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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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一种国际贸易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口商在进行跨国贸易时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书,以确保货物符合进口国的原产地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及其要求。

二、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如下:1. 证明书抬头在原产地证明书的顶部,应写明“原产地证明书”字样,并在正下方留出足够的空白,以便填写相关信息。

2. 证明书编号在证明书的右上角,应填写证明书的编号。

证明书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 出口商信息在证明书的左上角,应填写出口商的信息,包括出口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这些信息应准确无误,以便进口国可以联系到出口商。

4. 进口商信息在证明书的右上角,应填写进口商的信息,包括进口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同样,这些信息应准确无误。

5. 货物描述在证明书的正文部分,应详细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与其他贸易文件一致,以确保准确性。

6. 原产地证明在证明书的正文部分,应明确注明货物的原产地。

原产地可以是国家、地区或特定的生产厂商,具体要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填写。

7. 附件在证明书的底部,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产地证明、生产许可证等。

这些附件文件应与证明书的内容相符合,并经过合法的认证。

8. 签名和日期在证明书的底部,应填写出口商的签名和日期。

签名应由出口商的授权人员完成,并在签名下方注明其职务。

三、原产地证明书的要求除了上述的标准格式外,原产地证明书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语言要求原产地证明书应使用进口国认可的语言填写,通常为进口国的官方语言或英文。

如果需要提供翻译版本,应附上合法的翻译文件。

2. 印章要求原产地证明书应加盖出口国相关机构的公章或其他官方印章,以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签发机构要求原产地证明书应由出口国相关机构签发,如商务部、工商局等。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是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一种文件。

它是国际贸易中非常
重要的文件之一,用于确保货物的原产地符合相关贸易协定的规定。

以下是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
1. 证书标题:在证书的顶部中心位置,写上“原产地证明书”字样。

2. 证书编号:在证书的右上角,写上证书的编号,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3. 出口商信息:在证书的左上角,写上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 进口商信息:在证书的左上角,写上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 货物描述:在证书的正文部分,详细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等
信息。

6. 原产地证明:在证书的正文部分,明确声明货物的原产地。

可以是一个国家
或地区的名称。

7. 货物价值:在证书的正文部分,写上货物的价值。

可以是FOB价值或CIF
价值。

8. 签发日期:在证书的右下角,写上证书的签发日期。

9. 签发单位:在证书的右下角,写上证书的签发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10. 签字和盖章:在证书的底部,出口商和签发单位的代表签字,并盖上公章。

11. 其他附加要求:根据具体的贸易协定或国家要求,可能需要在证书中包含
其他信息,如货物的生产过程、材料来源等。

以上是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根据具体的贸易要求和国家规定,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

为了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建议在填写证书时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原产地证办理资料及流程

原产地证办理资料及流程

一般产地证CO</b>填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国标函(1994)237号”函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将采用EDI推荐标准,各栏目的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监督局推荐标准。

第一栏:出口方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例如:SHENZHEN WANLIYUAN IMP&amp;EXP CO.,LTD 此栏不得填写国外出口商名称。

第二栏:收货方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WHOM IT MAY CONCERN”或“TO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海运、陆运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路线。

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于1995年7月1日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鹿特丹港,英文为“FROMSHANGHAI TO HONGKONG ON JUL.1,1995,THEN TRANSHIPPED TO ROTTERDAM BYVESSEL”,或“FROM SHANGHAI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KONG”。

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即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五栏:签证机构用栏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

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六栏:运输标志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按照发票(AS PER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B/L NO.)”,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NOMARK,无唛头)。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证明书的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商业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它是一种重要的贸易凭证,可以帮助进口国对货物的原产地进行确认,以便享受相关的关税优惠政策或符合其他贸易要求。

