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外协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暂行规定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精选、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置制度(A版)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控制和提升供应商来料质量,提高供应商改善物料品质意识,规范对供应商来料不合格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顺畅。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理(新产品试制物料不适用)。
3.职责质检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跟进行,对供应商的处理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理跟进,并协助质检部与供应商共同对不良品进行处理,“供应商异常反馈单”供应商回复的跟进。
生产部车间负责向质检部提供处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工时损失资料。
财务部根据质检部、采购部的书面报告,执行对供应商的扣款。
仓库负责向质检部通知退货逾期情况,并对供应商未及时处理的物料申请报废。
4.作业程序对于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质检部IQC将在进行料检验报告中注明,并作为退货依据之一,并且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罚通知书》交采购部会签后,由财务部从供货款中扣罚500元RMB/批次。
对外协、外购件不合格物料,首先由IQC出具《供应商异常反馈单》,由IQC科长决定此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方式。
若判定“退货”,采购部应通知道供应商应在3~6个工作日(视供应商远近情况而定)内拉走,并及时作补货或换货处理。
对逾期不拉走的退货品,由仓库书面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书》通知财务部直接从货款中扣罚200元RMB/天/批的管理费用。
对逾期超过半个月未拉走的,由仓库对此批物料直接报废处理,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若经质检部IQC科长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或加工”时,由生产部估计最迟用料时间,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挑选或加工。
供应商挑选或加工后,由质检部复检,并出签字确认合格后才可入库,此检验批次不作考核记录。
4.2.3. 若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加工,而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后改判为工厂上线挑选或加工时,挑选费用按100元/时/人的费用计算。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节选1)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节选1)1 目的采用PDCA/过程方法/基于风险思维,对外购外协件质量不合格及质量影响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扩大质量损失。
2 适用范围适用对在公司进货检验、生产过程、压缩机售后发生的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
3 定义3.1 外购外协件:压缩机产品使用的外购外协的所有零组件、包装物资、压缩机用附件(减震垫、外置式保护器、橡胶垫、电器罩等)、辅助材料(冷冻机油、氮气、焊丝等)。
3.2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害物质(RoHS)超标的外购外协件。
3.3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类别3.6.1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关键、重要物资的关键特性批量性不合格,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或造成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问题。
3.6.2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停工、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造成产品存在质量隐患(非可控)的批量性质量问题(单位小时内生产零件/产品出现20%的不良品)。
3.6.3 抽试产品在测试过程中发生安全类质量问题。
3.6.4 出厂产品在顾客处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批量性质量事故等。
3.6.5 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6.5.1 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3.6.5.2 质量问题的责任未查清不放过;3.6.5.3 预防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3.6.5.4 改善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3.7 停线:生产过程出现重要质量异常,为避免扩大质量损失而实施停止生产的行为。
3.8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处理程序包含:3.8.1 进货检验不合格处理;3.8.2 生产过程外购外协件零星不合格品处理;3.8.3 生产过程外购外协件批量不合格品处理;3.8.4 外购外协件质量异常管理;3.8.5 整改制品试用验证;3.8.6 停用物资的解封;3.8.7 停用物资质量限期整改;3.8.8 压缩机售后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处理;3.8.9 质量损失索赔。
4 职责4.1 筛选车间4.1.1 负责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的识别、确认、记录、分析、评审、处置、统计。
外协 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理规定外协、自制件不合格处理制度控制和提升供应商来料质量,提高供应商改善物料品质意识,规范对供应商来料不合格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顺畅。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理(新产品试制物料不适用)。
质检部负责管理外协、自制件的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展开跟展开,对供应商的处置明确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部负责管理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置介入,并帮助质检部与供应商共同对不当Fanjeaux展开处置,“供应商异常意见反馈单”供应商答复的介入。
