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区金融办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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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9•【字号】常政办发〔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2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9日常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流动性、杠杆性和资本性等基本特征,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围绕构建常州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资本运作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更好地发挥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推动金融产业集聚、金融体系建设和金融服务创新,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扩大信贷投放,努力提升创新服务,着力优化金融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一)信贷投放不断提升信贷总量明显增长。

“十二五”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256.8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5.32%;本外币贷款余额5407.8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74.04%。

小微金融支持保持稳定。

“十二五”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79.54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09%。

重点投放坚实有力。

针对省市重点项目、“十大产业链”、“双百行动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全市重点项目贷款余额达270亿元。

(二)主体建设日益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

2024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2024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2024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区金融办团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金融事业的发展。

在各项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将对2024年上半年区金融办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加强金融监管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我们注重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我们建立健全了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了资金流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风险。

同时,我们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二、推动金融创新为了推动金融创新,我们积极引进金融科技,探索发展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新兴金融业态。

我们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共同研发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同时,我们提高金融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金融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三、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我们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我们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同时,我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创新和改进,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加强金融合作与交流为了加强金融合作与交流,我们积极参与区域金融合作活动。

我们与周边区县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了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跨区域金融业务的监管问题。

同时,我们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促进金融业的跨地区业务发展。

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测和研究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市场的动态,我们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测和研究。

我们建立了金融市场监测系统,定期发布金融市场动态报告,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

同时,我们加强金融市场的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金融市场的风险。

六、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我们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班和讲座,邀请业内专家分享经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6〕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6〕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6〕3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5日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促进全省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编制《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湖北金融业“十二五”发展回顾“十二五”期间,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湖北省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呈现总量不断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效益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金融成为对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主导产业,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和“五个湖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总量快速增加。

2015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50亿元,是2010年的2.94倍。

2015年末,全省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5.5万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1346亿元,贷款余额2951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1.9倍和2.01倍,基本实现了翻番,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87家,比2010年新增14家,总市值达到11092.03亿元,较2010年增长116%,境外上市公司18家,全省证券化率为37.5%;“新三板”挂牌企业203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802家、托管企业1635家;全省保险业完成原保险保费收入958亿元,是2010年的1.91倍,保险深度3.24%,保险密度1638元/人。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1.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角色日益重要。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该规划旨在加强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

下面是该规划的主要内容。

首先,加强金融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

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其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加大对优质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培育专业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精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

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加强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推动跨境金融业务发展,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加强对外金融合作,推动我国金融业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规则制定。

最后,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加大对金融乱象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强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置金融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这将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建设更加稳定、健康、可持续的金融体系,并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该规划提出了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措施。

通过加大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金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化进程。

同时,加强金融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防范金融科技风险。

其次,规划强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淮府办〔2017〕18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淮府办〔2017〕18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淮府办〔2017〕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2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经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100亿元和1400亿元,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000元/人。

“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户、“新三板”挂牌企业15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00户,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200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超过30%。

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基本建成,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健康、规范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有效信贷投放。

坚持并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调度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贷投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上级推介淮南优质项目,争取信贷规模和政策支持。

支持在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各类表内外、境内外业务,综合运用各种金融产品和工具,围绕我市“1235”发展思路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盘活信贷存量,用好信贷增量,突出信贷保障重点,扩大有效信贷投放。

(二)大力发展绿色科技金融。

支持银行完善绿色信贷流程,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1. 引言本文档旨在概述金融事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涵盖2022年至2023年的时间段。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我们将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

2. 目标2.1 实现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和普及。

2.2 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减少金融风险。

2.3 加强金融监管和市场监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4 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2.5 加强金融对外开放,推动金融国际化进程。

2.6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

3. 策略3.1 制定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支持智能金融、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3.2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金融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3.3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监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3.4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5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金融欺诈和非法金融活动。

3.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金融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合作。

3.7 培育绿色金融市场,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

4. 措施4.1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能力。

4.2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优化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4.3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金融风险评估和监测。

4.4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

4.5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4.6 增加金融对外开放的措施,吸引外资进入金融市场。

4.7 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和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和应用。

5. 结束语金融事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本纲要旨在指导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促进金融业的良性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宁政办发〔2017〕65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1日南京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时期,也是南京围绕“两聚一高”主题、实现“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南京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在深入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深度剖析南京金融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南京金融业发展回顾(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为指引,南京金融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金融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元,对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成为提升南京城市发展功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是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传统金融机构加快集聚,“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法人和一级分支机构31家。

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银行类机构51家,其中总部法人机构12家;证券总部法人机构2家、营业网点133家,期货公司5家;保险机构87家,其中总部法人机构3家。

新型金融业态快速发展,新增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组织超过500家,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市金融业十三五规划总结和十四五规划打算

