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烟网络案件的侦查
泸溪公安破获百万元网络销售假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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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公安破获百万元网络销售假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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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7年第01期
2016年12月16日泸溪县公安局在烟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侦破一起横跨2省6地,涉案金额达165万余元,涉案假冒伪劣卷烟达3万8千余条的网络销售假烟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2015年10月7日10时许,段某向泸溪公安报警称:他通过QQ与“某某烟行”联系购买了两条香烟,支付了480元烟款,收到香烟后发现疑似假烟。
有假烟必定有网络,有网络必定有大案。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民警掌握了“某某烟行”各种信息资料,并通过秘密侦查,“某某烟行”的上线——“老王某某合作”浮出水面,通过对上线进行摸排调查,一条跨山东、湖南两省多地的假烟销售网络逐渐清晰。
兵贵神速,擒贼擒王。
2016年5月26日,该局分管领导坐阵指挥,召集治安、刑侦20余名民警,兵分五路全线展开抓捕。
随后在山东蓬莱、湖南湘阴、吉首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湖南湘阴的杨某、任某、彭某,山东蓬莱的祝某、湖南吉首的曹某等人相继落网,现场查扣假冒伪劣卷烟100余条,首战告捷。
经对杨某、祝某等人进行审讯,民警全面掌握了该案人员信息、进货渠道及销售网络等情况。
湖南湘阴的杨某通过发展一级代理,一级代理通过发展二级代理,然后将假烟销售到全国各地,涉案人员多,线索复杂。
民警把握战机,全线收网,在浏阳、益阳、吉首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余下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至此,历时一年的网络销售假烟案告破。
涉烟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2篇)

第1篇一、引言烟草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烟草消费量的不断增加,涉烟案件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烟草市场,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将对涉烟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烟草行业的法律,于1991年6月2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了烟草专卖制度,规定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营专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于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是《烟草专卖法》的配套法规。
该条例对《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26日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是《实施条例》的配套规章。
该办法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注销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4.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程序规定》于2004年12月29日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是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规章。
该规定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期限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刑法相关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涉烟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涉烟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罪: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行政法规,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浅析互联网及相关领域涉烟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析互联网及相关领域涉烟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结合其他领域的涉烟犯罪案件也逐年增多。
此类犯罪的形式多样化、领域新颖化、手段智能化,为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犯罪,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其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快递、托运、特点、成因、对策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运用,互联网结合其他领域的涉烟犯罪案件也逐年增多。
仅2010年以来,环翠区检察院共审查批捕、起诉各类涉烟刑事案件16件32人,其中通过互联网、邮政快递等领域实施的犯罪12件26人,分别占总数的75%和81%。
此类犯罪的形式多样化、领域新颖化、手段智能化,无疑给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此类犯罪,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其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做如下分析,以期抛砖引玉。
一、特点1. 网上订购、航空托运、邮政、快递等方式相互结合。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广泛性、操作便捷性、运行隐蔽性,以及邮政快递、车船托运物品监管不严的便利条件,通过网上空间、微博、贴吧、网站等散布各式各样买卖香烟的信息,采用QQ、MSN等聊天工具联系买家卖家,利用邮政快递、物流、客车托运假烟等实施一条龙销售,已成为当前涉烟犯罪的主要作案方式。
如犯罪嫌疑人周某于2009年12月,通过网络、电话联系,与杨某结伙,利用在邮局工作的熟人李某,先后分七次通过银行汇款、邮政快递的方式,从杨某处购入假软中华香烟1575条、硬中华香烟150条,并分别以每条480元、360元的价格在某机场商贸部销售。
2、涉案假烟数量大,货值高。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此类犯罪时,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胆大妄为,涉案金额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上百万元。
在环翠区检察院办理的发生在互联网、邮政快递等领域的12起涉烟案件中,涉案货值20万元以上的案件8件15人。
中级烟草案件调查重点

中级烟草案件调查重点
监控疑点人员的社交媒体活动
