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048)《经济法概论》大作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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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8经济法概论西南大学1912大作业答案

0048经济法概论西南大学1912大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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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法院通过调取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陈某在超市门口滑倒受伤的录像资料等证据,证实 原告受伤的地点系消费者通往被告超市购物的唯一出入口通道,距店门外一米处系被告为 消费者购物提供的实质性利用区域,且被告承租他人房屋经营超市时已明确约定门前“三 包”义务,原告滑倒受伤地点系被告超市门口走廊沿下位置,故该地点应视为被告直接管 理和控制的空间范围。 原告因脚踩香蕉皮滑倒后,被告超市管理人员或保安未能及时出现救助,说明被告在其经 营管理范围内未尽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原告滑倒受伤与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间存在因 果关系,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受伤形成的合理损失承担 45%的 赔偿责任,判令被告超市赔偿原告 29803.05 元。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 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
限额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 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其中,前五项权利是根本性的,与消费者直接有关,关系
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 60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 20 万元;丁 以其商标专用权出资,作价 40 万元,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 10 万元,出资时该专利技术 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 10 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该公司 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 A 银行贷款 100 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 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 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 请根据《公司法》回答以下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 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A 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 100 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西南大学2019年6月[0048]经济法概论大作业【辅导答案】

西南大学2019年6月[0048]经济法概论大作业【辅导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网教/成教) 专业:2019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 0048 】A卷
大作业满分:100 分
温馨特别提示
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同时标明具体做的题号,每题50分,共100分。
2.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
答:按劳动法律法规,月记薪天数为:365 -104(双休日天数,不扣减11天)÷12 =21.75(天)
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杨某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公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该材料包括哪些主合同和从合同?
2.冯某预付定金 5 000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
3.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先回答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然后列举一个案例来说明一种消费者的权利。
四、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已与县良种站签订了一份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 3万元,冯某预付定金 5 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请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推荐-经济法概论48西南大学网教1612课程考试试题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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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计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知识产权入股对于大学生来说也是十分有利的,对于缺乏资金的大学生可以用自己的知识成果入股。另外,根据《公司法》第3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各股东要承担的风险会缩小,对于大学生来说创业的风险较小。
参考答案:!!!!!
大学生创业并非易事,在资金和经验方面都存在不足,这要求大学生要充分掌握相关的创业知识。其中大学生创业企业制度和公司类型的选择尤为重要,大学生创业企业形态的选择比较丰富,大学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如资金、经验等选择合适自己的企业类型。
《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பைடு நூலகம்施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大学生创业可以采用的法律形式有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公司一般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根据大学生实际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准入门槛高、组织形态庞大,一般不宜作为大学生初次创业的选择。
(3)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因此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个人自担风险,投资人是企业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有固定的场所、生产经营条件和从业人员,大学生便能成立一些技术服务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无须缴纳法人所得税,大学生创业者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因此适合资金较少、缺乏一定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学生创业者。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更准确地说就是企业主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若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需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这可能让原本就清贫的大学生更加一无所有。 上述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是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首先在于出资人的不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而根据《公司法》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其次在于主体的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最后在于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比较有风险的,所以在考虑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时候应该把无限承担责任给自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考虑在内。同样,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大学生创业的有利条件,这对于大学生来说创业失利后要承担的责任较小,因此风险也较小。

西南大学——经济法概论考试答案0048

西南大学——经济法概论考试答案0048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是否生效?说明理由。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答:(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数额也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在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16.67%,符合法律规定。但由于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因此定金合同未生效。
很多很多的云很高很高的山很绿很绿的草答: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成“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明显构成价格欺诈,由此孙小姐可获得3倍赔偿即: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2016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0048】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大作业题目共4题,25分/题,共100分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2.A厂以场地所有权出资不妥,按合资企业法规定中方不能以土地所有权出资。