生产部车间负责向质检部提供处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工时损失资料。
财务部根据质检部、采购部的书面报告,执行对供应商的扣款。
仓库负责向质检部通知退货逾期情况,并对供应商未及时处理的物料申请报废。
4.作业程序对于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质检部iqc将在进行料检验报告中注明,并作为退货依据之一,并且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罚通知书》交采购部会签后,由财务部从供货款中扣罚500元rmb/批次。
对外协、自制件不合格物料,首先由iqc出示《供应商异常意见反馈单》,由iqc科长同意此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方式。
若判定“退货”,采购部应通知道供应商应在3~6个工作日(视供应商远近情况而定)内拉走,并及时并作补货或换货处置。
对逾期不带走的脱货品,由仓库书面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出示《外协、自制件不合格品行政处罚通知书》通告财务部轻易从货款中扣分200元rmb/天/批的管理费用。
对逾期少于半个月未带走的,由仓库对此批物料轻易除役处置,所导致的适当损失由供应商自行分担。
4.2.2.若经质检部iqc科长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或加工”时,由生产部估计最迟用料时间,采购部通告供应商派遣人去挑选出或加工。
供应商挑选出或加工后,由质检部送检,并出来盖章证实合格后才可以入库,此检验批次不并作考核记录。
4.2.3.若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加工,而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后改判为工厂上线挑选或加工时,挑选费用按100元/时/人的费用排序。
关于对外协产品采购不合格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

SD顺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外协产品采购不合格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的修订2015年04月22日前言:2015年随着市场经济由过去的高速发展进入相对平缓的中低速发展时期,市场经济同样进入相对低迷的时期。
对各行各业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对于汽车配件行业也有较大的冲击,现各主机厂(奥铃工厂、北京欧曼重卡、雷沃重工等)已全面展开质量跃级工程,以应对接下来的中低速发展时期造成的影响。
作为汽车配件供应商的我们,要紧跟各主机厂的质量跃级步伐,全面提升自身产品的质量及精度。
若不能跟紧质量跃级的步伐,将会遭到主机厂的降级或淘汰。
为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入、流出以及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现完善并规范采购产品相关质量考核制度,明确采购产品不合格时的处理流程及考核办法,同时作为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的基础文件,特制定本办法:一、产品入厂送检时发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产品出厂时应确保产品合格,入厂时由质量技术部外检员严格按照产品规范及抽样准则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1、退货:1.1.1外协送检产品出项不合格,需采取退货处理。
同类产品首次出现给予警告暂不考核,从第二次起每次退货按100/品种(一个月内重复发生)进行递增式考核。
退回产品需由外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后由供应商业务员经质量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手续进行退货出厂。
1.2、让步接收:1.2.1、由外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外协厂家业务员按质量技术部长、生产经理、副总经理的顺序会签意见,并按副总经理签署最终处置意见进行处理。
1.2.2、签署让步接收处置意见后,由外检员按副总经理签署的处置意见在外协厂家入库单备注处填写处置意见后顺序操作。
1.2.3、入库单转入财务后,由财务部门在与供应商支付货款时进行扣款处理。
1.3、让步接收产品降价幅度及相关规定:1.3.1、让步接收的范围:质量问题轻微、一般的不合格品,不涉及重要尺寸、重要表面质量且生产急用的方可让步接收,经确认后给予降价幅度3%~10%后入库处理。
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

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购外协件管理的规范和制度化建设,规范外购外协件采购流程,提高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工作,包括外购和外协件的采购、管理、验收、入库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外购外协件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外购外协件管理应注重保证采购品质、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并不断改进供应链管理。
第五条公司外购外协件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流程、制定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做好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应根据实际生产和业务发展需求,编制采购计划,验收采购申请,明确采购需求。
第七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需公开、公平、公正,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制定实施进度计划。
第八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应明确质量标准,保证采购品质,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和外购外协件供应商质量水平。
第九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需时及时的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并评价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供货合同或终止合同,并建立和维护与供应商的友好长久合作关系。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流程,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质量检验、以及供应商评价和合同管理等。
第十二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流程需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广泛的决策共识,建立健全的协同合作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要求执行采购活动。