在调查中级烟草案件时,监控疑点人员的社交媒体活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
过分析其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社交网络、日常活动以及可能的联系人。
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从而更好地解决案件。
跟踪涉案人员的财务交易
财务交易是解决中级烟草案件的关键线索之一。
通过追踪涉案人员的银行交易、资金流动等信息,我们可以发现可能的违法行为,揭示案件的真相。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涉案人员的财务交易情况,尤其是资金来源、去向等重要信息。
调查涉案人员的日常活动
了解涉案人员的日常活动是中级烟草案件调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调查他
们的工作、生活轨迹,我们可以获取到更多关于案件的线索和信息。
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出入时间、活动范围、日常习惯等,从而更好地定位他们的行踪,为案件的进一步解决提供帮助。
分析其他相关线索
在中级烟草案件调查中,除了以上提到的关键点外,还需要分析其他相关线索。
这包括但不限于物证、口供、证人证词等,这些线索可能对案件的解决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需要综合分析各种线索,确保案件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关于中级烟草案件调查的一些重点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在调查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卷烟案侦办要点总结汇报

卷烟案侦办要点总结汇报卷烟案是指涉及制售假冒卷烟、无证制售卷烟或者违法销售卷烟的犯罪行为。
对卷烟案的侦办要点总结汇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建立相应的卷烟案侦办工作机制:(1) 成立专门的卷烟案侦查组,由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组成,负责对卷烟案进行深入调查。
(2) 建立卷烟案侦查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税务、检查检疫等)进行联合行动,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案件侦破率。
(3) 加强与卷烟生产销售企业的合作,建立起完善的卷烟案案情数据库,及时掌握有关线索,为案件侦破提供支持。
2. 提高对卷烟案的研判能力:(1) 加强对卷烟产业链的研究,了解卷烟制造、销售的流程和环节,寻找相关案件的共性特点和犯罪模式。
(2) 深入理解和研判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对卷烟案件的处理准则和程序,为侦办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3) 建立与相关专家学者的联系,积极请教专业知识,提高对卷烟案件的研判和分析水平。
3. 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1)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分析和挖掘大数据,快速定位嫌疑人和犯罪集团,减少办案周期。
(2) 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对卷烟制售的关键环节进行定位和监控,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和交流活动。
(3) 使用物证鉴定技术,对涉案物品进行精确辨认和鉴定,增加案件证据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4. 有效整合执法资源:(1) 定期举办卷烟案侦办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侦办工作的高效进行。
(2) 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卷烟犯罪活动。
(3)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卷烟犯罪,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提供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和安全。
5. 健全执法司法保障机制:(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制售假冒卷烟能力的惩处力度,加大对违法卷烟销售的打击力度。
(2) 建立有效的证据保全和保密机制,确保侦办过程和案件资料的安全可靠。
(3) 审慎把握对嫌疑人的刑事追诉标准,确保侦破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烟草网络案件情况汇报

烟草网络案件情况汇报
近期,我部门接到了一起严重的烟草网络案件举报,经过调查和核实,我将就
此案件情况向领导做一份汇报。
该案件涉及一家名为“烟草网”的网站,该网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量销
售各类烟草制品,包括香烟、雪茄等。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该网站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该网站未经烟草管理部门的许可,擅自销售烟草制品,严重违反了相关
法律法规。
其次,该网站销售的烟草制品来源不明,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性,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健康风险。
再次,该网站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售假、欺诈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该网站在广告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针对以上问题,我部门已经展开了调查工作,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对该网站进行了立案调查,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烟草制品,并配合相关
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工作。
其次,加强对烟草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再次,加强对烟草销售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烟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加强对烟草网络销售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烟草网络销售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以上情况,我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严格依法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
者权益,确保烟草网络销售行为合法有序。
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烟草制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保护自身权益和健康安全。
以上就是我部门对烟草网络案件情况的汇报,我将继续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展,并会及时向领导汇报最新情况。
