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讲解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法教案

个人独资企业法教案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1.1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点1.2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1.3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1.4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历史与发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2.1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2.2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程序2.3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文件2.4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3.1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与方式3.2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构3.3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3.4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与终止4.1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类型与程序4.2 个人独资企业终止的原因与程序4.3 个人独资企业终止后的清算与债务清偿4.4 个人独资企业终止后的注销登记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5.2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法律责任5.3 个人独资企业与员工的法律关系5.4 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收法律规定第六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保护6.1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措施6.2 投资者权益的内部保护机制6.3 投资者权益的外部保护机制6.4 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第七章:个人独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7.1 个人独资企业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点7.2 个人独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7.3 个人独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7.4 个人独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分析第八章:个人独资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8.1 个人独资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类型8.2 个人独资企业合同的订立与管理8.3 个人独资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8.4 个人独资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案例分析第九章: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法律规定9.1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概述9.2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9.4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划与合规第十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合规检查与风险防范10.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合规检查的内容与方法10.2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0.3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的防范策略10.4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合规案例分析与启示重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展开,详细介绍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点、法律地位、设立条件与程序、经营与管理、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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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2)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5)依法纳税; (6)依法招用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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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途径
1、个人独自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 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 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 当与委托人或者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 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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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可以由投资人 自行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的方式:投资人自行清算 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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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算的时效: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
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 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 报其债权。5年的除斥期间。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 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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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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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散的法律效力
(1)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 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国际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详解与案例分析PPT

2、投资人出资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多种方式出 资的,其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源自0% 对个人独资没有作任何限制。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境内自然人 该自然人必须不是法律、法规禁止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应有独立于投资人的 名称,从而使该经营实体特定化;个人 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和所 从事的营业相适应。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设立申请。 (1)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另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 还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 合法证明;企业拟从事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 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 文件。 2、核准登记。
[模拟案例]
你的朋友要办一个从事润滑油批发零售 的买卖,但是不知道公司或一人公司与 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和纳税上的区别? 请你指教。
提示
(一)工商登记: 公司有最低注册资金; 个体户只需要执照费用。
(二)税收: 1、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属于查 帐征收,税目繁多,如增值税(4-6%左 右)、企业所得税(33%)。 个体户,一般是定额税。
案例例如w先生从自己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贤而未获收益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企业的100万元财产显然丌足以清偿其150万元的债务那么对其丌能清偿的50万元企业债务w先生应怎么办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课件下载(PPT28张)

受托人或聘用人负有依约定管理个人独 资企业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挪用企业资金归入个人使用或者借与他 人;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 义开立帐户储蓄;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 的业务;
• 一、2005年1月1日,甲以个人名义出资8万元设 立了独资企业A,这8万元是甲和其妻乙的积蓄
• 甲不懂经营管理,故聘用丙管理企业的事务, 在聘任合同中甲规定,凡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交 易,都必须经甲同意。4月15日,丙未经甲同意, 与C企业签订了价值2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得知 此事后,表示不承认购货合同,认为合同的一 切责任应当由丙自己承担。5月1日,丙暗地里 将自己的一台电脑转让给A企业
2、出资人必须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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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 方式灵活
(二)立法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 在设立、变更、终止和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1998年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主体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 2.企业要有合法的名称; 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公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 形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 权、知识产权
• 来源: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 产
• 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 有关权力可依法转让或继承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 的经营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 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 设立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讲义

路漫漫其悠远
2、清算 任何企业的解散都要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人一般由投
资人自行决定,在投资人不清算时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 算人进行清算。பைடு நூலகம்
路漫漫其悠远
个人独资企业讲义
路漫漫其悠远 20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1999年8月30日人大通过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路漫漫其悠远
摘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企业管
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路漫漫其悠远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1、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 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入其他企业的权利和设置分支机构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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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主要有: *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 按期缴纳税款; * 维护职工利益; *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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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 (1)独资企业的业主可以自任企
业厂长、经理,管理企业的各项业 务,也可以聘任其他的人员管理企 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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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以企业名义或财产为他人 债务提供担保
·未经投资人同意,进行与其任 职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未经业主同意与本企业订立合 同或进行交易
·泄露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路漫漫其悠远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解散事由与
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比,不 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2)独资企业的委托管理人及其 从业人员因失职而致企业财产、名 誉损失的,要接受业主之处罚并承 担损失赔偿责任。
商法课件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

