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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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篇)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篇)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空气污染,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办公、服务等活动的场所,并严于施行。

第三条公司内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人员必须遵守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并互相监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建立专业队伍,培训并监管工作人员,保障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六条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与公司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保持一致。

第七条通风安全技术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实行,必要时可进行更严格的要求。

第八条该制度实施前,需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并执行该制度。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严重违反者,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十条通风设备必须正常运行,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场所时,必须设计合理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风要求。

第十二条对于各种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工作场所,必须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室内外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出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高温、低温、潮湿等极端环境下的工作场所,必须采取适当的通风控制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舒适感。

第十四条通风设备必须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有效。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通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对其办公区域进行检测,以确保空气质量满足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每个办公区域必须摆放储存有各种有害物质的场所和工具箱,确保及时、有效地排除有害气体。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定期组织通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通风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二十条在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工期间,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应急修理,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在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劳动者疏散,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员工健康和安全,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现代化工作环境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提高安全性和减少事故风险。

二、系统概述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通过监测工作环境中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并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的系统。

它包括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中央处理器和报警设备等组成部分。

系统可对工作环境中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并在超过安全阈值时发出预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安全措施。

三、系统管理责任1.系统管理员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3.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系统操作规范1.系统操作人员应熟悉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并接受相关培训。

2.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3.系统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并向相关人员发出警示。

4.系统操作人员应保管好系统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五、系统维护规范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传感器。

传感器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合格的厂商检测。

2.系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系统软件和硬件的维护,包括系统升级、防病毒和数据备份。

3.系统管理员应建立完善的故障排除和维修流程,确保系统故障得到及时解决。

4.系统管理员应建立系统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六、系统安全管理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系统管理员应建立系统日志管理制度,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和用户操作,以便追溯和分析。

3.系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和安全隐患后及时修复。

4.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系统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定期更换密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七、风险管理与事故应急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风险评估,针对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方案。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与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与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与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确保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通风安全监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通风设备进行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及时解决,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

制定此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目的和意义:1.明确通风安全监控的内容和工作职责;2.规范通风设备使用操作及检查维护的流程和方法;3.规定设备故障及隐患的报告、处理和隐患排除的具体措施;4.加强对通风设备和通风系统安全控制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率。

三、通风安全监控的内容和职责通风安全监控的内容主要包括:1.制定通风设备维护保养计划;2.检查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各部分的监测和控制;3.定期清洗和更换过滤器;4.及时发现和排除通风系统的故障和隐患;5.监控并控制龙卷风、气压变化等突发自然灾害对通风系统的影响。

通风安全监控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通风安全监控计划和年度通风维护保养计划;2.每日检查通风设备、通风系统、过滤器的统计工作;3.定期开展通风设备及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4.每周汇总通风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并提交相关部门;5.根据通风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故障和隐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备检查维护的流程和方法(一)检查操作流程1.检查人员进入通风设备房间,确定是否有人在通风设备房间内作业;2.开启通风设备主开关,观察设备启动情况,确定设备是否正常工作;3.检查通风设备进出风口是否有堵塞现象,定期清洗和更换过滤器;4.检查排风管道是否存在堵塞和破损等问题,定期清理和维护;5.检查通风系统的控制仪表和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

(二)维护操作流程1.检查通风设备是否需要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整机,制定相应的更换计划;2.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清洗和保养,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气流情况;3.清洗和更换过滤器,做好更换记录,定期进行过滤器效率检测;4.针对通风设备及系统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及时排除;5.对于通风设备及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规定目的为加强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经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保证人员安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劳动安全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相关人员在系统操作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3. 机构职责3.1 系统管理人员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置、更新、维护、数据备份,以及随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调整等工作。

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及时处理安全事件,确保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3.3 操作人员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操作工作,包括实时监控、数据录入、数据处理、系统报警信息响应等工作。

在操作前必须接受系统管理人员的规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权限。

4. 管理流程4.1 安全制度建立建立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规定,确保所有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系统并确保系统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4.2 系统参数设定和维护系统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设备规格以及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参数。

对于维修或更换系统设备,要及时更新系统参数设定。

同时,系统管理人员还应定期对系统及相关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3 实时监控和数据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要按规定记录并及时处理监测数据。

对于监测数据的每一次记录及变化状态,都要做到批准、整理并及时作出分析判断。

系统操作人员还要根据数据监控情况,及时处置监测数据异常状况和系统响应信息。

4.4 报警处理系统管理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要做好报警处理工作,按照系统设定规定及时处理系统设备异常情况,做好应急响应措施,保证直到处理结束报警处理记录可追溯管理。

4.5 事故预警和处理当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置,尽快隔离和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背景通风安全是很多场所所必备的基础设施,例如医院、实验室、工厂等。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中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风设施的有效运行、监测和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通过网络技术和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对通风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同时对通风设施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通风效果。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监测系统的顺利稳定运行。

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1. 总则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用于对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的系统。

本管理制度是为保障通风安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而设立,是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的基本规范。

2. 系统的管理对象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对象为设备管理员和使用人员。

其中,设备管理员指负责安装和维护通风系统的专业人员,使用人员指使用通风系统的相关人员。

3. 系统管理职责(1)设备管理员主要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安装监测设备、配置监测软件、构建数据库、管理系统运行等方面的工作。

(2)使用人员主要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操作、故障处理和数据查看等方面的工作。

4. 系统运行管理(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系统运行期间,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并进行维护、故障排查等。

