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福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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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惠金融指数及其统计分析

福建省普惠金融指数及其统计分析

金融视线普惠金融是在“小额信贷”基础上的扩展和延伸。

这一概念于2005年提出后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2005—2010年,研究从普惠金融的产生和发展转向普惠金融体系框架的构建;自2010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普惠金融,研究范围从小额信贷、金融排斥与普惠金融的分析,扩展到城镇和农村普惠金融研究、互联网普惠金融,这一时期的研究更多涉及普惠金融指数、发展评价、影响因素及普惠金融的影响等量化问题;2016年之后,随着数字经济研究的深入,这一研究扩展到数字普惠金融方面。

可以说,这些研究从概念、体系、评价及影响方面进行了广泛研究,所得结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福建省各地市普惠金融指数的构建2015年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在这一规划及《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普惠金融指数研究福建省各地市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趋势和空间差异,以期为地区普惠金融实践提供一定思路。

1.1 评价指标的选取和数据来源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评价,国内外的研究始于2010年,所采用指数各有不同,但多涉及金融(或银行)的可利用性、金融(或银行)供给和使用状况等方面。

由于指标的可获得性,本文在借鉴前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筛选五个指标构建普惠金融指数,分别是“每万人拥有的金融业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数”“金融机构人均各项存款占人均GDP的比重”“金融机构人均各项贷款占人均GDP的比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7—2021年福建省统计年鉴、福建省各地市统计年鉴及相关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2 确定各指标权重本文使用变异系数方法进行客观赋权。

计算各指标在福建省各地市的变异系数(标准差系数)为权数。

先计算各地区第i项指标的均值i x和方差2iσ,根据标准差系数公式iiiv xσσ=,计算第i项指标的权数为iiivw vσ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闽发改外经〔2015〕307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际金融活动管理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外经〔2015〕307号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外资〔2015〕933号文批复同意我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现将《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指导有关企业更好地使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利用国际商业贷款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5月20日福建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利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支持我省境内机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引进先进设备、技术以及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外贷款简政放权改革方案和《关于扩大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23号)要求,我省于2015年开始开展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注册于福建省(不含厦门市)的境内企业和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向非居民筹措的、以本外币表示的1年期以上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境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境外企业及其他非金融机构贷款、境外自然人贷款、国际融资租赁、出口信贷、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等。

以境外借款境内转贷款方式为我省境内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的内资银行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试点内容(一)国际商业贷款切块管理试点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5年起授权福建省审批福建境内机构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事项,在每年年初确定一个总额度切块给福建省管理,2015年初始额度为30亿美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0•【字号】榕政办〔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榕政办〔2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0日福州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福州市筑牢经济增长、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以“数字福州”建设引领打造数字应用第一城,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全方位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21—2025年。

目录一、发展基础6(一)“十三五”取得成绩6(二)主要经验12(三)存在问题14二、机遇挑战15(一)面临的机遇15(二)存在的挑战17三、总体思路19(一)指导思想19(二)基本原则20(三)主要目标21四、坚持三化三新、构建344产业体系23(一)高端化——推动“化纤、装备、医药”高端提升23 (二)智能化——形成“电子、软件、网络”产业链条32 (三)绿色化——加快“冶金、建材、食品”绿色转型35 (四)新材料——加快发展前沿基础新材料39(五)新能源——拓展新能源产业应用领域43(六)新技术——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5五、打造“两轴两湾区二十一园区”产业格局46(一)两轴47(二)两湾区50(三)二十一个重点工业园区51六、实施八大任务54(一)扶引龙头企业,营造融通发展新生态54(二)推进产业集聚,打造优势产业链条56(三)坚持创新驱动,以科创走廊引领创新57(四)推广智能制造,为数字经济聚势赋能60(五)加快绿色转型,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62(六)塑造国际品牌,提升标准和质量水平64(七)夯实信息基础,加快新基础设施建设66(八)畅通内外循环,融入经济发展新格局67七、保障措施69(一)加快规划落地实施69(二)创新资金支持方式70(三)强化要素资源保障71(四)加快重大项目招引73(五)持续优化产业环境74一、发展基础(一)“十三五”取得成绩1.总量结构持续升级“十三五”期间,福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现了工业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3篇)1.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角色日益重要。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该规划旨在加强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

下面是该规划的主要内容。

首先,加强金融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

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其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加大对优质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培育专业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精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

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加强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推动跨境金融业务发展,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加强对外金融合作,推动我国金融业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规则制定。

最后,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加大对金融乱象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强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置金融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这将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 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3年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建设更加稳定、健康、可持续的金融体系,并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该规划提出了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措施。

