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量化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完整资料)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完整资料).doc家长沟通,不随意扣分,不歧视学生家庭背景,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每次成功沟通加2分,未成功沟通或沟通不畅扣2分。
六、考核结果处理按照月度考核得分,计算出教职工的年度得分,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核结果公示,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教职工可以提出申诉,经过审核后再作出最终处理。
七、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如有不尽之处,参照相关法规执行。
任何教职工不得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和考评依据本细则以促进教职工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为宗旨,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
采取宣传教育与约束管理相结合,个体要求与集体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对在职教职工对师德实施月考核量化,纳入教师绩效,期末累计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考核办法1.领导带班检查记实,查岗记录;2.平常考查,师生问卷调查;3.以月为单位考核;4.不尽之处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三、组织机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
四、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标准1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研究和集体活动(包括例会、集会)。
缺席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 服从领导分配,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上进。
工作不服从分配,斤斤计较每次扣5分。
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纪律,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论处。
违反学校法规等各种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一次扣3分。
3 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每次加5分。
4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情节较轻扣1分,情节较重扣2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核查属实,一次扣2分。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般后果和影响,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一次扣10分,并另行处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一、考核目的。
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在于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态度,包括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对待教学的热情和认真程度等方面的表现。
2. 课堂管理,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纪律管理、学生情绪管理、课堂秩序等方面的表现。
3. 师生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处方式、交流沟通、关心关爱等方面的表现。
4. 专业素养,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标准。
1. 优秀(90-100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了榜样作用。
2. 良好(80-8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良好,能够做到言传身教,对学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3. 合格(70-7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一般,能够基本做到教书育人的要求。
4. 不合格(60-6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够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5. 待提高(60分以下),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非常差,需要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
四、考核流程。
1. 学校将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时间等。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 对于评分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学校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定期考核,以保持教师的良好师德师风。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将被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扬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合格的教师将得到肯定和鼓励,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3. 不合格和待提高的教师将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将做出相应处理。
六、结语。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细则

4.学校应建立长效的反馈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本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细则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考核,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通过明确考核目的、原则、内容、方式以及结果的应用,确保考核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地进行。同时,通过考核档案管理、培训与发展、责任追究、宣传与教育以及持续改进与完善等措施,构建起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学校将持续关注考核工作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考核体系,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主动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贡献;
(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五、考核方式
1.自我评价:教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书面材料;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之间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3.学生评价: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4.学校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评价;
1.制定考核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2.发布通知: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师德师风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程序和要求。
3.开展自我评价: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并按时提交自我评价材料。
4.组织同行评价: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同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同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学习(5%)。
3.教育教学(30%):
(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5%);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10%);
(3)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成长(5%)。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确保小学教师队伍的良好师德师风形象,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中的省时省力、奉献有奖和业绩取胜。
第四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学水平等方面。
第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与教师绩效考核相结合,相互补充。
第六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应成为评定教师职称、聘任或聘用、晋级等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要求第七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教育事业的热爱,对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八条小学教师师风考核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做到诚实守信、敬业爱生、严谨求实、崇尚科学。
第九条小学教师工作态度考核要求教师积极主动,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他人的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小学教师教学水平考核要求教师应熟悉并掌握国家和地方相关教育教学的政策法规,注重自身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的提升,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恰当的教学方案,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应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应以全员参与为原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包括师德考核、师风考核和工作态度考核。
第十三条周期考核应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安排,包括师德考核、师风考核和教学水平考核。
第十四条不定期考核应由学校领导自行安排,重点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效果和师风表现。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四个环节。
第十六条考核准备包括制定考核计划、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等。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三篇)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是针对小学教师进行的师德师风评价与考核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的例子:1. 教学理念与行为准则:-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 尊重学生个性,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
- 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 注重课堂纪律,严禁体罚、辱骂等不当行为。
2. 教学质量与教学能力:- 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
- 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差异,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
- 课堂教学活跃,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 课堂教学内容准确、有针对性、可行性强。
