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实验室资质认证(计量认证)申报材料清单

实验室资质认证(计量认证)申报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初次申请);营业执复印件(企业复评或扩项);
编委批文及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初次申请);编委批文及法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复评或扩项)。
2、书面申请(参考模板)。
3、《质量手册》。
4、《程序文件》。
5、内审、管理评审质量记录。
6、《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下载地址:
9、房屋采用证明(房产证,例如外借还要存有外借合约)复印件。
10、土地采用证明(登机机构)。
11、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如发票复印件(初次申请或扩项申请)12、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初次申请或扩项申请)。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机动车登机资格证书复印件(登机机构初评或扩项)。
15、立案审核单(表中13)。
16、上次通过认证的《证书附表》复印件(复评审)
1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判定申请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判定申请书》电子版。
2021年9月18日。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首次申请材料清单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首次申请材料清单1.机构基本情况(2)机构章程: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人员构成、管理和运作方式等;(3)机构成立证明材料:包括章程备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机构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手册:包括机构的质量方针、目标、责任和职权等;(2)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包括管理评审程序、内审程序、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等;(3)质量目标和策划文件:包括质量目标和策划文件,强调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改进计划等;(4)内审记录和报告:包括内审记录和报告,验证机构内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3.人员资质证明(1)机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证明等;(2)机构人员培训记录:包括安全评价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记录,验证其具备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能力;(3)机构人员结构图和职责分工:包括机构人员的结构和职责分工,清晰表达机构在安全评价领域的专业能力。
4.机构设备与设施(1)机构设备清单和购置证明:包括机构使用的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证明;(2)机构实验室或测试场地:对于需要进行实验室或测试的机构,须提供实验室或测试场地的相关证明和使用权证明。
5.机构质量管理相关文件(1)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包括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2)机构质量控制相关文件:包括机构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包括采样、测试和分析方法等。
6.机构过去工作业绩(1)案例材料和客户反馈:提供机构过去完成的安全评价案例材料和客户的反馈意见,证明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客户满意度;(2)机构参与过的评审和认可:提供机构所参与的评审和认可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证明。
以上是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首次申请材料清单的主要内容。
申请机构需要逐一提供这些材料,经审核认可后方可获得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申请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和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成功。
申报材料要件清单

附件1申报材料要件清单除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外,各环节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件如下。
(一)初步设计审批1.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单位性质、机构设置等);3.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附编制资质证书);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新建项目及整合改造项目)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非新建项目);6.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新建项目)复印件;7.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复函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8.冲击地压鉴定报告、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采深400米及以上非新建矿井)。
(二)开工备案1.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批复复印件;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4.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5.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复印件;6.采矿许可证复印件;7.经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中标文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复印件等;8.经招标确定的监理单位中标文书、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复印件等;9.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监注册登记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三)联合试运转备案1.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联合试运转方案;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3.开工备案公告截图。
(四)竣工验收备案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2.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内容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认证结论意见)复印件;4.项目竣工档案情况说明;5.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煤矿项目,需提供化解过剩产能煤矿落实到位的证明文件。
以上各环节均需项目业主出具对所提供材料、要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清单