感谢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黄石侦破特大网络贩烟案 查获假烟走私烟52万支

黄石侦破特大网络贩烟案 查获假烟走私烟52万支
8月l3日,黄石市公安局通报,黄石侦破全国 特大网络贩卖非法烟案,现场查获假烟、走私烟52 万支,先后抓获涉案人员l9人,缴获银行卡l200张, 冻结资金68万元。 2015年S月7日,阳新县烟草专卖局获知线索, 一个女性微信账号涉嫌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假烟, 已有一定数量的假冒卷烟在阳新县市场内流通。经 过侦查,确定这名网络销售假冒卷烟人员就是阳新 兴国女子程某。并通过程某抓获了其上线湖南新化 县的康某,康某累计销售各类香烟8955条,涉案价 值280万元。 经审讯,康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交待, 有一个网名叫“大姐”的辽宁丹东人,专门贩卖朝 鲜走私香烟;还有一个网名叫“老板”,福建云霄人, 专门贩卖国内假冒伪劣香烟。 根据线索,民警赶赴丹东,开展了为期20多天 的实地侦查,最终确定“大姐”的真实身份叫毕某。 2016年7月2日,民警一举将毕某等l0人缉捕,查 封3个囤烟仓库,共查获各类香烟2614条、快递存 单3000张、销售卷烟的电子账单3万条。目前,该 案已审判终结:其中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6人被判有期徒刑l至3年、缓刑不等。 在福建云霄,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老板”就 是云雷下坂村的张某坚。7月初,专案组发现该团伙 把销售窝点搬到了山上,且都是“晚上工作”。7月 28目,在公安部、国家烟草局相关负责人的督导下, 97名执法人员步行到达山上销售窝点,成功抓获主 犯张某坚等5人,查获大量制假物品。同时在县城 抓获涉嫌洗钱的方某彬父子二人。行动共扣押电脑 6台,U盘两个,POS机86台,银行卡1200张,冻 结资金68万元。 至此,“12・4”全国特大网络贩卖非法功侦破。
8月8日,副省长周先旺在省公安厅《我省成功侦办 部督“l2・4”销售假烟系列案件》上批示:祝贺首 战告捷!衷心感谢全体参战干警!省卷烟市场整顿领 导小组办公室也专门向我市发来贺信,赞扬黄石公安、 烟草执法人员立足“全国打假一盘棋”,为严厉打击 涉烟违法活动作出了重大贡献,彰显了我省卷烟打假 协作机制的优势,以及办案单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 战斗的精神风貌。
涉烟违法案件线索分类

涉烟违法案件线索分类一、从投诉举报信息中获线索通过投诉举报电话获取案件线索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获取涉烟案件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准确打击涉烟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
2012年,北京烟草查获的“5·18”跨省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是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路运输分局接群众举报获取的案件线索,并经过半年时间的经营,终于查获了一起案值过千万元的假冒卷烟网络案件。
所以,作为专卖人员,在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时,一定要耐心受理,认真核实,使投诉举报信息在涉烟案查处中发挥应用的职能。
要耐心受理。
对接听的投诉举报电话要认真对待,细心接听,并做好记录。
对举报的案件线索,要详细了解时间、地点、人物、涉案物品等相关信息。
对涉烟投诉信息,要分析有无涉烟案件线索。
对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如举报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要重点了解,以便在案件查处中能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了解更多有用信息,便于案件的经营和侦破。
对群众投诉涉烟违法经营信息,要详细了解经营的客户、地址、商店名称等相关信息,进行查处。
要认真核实。
对接听的投诉举报电话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登记情况,提出办理意见。
对重要涉案信息要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并落实专卖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经过调查核实的重要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积极的经营,并通过经营查获涉烟重大案件。
要及时回复。
对通过投诉举报获得信息查获案件的,应及时将情况反馈投诉举报人,并按照案件奖励相关规定,对线索提供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调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投诉举报,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为打违卷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二、从已查获的案件中追线索一般重大涉烟案件的违法者一般不是孤立的个人做案,特别是一起大的假烟网络案件,会涉及生产、供应、运输、分销、零售等多个环节,且参与的人员较多,其在从事卷烟违法经营活动时,总会留下蜘丝马迹。
在已查获的卷烟违法案件中,通过涉案人员的交代或案件调查,往往会发现另外的案件线索。
所以,专卖人员要善于从已查获的个案中找线索,为查获其他案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确保以案找人,以人查线,以案破案,以破获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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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网络案件的侦查
现在假烟的生产地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和河南。最大的假烟集散地 是广州
市。由于福建省打击制假力度加大,很多福建省生产假烟的犯罪嫌 疑人转移到广东
和河南等地生产假烟。而全国各大中城市销售假烟的人, 大多数是河南人,集中在
河南省夏邑县。也有一部分浙江人和各城市的本 地人。全国的假烟基本是从这三个
省向全国辐射,形成销售假烟的网络。
一、涉烟网络案件的相关概念
1.
涉烟网络案件的概念 涉烟网络案件是指以非法经营为目的,违法犯罪团伙分
工明确、组织 严密,非法从事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犯罪活动,且有
一定 规模和网络化特征的犯罪案件。
2.
涉烟网络案件的分类 涉烟网络案件可以分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络案件标准、
省烟草专卖局 网络案件标准和市烟草专卖局网络案件标准。
(1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络案件标准: 1.涉案金额。 涉案金额不少于 100 万
元,包括现场查获的实物,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 (书证、鉴
定结论等)能相互印证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货值金 额;2.窝点数量。非法
生产、购进、储存、销售烟草专卖品涉及两个(含) 以上环节或者任一环节的经营
场所不少于 5 个或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车辆不少于 3 辆。 3. 人员数量。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少于 3 人。
( 2 )省烟草专卖局网络案件标准:主要是拘留、劳动教养和刑事处
罚 5 人以上;网络案件涉案总值 10 万元以上。
3
)市烟草专卖局网络案件标准:主要是拘留、劳教和刑事处罚 人以上;网络案件涉
案总值 5 万元以上。
3.