本文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包括证明书的标题、内容要求、填写要点等。

二、证明书的标题原产地证明书的标题应准确明确,一般为“原产地证明书”或“Certificate of Origin”。

标题应居中排列,使用粗体字体,并在正文下方留出适当的空白。

三、证明书的内容要求1. 证明书的头部在证明书的头部,应包含以下信息:(1) 证明书编号:每份原产地证明书都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2) 证明书的日期:填写证明书的日期,以年、月、日的格式表示。

(3) 出口国和进口国:明确标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名称。

(4) 出口商和进口商:填写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 证明书的正文证明书的正文应包含以下内容:(1) 货物的描述:详细描述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 货物的原产地:明确标注货物的原产地,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

(3)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应在证明书上签署声明,确认所列货物的原产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证明机构的认证:由相关的认证机构对证明书进行认证,并在证明书上盖章或签署认证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5) 其他附加信息:根据需要,可以在证明书中添加其他必要的附加信息,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3. 证明书的尾部在证明书的尾部,应包含以下信息:(1) 出口商签名和日期:出口商应在证明书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和日期。

(2) 证明机构的章或签名:由相关的认证机构在证明书上盖章或签署认证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 证明书的有效期:填写证明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或根据贸易协议的规定。

(4) 证明书的备考:在证明书的尾部,可以留出空白的备考栏,方便填写其他必要的信息。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概念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

(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收货人的名称一般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

若进口商或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则可以接受不填,或填为"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例如:证书更改,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XXX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

FORM E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

FORM E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

FORM E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说明1. 简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FORM E)是国际货物贸易中常见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以便享受相关优惠关税待遇。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FORM E的填制说明,以便顺利完成证明书的申请。

2. 填写要求在填写FORM E之前,需要了解以下填写要求:•表格必须使用国际贸易通用的英文填写。

•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包括货物描述、数量、价值等。

•所有附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并提供英文翻译件(如适用)。

•表格必须由合格的经办人签署和盖章。

3. 填写步骤以下是填写FORM E的详细步骤:步骤 1: 申请人信息在证明书的开头,需要填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姓名和职务步骤 2: 贸易情况在这一部分,需要提供与贸易有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受益国/地区:填写货物出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出口国/地区:填写货物出口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运输方式:填写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铁路运输等。

•海关编码:填写货物的海关编码(HS Code)。

•贸易条款:填写适用的贸易条款(如FOB、CIF等)。

步骤 3: 货物信息在这一部分,需要提供有关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描述:准确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和单位。

•单价:填写每个货物单位的单价。

•总价值:计算货物的总价值,即数量乘以单价的结果。

步骤 4: 原产地证明在这一部分,需要提供有关货物原产地的证明信息,包括:•原产地证明方式:填写原产地证明的方式,如自证声明、进口商证明等。

•原产地证明号码:填写由进口国/地区颁发的原产地证明号码(如适用)。

•原产地证明附件:附上由相关当局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如产地证书、出口商声明等。

•原产地证明日期:填写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日期。

步骤 5: 经办人签署最后,由经办人签署FORM E,并在表格上盖章和日期,以确认表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

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

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重要文件,用于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以享受关税优惠或符合贸易协议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填制规范,以确保填写准确、规范、合法。

二、基本要求1. 准确无误: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时,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2. 合法合规:填写原产地证明书必须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贸易协议,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实际情况下真实可靠。

三、填写规范1. 证明书抬头:在原产地证明书的顶部中央填写“原产地证明书”字样,字体要清晰、醒目。

下方应注明填制日期、证明书编号等相关信息。

2. 收货人信息: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收货人能够及时收到原产地证明书。

3. 出口商信息: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出口商能够正确填写和签署原产地证明书。

4.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应在原产地证明书上签署声明,声明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并且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5. 产品信息:详细填写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确保与实际出口商品一致。

6. 原产地证明:在原产地证明书上填写产品的原产地信息,包括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家等相关信息,确保填写准确。

7. 签署日期:原产地证明书上需填写签署日期,以确保证明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8. 盖章:对于某些国家或地区,原产地证明书需要加盖相关的机构章或组织章,以增加证明书的可信度和合法性。

