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合作信用(银行)社
中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中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二○○六年四月三日会计科目说明及发展变化历程)(一)资产类科目1011科目现金本科目核算信用计的库存现金。
信用社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2科目业务周转金本科目核算并账制信用网点领交的现金以及信用社非营业时间和流动服务及备付费用开支等方面领取的业务周转金。
并账制信用网点业务周转金实行“全额交回,重新领取”的办法。
信用社应根据信用网点业务量大小,离社远近、保管条件、淡旺季节等情况,分别核定一定数量的业务周转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送交信用社。
信用社流动服务或在非营业时间值班和备付费用开支需要的现金,领款人要签章立据(作传票附件)并登记有关账簿。
领取周转金,借记“业务周转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交回时,贷记本科目,借记现金科目。
1013科目在途外币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解入或解出外币现钞时不能当天入帐的在途资金,或在途的汇划款项。
运送或汇出资金时,1112科目准备金存款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存放中央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
1113科目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本科目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存入中央银行的特种存款。
本科目应按存款期限设置明细账。
1114科目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缴存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
1115科目专项央行票据本科目核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历年亏损挂帐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农村信用社收到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XX贷款(或抵债资产、投资)科目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央行专项扶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1116科目央行专项扶持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已兑付的到期专项央行票据款项。
收到已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央行票据科目。
本科目属过渡性科目。
1123科目存放其他同业款项信用社存入其他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的各项存款在本科目核算。
农信社历史沿革

·1950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第一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试办信用社。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
·1979年~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
·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组建县级联社。
·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
· 1996年,农信社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
·1998年,央行对四大银行机构的撤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大银行的退出农村。
· 1998年5月,《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制规范试点方案》出台。
·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江苏就开始在全省11个地区各选择一个县来进行统一法人的试点。
·200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
·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1年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经过改革后成立了82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县(市)农村信用社,并且成立了江阴、常熟、张家港三家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级法人的县级联社、省联社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存的格局。
·2002年初,人民银行进行了全国八个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
农信银后台登录

农信银后台登录1. 引言农信银(农村合作信用社银行)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一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农信银后台登录系统是一种通过后台管理平台来进行银行业务管理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农信银后台登录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2. 功能概述农信银后台登录系统提供了一系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用户管理:后台管理员可以创建和管理用户账号,设置不同的权限和角色,以确保不同岗位的员工能够正确地访问和操作系统。
- 登录验证:系统提供了安全的验证机制,确保只有授权的用户才能登录到后台系统。
一般情况下,用户需要提供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以登录系统。
- 账户管理:后台管理员可以查看和管理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以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交易管理:后台管理员可以进行各类银行业务的管理和处理,如存款、取款、转账、贷款等。
管理员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和授权。
- 报表生成:系统能够自动生成各类报表,如财务报表、业务报表等,以提供给管理层做出决策和分析。
3. 使用方法3.1 登录要登录到农信银后台系统,用户首先需要在登录页面提供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
只有在验证成功后,系统才会授权用户登录到后台系统中。
3.2 用户管理后台管理员可以在用户管理模块中创建新用户账号,并设置相应的角色和权限。
为了确保安全性,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修改或者删除用户账号。
不同角色的用户拥有不同的访问权限,以确保各个岗位的员工能够正确地访问和操作系统。
3.3 账户管理农信银后台系统提供了完善的账户管理功能。
在账户管理模块中,后台管理员可以查看、添加和删除用户的银行账户。
管理员还可以对账户进行冻结、解冻、挂失等操作。
此外,管理员还可以查看账户的详细信息,包括余额、交易记录等。
3.4 交易管理交易管理是农信银后台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
通过交易管理模块,后台管理员可以进行各类银行业务的管理和处理。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与改制现状