款;取得土地使用权等。 义务: 1.遵法守信,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 2.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1) 3.依法纳税(4) 4.保障职工权益(22、23)劳动安全、工资、社保
二、营业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9、20)
权利: 义务:诚信、勤勉义务(19) 禁止行为(20): 收取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资金;借贷担保;公款
私存;擅自竞业;擅自自我交易;擅自转让知识产 权;泄露商业秘密等。 责任(38、40): 承担赔偿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 刑责。
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三、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 管理暂行条例》
成立条件 名称、场所、人员 无要求
享有权利 土地、广告、招工 限制
承担税费
有工商管理费
清算程序 有清算程序
无
偿债期间 解散后5年
无规定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8)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港澳台除外) 应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且不为法律规定禁止从事营业的人。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事由(26)
1. 投资人决定; 2.投资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没有继承人(或
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清算
程序(27): 自行清算,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公
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清偿顺序(29):
《个人独资企业法》PPT课件

李某贷款的担保人是谁?商行?张某?为什么?
商行、出资人、张某、李某在本案中分别承担哪些 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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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要点归纳
一、概述 二、设立 三、管理
• 含义:一人;个人所有;无限责任 • 特征:主体、财产的个人性;责任无限性;非法人性
• 条件:人;名称;出资;场所与条件;从业人员 • 程序:申请、证明;委托;批准;变更
该条规定的民事责任方式,一是退还,二是赔偿。当该企业 财产或利益仍存在的,用责令退还的责任方式;
但该财产或利益不复存在的,用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 如果退还了财产还有其他损失的,则可与赔偿损失的责任 方式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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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华明商行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主营家居用品,开 业后一直是出资者经营,后因病委托张某经营管 理。不久,张某的好友李某想开办一家陶瓷店, 需向银行贷款,要求担保,李某因无可抵押之物, 故求张某。张某在未征得出资者同意的情况下, 以华明商行现有的财产为李某的贷款作了抵押, 李某谢张某1万元一年后,贷款到期,李某却因经 营不善无力还贷,银行要求担保人归还。
• 第一,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管理企业事务时违反合同的损害
赔偿责任。
该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应当予以赔偿。
但该违约责任的承担是有条件的:
一是违反与投资人订立的管理企业事务的合同;
二是管理企业事务的行为;
三是给投资人造成损害。
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否 则,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 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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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犯罪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

CONTENTS
•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组织 •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保
障 • 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其他法律的
关系 •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实践与案例
01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 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的财产、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 债务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报送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 记。
04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保障
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须以其个 人财产承担剩余债务。
03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员管 理企业事务
04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 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人的权利
依法享有企业财产权、经营权、 收益权等权利,并承担企业债务 等义务。
投资人的义务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 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保障企业 的债务承担等责任。
03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经营模式与自主权
经营模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等。自主经营是指企业由投资者本人直接管理 ,委托经营是指投资者将企业委托给具有管理能力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管理,特许经营是指企业获得特许权,在特 许经营框架下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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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 元除外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 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答案:C(《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个人独资企 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 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13 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是法人吗?
不是!!! 为什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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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法人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与其个 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 房屋权属划转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42号)
“……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 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 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 契税…… ”(同一主体内部?)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 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 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 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 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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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什么是无限责任 ?相对的,什么是有限责任
A 自行管理 B 委托管理 C 聘用管理
条件: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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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人或受聘人的行为
1、以权谋私行为 2、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行为 3、自我交易行为 4、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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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 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 开立帐户储存;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 行交易; (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 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册制、核准制、批准制(也有人认为同 核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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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立: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 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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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 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 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
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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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
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 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重庆市丰都县花园水泥厂? 北京市大盛信息咨询公司? 上海九龙贸易行? 山西省电力股份公司? 湖南北方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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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程序: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 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 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 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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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什么是投资人个人所有 借的钱呢? 父母的钱、夫妻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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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张某以家庭共有财产十万元出资设立了 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 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其 债务承担方式如何?
个人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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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 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 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2005司考真题)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 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 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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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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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条件:
条件: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一元钱公司)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 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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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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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的业务;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 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 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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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准: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 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 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 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 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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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 法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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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pp.54
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 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 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 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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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界定:
1、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分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 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 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 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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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 的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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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内经营管理
(一)方式: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
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第一款)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并非所有自然人:外国人、公务员) 3、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4、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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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什么是自然人
?相对的,什么是法人
(民间对词语的误用)
?两个自然人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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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