市金融业十三五规划总结和十四五规划打算市金融业在十三五规划中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市金融业十三五规划总结中,可以看出市金融业在规模扩张、创新能力提升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首先,在十三五规划中,市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机构数量增加,资产规模大幅增长。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快速发展。

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

其次,市金融业在创新能力方面得到了显著提升。

市金融科技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等新兴业务不断涌现。

金融科技在提升金融效率、降低金融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市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满足了市民和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最后,市金融业在风险防控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市金融业坚决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在市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中,将继续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其次,将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新兴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再次,将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也将注重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普惠性,积极推动金融扶贫和金融教育,进一步缩小金融服务的“数字鸿沟”。

总之,市金融业在十三五规划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金融规模扩张、创新能力提升和风险防控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十四五规划中,市金融业将继续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普惠性。

市金融业在十三五规划的总结中,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为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金融规模扩张方面,市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机构数量增加,资产规模大幅增长。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3•【字号】咸政办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促进全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根据《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期间,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咸宁市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呈现总量不断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效益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金融成为对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主导产业,为加快鄂南强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实力不断壮大。

2015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757.7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65.9%。

“十二五”期间全市证券股票基金交易量5088.9亿元,投资者开户数4.3万户。

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保费收入22.57亿元,同比增长21.47%,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2.59%和917元,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二)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体系更加完备。

2015年末,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2家,机构网点492个(含自助银行157个),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1家(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家(湖北银行),农村商业银行6家,外资金融机构1家(花旗贷款公司),邮政储蓄银行1家,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证券营业部3家;保险主体26家,各级营业性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含乡镇)229家;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6家,注册资金达亿元以上1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14.18亿元,同比增长35.87%。

2024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模版(2篇)

2024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模版____年区金融办上半年工作总结一、总体情况分析____年上半年,区金融办按照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的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风险持续挑战的背景下,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二、工作亮点1.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上半年,区金融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推进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信贷风险,有效遏制金融风险的扩散和蔓延。

2. 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金融办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区金融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

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向深度融合发展。

4. 改善金融营商环境区金融办注重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的便捷度和效益。

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区域发展。

三、存在问题1. 部分金融机构风险意识不强,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部分金融机构对风险防控的意识较弱,过度依赖担保、过度放大风险。

金融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加大风险防控的力度,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仍有短板。

虽然区金融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

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质量。

3. 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

虽然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面临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挑战。

金融科技创新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创新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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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6月16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未来五年(2011年—2015年)是我国金融业深化体制改革,更好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关键阶段。

为明确我区金融十三五期间的站略任务和发展方向,指导未来五年的行业发展,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金融部门的支持下,我区金融事业迅速发展并呈现出勃勃生机,存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工作健康正常发展,金融运行平衡有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辖内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以银行机构为主体,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共同发展的广覆盖、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中国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大通湖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保险机构5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金融业务稳健发展,信贷资金实力明显增强建区以来,金融与我区经济结成了“荣辱与共、衰退共损”的共赢关系,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金融工作呈现存贷规模不断扩大、贷款结构有所改善,银企对接成效明显、信用创建推向深入和金融生态环境有所优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局面。

1. 存款余额稳步增长。

2013年各项储蓄存款余额24亿,比年初增加3亿元,同比增长14.3%;2014年各项存款余额27.5亿元,同比增长14.2%,人均储蓄额达1100余元,高出全市人均储蓄额200元。

2. 信贷力度强劲。

2014年区内银行业金融贷款余额6.17亿元,其中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贷款余额1.18亿元,工商银行大通湖支行贷款余额2.59亿元,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余额1.04亿元,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余额0.67亿元,大通湖信用社贷款余额0.69亿元。

3. 保费收入增长迅速。

2012年保费收入5390万元,理赔收入1552万元;2013年保费收入6369万元,理赔支出797万元;2014年保费收7130万元,理赔支出1536万元。

截至2014年末,全区保险行业保费收入连续3年保持11%以上的增长速度,为促推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较大作用。

“十二五”期间,全区金融业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健全了银行功能,资产负债能力明显增强。

金融机构通过大力筹资吸存,非政策性存款崛起,居民储蓄品种多样化,使我区金融业负债来源渠道拓宽,负债结构多元化,增强了资金实力。

信贷资产总量发展迅速,投资呈多元化特点。

金融支持力度明显加大,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纺织、造纸加工、板材、水产、生猪、高新技术产业等企业,有效支持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镇基础建设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我区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缺乏体制支撑;二是社会诚信度不高,经济环境欠佳,制约区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力度;三是网点覆盖低。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部分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十三五”规划(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金融货币政策,依法合规经营,强化信贷管理,优化信贷结构,盘活资金存量,防范金融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一方金融平安。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1.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增加到“十三五”期末,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在2015年末的基础上增加3个,到2020年保持在15个左右。

