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名人集录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访谈录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访谈录:是朱镕基的入党介绍人字号评论邮件纠错2014年04月14日11:3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作者:邓益辉陆凤郭道晖,著名法学家,这位如今86岁的老者,在学术上的成就,以及为人、为学的风格和节操,深得推崇和尊敬。
而在他自己的记忆中,这一生走过了“漫长的苦难历程”,尝过了人生的艰辛曲折,“有血有泪,可歌可泣”。
他出身于名门,其三位祖父郭仑焘、郭嵩焘、郭昆焘并称为“湘阴郭氏三杰”。
可当家国蒙难,在抗日战争的烽火中,他的少年时代留下了“流亡千里”的记忆。
他参加革命,历经“反右”,苦熬过“文革”,人生已到知天命之时。
年届半百,他仍以“犹献春蚕未尽丝”的精神,投身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和研究,终成大家。
在与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访谈中,郭道晖回忆与朱镕基的同窗情谊,讲述自己如何通过了法治入门的“第一堂考试”,解释“中国法治三老”一说的来源,谈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谈“爱与憎”,谈鲁迅的“反抗挑战”之美……尘封这些往事的匣子,被一一打开。
清华同窗情谊1947年7月,19岁的郭道晖只身去武汉报考大学,打地铺住在武汉大学的教室里。
那时候,没有“统考”一说,实行的是各校分别报考。
他在炎热的天气里连考了4所大学,筋疲力尽,大病了一场。
所幸,郭道晖被3所学校同时录取,他选择了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
就在那时,他与同班的朱镕基相识。
“他与我父亲有师生之谊,与我有同窗之缘,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思想、性格比较相投,所以一见如故,成了朋友。
”郭道晖回忆说。
郭道晖刚刚上大学时,内战形势趋紧,1946年秋到1948年,北京爆发了多起学生运动。
其中,包括震撼全国的“五·二”反饥饿反内战运动。
郭道晖积极投入各次学运中,每次游行与集会都必定参加。
上课时,他开始从前排坐到了角落,偷偷地阅读《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进步书籍。
当他读到列宁著作中号召工人和士兵“把枪支从右肩移到左肩”,变国际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推翻沙皇统治时,不禁豁然开朗。
辜鸿铭简介

