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国十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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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规定

学前教育规定

学前教育规定1. 背景学前教育是指对幼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旨在全面培养幼儿的身心发展。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安全,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2. 法律和政策依据学前教育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法律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幼儿园管理办法》- 《幼儿园园长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管理办法》这些法律和政策依据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教育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3. 学前教育的要求学前教育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3.1 培养目标学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全面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包括智力、语言、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多个方面。

3.2 教育内容学前教育应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和创造力,包括德育教育、智育教育、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3.3 师资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应配备合格的教师,他们需要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并且需要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和培训。

3.4 教育设施和环境学前教育机构应提供良好的教育设施和安全的教育环境,包括教学场所、教具设备、卫生条件等。

4. 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安全,相关部门建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学前教育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度提高,学前教育的规定和标准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

未来可能会出台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以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

6. 结论学前教育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幼儿的教育权益和身心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及各项规定的严格执行,将确保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和良好运行。

简述国十条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

简述国十条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

简述国十条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将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即“国十条”,旨在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下面将以简述的方式介绍国十条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第一条:提高教师待遇。

通过增加幼儿教师的工资水平,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第二条:加强师资培训。

国家将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

第三条: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提高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鼓励幼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奖励制度、岗位晋升机制等,激励幼儿教师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热情和专业水平。

第五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建立健全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完善幼儿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加强对幼儿教师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理念。

第七条: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国家将加大投入,改善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为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支持。

第八条:推进幼儿教育研究。

鼓励幼儿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促进幼儿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第九条: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对幼儿教师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幼儿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第十条:加强幼儿教育的社会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幼儿教育,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起来,国十条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主要包括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师资培训、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幼儿教育研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幼儿教育的社会支持。

这些措施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未来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学前教育的国十条名词解释

学前教育的国十条名词解释

学前教育的国十条名词解释从2018年起,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即“国十条”。

这些政策措施的目的是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为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面将针对其中的一些名词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政策的涵义。

一、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是指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这项政策的目标是消除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意味着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学前教育机会,不论其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和地理位置。

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全社会共同关注学前教育,确保每个孩子享有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

三、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是指政府支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相结合的办园模式。

政府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引导和监督,确保其办园质量达到标准,并扩大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以满足更多孩子的需求。

四、优质幼儿园建设优质幼儿园建设目标在于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环境条件。

政府将加大力度推动优质资源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提高教师培训水平,并改善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和教学环境,以提供更好的学前教育服务。

五、健康体魄与安全保障健康体魄与安全保障是指政府将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和安全管理。

对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和安全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和规范,确保幼儿园的环境健康安全,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六、教育人员专业化能力提升教育人员专业化能力提升是指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前教师,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七、法制化管理和监督法制化管理和监督是指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并建立举报机制,保护幼儿园师生权益。

八、资源共享和教育信息化资源共享和教育信息化是指推动学前教育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技术的应用。

学前教育的国十条2024

学前教育的国十条2024

引言概述:学前教育的国十条作为中国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本文将在该政策的基础上展开,分析学前教育的国十条(二)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一、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1.培养高素质的幼教师资2.提高幼儿园师资待遇3.完善幼儿园师资培训机制4.建立幼儿园师资评价体系5.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发展空间和职业发展路径二、推进学前教育一站式服务1.将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纳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2.提供统一的学前教育招生入学信息服务3.建立家园沟通平台,促进家庭与学前教育机构的互动4.完善学前教育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机制5.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三、优化学前教育的教育环境1.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标准2.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3.优化学前教育的教学用具和玩具配备4.提升学前教育场所的整体设计和环境美化5.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学前教育理念四、促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1.加强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沟通与协调2.推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教学内容衔接3.提升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教育观念和指导思想的一致性4.加强学前教育教师与小学教师的培训交流5.建立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质量评估机制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1.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2.提供适当的激励制度,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学前教育事业3.加强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和合作4.积极引导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和参与5.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总结:学前教育的国十条(二)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通过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一站式服务、优化学前教育的教育环境、促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政府、学前教育机构、家庭和社会各界应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为我国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机会。

《学前教育法》十大亮点

《学前教育法》十大亮点

《学前教育法》十大亮点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本期我们重点学习并解读该法律的内容,深入理解其在保障儿童教育权益、提升教育质量以及推动教育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这一法律精神,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

一、维护学前儿童权利第十三条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

第十七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学前教育法》的一大亮点是专设了一章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

法律明确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这样的规定不仅提升了儿童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也指明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具体职责。

其实,在实践中,一些幼儿园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已经采取一定的特殊照顾措施。

江西省芦溪县源南乡中心幼儿园园长刘玉丹介绍,该园教师在幼儿入园前,会向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详细记录,纳入幼儿健康档案;制定菜谱时根据过敏体质幼儿需求替换菜品;对于有特殊需求儿童的班级尽量增加教师数量。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表示:长期以来,可能我们没有更多从权利角度去看儿童的教育问题,实际上受教育权利是儿童权利一个重要的内涵。

发展学前教育,也是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体系一个重要环节。

儿童权利应该是儿童工作的核心价值,应该作为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中心目标,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应该建立在儿童权利的基础之上。

我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是从市场的需要出发、事业发展的目标出发,还是从儿童的根本利益出发,这是很重要的。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11月以来,国务院出台系列举措,重拳治理百姓“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十条新政(简称“国十条”)具体内容: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学前教育国十条

学前教育国十条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概述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概述
学前教育概述
知识点: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 (一)普惠原则 • 学前教育的普惠原则是指学前教育必须面向所有儿童,确保
所有学前儿童都能从中获益,而不能仅仅满足少数特殊群体 的学前教育需要。 • 第一,确保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均等。 • 障碍:一是专门化的社会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不够,特别是在 农村、偏远山村等歉发达地区;二是具有身心障碍或残疾的 特殊需要学前儿童的教育机会没有保障。 • 第二,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
上海某中心幼儿园:
大四班自主点心为切入点,如何为幼儿的生活活动提供最优化的 保育服务,开展教师、保育员三位一体保教结合幼儿自主点心实 践研究活动。从保育员的一研到保育员、教师三位一体的二研, 从点心屋环境创设、保育员、教师的站位、护理幼儿点心的要点 进行研讨。在幼儿洗手、倒牛奶、取饼干、餐后擦脸、记录等过 程中运用儿歌的指导,达到了既便于幼儿操作又便于保教人员护 理的目的。
• (四)以游戏为主要途径的原则 • 以游戏为主要途径的原则是指学前教育必须以学前儿童的
游戏活动为最重要的实施途径与方法。必须做到: • (1)以游戏为实施学前教育的主要方式。 • (2)将游戏和其他方式相结合。
思考:从“原则”看危害性?
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和 谐发展。 • 第一,整合并发挥各种类型学前教育的作用。 • 第二,以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
家园合作促发展
• (三)保教结合原则 • 学前教育的保教结合原则是指学前教育必须将对学前
儿童的保育和教育两项工作结合,保教并重。 • 第一,保育和教育并重。 • 第二,保育和教育结合。
• 国十条: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 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 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 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 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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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的国十条内容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各地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

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

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资源。

三、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

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

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

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

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重视对幼儿特教师资的培养。

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

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

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四、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

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

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

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

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六、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七、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八、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

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九、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

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十、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

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大力发展学前教.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答问1.“国十条”明确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半年多过去了,请问现在的进展情况如何?目前,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领导亲自抓,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

二是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

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

四是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未来三年各地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可新增园位500多万个。

预计国家“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可以提前实现。

2.“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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