金融从业人员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将有所增加。

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突破5家,新增银行营业网点2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突破7家。

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健全,金融高地建设基础扎实。

2.金融业自身实力显著增强银行业全面优化发展。

存余额突破4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1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1%,区域“资金洼地”优势明显。

存贷比保持较高水平,金融资源运用高效、安全。

贷款结构更趋合理,贷款质量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比例有较大提高,小企业贷款比重达30%以上。

保险业取得重大突破。

保险业务领域开拓成效显著,保险产品尤其涉农保险产品创新丰富多样,保险业社会功能发挥有较大提高。

到“十三五”期末,全区保险机构年保费收入达到1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保险覆盖率有明显提升,保险深度达到3%以上,保险密度达到300元。

3.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信用体系建设更趋完善。

中小企业和“三农”信用档案建设基本完备,信用评级制度、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库制度和使用制度建设基本健全,先进技术在信用管理中的应用更加广泛,覆盖全区范围的征信系统建设基本完善。

市场竞争秩序持续良好。

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行业规范自律建设基本完善,金融各行业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规范、和谐,金融合作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行业违规操作行为鲜有发生,对违规处罚及时有效。

(三)“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1. 促进机构协调发展大力引进金融机构。

大力引进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来慈设立支行(办事处),加大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引进力度,壮大银行机构金融业龙头实力,引领金融业全面发展。

引进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来大通湖区设立支公司、营业部,扩大保险公司数量和规模。

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

推进大通湖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变的改制工作。

发挥区农村信用社本土优势,大胆创新金融产品,增强行业竞争力。

2. 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创新涉农融资产品。

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和集体股权市场制度建设,促进农村资源要素合理流转,不断扩大涉农信贷有效抵质押物和担保范围。

鼓励创新发展产权融资、股权融资、收益凭证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

推广预期收益、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股权、林权等质押贷款,发展农户联保互保、协会担保、关联企业担保等担保融资业务。

创新丰富保险产品。

丰富和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

做大做强已有保险业务,深度挖掘保险市场潜力,拓展保险市场业务领域。

积极向上争取将更多保险产品引入我区,丰富我区保险产品库。

大力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竞争有优势、市场有需求、社会有需要的保险产品精品。

加强产品创新的制度保护,加强对创新型产品推广的政策支持。

创新融资担保方式。

鼓励担保公司与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创新融资担保合作方式。

发展联保、互保、产业链担保等担保方式,积极开展银行承兑汇票、出口信用证押汇、小企业设备按揭贷款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及转贷服务等业务,探索债券市场担保服务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方面、多功能的担保服务体系。

发展民生保险业务。

更加注重国计民生领域保险业务的发展。

加快发展“三农”保险,逐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大力发展其他涉农保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积极探索和发展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积极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探索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

3. 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加大金融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服务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导作用。

优化金融信贷结构,逐步提高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比例。

加大信贷对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环保经济及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改善金融支付环境。

提升非现金支付工具运用力度,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增加POS、ATM等自助设备布放。

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具布放力度,深化实施便农支付工程,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鼓励合理细分市场。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合理细分市场,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针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支持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推进金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建设,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改善金融服务质量。

加快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行业服务标准化、统一化建设,推进服务合同标准化与通俗化建设。

提高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扩大理赔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推进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规范化、程序化、便捷化建设。

探索建立金融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利益。

4.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征的信用评级制度,鼓励发展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中介机构,形成信息真实全面、使用高效保密的征信体系。

推进以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为主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金融机构、镇村组织、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信贷环境。

促进机构健康发展。

加强对银行、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强化贷款发放全过程的监控力度,确保不良贷款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出台政策保证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保险互助社的稳健运行,坚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市场定位,确保资金流向规范、安全。

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推进银行、保险、担保等行业自律建设,健全行业协会性质的自律组织。

完善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行业行为规范及违规自律惩戒措施等制度建设,规范业务范围和竞争行为,健全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防止过度竞争、恶性竞争,确保金融业竞争有序。

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金融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金融自律规范、破坏竞争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金融运行秩序。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推动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设置,健全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动态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苗头。

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金融机构的早期风险预警,跟踪关注可能引起风险变化的因素。

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市场行为的监管,积极防范销售误导和理赔投诉等引发的风险。

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金融不稳定因素的查处力度,切实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强化金融案件防控,严肃查处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规范民间借贷秩序。

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健全处置非法民间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查处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维护良好的民间资本发展环境。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全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研究决策我区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切实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加强各部门对金融发展工作的沟通协调,做到“目标、责任、措施、协调”四到位,形成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合力,促进全区金融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2. 加强政策引导积极配合区委、区管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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