辜鸿铭(1857年7月18日-1928年4月30日),名汤生,祖籍福建省同安县,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是中国近现代为数稀少的一位博学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又精通西方语言与文化的学者。
他精通英文、法文、德文、拉丁文、希腊文、马来文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
他创造性地翻译了中国“四书”中的三部——《论语》、《中庸》和《大学》,并著有《中国的牛津运动》和《中国人的精神》等书,热衷向西方人宣传东方的文化和精神,曾被誉为天下第一骂人高手。
基本信息外文名Thomson毕业院校爱丁堡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国籍中国民族汉族出生地马来西亚槟城州出生日期1857年7月18日逝世日期1928年4月30日中文名辜鸿铭祖籍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作品《中国的牛津运动》,《中国人的精神》人物简介辜鸿铭(1857年7月18日-1928年4月30日),名汤生,号立诚,自称慵人、东西南北人,又别署为汉滨读易者。
英文名众多,初用Koh Hong-beng,回国用Ku Hweng-Ming,另外还有Kaw Hong Beng、Amoy Ku,最为人知的是Tomson。
祖籍福建省惠安县,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
学博中西,号称“清末怪杰”,是满清时代精通西洋科学、语言兼及东方华学的中国第一人。
他翻译了中国“四书”中的三部——《论语》、《中庸》和《大学》,创获甚巨;并著有《中国的牛津运动》(原名《清流传》)和《中国人的精神》(原名《春秋大义》)等英文书,热衷向西方人宣传东方的文化和精神。
骂在北大1917年,辜鸿铭接受了蔡元培的邀请,来到北京大学教英国文学和拉丁文。
同时受到邀请的多数是一些“新派人物”,如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钱玄同等人。
辜鸿铭和新派人物之间理念不同,经常打嘴仗。
蔡元培之前的北京大学一直都是一个官府气息浓厚的学校,那时进了北大就相当于候补官员,据说清末的体操课上,教员都要这样下口令说:“官爷请向前一步走。
”在蔡元培担任校长之后,见多识广的大学生们接触的多数是自由、民主、进化论之类的东西,突然看见一个留黄色小辫相似洋人的老夫子登上讲台,发出一阵爆笑。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记忆中,法学院老师大都比其他学院的老师要严肃一些。
而对于一些频频出现在教科书上名声赫赫的法学大家,由于一直未曾谋面,更是觉得他们有一种仙风道骨的神秘感和威严感。
殊不知,这些学富五车的才子们也是个个玉树临风、气宇轩昂。
一、芮沐如果你了解芮老,就知道他不仅是国际经济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其外语功底也相当了得。
不仅精通英、法、德、俄、日这几门外语,芮老也通晓东欧的一些小语种。
20世纪进行WTO谈判和21世纪在WTO工作的中国专家学者,许多都是芮沐当年的弟子。
芮沐先生当年的远见卓识,对我们今天的国际经济贸易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沈宗灵沈宗灵先生是中国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科的奠基人,被誉为'最勤奋的学者'。
法学院校学生,都会对沈宗灵有所了解,是源于他所主编的'红宝书'《法理学》(书皮为红色)。
这是一本入门级别的法学基础教材,还有一本《现代西方法理学》,是多数院校硕士、博士入学考试必备书目,可称为'宝典'。
照片里沈老略有拘谨地微笑,但他对待学问和学生却要求极为严格。
虽不温煦而行之表象,但却严中有爱,'心地善良得纯粹',还一直牵挂学生的工作和前途。
三、江平江平老师被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这些我们所研习的民商法律江平先生都有参与修订。
江老多年来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奔走呼告,'只向真理低头'的名言在法律界广为人知。
江老多年来耕耘在法学教育界,育人无数,弟子中许多人正是今日中国法学界的栋梁。
江平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任上只有一年半,却被法大的同学亲切的称为'永远的校长'。
四、许崇德众人印象中起草过五四宪法、香港基本法的许老是一位精神矍铄乐呵呵的银发老人,同龄人对许老的评价也是'专注好好先生近三十年'。
许老在人民大学执教多年,现任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朱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都是许老的弟子。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郭明义(1962年-),江苏南京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法治理论家、教育家。
郭明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后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
他是中国法治研究的重要代表,致力于推动中国法
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郭明义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曾担任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
学中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在他领导下,中国法治研究中心成
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研究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思想家,郭明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
法治理论和观点。
他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和正义性,主张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他对宪法学、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进行
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
在法学教育方面,郭明义提倡培养有法治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注
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他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建
立了合作关系。
除了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郭明义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
他是中国法治促进会理事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他还
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保障的落实。
郭明义以其杰出的贡献和影响力深受广大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为中
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阜宁名人

阜宁名人周克玉,男,阜宁陈良人,1928年出生,上将,曾任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政委,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现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朱训,男,阜宁板湖人,1930年出生,1946年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52年赴苏联学习,1957年毕业回国,曾任国家地质矿产部部长、党组书记、全国政协秘书长,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现任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夏振亚,男,阜宁沟墩人,1938年出生,现为上海东方电视台振亚影视公司董事长,国家一级导演,兼任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是一位成就卓著、饮誉国际影坛的电影短篇专家,同时还是一位颇具影响的作家、书法家,世人誉为“三栖艺术家”。
他的成就被收入英美等国际名人研究中心《世界名人录》、《世界名人辞典》。
赵连城,男,阜宁益林人,1938年1月出生,现任哈工大冶金学院院长,“金属精密热加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
社会兼职为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中国金属学会材料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总装备部先进制造技术专业组组长、总装备部科技委兼职委员,并担任形状记忆与超弹性技术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国际马氏体相变顾问委员会委员。
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350余篇,被国外学者引用200余篇次,先后发表专著及主编全国通用教材、研究生教材10余部、共250余万字。
1989年以来,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专利6项。
1994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特殊贡献专家政府津贴。
周明耀,男,阜宁东沟人,1958年7月出生,1990年6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现任扬州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教授、研究室主任。
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6部,参加国际论文交流论文6篇,主持水利部、江苏省科委、上海、湖北等省市下达的科研课题16项,其中有三项成果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四项获江苏省“333工程”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扬州大学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扬州市青年拔尖人才。
法律硕士兼职导师简介1

