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这档子事儿。
咱先说说这登录流程哈,听起来好像挺麻烦,但实际操作一下,也没那么难嘛!首先,你得找到这个网站,就跟找宝藏似的,不过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搜一下就出来啦。
然后,就是输入你的用户名和密码咯。
这就像是开门的钥匙,得保管好,不然可就进不去咯。
要是你忘了密码,哎呀,别着急,就像咱有时候找不到钥匙一样,能找回来的。
按照提示操作,一会儿就能重置密码,继续前进啦。
这登录的过程嘛,有时候会遇到点小插曲。
比如说网络卡顿啦,就好比咱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跤,没啥大不了,等一会儿或者重新来一次就行。
还有的时候可能会眼神不好使,输错了用户名或者密码,嘿,这也正常,谁还没个手误眼误的时候呀。
然后咱再说说注意事项哈。
千万可别搞混了用户名和密码,那可就闹笑话啦。
就像咱不能把回家的钥匙和开抽屉的钥匙搞混一样。
还有哦,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可不能让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偷走了咱的秘密。
不然说不定咱会在网上“裸奔”呢,那可太尴尬了。
还有,咱可别嫌麻烦,有些步骤是必须要走的,就像上楼梯,得一步一步来才行。
有时候可能会觉得哎呀,怎么这么多事儿,但等你登进去了,享受到了那些便捷的服务,你就会觉得之前的那些小麻烦都不算啥啦。
其实啊,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就跟咱平时去办事儿一样,得有耐心,得认真。
只要按照要求来,就没什么问题。
而且现在网络这么方便,不用咱跑来跑去的,多省事呀!所以呀,大家别被登录流程吓住了,大胆地去尝试,说不定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呢。
总之呢,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也没那么难嘛,就像过日子一样,有点小曲折,但总能过得去。
大家都加油哈,让我们一起在这个网上愉快地玩耍,轻松搞定那些政务事儿!。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那点事儿》嘿,家人们!今天咱就来唠唠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与注意事项。
首先啊,这登录流程就跟咱走迷宫似的,得一步一步来,可不能着急。
咱先找到那官网的大门,别走错喽,不然那不就白忙活啦!找到后,就开始填咱的用户名和密码。
欸,这可不能马虎,得把咱那密码记清楚咯,不然回头进不去门,可得干着急。
有时候啊,我就觉得这登录流程就像一场小冒险。
比如说,万一咱把密码给忘喽,那就跟在迷宫里迷失了方向一样,得找回正道才行。
这时候别急,咱有找回密码的办法呢!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就跟找宝藏似的,虽然有点麻烦,但只要咱耐心,肯定能找回来。
然后说说注意事项,这可重要喽,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出岔子。
咱得保证自己填写的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呀,别闹了笑话,把名字写成别人的喽。
还有啊,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安全,别轻易把密码告诉别人,不然回头自己的信息都被别人知道了,那可不得了。
我有一次登录就闹了笑话,把密码记错了,怎么都进不去。
哎呀,当时我那个急啊,心想:“这咋办呢,咋就进不去啦!”后来才想起来是自己记错密码了。
嘿嘿,我就说嘛,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登不进去呢。
总之呢,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虽然看着简单,但也得细心、耐心。
这就跟咱过日子似的,得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
大家在登录的时候可别像我一样闹笑话哦,要是遇到问题也别怕,慢慢解决。
其实啊,熟悉了之后你会发现,这也没那么难嘛。
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有点陌生,有点不知所措。
但只要咱多尝试几次,肯定就能轻车熟路啦!而且,咱登录进去之后,能办好多事呢,可方便啦!所以,大家加油哦,祝大家都能顺利登录,顺利办事!。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成都市教育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办理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2、办理单位:成都市教育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4、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市教育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上述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决定将送达申请人。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联系方式:窗口电话 86924849 行政审批处电话 61881669、618816897、投诉电话:61881680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5、《四川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领取材料:1、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表格,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联系电话:869248492、在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表格,网页:成都教育(网)->民办教育->办事指南,网址:/index.jsp ;第二步:确定学校名称: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有关民办学校命名规定。
拟用学校名称经教育局原则同意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核名通知书》;第三步:报送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审查申请材料:市教育局依法组织对申请材料及办学场地进行审查考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在相应的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新津县农村发展局农业机械牌照核发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农业机械牌照核发2、办理单位:新津县农村发展局3、办理窗口:新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农发局窗口4、事项类型:即办件5、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1)农业机械入户新车入户125元/台;其它农业机械:反光号牌40元(铝质25元),行驶证5元、检验费5元,入籍登记费3元,合计53元(铝质38元);省物价、财政川价字非[96]36号;省物价函[96]100号;省财政川价发[2005]28号。
(2)农业机械检验拖拉机年检费60元,第二次以上的复检30元;其它农业机械年检5元;省物价、财政川价字非[96]36号;省物价函子[96]100号;川价字非[96]136号;省物价、省财政川价发[2005]28号。
(3)农业机械号牌补发号牌45元/副;省物价、财政川价字非[96]36号;省物价函[96]100号。
(4)农业机械行驶证补发行驶证15元;省物价、财政川价字非[96]36号;省物价函[96]100号。
7、窗口电话:825567708、投诉电话:86354444二、法定依据(1)农业机械入户《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第8条;《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8、9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实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76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2)农业机械检验《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13条:“对登记后上道路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
(3)农业机械号牌补发《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第17条。
15、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务院令(360号)20 12年08年15号;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20 04年4月1日);3、《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成食药监[2013]89号);4、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成食药监办〔2014〕160号)。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步:对予以受理的,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变更:1、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际地址未变而改变街名、门牌号、核减仓库地址、减少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事项的,当场作出是否变更决定;2、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增加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事项的,连同受理通知书和相关申请材料送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科,经药品监管科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将验收报告和申请审查表送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3、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收到现场验收报告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申请人在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领取相关批件。
三、审批条件应当具备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四、申请材料(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申请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存复印件;申报材料请使用A4规格纸填报)1、提交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网上下载: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首页——药品许可——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不得手工填写;2、指定委托书。
民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办事指南市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处一、项目概述1、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地址受理: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具体承办:成都市教育局社管处,86123217,成都市文庙后街石室巷6号1号楼121、123室。
2、承诺时限⑴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之申请材料应当补正内容;⑵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申请筹设受理后30天内;⑶作出是否批准正式设立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受理后三个月内;3、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工本费20元;收费许可证正本号:川费AO047130。
