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昌地产(集团)招聘管理制度

HC-RL-13-V1.0 《和昌地产(集团)招聘管理制度》

HC-RL-13-V1.0 1.目的

为规范集团招聘流程,统一招聘标准,提高人才导入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杜绝出现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或任人唯亲的现象。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和昌地产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

4.职责与权限

集团人力行政部:根据集团业务需求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招聘制度进行优化和更

新,满足招聘需求;宣导及严格执行招聘制度。

区域、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严格执行招聘制度,根据执行效果,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

出建议,特殊情况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

集团、区域、城市公司其他部门:严格执行招聘制度,与人力行政部一起增进人才引进

效率,提高人才引进质量;为优化招聘工作提出建议。

5.编制管理

年度编制一经确定,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招聘人员需根据年度编制与现有在岗人员

情况,确定招聘需求,原则上不允许超编招聘。如确有业务发展需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完成

编制调整的审批后才能开展招聘工作(减少编制除外,但大规模优化需报备集团人力行政

部)。

6.招聘需求管理

用人部门根据年度部门编制,结合岗位说明书,发起OA线上的招聘需求申请流程,在岗

位要求中明确职位、职级、到岗时间、招聘原因、能力要求等信息,审批通过后,报招聘人

员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岗位说明书每年三月份更新一次。

7.招聘渠道管理

所有招聘渠道均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搭配使用各种渠道,以达到最

优招聘效果;内聘优于外聘,内推优先考虑。

7.1线上渠道

人力行政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在相应的招聘渠道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广告发布需经公

司人力行政部的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在任何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详见《和昌地

产(集团)招聘线上渠道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

HC-RL-13-V1.0

7.2猎头管理

原则上,集团总部4.2级以上职位,各区域/城市公司3.1级及以上职位可使用猎头渠道进行招聘,但使用岗位数量不超过60%。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依据猎头评估维度年度进行猎头评定,确定合作内容。详见《和昌地产(集团)猎头管理及合作办法》(附件2)。另所有猎头渠道均需使用招聘系统进行候选人简历信息推荐上传。

7.3内推管理

集团在招的所有岗位都可进行内部推荐,但被推荐人与集团员工的关系,不得违反集团《潜在利益冲突》相关规定。招聘部门需及时更新招聘海报,发布内部推荐信息。详见《和昌地产(集团)内部推荐管理制度》(附件3)。

7.4招聘系统管理

招聘系统作为招聘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可进行渠道管理、职位管理、应聘管理、统计报表等招聘业务,要求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招聘人员必须使用招聘系统进行招聘业务开展。通过招聘系统整合招聘渠道,统一发布职位,候选人应聘流程必须在系统保留各环节痕迹,所有招聘信息数据统计以系统数据为准。

8.面试官管理

8.1面试官管理要求

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各城市公司招聘人员和各业务部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通过面试官认证;在招聘面试各环节,面试官必须执行面试官认证标准与要求,严格自我要求,维护雇主品牌。

8.2面试官认证方法

每年3月和9月集中举行面试官认证培训,可通过云学堂《慧眼识才》课程或由人力行政部组织实施的培训课程进行学习认证;认证官必须为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人员且通过面试官认证;面试官认证过程严格按照模拟简介、模拟演示、认证反馈环节进行,活动前准备工作未完成(准备搭档扮演应聘者、准备面试评价表和应聘者简历),认证不得开展;认证官必须严格把控认证通过标准,从结构化、行为化、职业化、人性化、品牌化五个维度进行评判,具体详见课程培训要求;初次认证未通过的准面试官根据认证官反馈,重点学习,可申请二次认证。

9.招聘流程管理

9.1信息发布

HC-RL-13-V1.0 招聘信息发布由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越权使用任何招聘渠道;发布信息

包括:公司名称和LOGO、公司简介、标准职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招聘人数、工作

地点、联系方式(邮箱、网址等)、公司地址等,不允许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现象,并尽

量避免使用缩写或简称。

9.2面试过程管理

面试过程管理包含简历筛选、预约面试、面试过程管理、面试反馈等几个核心步骤。其

流程标准化动作详见《和昌地产(集团)招聘标准流程操作指引》(附件4),附件详见

《招聘电话邀约说辞模板》(附件5)《招聘邮件通知模板》(附件6)《应聘登记表》(附

件7)《和昌地产(集团)面试轮次流程》(附件8)《面试评估表》(附件9)

