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中国法学家及理由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标题: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他们的教学成就与思想启示导语:在每一所高等学府里,教师是知识传授和学术引导的重要角色。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都曾受益于这些才华横溢的教师们的教育和启发。
他们以他们的学识和热情塑造了整整一代法学学子,深受广大本科生的爱戴和崇敬。
本文将评选出历届中国法学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并探讨他们的教学成就和思想启示。
1. 张教授:审判学教育的先驱张教授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影响力。
他提倡实践教学,在课堂中引入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辩论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论并培养实践技能。
他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贡献了审判学教育的发展,对学生的职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2. 李教授:国际法的权威学者李教授是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尤其擅长国际法研究。
他的教学风格深入浅出,使复杂的国际法理论变得易于理解。
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法的争议和案例研究,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他的思想启示为学生把握国际法发展趋势和适应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3. 王教授:法律伦理与法治思维的引领者王教授在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方面有独到的见解。
他的课堂以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解释为特点,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的本质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他的个人观点重视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对学生培养法治精神和道德勇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赵教授:法律经济学的开拓者赵教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他致力于将法学与经济学融合,并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问题。
他的教学方法富有启发性,通过经济学原理解析法律规制对社会效益的影响,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他的个人观点认为,法学应该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5. 黄教授:司法制度改革的倡导者黄教授一直关注司法制度改革和司法独立问题。
他研究中国的司法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并鼓励学生参与相关研究和讨论。
两大法学家主要观点

陈光中教授,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带头人。
浙江永嘉县人,1930年4月出生,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主任。
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主要学术观点]主要学术观点及成就陈光中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他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近半个世纪,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他是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界一代名师,外国法学教授评价他是世界级法学家。
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
陈光中教授五十年代初期就开始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文化大革命”后,陈教授更是走笔蛇龙,不舍昼夜,在二十年中主编或合著出版了23部著作,发表了100余篇文章。
陈教授对刑事诉讼法学的贡献还在于他以大家风度首倡从理念上对刑事诉讼进行深层次的探究,摆脱注释式的研究方法。
陈光中教授勤于学而敏于思,几十年来孜孜以求,笔耕不辍,著述丰硕,形成了自己完整系统的学术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关于诉讼价值观陈光中教授在《论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兼论诉讼法的价值》一文中集中表达了他的诉讼价值观:诉讼法的价值可分为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在现代法治国家,实体法和程序法相辅相成,不能有主次之分;应当承认,诉讼法的第一价值是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同时也不能忽视其自身重要的独立价值。
(二)刑事诉讼目的观陈光中教授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直接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直接目的的两个方面,两者应当并重,不能片面注重一面,忽视另一面。
(三)刑事诉讼结构观陈教授认为“刑事诉讼结构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诉讼目的而设计的刑事诉讼中控诉、辩护、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相互关系及相应表现方式的格局”。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科学而公正的刑事诉讼结构应贯彻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审判方居中裁判原则。
林园求学记_记我的导师_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

中国审判新闻月刊2008.7CHINATRIAL林园求学记———记我的导师、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文/陈景良作者简介陈景良,法学博士。
1983年在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分别于1987年、199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1987—2000年间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法律系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
现为河南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
他的论文曾先后获河南省政府社科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律史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多项科研奖。
1998年被评为河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001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张晋藩先生是我的博士生导师,自1984年我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硕士学位至今,与张先生结识已经二十多年了。
记得跟随张先生读书时,他还住在中国人民大学林园内。
那里有一片翠绿的冬青和树林,在树影婆娑的晨光中,人们常可看到一位两鬓斑白,但却精神奕然的智者在一招一式地练着太极拳。
安详的神态在晨霞的映照下,透脱出一个学者历尽沧桑后的宁静心情,那舒缓而优美的动作仿佛又在向人们昭示着一个仁者的胸怀,他就是饮誉学界的中国法律史专家———张晋藩教授。
先生对我的教诲,我至今感受至深。
张先生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濡染,认为“德”是为人为学之根本,强调把诚、信、智、勤四个字与德结合起来,作为培养学生的几个要素。
还记得我迈入中国政法大学读硕士学位时,时任研究生院院长的张先生给我们讲的第一节课就是“为学之道”,我印象依然如故的是先生转述的“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的警言。
他认为,诚作为德的一个主要之义,表现在为人处事上,应该是“不自欺,不欺人”,坚持操守,表里如一;表现在治学上,一个人欲学真知,当不慕虚名。
如今多年过去,回想起教学科研中的成败得失,怎能不感慨系之。
记得我撰写《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与张中秋合作)一文时,对文中所引用的《管子·任法篇》的一条资料没有查对原文,当编辑发回校对稿核实时,竟然在《管子》一书的各种版本中查无出处。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记忆中,法学院老师大都比其他学院的老师要严肃一些。
而对于一些频频出现在教科书上名声赫赫的法学大家,由于一直未曾谋面,更是觉得他们有一种仙风道骨的神秘感和威严感。
殊不知,这些学富五车的才子们也是个个玉树临风、气宇轩昂。
一、芮沐如果你了解芮老,就知道他不仅是国际经济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其外语功底也相当了得。
不仅精通英、法、德、俄、日这几门外语,芮老也通晓东欧的一些小语种。
20世纪进行WTO谈判和21世纪在WTO工作的中国专家学者,许多都是芮沐当年的弟子。
芮沐先生当年的远见卓识,对我们今天的国际经济贸易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沈宗灵沈宗灵先生是中国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科的奠基人,被誉为'最勤奋的学者'。
法学院校学生,都会对沈宗灵有所了解,是源于他所主编的'红宝书'《法理学》(书皮为红色)。
这是一本入门级别的法学基础教材,还有一本《现代西方法理学》,是多数院校硕士、博士入学考试必备书目,可称为'宝典'。
照片里沈老略有拘谨地微笑,但他对待学问和学生却要求极为严格。
虽不温煦而行之表象,但却严中有爱,'心地善良得纯粹',还一直牵挂学生的工作和前途。
三、江平江平老师被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这些我们所研习的民商法律江平先生都有参与修订。
江老多年来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奔走呼告,'只向真理低头'的名言在法律界广为人知。
江老多年来耕耘在法学教育界,育人无数,弟子中许多人正是今日中国法学界的栋梁。
江平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任上只有一年半,却被法大的同学亲切的称为'永远的校长'。
