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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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燃油使用与管理规定

船舶燃油使用与管理规定

船舶燃油使用与管理规定船舶燃油的使用与管理是保障船舶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船舶燃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的正常运作,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燃油的采购1、燃油采购计划船舶应根据航行计划、燃油消耗率和预计航行时间,制定合理的燃油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提前上报给相关部门,并经过审批。

2、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燃油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燃油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3、燃油质量检验在接收燃油前,必须对燃油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密度、粘度、闪点、水分、杂质含量等。

检验结果应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

二、燃油的储存1、燃油舱的设计与维护燃油舱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防腐蚀性能。

定期对燃油舱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无渗漏和腐蚀现象。

2、燃油的分类储存不同种类和规格的燃油应分类储存,避免混装。

同时,应标明燃油的种类、规格和储存日期等信息。

3、燃油储存温度和压力控制根据燃油的性质,控制燃油储存的温度和压力在合适的范围内,以防止燃油变质和发生危险。

三、燃油的使用1、燃油的加注在加注燃油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燃油泄漏和发生火灾。

同时,要准确记录加注的燃油量和时间。

2、燃油的消耗监控船舶应配备燃油消耗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燃油的消耗情况。

定期对燃油消耗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3、燃油的切换使用在需要切换使用不同种类的燃油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发动机的正常运行。

四、燃油的管理1、燃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燃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燃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燃油记录与报表如实记录燃油的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并编制相应的报表。

报表应包括燃油的种类、数量、价格、消耗率等信息。

3、燃油的节约措施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如优化航行路线、合理调整船舶速度、提高发动机效率等,以降低燃油消耗。

4、环保要求船舶在使用燃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通常基于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标准,具体要求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硫含量检测:IMO规定了船用燃油的硫含量限制,例如全球硫含量限制目前为0.50%(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船用燃油的硫测量通常采用ISO 8754标准。

2. 密度检测:燃油的密度决定了其能量含量,船用燃油的密度应符合IMO规定的要求。

燃油密度检测通常遵循ISO 3675标准。

3. 黑炭检测:良好的船用燃油质量应该具有较低的黑炭含量。

黑炭是燃烧过程中形成的颗粒物,对船锅炉和引擎的正常运行有不良影响。

黑炭检测通常使用ISO 10307标准。

4. 其他杂质检测:船用燃油还需要检测其他诸如水分、灰分、盐分、阴阳离子等杂质含量。

这些检测通常基于ISO对应的标准,如ISO 10307、ISO 6245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船用燃油检测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船舶类型而异,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来确定适用的标准。

船舶燃油使用安全检查表

船舶燃油使用安全检查表

船舶燃油使用安全检查表背景船舶燃油使用是船舶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船舶燃油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本文档提供了船舶燃油使用安全检查表,以帮助船舶运营人员进行全面的燃油使用检查。

船舶基本信息- 船舶名称:- 船舶类型:- 船舶注册地:- 船舶管理人:燃油存储与供应系统检查- 燃油储存:- 材质:- 容量:- 是否完好:- 燃油存储周围是否有泄漏迹象:- 燃油供应系统:- 燃油管道是否完好:- 燃油泵工作是否正常:- 燃油过滤器是否清洁有效:- 燃油供应系统是否存在泄漏:燃油质量检查- 燃油样品采集时间:- 燃油样品检测结果:- 硫含量:- 密度:- 粘度:- 闪点:- TSP含量:- 燃油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燃油消耗控制- 燃油消耗记录:- 航行时间:- 距离:- 燃油消耗量:- 燃油消耗效率分析:- 各航段燃油消耗率是否正常:- 各航段燃油消耗率是否有异常波动:- 燃油消耗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维修与清洁- 燃油系统维修记录:- 燃油系统清洁情况:- 燃油管道清洁度:- 燃油储存清洁度:- 燃油泵、过滤器是否进行定期维护:安全培训与意识- 船员燃油使用安全培训:-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是否有效果:- 船员对于燃油使用安全的意识及行为:结论本安全检查表提供了对船舶燃油使用安全的全面检查,包括燃油存储与供应系统、燃油质量、燃油消耗控制、维修与清洁以及安全培训与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船舶运营人员应按照此检查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船舶燃油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山东海事局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海事局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海事局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规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行为、防止船舶油料供受作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严格船舶燃油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海事局辖区内从事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单位、船舶与相关作业人员。