法律硕士兼职导师简介(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念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高级法官,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民法。
马贤兴,宁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刑法、诉讼法。
马凌云,副研究员,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邓志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行政法。
车丽华,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法学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
湖南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
王钧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王爱平,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民商法。
王勋爵,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
冯伟,望城县人民法院院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诉讼法。
卢宏,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化学及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田达良,长沙市集佳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刘文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处长,律师、经济师。
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刘永红,博士,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
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刘克文,高级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副行长。
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
孙昌军,法学博士,教授,中联重科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情对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经济法。
朱绍清,法学硕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宋凯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杨学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高级法官。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法。
法学名家——高铭暄教授

简介:高铭暄,男,当代中国著名刑法学家。
1928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
早年先后就读于温州市瓯海中学、温州中学,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
1949年9月,因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遂转学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1年8月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学习,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6年5月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高铭暄教授现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等职。
1983年以来,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83-1986年)、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1990-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1985-200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6-2003年)、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84-2001年)。
主要学术观点:高铭暄教授曾经说过:“刑法学者应当独立思考,坚持学理探讨,具有高度的科学信念。
学术上没有‘禁区’,应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几十年来,他追求真理,探索真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学术思想体系,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一)关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高铭暄教授旗帜鲜明地认为,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中国现代法学著名学者

(四)政界中的名家
公丕祥(江苏高院院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高院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姜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忠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久镛(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们(原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少将)、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铁川(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
王人博(西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宪法学
王立民(华师大、华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史学
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经济法学
吕世伦(人大) 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石泰峰(北大) 舒国滢(法大) 孙国华(人大) 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 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 谢 晖(西法大、山东大学) 徐显明(吉大、武大) 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 张文显(吉大) 朱景文(人大) 卓泽渊(西政)
5、民商法学:
崔建远(吉大) 范 健(南京大学) 顾功耘(北大) 关 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 郭明瑞(北大、人大) 江 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 梁慧星(西政、社科院) 刘春田(人大) 刘凯湘(西政、北大) 龙翼飞(吉大、人大) 马俊驹(法大) 沈四宝(北大) 石少侠(吉大)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 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保树(法大) 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王卫国(西政、法大) 魏振瀛(北大) 巫昌祯(人大)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 夏吟兰(女,法大) 徐学鹿(人大) 杨大文(人大) 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 杨振山(法大) 尹 田(西政) 赵旭东(西政、法大) 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 郑成思(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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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法学大家集录
法学理论
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
法律史
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
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
民商法学
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
诉讼法学
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
经济法学
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
军事法学
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
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学》杂志社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等。
(三)紫派所谓紫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比红派法学家更多一层红色的法学家。
紫派法学家的特点是,参与改革但不首倡改革,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和改革理论常从较正统的角度进行解释、论证和宣传。
在他们身上往往环绕着一层紫色光环。
他们在政治上颇受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在学术上也很有地位,大多有博导、会长、理事长等等的学术职务,全国性的教材也常常由他们主持编写。
紫派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对于别人(尤其是青年人)的探索常持批评态度,而他们的批评往往又是以政治批评为主,以学术批评为辅。
一九九六年的所谓“晓南风波”正是这一特点的重要表现。
②最有代表性的紫派法学家是张光博。
张光博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教授,主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四)灰派(经院派)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
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
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
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灰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张国华,沈宗灵,赵震江,姜明安,等等。
(五)蓝派所谓蓝派法学家是指那些竭力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
走向蓝天和大海是蓝派的基本特点。
蓝派法学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思想活跃,思路开阔。
他们倾心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有深刻的揭示和批判。
他们大多出生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与红派法学家是同龄人。
与红派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问题,不重视博士、博导等头衔。
与红派相同的是,他们一般也不进行太多的现实批判。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
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
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
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
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
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七)黑派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
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
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八)白派法学界的白派人物的主要特点有二:其一是头脑一片空白,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意见和主张;其二是以**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了不白赚,学术、学位、职称等等,无非是**的手段而已。
但平心而论,白派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九)雾派(变色派)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
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
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
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雾派和白派在外表上有些相似,但始终有实质性区别。
白派的目的是经济,雾派的目的在于政治。
(十)绿派绿派,也可以叫做草派。
该派法学家就象绿草一样,一方面生机盎然,另一方面不引人注目,不被法学界重视。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山大学的刘星(一正),江苏省行政学院的刘大生,等等。
草派的特点是,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一律采取超越的态度,不屑于参加各种“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和争论。
他们在学术上的追求是:哪里有荒漠,就向哪里挺进;哪里有废墟,就在哪里扎根。
他们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器重,但也不受批判;在法学界很受冷遇,被认为无足轻重。
中国权威的法学刊物从来不发表他们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