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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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双电源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双电源的设备、设施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双电源用电操作程序,提高双电源用电安全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供电部门负责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供电安全稳定。

第五条使用部门负责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第六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双电源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用电措施第九条双电源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第十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插座、开关等配件必须选用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破损、老化、裸露的电源线。

第十二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要求,确保接地良好。

第十三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四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六条双电源用电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双电源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八条发生双电源用电事故时,立即向供电部门、保卫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组织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条对在双电源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一、双电源用户的分类:双电源用户可以分为备用型用户和互联型用户。

备用型用户一般指装有两套电源设备,其中一套为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接替主电源供电。

备用电源可以是蓄电池组、发电机组等。

互联型用户一般指同时接入两个电源供电,可以实现双电源的切换和互联。

互联型用户可以通过智能监控设备或自动切换装置自动实现电源切换,也可以手动操作实现切换。

二、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管理:对备用型用户,应明确备用电源设备的数量、规格、安装位置和使用要求。

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备好充足的备用电力设备。

2.切换管理:对互联型用户,应制定切换流程和操作规范。

切换操作责任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

切换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源切换的安全和可靠性。

3.监控管理:对双电源用户的电力供应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可以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对供电过程中的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

同时应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电力故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预案管理:对于备用型用户,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应包括备用电源启动流程、切换流程、故障排除流程等,以应对各种电力故障的发生。

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安全管理:双电源用户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等。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维护管理: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硬件设施的完好。

并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避免因故障导致的电力中断和供电不稳定问题。

三、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1.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应采用分层管理的方式,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对于互联型用户,应设置运行控制中心,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运行控制中心应实现对电力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并能及时对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

河南省双电源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用电双方电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增强重要客户的供电可靠性,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和《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供电线路在客户内部相互切换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双电源客户。

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运行的客户,也应按照双电源客户进行管理。

第三条电局用电监察所负责双电源客户的管理。

第二章双电源用电的基本条件第四条需双电源供电的客户,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或军事上造成重大影响者;3、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4、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或大量产品报废者;5、客户负荷大,根据审定的供电方案,需要两路或多路供电者;6、由于临时重大政、军事或极其重要的紧急任务而需要临时备用电源者。

第三章双电源用电的审批第五条户符合第二章规定的情况之一者,可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有关用电资料到当地供电局业务室办理双电源用电申请。

第六条双源用电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客户全称、地址、单位负责人承办人;2、客户设备装见容量,重要用电设备名称及装见容量;3、需要的最大负荷、平均负荷和最低保安电力;4、申请双电源的理由及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对供电可靠性的具体要求;5、突然停当允许断电时间,客户可采取那些保安措施来减少损失和避免事故的扩大;6、中断供电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并提供设计依据及上级证明文件;7、客户内部保证安全用电的设计资料、技术措施、运行管理制度、通讯、设备情况、正常运行方式和设备容量的说明;8、解决双电源的初步要求方案,并保送双电源一次系统接线图三份;9、明确主供电源及备用电源。

第七条业务员接到《申请》及用电资料后进行初审,并将上述资料业务员接到《双电源用电传递给计划用电人员进行负荷审查签署意见,而后全部传递给用电监察所。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

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

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

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

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停电线路隔离的工作,并负责防止将电反送到停电的线路上去.④用户须在线路“T”接处安装第一道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和具有连锁装置的进线闸刀,并配有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和安全用具。

⑤用户应制定双电源倒闸操作规程或规定.5、有户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做到:①熟悉《安规》有关规定,了解本站电气设备;②对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能按调度命令和现场规定进行操作。

③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④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必须得到芜湖县供电公司当值调度员的许可方能操作,这些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当日得到调度员命令才能开工。

6、双电源配电站,当主供电源无电压时,在确认非本站故障引起的情况,并调度电话不通时,才允许用户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线进线开关的顺序(以闸刀进线的还应先停负荷)自行操作,然后报告调度。

7、不论高压或低压用户,未经办理完善手续的情况下,一律不准私自接入双电源或私自更改调度管辖的设备或结线。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双电源的使用,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双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主电源用于日常电力供应,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提供电力供应。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双电源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双电源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使用标准、使用程序等。

第五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委员会是双电源使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双电源的使用。

第六条公司电力设备部门是双电源使用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双电源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

第七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电、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应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二章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第九条公司双电源主要用于公司工厂、办公楼、实验室等生产和办公场所的电力供应。

第十条双电源的使用范围包括电力设备的开启、关闭、监控、维护等操作。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的双电源使用需要明确使用范围,并经过责任人审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双电源的使用权限第十二条公司双电源使用权限包括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负责对双电源的整体管理,负责双电源使用的规划和调度。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负责根据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双电源的操作。

第十六条双电源使用权限需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权限管理,确保使用人员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操作资质和技能。