船舶油料供受作业指通过供油船舶、车辆及其他形式为船舶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油的供受作业行为。

船舶油料供给单位指为船舶提供油料供给作业的单位。

第三条山东海事局负责辖区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监督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分支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船舶油料供给单位的备案管理、船舶燃油质量控制及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油料供给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制度,拟从事船舶油料供给作业的单位应当向作业当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使用船舶进行供油作业的船舶油料供给单位,作业船舶应为自有或协议租赁。

作业船舶应安装AIS设备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申请船舶油料供给单位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船舶油料供给单位备案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三)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文件、应急预案、应急设备物资清单和输油软管耐压检测证明;(四)作业人员安全与防污染作业专业技能培训证明;(五)使用船舶进行油料供给作业的单位,应当提交作业船舶的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法定检验证书、油污保险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员适任证书及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的污染清除作业协议;使用车辆进行船舶油料供应作业的,应提交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污染应急预案;(六)燃油质量承诺书;(七)从事成品油供给作业的单位还应提交《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第七条船舶油料供给单位备案程序:(一)拟从事船舶油料供给作业的单位应在初次作业30日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第六条规定的备案申请材料。

2023年船舶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

2023年船舶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

2023年船舶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____年船舶燃油、滑油加装安全须知随着船舶行业的发展,人们对船舶燃油和滑油的需求越来越大。

船舶燃油和滑油的安全使用对于船舶运营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船舶燃油和滑油的安全加装和使用,特总结如下安全须知,以供参考。

一、选择合适的燃油和滑油1. 选择符合船舶机务系统要求的燃油和滑油,确保其品质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

2. 定期检查燃油和滑油的质量和性能,确保其满足船舶运营的要求。

3. 密封储存燃油和滑油,防止水分和杂质的侵入。

4. 将燃油和滑油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二、加装燃油和滑油的安全操作1. 在加装燃油和滑油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加装燃油和滑油时要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护服。

3. 使用专业的加注设备和工具进行加装,确保操作正确、合理。

4. 加注过程中,持续观察燃油和滑油的流动情况,防止溢漏和泄漏。

5. 燃油和滑油加装完毕后,检查装置和管道密封情况,防止漏油。

三、处理燃油和滑油溢漏和泄漏1. 在发现燃油和滑油溢漏和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加注,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泄漏。

2. 避免将燃油和滑油泄漏到海洋和其他敏感区域,以免污染环境。

3. 使用防油污染设备和物质对泄漏燃油和滑油进行清理,避免引发火灾和污染。

四、定期维护和检查燃油和滑油系统1. 定期维护和检查燃油和滑油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无泄漏。

2. 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防止杂质和污垢进入燃油和滑油系统。

3. 检查燃油和滑油系统的密封性和连接情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处理废弃燃油和滑油的安全方法1. 合法处理和处置废弃燃油和滑油,避免随意排放或非法倾倒。

2. 将废弃燃油和滑油储存在指定的容器中,并妥善封存,以防外泄。

3. 将废弃燃油和滑油交由专业的处理机构或当地环保部门处理。

六、加装燃油和滑油的培训和监管1. 船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燃油和滑油加装培训,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海事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

海事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

海事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一、船舶监督行政检查 (2)1、船舶现场监督 (2)2、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现场核查 (5)3、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现场查验 (6)4、船旗国监督检查 (8)5、港口国监督检查 (10)6、客渡运船舶现场检查 (12)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以及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的作业情况现场监管 (14)8、船舶吨位丈量情况现场抽查 (16)9、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18)10、船载包装危险货物现场监督检查 (20)11、船载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现场监督检查 (22)二、海事规费行政检查 (24)12、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现场稽查 (24)13、港口建设费现场稽查 (25)三、船员管理行政检查 (26)14、船员现场监督 (26)15、海员外派机构检查 (27)16、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28)四、通航管理行政检查 (29)17、水上巡航 (29)18、水上水下活动类现场检查 (31)五、防污染行政检查 (33)19、船舶防污染文书检查 (33)20、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检查 (35)21、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监督检查 (37)22、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的监督检查 (39)23、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 (41)六、航运公司与船检机构行政检查 (43)24、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监督检查 (43)25、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 (45)七、其他现场执法权力 (46)26、助航标志日常巡查 (46)27、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 (47)28、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49)一、船舶监督行政检查1、船舶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对象辖区的所有中外籍船舶(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海事管辖的除外)检查内容(抽查)一、总体情况检查(一)中国籍船舶自查开展情况及《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是否按要求在船保存。