(3)使用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性并尽量减少误操作。

5. 系统维护管理(1)定期维护:设备管理员应制定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护。

(2)维护内容:系统设备的定期保养、软件更新、数据库维护和信息备份等。

6. 系统数据的管理(1)数据的记录和备份: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有完整的数据记录功能,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2)数据的使用:除了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使用人员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造假系统数据。

三、制度实施步骤为确保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以下步骤:(1)制定系统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及相关企业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三、管理机构1. 矿长(或企业负责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短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各个部门的执行情况。

3. 监测监控系统部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对系统进行日常监测和巡检。

四、制度内容1. 系统建设(1)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风速、氧气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以实现对矿井通风情况的及时监测。

(2)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系统运行(1)矿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测试,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系统运行期间,应当注意监测系统的实时数据,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3. 系统管理(1)矿山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系统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 突发事件处理(1)一旦发生通风安全事故,系统应当及时报警并自动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2)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具体措施。

五、制度执行1. 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 矿山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矿山应当加强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投入,确保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效率。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矿长(或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建立健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素质。

3. 严格检查,及时维护:定期对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4.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明确责任,落实奖惩措施,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2. 安全矿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

3. 机电矿长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4. 通风区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 机电队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操作和维护。

四、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要求1. 设备管理(1)设备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设备。

(2)安装调试: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安装规范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2. 运行管理(1)监控数据采集:确保监控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对监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异常处理: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操作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3)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汇报设备运行情况。

4. 检查维护(1)定期对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发现设备故障时,立即进行维修,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3)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时,应确保不影响矿井生产。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防备和及时发现通风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提高生产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订立本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通风系统的监测和监控管理工作,包含通风设备、通风管道以及相关掌控和监控设备。

第三条目标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确保通风设备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和解决通风系统故障,并供应安全、健康、舒适的生产环境。

第二章通风设备管理第四条通风设备购置1.企业应依据生产需要和通风要求,合理选择通风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通风设备的购置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进行合同签订和付款手续。

第五条通风设备安装与验收1.通风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安装,确保安装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通风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包含设备性能测试和相关文件记录。

第六条通风设备维护保养1.企业应建立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保养周期。

2.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含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于发现的通风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避开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第七条通风设备更新改造1.依据工艺和技术的发展,企业应及时进行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以提高设备的效能和节能性能。

2.通风设备更新改造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改造符合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三章通风管道管理第八条通风管道设计与施工1.通风管道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通风效果实现设计要求。

2.通风管道的施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依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第九条通风管道维护保养1.企业应建立通风管道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保养周期。

2.定期对通风管道进行清理、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通风管道畅通无阻。

3.对于发现的通风管道泄漏、堵塞等问题,应及时修复,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通风管道防腐处理1.通风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护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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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935-21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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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3、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

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标准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4、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或与该监控系统联检通过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5、煤矿“系统”必须实现三级联网,确保实现监测数据的多级监管。

二、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功能及地面机房配置1、“系统”必须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用来监测甲烷(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负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系统”必须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3、“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并且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瓦斯)浓度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复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

4、“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记录功能。

5、“系统”必须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

6、“系统”巡检周期不大于30s,监控分站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2s,系统异地断电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60s。

7、“系统”的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热备份,24h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优先考虑实现热备)。

当一台或多台主机进行维修、升级等工作影响到热备功能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8、中心站应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9、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10、中心站主机或显示终端须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中心站机房要采用防静电阻燃地板,并具备合格防雷电保护装置。

11、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12、各矿必须设置专用的“系统”中心机房、装置检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并应做到面积适当,卫生整洁。

三、安全监控设备的设计与安装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

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3、井下监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或吊挂在巷道中。

4、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电源。

5、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⑴断电范围内;⑵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⑶掘进工作面内;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⑸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6、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监测和机电部门。

机电部门根据断电要求做出机电设计,监测部门根据监测装置要求做出安装设计。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机电设计和安装设计,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监测部门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7、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

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检测部门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监测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传感器的设置标准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图所示。

低瓦斯矿井中U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⑵采煤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机载式甲烷断电仪配接的甲烷传感器应安设在能正确反映机组附近瓦斯浓度并便于观察的地点。

瓦斯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为采煤机及工作面输送机电源。

无机载式断电仪时,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检仪。

⑶采煤工作面在回撤过程中当顶板垮落导致风流不通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侧瓦斯监测应参照掘进巷道甲烷传感器的安设标准进行设置。

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煤巷、半煤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4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图4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断电浓度≥1.5%CH4,断电范围: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⑵巷道开口前至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在开口处下风流的15米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为该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⑶掘进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机载式甲烷断电仪配接的甲烷传感器应安设在能正确反映机组附近瓦斯浓度并便于观察的地点。

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为掘进机组电源。

无机载式断电仪时,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检仪。

4、采区回风巷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为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安设甲烷传感器。

甲烷传感器检测值达0.7%CH4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6、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7、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为机车电源。

8、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1.0%CH4,断电范围为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9、井下煤仓口、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及其它易造成瓦斯聚集地点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具体安设位置由矿通风部门确定,总工程师审批。

当瓦斯超限时应发出报警并切断储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它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其报警及断电设置为:⑴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安设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2%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0%CH4。

⑵处于进风流中的井下煤仓口安设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

10、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2%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为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11、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2%CH4,断电浓度≥1.2%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为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

12、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24ppm。

1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24 ppm。

14、矿井总回、一翼、采区回风巷道测风站内、井下可能存在的外部漏风点、火区监测点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24ppm。

15、采掘工作面的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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