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清单作为一个筑业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资质是至关重要的。
升级资质可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竞争优势,因此,申报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然而,这个过程可能会让有些企业感到棘手。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的清单,本文将对该清单进行详细介绍。
一、企业基本材料1.企业注册登记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3.资质证书和技术人员证书: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称证书等;4.企业章程和发展计划: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计划等文件。
二、业绩材料1.近三年的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客户评价等;2.企业拥有科研平台、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其他创新平台的情况介绍和材料准备。
三、财务材料1.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收入、利润、税金、财务状况、现金流等;2.纳税证明:包括纳税申报表、纳税发票等;3.社保证明:包括企业员工社保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等。
四、人力资源材料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用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2.人员名册: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翻译人员等的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3.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材料、培训记录等。
五、其它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核意见等;2.宣传材料:包括企业宣传册、宣传海报等;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以上是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报材料清单的详细介绍。
把这份清单当做申报资质的指南,能够让每个企业更好地了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并且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企业的运营。
提醒需要申报资质的企业一定要根据清单,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报资质提供材料明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报资质提供材料明细一、城市园林一级资质申请材料内容(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附件材料第一册:综合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4、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册:人员资料1、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1、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材料要求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套。
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要求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2、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明晰、字迹清晰工整,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新设立、增加专业、延续、升级”需提供的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自动生成。
材料形式:企业盖章原件扫描件1份。
2.已有部、省两级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新申请无需提供);来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上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仅限2017年底前);来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扫描上传);来源:企业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扫描上传);来源:公安机关、企业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来源:公安机关、企业自行提供、人社部门及各具有职称评定职能的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来源: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8.企业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材料(扫描上传);来源:企业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校验证明(指出厂合格证等)材料(扫描上传);来源:企业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10.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扫描上传);来源:企业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11.企业2年内完成监理代表工程的证明材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扫描上传,仅申请升级甲级时提供);来源:企业自行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医疗机构是指有执业资格并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
在申报成立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
以下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需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许可证,比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机构章程: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范围等内容。
4.资质证书:医疗机构需要提交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
5.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等。
6.医疗设备购置证明: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设备的购置证明,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合法性。
7.经济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经济管理规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收费标准等。
8.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机构需要明确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医疗纪律、保密规定等。
9.人员配备计划:医疗机构需要详细描述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
10.建筑与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建筑和环境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性。
11.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3.人员合同: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劳动合同,以确保人员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4.培训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明文件,以确保人员的专业能力。
15.其他法定文件:根据不同地区和业务类型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法定文件,如执业许可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明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机构在申报成立时,应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顺利取得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申报材料清单范文

申报材料清单范文
1.申请表:根据具体的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确保信息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最近的个人照片:根据具体要求,一张或多张最近的个人近照,通
常要求背景为白色并光线良好。
4.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证明申请人的学历水平。
5.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用于缴纳相关费用或进行电子支付等相关操作。
6.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
7.工作单位证明:包括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用
于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单位的合法性。
8.所得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银行对账单等,用于证明申
请人的经济状况。
9.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居住地。
10.健康证明:如体检报告、疫苗接种证明等,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体
状况良好。
11.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申请事项的具体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
证明文件,如行驶证、执业许可证等。
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仅为一份样本,具体清单内容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
补充。
2.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个人的公章。
3.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如果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逐一提供。
提供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清单,可以加快申办相关事项的进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因此,在办理事务时,根据具体要求,仔细核对并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清单,以确保事项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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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篇一: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
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其中,注册执业人员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其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二)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升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
文件、毕
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其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其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四)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同,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6)企业相应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7)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9)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10)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发布批准文件及出版物主要页(包括出版物名称、批准部门、主编或参编单位名称、出版社名称)复印件;
11)专利证书、专有技术发布(批准)文件或工艺包认可、认定、鉴定证书复印件;
12)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3)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五)延续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
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其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还应提供相应规模的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七)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除提供(一)条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质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质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八)企业因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核定资质的,按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办理:
1.下列类型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
1)企业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即企业的资产(含设备,下同)、人员、业务等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注销,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的相关资质的;
2)企业派生分立(也称“存续分立”),即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
原企业和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或者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
由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
3)企业经济性质变更,即内资企业被外资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
部分股权,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外商投资
批准证书的;或者外资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的退出,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内资的。
属于以上第1)、2)两种情况的,分立设立的新企业应当提交原企业关于代表工程业绩、法律责任承继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若分立后的两家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的同一项资质类别,则应当分别提供相应的代表工程业绩;属于第3)种情况的,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对外资收购内资的,应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
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
[2007]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要求外,重新核定资质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设计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一)条所列的全部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2.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合并等情况申请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事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附件
4)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注销,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的,改制后的企业申请承继原国有企业的所有资质的;或者国有企业将其主营业务资产、人员等投资设立新的公司制企业,原国
篇三: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注:1.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2.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复印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的,
不需要提供工商变更证明文件;4.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应提供第30项;
6.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第31项;
7.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资的或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该证书注销证明;
8.首次申请劳务资质的,可以不提供第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