[0048]经济法概论西南20年6月考试大作业参考答案

[0048]经济法概论西南20年6月考试大作业参考答案

[0048]经济法概论西南20年6月考试大作业参考答案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 2020 年5月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0048】A卷大作业满分:100分要答案:wangjiaofudao特别提示: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每题50分,共100分。

2.在答题卷上只写答案,不抄试题;同时标明具体做的试题番号,只提交答案。

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

一、某电冰箱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1)以物易物,将自产200立升电冰箱10台换取职工工作服一批,双方均末开发票;(2)销售200立升冰箱1000台,发票注明每台不含税价格1000元;(3)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发票,税款2550元;(4)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发票,税款120元;(5)销售生产下脚料一批,收取现金2260元。

要求计算2019年12月应纳增值税(假定购进货物的发票当月已经认证)。

二、甲为搞运输,决定购买一辆汽车,但需要资金10万元。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幅价值5万元的古代名画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

乙仍担心甲不能按期还款,于是甲父又以其所在的某公立中学校舍为其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该套古代名画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甲即将古代名画交付给丙。

甲得款后,购买了汽车。

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肇事,致使甲无力偿还借款,产生纠纷。

诉讼到人民法院后,法院经审理查明,丙在保管过程中,不慎将名画损坏,送到丁处修复,因无力支付修复费5000元,该幅名画被丁留置。

丁有一次拿出该画让朋友戊欣赏,被戊看中,逐出价 4000元买下了该画。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问题:1.该材料包括哪些主合同和从合同?2.甲乙之间的抵押是否有效?3.甲父与乙之间的抵押是否有效?4.甲丙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有效5.该幅名画的所有权最后属于谁?三、根据《公司法》,简要回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西南大学2019年秋[0048]《经济法概论》作业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2019年秋[0048]《经济法概论》作业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课程名称:《经济法概论》课程代码:0048 学年学季:20192 单项选择题
1、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一倍
二倍
三倍/【对】
四倍
2、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3
5
6/【对】
12
3、以下哪个产品的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仅有英文标识 Great Wall
危险的化学物品没有加注警示标识
散装的干货没有附加产品标识/【对】
以上皆误
4、下列哪种产品是由《产品质量法》予以规范的?()
天影公司生产的 DVD/【对】
家庭住宅
某研究所正在研制的纳米材料
坦克大炮
5、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是()。

指工业生产的可移动的产品
指一切经过回业处理过的东西,不论是可移动的还是不可移动的、工业的还是农业的产品、经过加工的还是非经过加工的、任何可销售或可使用的制成品
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
指经过人类劳动获得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
6、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

本案中,可以下列()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

西南大学20年12月经济法概论0048

西南大学20年12月经济法概论0048

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学期:2020年秋季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 0048 】 A卷考试类别:大作业满分:100分温馨提示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每题50分,共100分。

2.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

一.某小型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13920元;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机械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8444.40元,适用税率为9%;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铁路运输公司运费金额7630元,适用税率为9%。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计算2019年8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二.章某醉酒驾车导致王某财产损失并且受重伤,后来因章某逃逸未及时抢救而导致王某死亡。

请分析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三.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

