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完整版)

***志愿者协会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上海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志愿者服务,为***民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二)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三)弘扬志愿公益文化;(四)引领志愿者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凡区县委办志愿者协会,市工、青、妇、民政、教委和有关专业、行业的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各类志愿者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权利:(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三)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四)向本会报告本团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凡热心志愿公益事业,积极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文化宣传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志愿服务事业有一定贡献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协会的宗旨、权利与义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和实践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协会名称与性质2.1 本协会定名为“[具体名称]志愿者协会”,简称“[简称]”。
2.2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宗旨与任务3.1 本协会的宗旨是:传播志愿精神,倡导公益理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2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3.2.1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2.2 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高公众志愿服务意识;3.2.3 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资源共享;3.2.4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3.2.5 与其他公益组织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种类与权利4.1 本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4.2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4.2.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2.2 接受本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4.2.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2.4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其他合理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责5.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必要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5.2 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等。
5.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六章活动与服务范围6.1 本协会的活动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扶贫济困、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领域。
6.2 本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展和优化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7.2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社区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自愿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社区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章程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资格第五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区居民,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社区志愿者: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 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5. 能够保证志愿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第六条申请人需向社区志愿者协会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2. 填写《社区志愿者申请表》;3. 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颁发《社区志愿者证》。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八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2.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3. 社区困难群众帮扶;4. 社区安全巡逻;5. 社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服务;6. 其他社区居民需要的志愿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社区需求,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获得志愿服务培训;3. 获得志愿服务证明;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5. 受到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规章制度;2. 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隐私;3. 认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4.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5. 配合社区志愿者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协会负责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志愿服务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协会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志愿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协会的组织管理、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考核、表彰等方面。
第三条本协会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本协会的财务、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志愿者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三)项目部:负责策划、实施、评估志愿服务项目。
(四)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募方式包括: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推荐等方式。
(三)招募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十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二)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志愿服务。
(三)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再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
(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志愿者的出勤率、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
(三)项目考核主要考核志愿者在项目中的表现。
第十二条志愿者表彰:(一)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表彰形式包括: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等。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服务项目:(一)服务项目应围绕社会需求,结合协会资源和志愿者特长。
(二)服务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引言志愿者协会章程是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明确志愿者协会的宗旨、组织架构、成员权益、活动规范等内容,为志愿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保障。
本章程将详细阐述志愿者协会章程的各个方面,以确保志愿者协会的健康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
一级标题1: 协会宗旨为了团结更多的志愿者,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本协会的宗旨如下:二级标题1.1 : 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环保行动和教育支持等。
三级标题1.1.1 : 公益活动1.1.1.1 志愿者协会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包括义诊、助老活动、植树造林等,以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
1.1.1.2 公益活动将通过内部通知、宣传册等渠道发布,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
三级标题1.1.2 : 环保行动1.1.2.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环保行动,如垃圾清理、海滩清洁等,以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1.1.2.2 环保行动应定期进行,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
三级标题1.1.3 : 教育支持1.1.3.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义务教育支持活动,包括学生辅导、乡村支教等,以促进教育公平。
1.1.3.2 教育支持活动将与学校、教育机构合作,并通过网络等方式招募志愿者。
二级标题1.2 : 健康与安全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的健康与安全负有责任,确保志愿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安全。
三级标题1.2.1 : 活动安全规范1.2.1.1 志愿者协会将制定活动安全规范,包括活动前的培训、危险防范措施等,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
1.2.1.2 活动安全规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并向志愿者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级标题1.2.2 : 志愿者保险1.2.2.1 志愿者协会将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意外保险,以应对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1.2.2.2 志愿者保险的购买和赔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将保险信息公示于协会内部。
一级标题2: 组织架构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架构如下:二级标题2.1 : 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者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社区服务组织章程

社区服务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的发展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依法设立本社区服务组织。
