十四条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审计报告向审计部出具书面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部应在查明后采纳或维持原报告;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部查明后维持原报告或作必要的修改;第十五条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总经理和管理层审阅;经审定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应和审计报告一并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执行过程中需要集团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以集团公司名义批转各部门、下属公司执行;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审计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审计部应当另行派人对申请复议事项认真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定期回访方式,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编写后续审计报告,总结审计效果;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第十八条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第六章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审计部的工作应保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时,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部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胜任;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第二十二条审计部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第七章责任和奖惩第二十五条审计部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提出处罚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六条审计处理和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建议收回审批权限、收缴违规所得、罚款、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建议给予处分等;以上处理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七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二十八条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二十九条对威胁、污辱、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及侵犯审计人员名誉、人格、人身安全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对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三十一条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和监察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有关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有重大工作过失及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施行;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修订完善;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2024年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七篇)

2024年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审计范围与职责(一)对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全面审计;(二)审查本单位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三)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要求,执行其他审计任务。
二、内审小组权限第十三条内审小组依法享有以下权限:(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提交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二)参与单位相关会议,并有权召开与审计事项直接相关的会议;(三)参与制定或提出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四)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资料、文件,并进行现场勘查;(五)检查计算机系统及其存储的电子数据和资料;(六)就审计事项向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获取必要证明材料;(七)发现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损失浪费行为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采取临时制止措施;(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重要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资料,经批准后有权暂时封存;(九)提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改进管理和提高绩效的建议;(十)对违法违规及造成损失浪费的部门和个人,提出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的建议;(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可向单位党组或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三、审计管理与报告第十四条单位党组或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审计规划、年度计划、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关键事项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应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告给单位党组或主要负责人,并将审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整改情况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区审计局备案。
四、审计程序与协作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的实施应遵循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及本单位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在对内部管理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内审小组可参照国家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执行。
公司内部会议制度范本(5篇)

公司内部会议制度范本为加强公司会议管理,精简会议,节约费用,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明确有关会议召开的程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举行的各类会议。
一、会议种类1.例行会议。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党委会、月度计划会、工资平衡(考核)会、安全例会、周协调会、经营分析会等。
2.非例行会议。
各类专题会、专业会、公司决定召开的临时性会议。
二、会议管理的内容1.会议议题的收集、汇总和报审。
2.下发会议通知(书面或口头)。
3.会议的组织和安排。
4.会议纪要管理办法5.会议记录。
6.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意见反馈。
三、会议管理职责分工1.综合部是公司会议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各专业会议由专业归口部门组织召开。
2.党委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党务秘书负责。
____月度性会议的组织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
4.临时性会议的组织由综合部负责。
5.会议期间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按规定范围下发。
6.会议的督办。
根据会议纪要,及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汇报,并向下次总经理办公会通报。
公司内部会议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类型和组织第二条公司内部会议可分为工作会议和决策会议两种类型。