通过加大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金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化进程。

同时,加强金融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防范金融科技风险。

其次,规划强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二、保障措施
1
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十三五”期间经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十二五”规模,并适当增长。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财政厅、设区市政府负责
2016年至2020年持续实施
2
建立网络空间统一应用分类授权管理体系,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省网信办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
2016年启动,2020年基本完成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负责
2016年启动,2020年完成
6
扩大实施领导干部信息化能力提升行动工程。建立省市信息化业务和技术人员交流挂职制度。
省委组织部负责
2016年启动,持续实施
7
继续发挥专家委员会咨询作用,研究成立福建省网络空间和信息经济研究院。
数字福建专家委、福州大学负责
2016年启动,2018年建成。
3
引进和设立一批主要投向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
省金融办负责
2016年启动,持续实施
4
加快引进互联网和信息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国际行业优秀领军人才。
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负责
2016年启动,持续实施
5
完成不少于100万人次实用型人才培训。开展数字福建和“互联网+”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法制办负责
2016年启动,2020年基本完成
“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一、改革创新
1
推进各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中心整合,推行大平台建设和集中式保障。
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财政厅、省编办牵头,设区市政府、省直各部门落实
省级2015年实施,2016年基本完成;市级2016年启动实施,2018年基本完成。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

金融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22-2023年1. 引言本文档旨在概述金融事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涵盖2022年至2023年的时间段。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我们将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

2. 目标2.1 实现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和普及。

2.2 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减少金融风险。

2.3 加强金融监管和市场监察,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4 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2.5 加强金融对外开放,推动金融国际化进程。

2.6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

3. 策略3.1 制定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支持智能金融、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3.2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金融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3.3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监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3.4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5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金融欺诈和非法金融活动。

3.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金融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合作。

3.7 培育绿色金融市场,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

4. 措施4.1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能力。

4.2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优化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4.3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金融风险评估和监测。

4.4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

4.5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4.6 增加金融对外开放的措施,吸引外资进入金融市场。

4.7 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和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和应用。

5. 结束语金融事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本纲要旨在指导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促进金融业的良性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榕政综〔2017〕105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榕政综〔2017〕105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7〕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3.24
施行日期
2017.03.24
文号
榕政综〔2017〕105号
主题类别
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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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2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2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2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金融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加大金融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

各银行业机构要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贷款增幅高于本系统全国平均水平。

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加快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盘活存量,增加信贷投放。

加强银行与信托、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联动,综合运用资管计划、保险资金、信托、理财等新型融资业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满足企业信贷需求。

各银行业机构结合我省产业特点,研究设立主导产业、传统特色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发展等专项贷款,建立专业支行、特色支行或事业部,创新推出专门信贷产品。

积极发展产业链融资,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内保外贷、外保内贷、海外直贷、银团贷款等加大对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纺织服装、造纸、食品加工、制鞋、冶金、电机电器、建筑、建材等传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鼓励银行业机构发放并购贷款,支持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

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机构开展跨境融资和在台湾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调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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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明确全市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工作重点,依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福州市金融业发展情况“十二五”时期,福州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健全,总体规模持续扩大,金融改革深化推进,对外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初具规模,金融运行稳定,金融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015年,全市累计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70.58亿元,占全市第三产业的17.42%,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8.38%,较2010年的184.71亿元增长了285.87亿元,增长了154.77%,年均增速高达20.5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2010年的6.02%提高了2.36个百分点。

(一)金融体系不断健全“十二五”期间,全市引进13家境内外银行业机构在榕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4家,改制2家信用社,设立社区支行141家,实现全市乡镇机构网点、行政村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

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9大类银行机构57家(含筹建2家),其中,法人机构18家,一级分行39家;共有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14家、证券营业部105家,法人期货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27家;共有保险公司54家,较2010年末增加11家;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30家、典当行53家、融资租赁公司32家。

(二)总体规模持续扩大至2015年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11114.84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27%,高于同期全省贷款增幅;存款余额11270.96亿元,年均增长13.06%;全市存贷比98.6%,高于全省7.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7.2个百分点。

截至2015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410.71亿元,同比增长16.11%,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2.31个百分点。

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85.13亿元,同比增速10.01%。

金融市场较为活跃,2015年,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8家,从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1242.83亿元;全市“新三板”挂牌公司46家,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32家。

全市股票、基金交易额88228.19亿元,期货交易额153306.82亿元。

2015年,全市保费收入206.94亿元,位列全省各地市第一位,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74.53亿元,保险深度3.68%,保险密度2756.53元/人。