四、许崇德众人印象中起草过五四宪法、香港基本法的许老是一位精神矍铄乐呵呵的银发老人,同龄人对许老的评价也是'专注好好先生近三十年'。
许老在人民大学执教多年,现任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朱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都是许老的弟子。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郭明义(1962年-),江苏南京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法治理论家、教育家。
郭明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后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
他是中国法治研究的重要代表,致力于推动中国法
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郭明义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曾担任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
学中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在他领导下,中国法治研究中心成
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研究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思想家,郭明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
法治理论和观点。
他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和正义性,主张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他对宪法学、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进行
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
在法学教育方面,郭明义提倡培养有法治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注
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他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建
立了合作关系。
除了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郭明义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
他是中国法治促进会理事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他还
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保障的落实。
郭明义以其杰出的贡献和影响力深受广大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为中
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徐静村教授在批阅论文徐静村教授.生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江安。
他幼承医儒拼读祖训.修经尘.习H术.擅书法.E诗涮:氏丁政法战线,涉及三教九流,深请同态民意,素抱书剑豪情:与人交往.既为良师益友.义能亦庄亦谐.雅俗共乐,是一化继往丌米而又长葆青春活力的K者。
悠久的江河文化、淳厚果敢的民风使除教授从小就顽强、智慧、勤奋好学.1959年他从重庆巴蜀中学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而后供职于四川省公安厅:1979年他返同全同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名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诉讼法学博上研究生导师、国家精晶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和同家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
徐教授历任《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同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徐教授先后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著述总字数超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他1989年被时之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丁.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他作为杰出专家人物被列人《中国法学家辞典》《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大辞典》《当代中国教育大辞典》《亚太地区名人辞典》和《世界著名学者辞典》《中国百科专家人物传集》《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国英模大典》《科学巾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爿’库》《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当代社科精华》《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辞书中。
2009年教师节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他受到教育部表彰,并受到了胡锦涛等巾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徐教授被海内外12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起,他开始招收硕t。
研究十;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在他指导的研究生巾.126名获得了硕士学位.37名获得了博士学位。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有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通过他们的研究和贡献,为法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将介绍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他们在法学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为未来的法学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王亚东王亚东是中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法之父”。
他在金融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国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借鉴经验。
二、琳达·弗雷德里克森琳达·弗雷德里克森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和基本人权。
她对人权保护和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人权守护者”。
三、陈鲁豫陈鲁豫是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律评论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民商法。
她的研究成果深入浅出,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推动法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约翰·海金斯约翰·海金斯是英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和刑事司法。
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对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的重新思考,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塞雷娜·沃廉姆塞雷娜·沃廉姆是澳大利亚法学界的杰出学者,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人权法和环境法。
她在国际人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于国际法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乔治·弗里曼乔治·弗里曼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媒体法和新闻自由。
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保护公民的媒体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七、韦斯特利·霍普金斯韦斯特利·霍普金斯是加拿大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八、安东尼·刘易斯安东尼·刘易斯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创新法。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2011年)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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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中国法学家及理由
马克昌(1926.8.12-2011.6.22),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会活动家、博士生导师,新中国刑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曾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长和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湖北省首届"荆楚社科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学学科小组成员等职。
独著的《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犯罪通论》和《刑罚通论》分别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主编的《经济犯罪新论》获中国图书奖;任主编之一的《刑法学》和副主编的《中国刑法学》分别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特等奖;主持完成的"着重提高研究生素质,培养刑法学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1年1月29登上中央电视台《大家》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