第三条工作会议是指针对具体工作内容的讨论和协调事宜的会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部门级、岗位级和项目组级的划分。
第四条决策会议是指公司高层领导和决策层就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审议和指导的会议。
第五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
具体的会议组织流程和责任分工,由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和通知第六条会议的召开一般由会议组织者发起,根据会议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会议的通知应提前一定时间发送,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的名称、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议题等。
第八条通知可以以书面形式发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司内部通讯软件等方式进行通知。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审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组织开展的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其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其他特定目的审计事项及有必要时对公司参股公司实施的审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法务风控部承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职能,开展审计工作应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中心,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法务风控部开展审计应遵循的基本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
审计工作流程包括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审计后续与跟踪、审计质量控制等基本程序。
第五条以公司形式存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子公司应明确内部审计职能所属部门,制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流程,配备专职人员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其变更情况、审计工作情况要及时、定期报送法务风控部。
公司法务风控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抽调对象为内部审计职能所在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一个审计项目的抽调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所属单位应予配合。
第二章审计立项第六条审计对象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领导人员。
根据公司内审工作目标、内审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审计立项确定审计对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实施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四种方式决定:(一)公司法务风控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工作重点,结合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后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 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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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1.目的和范围: 会议是公司内部沟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建立会议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信息收集、信息沟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后跟踪落实等工作,以提高会议效率、形成顺畅的沟通渠道,从而有利于持续有效的制度化改进。
其范围涵盖公司内的各种会议以及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的会议。
2.职责2.1 总经理/副总经理2.1.1 主持经理例会、公司专题会议、管理评审会议、全体员工大会;2.1.2 指定专人追踪经理例会事项的落实情况;2.1.3经理例会后,指定专人整理会议记录,形成并发放会议纪要;2.1.4 参加相关会议。
2.2 总经理室2.2.1 总经理秘书负责经理例会的通知、召集;总经理室有关人员参加经理例会。
2.2.2 总经理室通知召开公司员工大会;2.2.3 组织召开公司专题会议;2.2.4 负责组织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2.2.5 总经理室副主任负责经理例会和公司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议布置工作执行情况的追踪、落实和反馈等工作。
2.3 各部门2.3.1 经理例会前向总经理室递交本部门工作周记,部门正职经理和项目部正职经理参加经理例会,布置执行会议安排工作;2.3.2部门经理主持召开本部门周会,负责周会精神在本部门内部的沟通;2.3.3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专题会议的召开,并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发放会议纪要、追踪落实会议布置工作;2.3.4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定并批准员工外出参加外部会议(高级员工由总经理批准);2.3.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大会等会议的具体会务安排。
3.工作流程3.1 会议类别3.1.1例会,包括经理例会、各部室周会、项目部例会、施工监理例会等;3.1.2专题会议,包括公司专题会议和部门业务专题会议(针对业务专题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如图纸会审会议、开标评标会议、合同评审会议等);3.1.3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包括内外审首末次会议,内、外部审核会议,管理评审会议等;3.1.4全体员工大会,包括各种动员大会、年初计划动员会、年终总结表彰会等;3.1.5其他内部会议;3.1.6外部会议:指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的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各种会议。
3.2会议组织流程3.2.1 例会3.2.1.1经理例会A.经理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秘书负责召集,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与会人员为各部室正职经理、总经理室有关人员以及总经理指定的其他员工。
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经理例会扩大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扩大至公司本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中、高级职员。
B.在例会前,各部室应向总经理室递交部门工作周记一式四份(分发至总经理、两位副总、记录存档各一份)。
周记包括“本周工作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下周主要工作计划”三个栏目。
总经理室指定专人追踪上次经理例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整理成“经理例会落实情况”一式四份(分发范围同部门工作周记)。
C.在经理例会上,由副总经理通报上次例会已落实事项和未落实或正在办理中的事项;总经理主持讨论各部室周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栏目中提出的问题,并确定改进意见;总经理主持讨论会上提出的其他问题。
D.在经理例会后,由总经理室副主任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送呈副总经理审阅后,及时发放至各与会者手中。
与会者应向本部门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安排落实会议布置工作。
会议纪要必须编号,标明“机密”字样,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
经理例会纪要共分“上次例会未完事项”和“本周例会事项”两个栏目。
总经理室保存经理例会纪要、各部室周记、“经理例会落实情况”,并按年度整理成册,按规定,每两年向公司图书档案室移交一次。
3.2.1.2 各部室周会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持召开,会议内容包括传达经理例会精神、安排执行经理例会上布置的工作、通报本周工作主要情况、讨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安排下周主要工作计划等等。
原则上每隔一至二周一次,与会人员为各部室全体员工。