(三)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福州市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兴业银行、兴业证券等地方法人逐步打造综合金融控股集团。

福建海峡银行发展成为特色金融定位明晰、资产超千亿元、员工超2000人、机构覆盖海西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福州城区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综合实力全面提升,2015年末资产总额达308.91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220%。

积极谋划建设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该区已成为我市金融产业体系新集聚区,已经有23个金融项目落户。

抢抓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机遇,大力推进金融项目储备,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取得积极成效,以金融服务业开放和闽台金融合作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初步确立,跨境人民币业务成效显著,外债余额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等试点取得突破,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开业运营。

保险业改革稳步推进,海峡金桥财险公司获批筹建,启动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首批试点开展税优型健康险业务,在全国率先开发投保人记录系统。

(四)对外合作取得突破至2015年末,福州市共有外资银行10家(含在筹2家)和外国银行代表处1家,较2010年增加8家,外资银行总资产129.45亿元,存款余额39.05亿元,贷款余额58.65亿元。

“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台资银行“零的突破”,台湾合作金库银行、彰化银行、汇丰银行、华南银行福州分行,工银安盛寿险和安盛天平产险省分公司先后开业,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台湾银行福州分行获批筹建。

福州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新增地区总部以上金融机构41家。

(五)风险防范有效增强“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政银企合作,强化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监督检查,健全信息统计和共享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金融安全底线。

积极探索推动金融生态县建设,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赢发展,福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茅。

(六)“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多元化融资格局尚未形成。

直接融资比重仍偏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本扩张和融资能力不足,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偏少,上市公司增发配股比例较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债规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金融组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市仍以银行业为主导,证券、期货、基金、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则相对缓慢,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发展不够,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发展,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处于起步阶段。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本着“务实创新、循序渐进、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为基础,以金融市场建设为重点,以优化金融效率为突破口,以对外金融合作为先导,以金融生态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建设,切实提升我市金融业服务发展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开放合作的能力、资源集聚的能力、风险管控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1.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我市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让金融与实体经济相辅相成、双向互补,共同促进福州国民经济的发展。

2.坚持市场导向。

以市场为主导,进一步确立金融机构主体地位,激活金融市场活力,壮大发展现有金融机构,吸引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落户福州,用市场化机制吸引各类金融人才,建立全金融产业链,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保障。

3.协调平衡发展。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小微企业,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拓展直接融资通道,加大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平衡发展。

4.着力提质增效。

充分利用“五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深化福州金融改革,积极推进对外开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制度、机构、产品、服务和科技等方面先行先试、突破创新,不断提升福州金融业的发展效益和发展质量,强化金融服务能力。

5.切实防范风险。

坚持稳中求进,始终把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维护金融稳健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防范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夯实发展基础,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发展目标1.金融业总体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将福州发展成为服务全省、辐射海西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到2020年,福州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830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10%左右,直接融资与新增贷款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

2.具体目标(1)银行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力争在2015年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和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均超过20000亿元,继续保持占全省总额的30%以上。

(2)证券业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8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120家,企业直接融资累计超过7000亿元。

(3)保险业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突破福州保险法人机构为零的局面,推动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在榕发起设立保险公司。

力争至2020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42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4500元/人。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金融体系建设1.继续发展壮大法人机构。

立足区域经济特征和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做大做强做优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引入具备较强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实现全方位战略转型升级,助力其向全国重点城市布局;突出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实现做强做优做特,并力争实现在资本市场上市。

稳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工作进程,支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整合政府金融资产,设立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助推地方金融产业发展。

2.引进各类金融机构。

加快推动已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台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在我市设立的外、台资银行主报告行转制为境内法人银行,并将总行设立在我市。

支持我市外国银行代表处升格为营业性机构。

争取各主要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卡、客户服务等营运中心或分中心。

有序引进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丰富完善金融市场品种。

支持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人才培训、产品研发等支持中心,提升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

3.促进非银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发展。

进一步加快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力争我市“十三五”期间,设立一家民营银行和一家证券公司。

进一步丰富机构门类,力争新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产业投资引导机制,推动各类子基金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优质项目进行对接。

鼓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同业拆借、资产收益权转让、发行私募债等融资渠道创新业务,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融资比例。

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做精做强,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发展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较好、聚集主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力争“十三五”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支持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融资租赁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加快典当行连锁化经营,提升典当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十三五”期间新设立15家以上典当行。

4.促进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与发展。

在风险可控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交易场所设立。

以我市的优势产业为基础,建设具有产业支撑的专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海洋渔业、纺织化纤等特色产业的大宗商品货物、仓单的现货交易、中远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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