9.3背景调查

原则上每年度三月份,由集团人力行政部对背调供应商统一询价、集采。背景调查前,

候选人需签署《背景调查授权书》(附件10);背景调查由本岗位招聘人员完成后,《背景

调查问询指引与记录表》(附件11)由本岗位招聘人员签字确认,入职时作为归档材料之

一。背调具体要求为:

1)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资深专业经理及以上职位均需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2)人力类(含司机)、财务类、法务类岗位不论职级均需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助理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力与财务高级专业经理级及以上职

位由招聘人员和第三方背调公司进行双向背景调查;

4)进行背景调查时,招聘人员及第三方背调公司应尊重候选人的隐私权,对信息严格做

好保密工作。

9.4薪酬确认

候选人的录用条件(薪酬福利、汇报关系、岗位职责等)沟通由各单位人力资源职能负

责,用人部门不得向候选人做出任何承诺(尤其在薪酬方面);谈薪由招聘人员主责,原则

上不用第三方(猎头)进行谈薪。谈薪可参考《薪酬沟通说辞》(附件12)

9.5录用管理

候选人入职前一周内,需提供入职时间前半年内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10.入职引导人管理

集团总部、各区域及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年度进行1-2次入职引导人选拔、评定、培

训,着重增强入职引导人的荣誉感,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各部门固定由1名员工担

HC-RL-13-V1.0 任入职引导人,入职引导人如有岗位变动,新任入职引导人需尽快进行入职引导培训,完成

培训后再上岗。详见《和昌地产(集团)入职引导人操作指引》(附件13)《入职引导人工

具表》(附件14)

11.招聘周期要求

招聘周期是指招聘人员收到确认的岗位招聘需求起至候选人入职到岗止;常规招聘岗位

要求招聘关闭周期为60天。

12.招聘注意事项

面试:遵循“背靠背”原则,面试官的面试及评价要确保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保证面

试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亲属回避原则:不聘用公司在职员工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等);初试需清楚了解,如果违背该原则,不进入下一轮面试;属特殊情况的,需经董事长

审批。

内部推荐回避原则:公司鼓励内部推荐优秀人才,但各职能负责人(含分管领导)主动

推荐原下属或同事,目标岗位在同一个体系内或利益相关体系内的情况下,需提前向集团人

力行政部报备,招聘人员应严格按招聘流程推进。

候选人信息保密原则:候选人享有面试全过程的信息保密权利,招聘人员在简历筛选、

面试管理、背景调查、录用入职等过程中,应该尊重应聘者的隐私权,并对信息严格做好保

密工作。

二次入职原则:针对过往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过往绩效表现良好的员工,经招聘人

员完成内部背景调查无异议,上报集团分管人力副总裁审批通过后,可安排面试,如面试通

过,可正常办理二次入职;如属于被公司辞退员工,招聘人员不得开展面试与录用工作。

面试费用处理原则:候选人因面试安排需到异地面试时,公司可承担往返航班经济舱、

高铁二等座、硬卧火车票费用(遵循价优为先原则);如当日面试流程无法全部结束,公司

可承担因面试临时产生的酒店住宿费用;非面试因素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

担;招聘人员确定面试官与候选人面试安排后,发起线上费用申请,审批通过后为候选人安

排面试行程,面试费用原则上由公司前期垫付,特殊情况由候选人支付,但需于面试当天完

成报销;部门经理级以下岗位异地面试原则上采用视频面试形式。

不可录用条件:

HC-RL-13-V1.0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后不得录用

1)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在身者;

6)品行恶劣,曾被其它经营机构开除者;

7)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者;

8)身体有缺陷或经体格检查后,本公司评定认为不适合者;

9)吸食毒品者;

10)提供虚假证件、虚假经历或虚假业绩者;

11)未满十八周岁者;

12)公司曾辞退员工以及其他被确认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

13.附则

13.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2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所有。

集团人力行政部

2019年1月24日

附件:

附件1:《和昌地产(集团)招聘线上渠道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和昌地产(集团)猎头管理及合作办法》

附件3:《和昌地产(集团)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附件4:《和昌地产(集团)招聘标准流程操作指引》

附件5:《招聘电话邀约说辞模板》

附件6:《招聘邮件通知模板》

附件7:《应聘登记表》

附件8:《和昌地产(集团)面试轮次流程》

附件9:《面试评估表》

HC-RL-13-V1.0 附件10:《背景调查授权书》

附件11:《背景调查问询指引与记录表》

附件12:《薪酬沟通说辞》

附件13:《和昌地产(集团)入职引导人操作指引》

附件14:《入职引导人工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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