第十四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管理需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采购活动中的各种风险,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外购外协件采购质量管理应制定质管体系,明确质量控制要求,并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监管。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1 目的为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对产品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处程序和要求,做到出现质量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1、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2、生产指挥错误;3、违反工艺纪律;4、操作不认真负责;5、检验员漏检、错检;6、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3 职责3.1 车间、质检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配合工作.3.2 质检部负责各种质量问题(4。
2条中第1~4项)的检查,对质量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出处罚意见。
3.3 质管办负责质量问题处罚的监督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4.2条中第5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3。
4 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质量问题的落实、处理工作.3。
3 总经理负责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管理内容4.1总则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要严格执行“三按”(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4。
2 处罚比例本规定申明:处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4.2。
1 公司外购、外协不合格品处罚a) 返工品:公司内部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安排责任人返工返修,不计报酬,返工完备交检验复检。
若返工品责任人不在现场,由车间安排其他人员返工,返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20~50元,数量大的、成本高的要加倍处罚.但是,所有员工不允许频繁出现质量问题,在一年度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频次及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a) 第1~4项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第2~5项从第4次开始依次提升处罚比例10%,直至100%.b)第5项发生1次以上的,第2~5项从第2次开始依次提升处罚比例10%,直至100%。
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1、目的为加强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管理,提高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控制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试用、退换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3、内容3.1供应部提交质保部检验的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状态等内容),否则质保部不予检验。
3.2送检的外购、外协件应是本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供方提供的确定产品。
首批(首件或样件)外购、外协件,则须随附该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或检测报告,以及本公司《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和《商品入库单》一并交质检员检验。
3.3质检员按《外购(协)件检验指导书》或技术部提供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将结果填入《外购件检验单》或《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
3.4外购、外协件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法3。
4。
1外购、外协件由技术中心以其重要度确定分别为A、B、C类。
3。
4。
1。
1 A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为A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能引起产品丧失功能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用户会索赔的;b.对外观质量的影响,即顾客会拒收产品,或提出申诉的;c.主要尺寸、形位公差等技术要求与图纸不符,影响安装使用和整体强度;d。
安全和重要部位的漏焊、假焊、气孔、夹渣等严重焊接缺陷;e.密封元件的漏油、漏水、漏气;f。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不符合技术协议和技术要求;g。
铸造件重要部位存在疏松、气孔、夹渣等严重铸造缺陷;h。
材料主要表面有裂纹,凹凸不平,严重划伤、锈蚀、磕碰等难于修复的外观缺陷.i.功能失效、可靠性差、使用寿命短等性能质量;j. 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4.1。
2 B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决为B类不合格。
a。
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肯定轻度影响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的;b.对产品外观的影响,即顾客可能会发现,并可能会申诉的;c。
对包装质量的影响,即包装、密封不良有可能引起损失或锈蚀,漏装附件、说明书、顾客不满意可能会申诉的。