(二)法定证书文书配备及记录情况1.船舶证书是否有效,主要包括《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适用时)、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符合证明》。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

船用燃油检测标准引言:船用燃油检测标准是为了确保船舶燃油的质量和安全,保障航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船员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船用燃油检测的标准要求和相关内容。

一、燃油的物理性质检测1. 密度测试:燃油的密度是其质量和体积之比,是燃油质量的重要指标。

2. 黏度测试:燃油的黏度是指燃油的流动性,对于船舶燃油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3. 闪点测试:燃油的闪点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燃油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可燃点的最低温度。

4. 凝点测试:燃油的凝点是指燃油在低温下变稠的温度,对于航行在寒冷地区的船舶尤为重要。

二、燃油的化学成分检测1. 硫含量测试:燃油中的硫含量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指标,高硫燃油会导致空气污染和酸雨的产生。

2. 水分含量测试:燃油中的水分含量会影响燃油的燃烧效果和船舶燃油系统的腐蚀情况。

3. 铁含量测试:燃油中的铁含量是检测燃油是否受到外部污染的指标,高铁含量会导致船舶燃油系统的故障。

4. 储存在船舶燃油舱内的燃油还需要进行水分、硫含量、钠含量等的检测。

三、燃油的燃烧性能测试1. 燃烧热值测试:燃烧热值是指燃油燃烧时所释放出的热量,是燃油质量的重要指标。

2. 燃烧特性测试:燃油的燃烧特性包括点火性能、燃烧速度和燃烧稳定性等,对于船舶燃油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四、燃油的污染物测试1. 酸值测试:燃油中的酸值是指燃油中含有的酸性物质的含量,高酸值会加速船舶燃油系统的腐蚀。

2. 硫酸盐测试:硫酸盐是燃油中的一种常见污染物,会导致燃油系统的腐蚀和堵塞。

3. 悬浮物含量测试:燃油中的悬浮物含量会影响燃油的燃烧效果和船舶燃油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船用燃油检测标准的重要性1. 提高船舶燃油的质量:通过船用燃油检测标准,可以确保船舶使用的燃油符合质量标准,提高燃油的燃烧效率和船舶的经济性。

2. 保障船员的安全:船舶燃油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合格的燃油可以降低船舶事故的概率,保障船员的安全。

3. 环境保护:船舶燃油中的污染物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船用燃油检测标准可以限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海洋环境。

船舶燃油管理制度

船舶燃油管理制度

船舶燃油管理制度船舶燃油是指在航行中为船舶提供动力所使用的燃料。

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成为目前航运领域中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介绍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策略等。

一、制定背景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满足全球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

船舶燃油的使用不仅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还会释放出其他有害废气和污染物,对海洋环境和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控制船舶燃油的消耗和排放,成为航运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主要内容1. 燃油消耗监测:船舶燃油管理制度要求船舶进行燃油消耗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通过安装燃油监控设备,实现对船舶燃油消耗的准确测量,为后续的节能减排提供数据基础。

2. 节能减排措施:船舶燃油管理制度要求船舶采取各种节能减排措施。

例如,优化航线规划和速度控制,改变船舶设计和船型,使用先进的动力装置和设备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船舶的燃油消耗和碳排放。

3. 燃油质量管理:船舶燃油管理制度要求对燃油品质进行严格管理。

船舶应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低硫燃油,以减少硫氧化物的排放。

此外,还应对燃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供应的燃油符合规定标准。

4. 排放监测和报告:船舶燃油管理制度要求船舶进行排放监测和报告。

船舶应安装排放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和记录排放数据。

同时,船舶还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排放数据,以确保船舶的排放符合要求。

三、实施策略1. 法律法规制定: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这将为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执行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2. 监管机构建立:应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船舶燃油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监管机构可以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船舶的燃油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宣传教育:应加强对航运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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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
编制说明
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危防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海事权责清单》、《海事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海事执法业务流程 》及相关的规定,编制了本套示范教程,示范教程分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手册,主要提供给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使用;第二部分为课件,主要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时使用。