各部室周会应形成书面纪要或以周记的形式体现,以适当的形式(如在部门办公室的看板上张贴)在部门内部传递,并在当周经理例会前送呈总经理室。
3.2.1.3项目部例会和项目部参与的施工监理例会项目部例会和项目部参与的施工监理例会的有关制度参见《施工管理程序》。
3.2.2 专题会议3.2.2.1 公司专题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确定公司专题会议议题、议程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由总经理室根据总经理的意见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发放范围:每一位与会者)和会议布置工作的追踪落实等。
公司专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举行。
总经理室保存专题会议纪要,并按年度整理成册,定期送公司图书档案室存档。
3.2.2.2业务专题会议由业务主管部室负责召集,与会者为各有关部室人员。
会议应形成书面纪要分发至所有与会部门的主管手中,并由专人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追踪。
业务专题会议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举行,必要时可针对同一专题举行多次会议,形成系列纪要。
会议纪要的发放和存档同3.2.2.1的有关规定。
3.2.3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包括内外审首末次会议、内外部审核会议、管理评审会议等,其有关规定参见《工作改进管理程序》。
3.2.4 全体员工大会员工大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室通知召开,并布置有关部室准备会议资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会务安排。
员工大会不形成会议纪要,但总经理室应保存会议有关材料,并定期整理归档。
3.2.5 其他内部会议其他内部会议的有关制度参照上述适用的条款执行。
3.2.6 外部会议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各种会议,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如需出差,必须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办理出差申请手续。
员工外出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返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整理有关资料,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室提交报告,必要时召集有关会议进行传达。
3.3 会议纪要及其他会议文件的归档会议纪要及其他会议文件归档参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文件4.1《施工管理程序》4.2《内审程序》4.3《管理评审程序》4.4《工作改进管理程序》4.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相关表单、记录工作周记各种会议纪要6. 附表工作周记(见《文件管理程序》)27.内审程序1.目的和范围: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产品实现的策划要求、本标准要求以及组织自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保持。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工作,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公司领导层、所有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等。
2.职责2.1管理者代表2.1.1确定审核目的,下达审核指令;2.1.2批准成立审核组,任命审核组组长和组员,并对其实施领导;2.1.3审批内审报告;2.1.4协调解决内部质量审核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批准纠正措施。
2.2 总经理室2.2.1 编制公司年度内部质量审核计划;2.2.2 挑选与被审核对象无直接关系的内部审核员,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组成审核小组;2.2.3组织内部审核的实施;2.2.4审核资料、文件的管理。
2.3 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实施日程表、审核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审核检查表,起草审核报告,对审核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纠正措施。
2.4 审核员2.4.1理解并向受审核部门阐明审核计划的要求,编制“内部质量检查审核表”;2.4.2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记录,分析写成书面材料向组长报告,保管好与审核有关的文件或开具不合格项报告单;2.4.3配合并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2.5 受审核部门2.5.1将审核目的、范围通知全部有关人员,提供保证审核过程所需有效的资源,配合审核工作;2.5.2制定和实施针对审核结果采取的纠正措施;3 工作程序3.1总经理室根据质量体系运转的情况,并考虑以前审核的结果,于年末制订出次年“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交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批。
一般十二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且两次的间隔少于十二个月。
当公司质量管理的内外部环境或条件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增加审核频次,原因可包括如机构的变化、严重的客户投诉、外部审核等。
3.2“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必须覆盖公司质量体系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各过程、各部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质量审核,对较重要的或问题较多的部门审核次数可以适当增加。
年度计划执行中,若发现不合理或不合适时,可由管理者代表在执行中任何时候修改。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的内容主要为:3.2.1审核目的和范围3.2.2审核及受审核的时间安排3.2.3审核部门、单位3.3审核准备:3.3.1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部门和工作内容任命具有内部质量审核员资格的人选担任审核组长和审核员。
3.3.2由审核组长根据初步确定的审核时间拟定审核通知并发给各部门,各部门确认后编制审核实施计划。
3.3.3由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制定审核实施计划。
内容包括:a.受审核的部门b.审核的目的、范围和日期c.依据的文件d.审核的涉及过程及时间安排e.审核员分工审核实施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现场审核前,由审核组长提前向受审核部门发出审核实施计划。
3.3.4准备好审核所依据的文件。
审核以GB/T19001—2000为标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等为依据,以客观、公正为原则,注重审核各个过程的效果和体系的有效性。
3.3.5审核员应事先作好审核准备,包括编写检查表、明确对分工审核的过程和区域如何审核等。
检查表由审核组长审批。
3.4 审核实施3.4.1 召开首次会议(即动员大会,总经理、管理者代表、部门经理、审核员参加)。
首次会议确认审核的目的、范围、方法、审核依据、审核中注意事项、日期安排等。
3.4.2 现场审核A.审核的具体内容按照“内部质量审核检查表”进行。
B. 审核员通过查阅文件、检查现场、交谈、收集证据,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发现不合格项时,审核员应当场取得受审核部门对不合格事实的确认,若出现意见分歧,审核员必须耐心说明,仍有异议由审核组长提请管理者代表仲裁。
3.4.3现场审核后,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人员相同,参加者应签到,会议由总经理室作记录。
会议上,审核组长应全面总结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说明不合格项的数量与分类,提出纠正措施的实施要求。
3.5 “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编写,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送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和有关部门,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3.5.1 审核报告内容:A.审核目的,范围,日期B. 受审核部门C . 审核依据的文件D .审核员,受审核部门主要参加人员E . 审核描述F. 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G . 不合格报告及纠正要求3.6 审核报告发放范围:3.6.1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3.6.2相关部门3.6.3 受审核部门3.6.4 不合格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3.7受审核部门在收到审核报告两天内,对不合格项制定纠正措施,审核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