涉烟网络案件的督办 根据《关于对制售假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的若干规
定》的规定: 案情复杂,跨多省区、涉案金额巨大的制假、售假网络案件。凡符合
上述 条件的重大制售假烟案件,省级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局的打假工作部门可 以向
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书面督办申
请,内容应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已办理的情况、需要督办的事 项、请求督办的理由
等。
二、案源是查办案件的关键
众所周知,要破获一个案件,案件来源是查处案件的关键所在。 为此,在
案件经营工作中,始终把案源当作第一要务。在案源的获取上, 主要有三种方法。
1
、分析历年案件
通过对历年来查办涉烟违法案件的分析,寻找发案特点及规律, 梳理出有
价值的案件线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各案之间存在 一定的关联性。比
如:案件的当事人为同一人,案件违法性质、手段十分 相似,发案地与目的地相
同,违法工具相同等。为此,对历年来查处的案 件进行整理分析,尤其是将重大案
件列为重点分析对象尤为必要。为了便 于日后的案件分析,可采取建立涉烟违法案
件档案登记册或建立案件信息 查询数据库,将涉案人的姓名、地址、违法性质、涉
案物品、违法工具、 案件相关人等一些基本情况登记造册,通过数据比对、案情分
析挖掘出有 价值的案件线索。
2
、加强培养线人力度
线人的培养是案件侦查机关获取案源的一个常用手法,而且此种方法 也是最直
接、最有效。但线人培养有一个难点,即培养线人难度大,追究 其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线人担心安全问题,二是线人举报费不高,三是线 人的监控能力不高。
对此,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争取线人。一是完善线人保护制 度,可规
定单线联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线人与培养人采取单线联系。 只有培养人知悉线
人的基本情况,在支付举报奖方面由培养人、案件经办 人直接存入银行帐户,避免
了与线人碰面泄密的风险。二是及时支付线人 举报费, 在文件或政策允许的范围
内, 尽可能为线人多争取一些物质利益, 在举报奖支付方面, 对有重大贡献的线
人, 可适当采取了提前预付的方式, 尽量获取线人的信任。三是提高线人监控技
能,由于不可能采取集中培训 的方式来提高线人的技能,可通过提高培养人的技能
来间接提高线人监控 技巧,或者制定线人培养手册,提供给线人学习。
3
、加强日常市场检查信息收集与分析
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是获取案源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收集的信息是否 有效、分
析的结论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案源的获取。为此,信息收集与分 析的方法至关重
要。
(1)通过邮政快递、航空快递和配货站查获假烟线索。注意发货地 是广东、
福建和河南的快件。查看包装的形状,判断是不是一条卷烟体积 的整倍数。一般是
50 条的包装,也有 25 条、 30 条或者 60
条的包装。 再根据卷烟的条数,和每条
卷烟的重量,计算出每件快件的重量。和货运 单上的重量一致的,基本判定是假
烟。包装一般是纸箱,白皮纸箱,也有 注明电器或者茶叶的。
(2)通过检查烟店查获假烟。记录货运单上的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电 话号
码。跟踪接货人,争取查到犯罪嫌疑人的仓库和烟店。确定犯罪嫌疑 人的身份。
通过技术部门监控在货运单上发现的手机号码。熟悉犯罪嫌疑 人烟店内的所有
经营人员。观察烟店附近的银行,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几 天内到银行给上线犯
罪嫌疑人汇款。要跟踪犯罪嫌疑人,记住犯罪嫌疑人 汇款的时间和柜员。如果
犯罪嫌疑人给上线汇款,一般上线会将账户通过 手机短信发到犯罪嫌疑人的手
机上,犯罪嫌疑人汇款时,会看着手机短信 填写汇款单。然后通过公安机关司
法查询,获取上线的账户。通过到开户 地银行调取账户的交易明细,能够获取
从全国各地的汇款情况。从而形成 涉烟网络。
如果能够获取上线的多个账户,是最好的结果。可以使用最原始的办 法。
协调银行, 翻阅犯罪嫌疑人附近银行的近几年的汇款凭单。 从中找出, 犯罪
嫌疑人签字的汇款凭单。或者找出汇往福建、广东和河南的账户。通 过查询账
户的交易明细,可能获取更大的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