本手册中流程图为推荐性,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可以有所调整,但检查项目的覆盖性必须符合本手册的要求。

流程图中,两个◆◆表示船舶存在违法行为,需要对其立案调查,单个◆表示检查项存在缺陷,对于缺陷的处理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的要求通知船方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检查项目同时也是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更适合通过船舶安全检查进行覆盖,该类项目在《检查要点表》缺陷处理一项已标注。

关于每一项的检查要点的缺陷处理建议,见“缺陷处理栏”。

此外,本手册的编制基于现行有效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如公约、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本手册将随之更新。

目录
编制说明 (1)
海事行政检查流程 (3)
第一章检查依据 (4)
1.1 国际公约 (4)
1.2 国内法律法规 (4)
1.3 国内检验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4)
第二章检查程序 (4)
2.1 目标船的选取 (4)
2.2 检查前的准备 (5)
2.3 登轮检查流程 (6)
第三章检查内容 (7)
3.1 船舶证书、文书检查 .............. (7)
3.2 燃油样品、供受单证检查........... (9)
3.3 替代措施检查 (10)
3.4 燃油管系、仪器仪表检查 (12)
3.5 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 (14)
3.6 取样送检 (15)
附件一:常见问题及处理建议 (16)
附件二:海事行政调查详细列表 (17)
第一章 检查依据
1.1 国际公约
1.1.1《73/78防污公约》附则VI第14、18条。

1.2 国内法律法规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六条。

1.2.2《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条。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第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条。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十八条。

1.2.6《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

1.2.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船检〔2016〕48号)。

1.2.8《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规范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6〕454号)。

1.3 国内检验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1.3.1《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分册第6章第14条。

1.3.2《内河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1.3.3《船用燃料油》(GB17411-2015)。

1.3.4《普通柴油》(GB252-2015)。

第二章 检查程序
2.1 目标船的选取
海事管理机构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船舶开展燃油质量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对目标船的选取主要通过:燃油报告情况、监视检测情况、船舶排放黑烟情况、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协查、投诉等情况对检查目标进行筛选,以提高执法效率。

3.6 取样送检
要最终确认船舶燃油的硫含量,需进行取样送检。

取样送检要求,一是《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第18条,按附则VI所述的验证程序,对代表样品进行分析;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船检〔2016〕48号)要求,在船舶燃油管路中抽取。

1、取样
(1)结合实际情况,送检样品可以从被调查船舶燃油管路中取样,或使用船舶燃油样品;如可行,应在登轮的第一时间进行取样。

(2)为获得代表性的样品,应当从日用柜或日用柜下游管路进行取样(注意:一般不建议在日用柜的放残口进行取样),在考虑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燃烧系统。

如可行,应从燃油进机管路的最后一道滤器处取样。

(3)取样操作应当尽量由被调查船舶的船员来完成。

(4)样品份数至少3份,每份样品量不少于400ml。

1份交船方,1份送检,1份由海事部门留存。

(5)取样后,应当填写燃油样品封条和标签,将封条粘贴在瓶盖和瓶体上,将标签粘贴在瓶体上,燃油样品应经执法人员、船方签字盖章,并对样品进行拍照留存。

(6)制作现场笔录并由船方签字确认。

现场笔录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内容:船舶信息、取样时间、取样位置、样品数量、样品标号、样品拟送检及留存情况。

(7)由被调查船舶填写海事调查委托书,明确案件后续处理的被委托人。

由于燃油取样化验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耽误船期,同时保证船舶离港后燃油硫含量超标的案件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取样时,应确认后续被委托人的信息。

2、送检
(1)取样后,执法人员应在取样后2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至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燃油检测机构。

(2)制作样品监管记录,确保样品不被破坏或污染。

(3)不能立即送检的样品应当封存在低温、遮光和安全的地方。

3、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显示燃油硫含量超标进入海事行政调查及处罚流程。

附件一:常见缺陷及处理建议
附件二:海事行政调查详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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