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质量索赔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对外购、外协配套件及原材料质量的有效控制,提高产品的可靠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谁造成的损失谁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公司《质量手册》,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因外购、外协配套件及原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产品回用”费用索赔、“让步接收”的折价索赔及因退货造成的停工索赔和产品售后服务费用的索赔。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各类外购、外协配套件及原材料的入库检验工作,并总体负责因外购、外协配套件及原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向供货商开展的各类索赔活动(外购底盘除外);3.2售后服务部负责因外购底盘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相关索赔工作;3.3供应部负责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协助质检部和售后服务部开展各类索赔活动;3.4财务部对索赔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并贯彻落实;3.5企管部对出现的各类索赔处理结果进行总体监督、考核。
4程序:4.1外协配套件回用索赔:4.1.1质检部负责外购、外协件的入库检验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随机抽检(或全检),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装配性能或整机性能,降低产品的可靠性,则应判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外协配套产品由供应部负责退货不准回用;若抽检样品的实测结果基本符合技术要求,仅有个别尺寸、个别部位不符合技术要求,但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影响产品的装配性能和整机性能、不降低产品的可靠性,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补救的,在生产急需的情况下,由我公司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可办理回用审批手续作回用处理。
4.1.2采取回用处理的产品,外协配套厂应承担该批外购件补救过程中的劳务费、材料费及误工费。
4.1.3外协配套产品回用,由供应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配套产品回用审批报告单》(编号:ZJ020101-2005/A/1),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工序。
《外协配套产品回用审批报告单》一式六联,供货方、供应部、技术中心、财务部、质检部、生产部各一联,157以便互相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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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外协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暂行规定
目的:为强化合作单位质量思想意识,提高外购、外协产品质量,和谐发展, 共创未来。
名词解释:
不良品:经返工或特殊工序后,尚可进入生产工序的产品。
废品:(分工废、料废)指产品有重大缺陷,达不到工艺使用要求的产品。
工废:指加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因素导致的废品。
料废:指毛坯本身导致的废品。
一、公司质检当事人责任:
凡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入库的批次产品(准确到入库单的以入库单为
准,其他以生产批次为准),经落实不良品率超过5%的,扣罚质检当事人月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10% ;废品率超过5%的,扣罚质检当事人月工资的10% +工废品实际价值的10% ;并追究外购、外协单位责任。
二、公司管理者责任:
管理者应及时处理相关质量事故及责任单位和个人。
若是出现包庇及瞒而不报,拖而不处理的质量事故(事故发生48小时内无书面处理结果的),管理者将负管理责任。
处罚金额为质量事故应罚金额的2倍。
一月两次承担管理责任的质量管理者或责任人,加扣罚本月效益工资的10%每增加一例未处理质量事故,扣5%本月效益工资,依次类推。
三、外协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1、不良品生产价值在50元以下的扣罚实际外协价格的100%.
2、不良品生产价值在50元以上的200元以内的扣罚实际外协价格
的120%并警告一次。
3、不良品生产价值达到200元以上300元以内的扣罚实际外协价格
的140%并警告一次。
4、不良品生产价值达到300元以上的扣罚实际外协价格的150%责令停
产整顿。
工废:
工废按实际成本计算(实际价值为原材料成本+已加工成本,下面成为实际价值,扣罚立即执行,处分按月计算),废品归公司所有。
实际价值在300元以内的,按实际价值的80%赔付并警告一次;实际价值在3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按实际价值的70%赔付并警告一次;实际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按实际价值的60%赔付并严重警告,责令外协加工单位和个人停产整顿。
料废:
1、毛坯有明显缺陷而进入加工过程的料废不计算料废费用。
2、毛坯无明显缺陷,加工过程中超过三道工序以上的毛坯内在出
现缺陷达不到工艺要求,由公司支付加工费用的50%(工序以车
床为准)。
外购毛坯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1.毛坯无明显缺陷,加工过程中出现达不到工艺要求的缺陷,其
毛坯全部退回,超出2%加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毛坯供货单位或个
人承担。
2.加工好的产品无明显缺陷,试压过程中出现壳体漏的产品超出
1%。
其加工费、喷涂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由毛坯供货单位或个人承担。
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外购单位,退货前对自己的产品进行确认,外协单位对自己加工的产
品进行复检确认。
2、公司主管领导,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转交外协主
管,由外协主管转交财务做相应的处理。
3、质量主管每月一次与财务核实质量问题处理相关事项,报请总经
理审准。
五、抽样的方法及处理依据
1、质检员对外购的铸件毛坯(原材料)外形尺寸抽数20%铸造表面、认
真检查,抽样数量每批低于100件按80%抽查验收,100件以上200件以下按50%抽查、验收。
不合格率超出5%要求供方自检,自检后的抽查数不合格率超出3% ,按全部不合格处理,依据《毛
坯图纸》、《铸件毛坯外观检验内控标准》、采购合同要求。
2、外购加工件、标准件外协加工件
2.1质检员对外购加工件,标准件严格按外购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抽取数量10%-20 %不合格率超出3%定为全部不合格,由供货责任人自检,自检后抽取20%-30 %不合格率超出2%按全部不合格退回。
2.2外协加工件,质检员抽取10%-20 %不合格率超出3%由供货责任人自检,自检后抽取20%-30 %不合格率超出2%定为全部不合格,超出6%抄报质量保证人,由质量保证人报请总经理审准。
3.3依据《外购合同》、《图纸》、《国家标准》,《外协合同》、《外购、外协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