二、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02]75号)4、《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三、办理流程(一)领取相关材料和表格:1、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成都市政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联系电话:86924849,经办人:曾晶;2、在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网址:/index.jsp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需要向市教育局提交的材料和办事流程如下(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不进行申请筹设而直接申请正式设立):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将上述材料报送成都市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⑴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教育局受理;⑵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之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教育局受理;6、学校取得教育局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⑴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筹设民办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对受理的办学申请组织审查、考察,符合筹设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筹设的决定,市教育局将发给筹设批准书;⑵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事项的审批2、办理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9248456、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0.7、网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20号)第二十六条三、办理程序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申请材料(注:一次性批件效期不垮年度,11月申报下年度上半年调剂,12月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成;5月申报下半年调剂,6月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成),窗口对申报材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将受理通知书和相关申请材料送使用单位所在地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现场检查,并由所在地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现场验收报告,和出具意见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表,于受理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务中心窗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审查符合要求,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并予公布;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报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材料请用A4规格纸,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1、由调剂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设施、拟调剂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等,申请中须含有“本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内容)。
2、提交制剂调出和调入双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调出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成都市房地产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须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⑴、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124/平方米。
⑵申请规划验收缴纳25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1、申请人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窗口工作人员签发的《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2、申请人自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受理后, 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加盖“此费已核”专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银行收银柜缴纳报建费。
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
三、前置条件1、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并经规划验线合格。
2、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
四、说明核缴费程序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发证前的一个必备程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进行。
该程序只表明建设单位缴纳报建费情况,不能代替取得最终证照的其他前置条件。
例:XX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规划报建流程用地选址(10天)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15天)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16天)报建图审查并联审查放线定位图核实报建图面积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工作联系单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竣工测量规划验收复核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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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限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项目选址许可》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证明文件1份。
3、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4、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单位可选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发放,但必备文件依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收取;如单独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则在下阶段办理时限相应扣除4个工作日。
3、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批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
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4、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1份。
5、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6、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须提供:(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5份;(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5份;(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除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公厕、社区用房、派办、幼儿园、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及政府拍卖土地外,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15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及领取以下批准文件:(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含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新、改、扩建筑项目),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条件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4份。
(2)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新、改、扩建筑项目,先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条件1份。
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规划窗口领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
(3)用于招拍挂的,向市土地拍卖中心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条件1份。
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更名后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用地红线图5份,到规划分局窗口领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取得规划条件后,可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咨询。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取得用地界址测绘成果和用地红线图的服务步骤:(1)建设单位在报建前凭规划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的地块控规图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国土地籍测量;(2)建设单位凭国土地籍测量资料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用地界址测绘,取得正式用地界址测绘成果;(3)建设单位持正式用地界址测绘成果到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办理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4、凡招拍挂用地,建设单位在报建前持国土出让合同、招拍挂相关文件到勘测单位取得正式勘测放线成果;建设单位持正式勘测放线成果到成都市规划信息中心办理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5、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6、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测绘单位实测竣工图。
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7、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
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8、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筑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4、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予以同意的书面决定;经审核需要修改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含平、立、剖面图)。
4、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1:500)2份。
5、规划条件中要求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A3幅面效果图。
6、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7、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子文件1套。
(电子文件要求《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形数据格式》)五、申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本图仅用于坐标放线”蓝条章和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2)《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退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套;(2)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表》1份。
六、申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注意事项1、坐标放线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再办理下步规划手续。
2、建设单位对建筑项目指标核算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承办处室受理再次核查申请。
3、对于建筑项目指标核算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行为,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信用管理规定》记入警示信息。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符合《成都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且送审的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5、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网址为:http//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