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

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

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

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 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 5 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以及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材料包括哪些主合同和从合同?(2)冯某预付定金 5 000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3)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答:(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经济法概论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经济法概论
根据合同法回答问题:
1.根据 回答:A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是否有权向B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说明理由;
2.根据 回答:B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退货或拒付部分货款 说明理由;
3.根据 回答:如果B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是多少 说明理由;
三、2018年章某在某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中秋节放假3天都加班,国庆节放假7天,其中1日至2日加班2天;请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最低支付章某多少加班工资 假如他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350元 ;
假设提货期到后,A公司虽多次去函催促对方派车接货,但直至6月7日仍未见对方派车接货,于是A公司在6月8日向买方通知解除合同,并将这批鲜荔枝给另一买主,销售货款只有20万元;于是A公司向B公司提出索赔;B公司答复:A公司已解除合同,无权再依据该合同要求索赔;
如果B公司按期提货后,验货时发现该批荔枝有20%发生腐烂,于是立即通知A公司,要求退货;A公司认为荔枝发生腐烂与己无关,属B公司验货不及时,运输工具使用不当造成,拒不退货,同时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拒绝支付全部货款;A公司将B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B公司验收及时,运输工具使用得当;但B公司对该批荔枝未做处理,至诉讼时该批荔枝腐烂程度已达50%;
一、根据公司法回答:大学生可以创业的具体公司形式及其设立条件;
二、2018年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产地交货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新鲜荔枝2吨,价值25万元;合同规定B公司必须在同年5月25日至31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并于验货后7日内向A公司付款;假设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
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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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新的《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二者选择其一。
(1)乙公司适用违约金条款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为500×30%+200+50= 400(万元);
(2)、乙公司适用定金罚则条款,甲公司接受定金而不履行合同,应当向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按《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计算为:合法的定金为500万元(2500×20%)。所以乙公司最多可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1000万元。
二、 2015年4月5日,原告赵某(甲方)在被告A市某卫生洁具公司(乙方)购买了1台丙公司(丙方)生产的洗洋洋牌电热水器。同年4月8日,甲方又购买了1台A市丁公司(丁方)生产的卫士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4月12日,甲方在家中安装了该两件电器。4月15日晚,甲方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被按键漏电击中,送医院抢救,右手拇指、食指被截除,已不能从事司机工作。为此,甲方先与乙方交涉,要求赔偿。乙方称: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乙方无过错,拒绝赔偿。甲方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方、丙方、丁方,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方承担赔偿损失并负连带责任。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电热水器、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结论是:(1)电热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生产厂家也为对热水器进行检验,特定情况下电热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漏电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方安装电热水器和漏电保护器连接时未按丁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据了解此次修法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研究并提出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同时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并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和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
答卷提交要求:考试题提前公布,学生下载试题和答题卷后,在答题卷上答题。完成后需网上提交答卷。答卷于11月20日--12月6日通过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内“我的考试”-“课程论文/大作业”提交。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2015 年12月
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 0048 】A卷
大作业满分:100 分
大作业题目共5题,任选4个大题做,25分/题,共100分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总货款250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如不能交货,应向乙公司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200万元预付款和350万元定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没有交货。 经查明,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交。因甲公司未交货,乙公司损失300万元。根据《合同法》回答问题: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万元万元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对该设备,应由蒋某优先行使其权利。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五、简述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内容。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问:
1.乙方作为销售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丙方作为生产者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丁方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4.甲方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三、2015年5月1日,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10元/公斤,促销价6元/公斤。孙小姐觉得挺便宜,便买了10公斤。后孙小姐又买了10公斤苹果,苹果原价15 元/公斤,促销价10.5元/公斤。结账回家后,孙小姐发现超市在结账时,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孙小姐可以获得多少金额的赔偿?
3.冯某预付定金 5万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
4.朱某与蒋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朱某与蒋某之间承揽合同关系、留置关系,因为是朱某是定作人,蒋某是承揽人,之后朱某与蒋某之间因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发生留置关系,朱某是债务人,蒋某是债仅人,留置权人。
5.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明显构成价格欺诈,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孙小姐可能获得3倍赔偿,由于该数额低于500元,因此孙小姐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
四、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已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 20万元,冯某预付定金 5万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5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某与朱某之间质押关系有效。根据民法学原理,虽然冯某已就该音响设备设立了抵押权,但不妨碍冯某就其再设立其他担保物权。《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第212条规定,”交付朱某占有,所以二人的质押关系有效。
1.甲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2.《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3.按《合同法》规定,乙公司最多可以请求甲公司偿付多少金额?(要求计算步骤)
1、甲公司违约。因该合同有效,甲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交货。
2、《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根据《物权法》第180、187、188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以第180条第1款第(七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时设立。本题中音响设备不属于法定应当登记的抵押物范围,故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也可不办理登记,登记与否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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