9. 签字: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时,必须由出口商负责人亲自签署,并注明其职务和日期。

四、常见问题1. 如何确保原产地证明书的准确性?答:只有准确填写和确认原产地证明书的相关信息,才能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

出口商应与产品的生产商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可靠。

2. 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答: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产证、出口商注册证明等。

出口商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文件。

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原产地证明书,又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单证。

它是进口国为确认进口商品的原产国并确定关税优惠而要求出口国政府或声誉良好的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

下面,我将会详细阐述如何编写一份原产地证明书,以便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更好的应用。

一、原产地证明书的基本信息1.出口国和进口国名称及地址即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官方名称,地址为官方地址,一般采用地名+门牌号的形式标明。

2.货物的名称和代码货物名称应为商品清单内列明的商品名称,可提供按税则号分类的货物代码,以便供进口国依据税则号统计进口数据。

3.发票号码和隐藏信息发票号码要明确,如发票号码与商品清单内的商品名称或出口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相一致,有助于建立商品的联系,以便从发票上的部分信息分析货物的交易规模解释有助于关税的分析。

4.装运方式和发票日期装运方式是指在海运、空运、陆运等运输方式上的表述方式。

发票日期是制作此单证的日期,应写明日、月、年。

二、原产地证明书的正文编写正文分为单据上部分和下部分:1.单据上部分1.出口商名称和地址这方面详细说明:出口商为授权生产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则应说明两家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2.原产国和进口国说明商品的原生贸易国和目标进口国,以及零部件出产国和组装最终国。

3.货物名称和货物代码详细介绍货物的品种、种类、规格及其合成品,以及反演个体的信息。

4.货物数量和单位说明货物重量、数量、运输方式以及包装方式。

5.单据号码和日期详细说明单据的日期、单据号码以及销售报价单要求。

6.制造商名称和地址详细说明制造商的名称和制造商的地址,并可提供图片以便进口商。

2.单据下部分1.货物原产地的声明出口国政府要求做出保证,以确保该货物的原产地在出口国范围内,且其原产地为进口国实施关税预计计划所批准的原产地。

2.货物的评估标准货物按进口国的标准进行评估。

例如,如果该政府必须从出口国的海关购买货物,则货物应该是合格的原产地货物,以确保该国有权获得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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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制方法
第一栏:出口方
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例如:
SINOCHEM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Trading Corp.
No.40,Fucheng Road,Beijing,China
Via Hong Kong Daming CO. Ltd
No.656,Guangdong Road,Hong Kong
第二栏:收货方
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路线。

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于99年7月1日由广州经香港转运至鹿特丹港,英文为“FROM GUANGZHOU TO HONGKONG ON JULY 1,l999,THENCE TRANSHIPPED TO ROTTERDAM BYVESSEL”,或“FROMGUANGZHOU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KONG”。

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后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五栏:签证机构用栏
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

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六栏:运输标志
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B/L NO)”,货物无唛头,应填写
N/M(NO MARK,无唛头)。

此栏不得留空。

如唛头多本栏填写不开,可填写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例如:睡袋(SLEEPING—BAGS)、杯子(CUPS)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GARMENT)。

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例如:100箱彩电,应填写为“100 CARTONS(ONE HANDRED CARTONS ONLY)OF COLOUR TV SETS”。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系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 N BULK),例如:1000公吨生铁,填写为1000M/T(ONE THOUSAND M/T ONLY) “PIGIRON IN BULK”。

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证上加注合同号、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

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第八栏: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

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此栏不得留空。

第九栏:量值
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并与商品的计量单位联用。

第十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

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实际出口日期。

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例如:1999年12月l日,用英文表述为:DEC.10.1999。

此栏不得留空。

第十一栏:出口方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并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个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

第十二栏:签证机构证明
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

签字和盖章不得重合,并填写签证日期、地点。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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