第四章双电源的使用标准第十七条双电源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具备安全可靠的特性,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节约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遵循科学化管理原则,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双电源用户管理制度是指对双电源用户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旨在保障双电源用户的正常用电权益,维护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下面是一份关于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包括双电源用户的注册管理、用电行为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和经济用电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一、注册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电力用户注册,申请使用双电源。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完成注册手续,使用双电源前需经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和备案。

二、用电行为管理1.双电源用户在用电时应保证使用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2.双电源用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变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电表等电力设施。

3.双电源用户应主动配合供电部门的抄表工作,确保电量的准确计量。

三、安全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电力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双电源用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电线、电缆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双电源用户应制定和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双电源用户应根据用户需求和供电能力,合理规划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四、经济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用电行为,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双电源用户应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负荷,避免用电高峰时段浪费和电力供需不平衡。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电价进行缴费,不得逃避电费支付。

同时,供电部门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电费计费方式和计价标准,确保用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4.双电源用户应积极参与电力节能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用电浪费。

五、监督管理1.供电部门应建立健全双电源用户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对双电源用户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供电部门应定期开展对双电源用户的用电行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提高企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1.公司应配备双电源供电系统,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双电源系统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3.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电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双电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双电源系统的建设和运行1.公司应在建设新的办公楼或生产场所时,考虑配备双电源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2.双电源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在双电源系统中,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互相配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章双电源设备的维护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双电源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于双电源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尽快恢复正常。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备用电源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2.在紧急情况下,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处理问题,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第七章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应定期对电力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章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严重违反双电源管理制度,将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公司制度的执行。

第九章其他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双电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按照相关电力管理制度,制定双电源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办公、生活用电设备。

三、管理要求1、建立双电源管理制度,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管理责任及相关配套措施。

2、设立专门的双电源管理部门或设立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巡查、检测和评估,确保双电源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和损坏。

5、对于双电源系统的重要配件和设备配备备用,以备突发情况下的备用替换。

6、建立双电源的使用计划和轮换机制,定期进行双电源切换试验,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制定双电源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和停电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进行。

8、员工应参加相关双电源管理培训,了解双电源使用、操作及应急处理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9、对于双电源系统的使用,严禁私自改动和设计,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0、对于双电源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11、对于双电源系统的投资和维护费用进行合理管理和预算,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更新。

四、管理措施1、双电源管理部门或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制定双电源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规范和管理要求。

3、建立双电源运行日志,记录双电源的运行情况、巡检记录及故障处理情况。

4、定期组织双电源系统的运行检查和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建立双电源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和预防性维护措施,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6、加强对关键配件和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7、制定双电源系统的运行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双电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8、定期开展双电源的切换试验和系统检测,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9、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双电源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企业生产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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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1、凡是有两条10kv及以上电源的用户称双电源用户,此类用户由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统一调度。

2、用户接用两路高压电源,需由用电管理部门(供电所或客户中心)提出书面资料(包括用电性质、用电负荷、接线图、线路参数、变压器技术数据等)报调度所审核和经有关部门会审,领导批准后,签订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协议。

3、用户根据县公司批准安装双电源的文件所确定的方案,向供电所或客户中心办理具体手续,关于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移交及划分,接火送电等事项,均按我局有关规定或规程执行。

4、高压双电源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火送电:
①用户应与芜湖县供电公司调度所签订调度协议并与用电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协议,低压双电源用户只需与用电营销部签订协议。

②用户应在配电值班室装有可供调度联系的专用电话。

③用户配电室应配备值电工,经用电监察部门考试合格,需24小时有电工值班,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倒闸操作和在线路停电时及另一电源与停电线路隔离的工作,并负责防止将电反送到停电的线路上去。

④用户须在线路“T”接处安装第一道隔离开关(跌落保险)和具有连锁装置的进线闸刀,并配有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和安全用具。

⑤用户应制定双电源倒闸操作规程或规定。

5、有户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做到:
①熟悉《安规》有关规定,了解本站电气设备;
②对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能按调度命令和现场规定进行操作。

③只能在自己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停电检修工作。

④属于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必须得到芜湖县供电公司当值调度员的许可方能操作,这些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当日得到调度员命令才能开工。

6、双电源配电站,当主供电源无电压时,在确认非本站故障引起的情况,并调度电话不通时,才允许用
户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线进线开关的顺序(以闸刀进线的还应先停负荷)自行操作,然后报告调度。

7、不论高压或低压用户,未经办理完善手续的情况下,一律不准私自接入双电源或私自更改调度管辖的设备或结线。

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双电源供电,并恢复原来运行接线,若由此引起事故或产品不良后果应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8、凡以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或第三电源的用户,发电机不得与电网并列运行,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向电网反送电、特殊情况必须并网者,应先与芜湖县供电公司签订专项协议。

9、经批准的双电源用户,一年内未按要求施工,原批文件即自行作废,如再需要双电源,由重新办理手续。

10、双电源用户应严格遵守调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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