3. 师生关系与沟通:- 与学生和谐相处,充分尊重和理解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发展。
- 善于与学生沟通,能够有效引导学生遇到问题时的思考和解决方法。
- 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表现和问题。
4. 师德师风及职业道德建设:- 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和责任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 注重个人形象与仪表,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个人发展与专业能力提升:- 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 坚持自我反思和评估,不断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
以上仅为可能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学校和地区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考核的具体评分标准和方式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二)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2. 尊重师生关系:教师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歧视、不体罚、不虐待学生。
3. 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水平制定教学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成绩。
4. 课堂管理: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学生的学习秩序,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进行。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细则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评价细则。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位教师都能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价。
2.客观真实: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
十三、考核培训与提升
1.培训计划:学校应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培训计划,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法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
3.教师发展: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发展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素养。
十四、考核工作的问题与改进
1.问题反馈:学校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问题。
2.教师在任职期间,应全程参与师德师风考核,不得无故缺席。
3.新入职教师自入职之日起,纳入师德师风考核范围。
九、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学校应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学校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应定期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2.信息公开:学校应公开考核标准、流程和结果,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反馈沟通:学校应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教师的疑问。
十九、考核工作的持续发展
1.制度完善:学校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适应发展:关注教育行业发展动态,及时调整考核内容和方式,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2.档案管理:考核档案应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
本考核细则的目标是评估中学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教育质量。
二、考核内容
考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学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1. 教学态度:教师应具备积极热情的教学态度,对学生充满爱心和耐心。
2. 课堂管理: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秩序和学生研究。
3. 业务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4. 师生关系:教师应积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学生提供积极的研究环境和情感支持。
5. 学术研究:教师应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并能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三、考核方法
考核将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包括:
1. 观察与记录: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情况,并做出记录。
2.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反映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
3. 同行评议:邀请其他教师对被考核教师进行评议,提供多角度的评价。
4. 自评:教师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进行自我评价,反思和改进不足之处。
四、考核结果和措施
基于考核结果,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1. 优秀:对师德师风表现优秀的教师将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提升教育水平。
2. 合格:对师德师风表现合格的教师将给予肯定和鼓励,同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3. 不合格:对师德师风表现不合格的教师将进行帮扶和指导,督促其改进师德师风状况。
五、考核周期
师德师风考核将每学年进行一次,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始终保持在良好水平。
以上是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的内容,希望能够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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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中心小学2014年秋季师德师风量化
考
核
细
则
习水县永安镇中心小学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习水县永安镇中心小学2014年秋季师德师风量化
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和习水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教师应语忌语双十条》的具体要求,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量化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敬业精神、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出勤情况、健康状况、人际关系等方面。
二、量化考核原则
软件从实,硬件从严,公正、公平、公开。
三、量化考核依据(以书面依据为准)
1、教务处出示:
(1)评教评学活动材料,学生评教材料;
(2)进修、培训、教研、论文发表情况;
(3)教学情况;
(4)教师学月常规量化结果。
(5)考勤、签到、签退统计
2、少先队出示:
(1)班级卫生检查、违纪学生记录、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
(2)教师任务完成情况;
(3)学生竞赛活动情况记录。
3、检举揭发,领导核实。
4、学校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常规工作量化结果和少先队提供的师德师风量化结果计算出教师的月量化成绩。
四、量化措施
1、天天记载,周周量化,逐月总评,并记入教师档案(值周人员要认真作好记录,做到有依可查,奖惩分明)。
2、采用百分制量化,实行倒扣分值。
师德师风量化结果占教师终结量化考核的30%。
3、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总评不达80分者不能晋升、晋级、评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优,量化不及格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4、量化细则
第一类:德、能
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依法执教,遵守学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积极参加各种教研、业务培训和教育理论学习。
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扣分。
(1)开会:旷会3分/次;会假0.5分/次(遇特殊情况会议当日没有上课的,按事假论处);做与会议无关的事1分/次;随意讲话1分/次;不按要求使用手机者3分/次;有意扰乱会场秩序5分/次,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2)思想表现: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者5分/次;思想滞后,制造舆论做反面工作者10分/次;违背教育原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扣10分/次;将学生逐出教室者1分/次;不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
任务者5分/次。
(3)工作作风:受党纪政纪处分者15分/次;上课接打电话者2分/次;上班期间在公开场合打牌赌博,影响较坏者5分/次,进茶馆等赌博场所打牌赌博者10分/次,被公安机关抓获者2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生活作风:男生留长发者2分/次;在公众场合从事有损教师形象活动者5分/次;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扣3分/次。
(5)教师上班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一次未带者扣2分。
第二类:出勤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严格按教职工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坚持出满勤,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事假1分/天(含会议);迟到、早退者2分/次;旷工3分/节,旷工10分/天;严格坐班制度,不按规定私自外出者扣3分(特殊情况除外,中途离开需有行政值周领导批条);霸王假15分/次,未签到签退一次扣1分。
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会要求参加却不参加者扣3分(己请假除外);全体教师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不参加者扣2分(己请假除外),参加升旗仪式要求有序(语文、数学、综合)严肃,凡讲话者一次扣1分。
第三类:卫生保健
为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学校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自觉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扣分:随地吐痰者2分/次;办公室卫生不合要求的,扣办公室负责人1分/次,扣值日教师3分/次。
第四类:人际关系及学生管理
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正确处理邻里关
系,建立和谐的育人环境。
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予以扣分:上班时间饮酒后进课堂5分/次,酗酒闹事者10分/次;不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造成恶劣影响者5分/次,打架斗殴者,扣当事人10分/次;纠集社会力量对同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者2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加分
(1)出满勤者加2分。
(2)体现师德精神,主动解决困难学生者2分/次。
(3)检举教师违纪行为者5分/次。
(4)为学校争得荣誉者5分/次。
六、本细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
习水县永安镇中心小学
二0 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