第二条本社区服务组织的名称为“社区服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发展,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促进社区自治;2. 开展社区文化、教育、健康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3. 组织志愿者服务,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4. 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遵循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覆盖本社区的所有居民,不分种族、宗教、性别、年龄、职业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监督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会长和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会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协会向外界提供信息和沟通。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度,任何居民都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讨论;3. 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理事会会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的自愿捐款;2. 社会捐赠;3. 政府补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协会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保证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八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协会解散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是本市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和协调全市志愿者的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传播文明,提高上海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推进上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奉行平等、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适应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上海市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协调和管理,集中各行各业志愿者的力量,发挥整体优势,更广泛地组织动员市民投身各项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七条宣传志愿精神,推广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促进团结互助、平等互爱、共同前进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形成,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规划、组织全市性的志愿者活动,为加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各类志愿服务。
第九条制订和实施《志愿者》,规范全市志愿者活动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类志愿者组织,以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以提供智力、体力劳动和各类生产、生活技能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助残帮困、邻里互助、敬老爱幼、护绿保洁、治安防范、就业指导、科技传播、医疗保健等活动,促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的创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十条开展评比表彰,大力弘扬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志愿者,推进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开展。
第十一条开展培训和研讨,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开展与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社会服务团体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十四条凡依法成立的区、县志愿者组织,市工、青、妇和有关专业、行业的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协会的宗旨:弘扬志愿精神,服务社会,关爱他人,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者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项目部、财务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三、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志愿者。
第八条普通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具备基本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第九条志愿者:普通会员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技能,且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可申请成为志愿者。
第十条志愿者选拔标准: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经验和能力;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培训:1. 新志愿者培训:协会定期组织新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协会章程、志愿服务知识、安全防范等;2. 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志愿者需求,协会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四、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二条志愿者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1. 常规活动:如关爱留守儿童、敬老院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等;2. 特别活动:如重大节日活动、特殊事件应急响应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组织安排;2. 尊重服务对象,关爱他人,提供优质服务;3. 保持良好的形象,展示志愿者风采;4. 注意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志愿者协会声誉的志愿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取消志愿者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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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区域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一条本会直属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自愿参加、志在奉献、无偿或低偿服务”为原则,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做奉献和社会互助活动,树立社会新风尚,增强群众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
一、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加强对社会互助和志愿者奉献精神的宣传、报导;
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本社区内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指导;
三、倡导和组织协调社会互助活动,“为国分忧,为民解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社区内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交流经验,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赞成本协会章程,有志于向社会奉献的广大居民群众、非公
企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志愿参加本组织和活动的,可申请加入本会。
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经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凡辖区非公企业单位自愿加入本会的,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和外籍人士,由本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会员)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享受本会的表彰奖励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会组织的社会互助活动(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及要求罢免或撤换失职,违法的工作人员的权利;
五、在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有要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六、有介绍新会员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可随时申请退会。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
二、有宣传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的义务;
三、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搞好社区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会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劝其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行取消。
第六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团体会员,有享受本会表彰以及对本会的工
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向群众宣传社区服务内容,执行本协会决议,承担协会有关工作的义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镇社区义工协会,是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广大社区居民群众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接受xx镇社区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高举社区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旗帜,以“奉献爱心,弘扬新风,帮助他人,完善自我”为原则,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做奉献等公益活动,开展社会互助,建立社会新风尚,增强社区居民群众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义工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义工组织和义工服务活动的协调和管理,集中各行各业义工的力量,集合整体优势,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市民投身各类城市文明创建和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条主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广义工服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协调、指导全镇各社区义工之家组织开展活动,以城市文明创建为目标,以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扶贫助残、帮困助教、敬老爱幼、法律援助、植绿护绿、治安防范、就业指导、科学普及、医疗保健等活动,促进文明城市、文明物质、文明社区的创建,满足人民
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赞成本会章程,有志于社区奉献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以及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经本人申请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优先获得评比表彰的权利,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社区互助活动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和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机构
第九条理事由本会与各会员协商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理事会。
本理事会成员应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有组织领导能力,热爱关心本会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互助活动。
理事会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三届。
第十条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辖区内单位资助、向社区募集和其他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修改和本会终止必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成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