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一、应急管理机构1. 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2. 配备专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与演练。
3. 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具备必要的资源和权力,能够顺利履行职责,并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二、消防设施1. 消防设施的布局和配置应依据建筑物结构、使用性质和重要性进行科学规划,并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的要求。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检修和维护,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配备适量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三、消防宣传教育1. 组织定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 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材料,如海报、标语等,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 在重要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指示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的位置。
四、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1. 制定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定期进行演练与评估。
2. 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3. 组织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
五、消防巡查和检查1. 每日进行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落实责任人。
3. 配备专业消防安全检查人员或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查。
六、消防记录和报告1. 做好日常消防记录,包括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记录、员工的培训记录等。
2. 定期提交消防安全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和措施执行情况。
七、责任追究1. 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因消防安全不达标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
八、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 接受相关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查。
2. 配合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整改相关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安部公通字[2001]97 号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 、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 、客房数在50 间以上的(旅馆、饭店);3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 、建筑面积在2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扣伍肆贰零贰叁壹叁叁培训全网最高。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 、住院床位在50 张以上的医院;2 、老人住宿床位在50 张以上的养老院;3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 张以上的学校;4 、幼儿住宿床位在50 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 、县级以上的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 、广播电台、电视台;2 、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 、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 、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 、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 、博物馆、档案馆;3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深圳市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深圳市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如下: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界定时应注意以下情况:1.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网吧、电子游戏场所等未成年人员较多的场所,应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 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并积极参加义务消防培训,以备不时之需。
二、有关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需考虑以下因素:1. 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甲、乙类企业的,需要重点监控。
2. 甲、乙类储存容器、可燃液体输送管道等重大危险源的,应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3. 甲、乙类气体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或供应站,应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仓库的,应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在地的仓库区及居住区等,应列为重点监控区域。
6. 重点单位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总储量,以及储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
2.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严格控制可燃、易燃材料的装修和使用,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4. 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5.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6. 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8. 依法报送年度消防安全评估结果。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界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深圳,消防重点单位是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对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在城市和乡镇建制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和居民区。
对于这些单位和居民区,其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火灾风险较高,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根据单位所属行业进行分类,包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文化娱乐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医疗卫生单位、金融保险单位、公共服务单位、旅游餐饮单位等。
每个行业都有其特殊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因此对不同行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标准界定。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等,这些场所通常都有较大的人员流动量和密集度,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需要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
(2)易燃易爆场所包括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料储存运输企业等,这些场所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需要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管理和监控。
(3)功能大楼包括写字楼、商务楼、酒店等,这些建筑物通常楼层多、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援工作将面临较大困难,因此需要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的配备。
(4)其他其他还包括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的大型场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古迹等,这些场所在日常管理中需要特别注意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将对文物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对于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企业和机构,需要严格履行以下管理要求:(1)组织架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配备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需要配备完善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火势并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

重点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认定的标准。
消防单位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防设施要求:对于消防设施,认定标准通常会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是否设置了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此外,还要求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在设施运行过程中进行了紧急演练和检验。
2.消防管理要求:消防单位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消防组织机构,任命了专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并制定了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
同时,还要求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消防人员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人员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消防员和专职消防人员,并是否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
此外,还要求单位建立健全消防队伍,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灭火和疏散。
4.消防宣传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的消防宣传工作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是否制作了消防宣传标语、标牌等,并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设置了消防宣传告示牌;是否组织了消防知识宣讲、消防演习等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5.消防监管要求:认定标准还会对单位所在地的消防监管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消防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合格。
此外,还会对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如单位是否按时整改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消防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消防单位认定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人员和消防宣传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认定的标准。
通过评估单位在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管理、消防人员配备、消防宣传等方面的情况,可以确保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2、对“重要的科研单位”的补充确定:
(1) 国家和省级科研单位;
(2) 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3) 科研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科研单位;
(4)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超过200公斤的科研单位;
(5) 科研试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对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1.广播电台、电视台;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2.博物馆、档案馆;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1)储存甲类物品超过(含本数,下同)200kg或乙类物品超过400kg的化工商店;(2)经营甲类物品面积超过50m2或经营乙类物品超过100 m2的化工商店。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
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平安措施,要求到达十项标准。
〔一〕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工厂的厂级下属的车间、班组都有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防火工作。
〔二〕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各生产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区,防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防火平安干部。
〔四〕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包括门卫、巡逻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六〕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一般火险隐患要登记,重大火险隐患要立案,每项火险隐患都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七〕重点部位明确,一般来说,重点单位内部并非处处是重点应把哪些火灾危险性最大,保卫价值最大的地方作为重点保护部位。
对重点保卫部位应该定点定专人负责,定平安措施。
〔八〕向职工普及消防平安知识,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平安教育,对电工、电焊工、危险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
〔九〕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方案。
〔十〕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以上十项标准,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都必须做到,其他单位也应到达上述要求。
1/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
消防重点单位标准是指对某些重要的机构、单位、场所或建筑进行一系列的规定与指导,以保障其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下面我们将针对消防重点单位标准进行1000字以上的详细介绍:
一、消防重点单位的定义
消防重点单位指那些由于其资产价值、人员密集度、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特殊性质,一旦发生火灾后造成的损失将较大、较严重,应对此类场所进行特殊防火管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或者事故发生后的扑救。
二、消防重点单位的分类
1、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工厂、学校及学生宿舍、旅馆、公寓、商业中心、超市、宾馆和其他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
2、科研机构:包括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试验基地等。
3、医院、养老院等医疗机构:因医疗机构内有大量易燃、易
爆物品,空气流动、用电量大、人员密集等原因,该类场所是火灾发生的高风险地带。
4、地下商场:由于地下商场通风差、人员密集、火灾难以疏散、盗用电等现象常见,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场所。
5、公共场所:包括体育场馆、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等公
共场所。
6、大型宾馆、酒店等高层建筑:由于该类建筑结构复杂、疏
散路线长,一旦火灾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
三、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标准
1、消防设施的完备性:消防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试运行,及时进行维护。
2、人员培训:消防重点单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
培训,学习基本的灭火方法、疏散演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消防供水和电力设施的安全:对于消防重点单位内的消防
水源、供电设施,设施须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与检查,保证供水、供电设备随时可用,并设置按权责划分、应急联系组织、备援使用等方面的措施,以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4、特殊定制设施:消防重点单位还需预留显示消防指示灯和
策略消火便门、消火器等特殊定制设施。
5、消防检查:由消防机构进行的日常消防检查应该定期进行,用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到位,并随时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检修和维护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6、逃生、救援预案制定:消防重点单位需制定逃生、救援预案,以对火灾案件进行处理指导。
7、制度执行的完整性:消防重点单位的管理部门需制定具体
的消防管理保障措施,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管理、监督、考评,并对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四、结语
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对社会公共安全负责的态度。
实施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标准,不仅可以保障消防安全,更可以将安全意识树立在公民思想中,有助于形成“人人有责,安全由我”的社会风气,为消除火灾隐藏危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