5 广州农商行 3544.39 15 吉林九台农商行 597.72
6 东莞农商行 1806 16 张家港农商行 533.2
7 天津农商行 1768.11 17 合肥科技农商行 358.58
8 顺德农商行 1415.03 18 鄂尔多斯农商行 254.01
9 江南农商行 1372.03 19 芜湖杨子农商行 179.99
曲折反复阶段(1958 年——1978 年)。这段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变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权不断发生易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和人民银行先后成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产权关系经过这几次调整后,造成农村信用社由民办民管最终走向官办官管,不但脱离了社员群众,而且也丧失了业务经营自主权,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不具有合作制的性质了,我国的信用合作事业发展至此受阻。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农村信用社发展到这个阶段,产权制度,经营机制,股权设置,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提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就此开始。本次方案确定了以下几点改革内容:第一,以法人为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第二,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信用社的管理权转移给了省级人民政府,银监局执行对其监控职责。这次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由来已久的资本缺乏及不良资产问题。
农信银资料

农信银资料————————————————————————————————作者:————————————————————————————————日期:1.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性质是什么?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简称“农信银中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支付清算服务企业。
2.农信银中心开业时间?农信银中心于2006年5月29日在京举行开业庆典暨揭牌仪式。
3.农信银中心的组建基础是什么?农信银中心的前身为成立于1997的“全国农村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清算服务中心”,设在当时的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2005年11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批准,农信银中心在原特约电子汇兑清算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开始筹建。
4.农信银中心的经营理念是什么?立足服务力行规范不断创新寻求发展5.农信银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哪些?全国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所属营业网点。
6.什么是农信银机构?“农信银机构”是指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及其所属营业网点。
7.什么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是根据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统称“农信银”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需求,应用现代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发的集资金清算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支付清算平台。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是联结全国农信银机构网点的桥梁和纽带,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有益补充,是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8.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开通时间?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于2006年10月16日正式上线试运行。
9.建设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必要性?(1)全国农信银机构异地结算渠道不畅;(2)结算手段匮乏问题日益彰显,严重阻碍了农信银机构的发展;(3)各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迅速。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一)资产类科目1011科目现金本科目核算信用计的库存现金。
信用社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012科目业务周转金本科目核算并账制信用网点领交的现金以及信用社非营业时间和流动服务及备付费用开支等方面领取的业务周转金。
并账制信用网点业务周转金实行“全额交回,重新领取”的办法。
信用社应根据信用网点业务量大小,离社远近、保管条件、淡旺季节等情况,分别核定一定数量的业务周转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送交信用社。
信用社流动服务或在非营业时间值班和备付费用开支需要的现金,领款人要签章立据(作传票附件)并登记有关账簿。
领取周转金,借记“业务周转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交回时,贷记本科目,借记现金科目。
1013科目在途外币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解入或解出外币现钞时不能当天入帐的在途资金,或在途的汇划款项。
运送或汇出资金时,1112科目准备金存款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存放中央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
1113科目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本科目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存入中央银行的特种存款。
本科目应按存款期限设置明细账。
1114科目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缴存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
1115科目专项央行票据本科目核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历年亏损挂帐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
农村信用社收到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XX贷款(或抵债资产、投资)科目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央行专项扶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1116科目央行专项扶持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巳兑付的到期专项央行票据款项。
收到巳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央行票据科目。
本科目属过渡性科目。
1123科目存放其他同业款项信用社存入其他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的各项存款在本科目核算。
农村信用社概述

农村信用社概述第一节认识农村信用社一、农村信用社的概念及其产生农村信用社,全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对我国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二、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其自身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1)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2)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
(3)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信用合作机构。
三、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2.业务职能的特殊性。
3.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简史1923年,我国在河北香河组建了第一家农村信用社。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负责指导和辅助农村信用社。
五、农村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农村信用社联合组织是众多基层农村信用社以加强组织管理、协调管理为首要目的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职能主要体现在管理、服务和经营三大方面。
其形式主要体现为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省联社。
第二节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管理一、农村信用社的设立(一)农村信用社的设立条件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银监会规定的章程;(2)以发起方式设立且发起人不少于500人;(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主任和副主任的人数不少于2名;(6)80%以上的从业人员有1年以上金融工作的经历或具有金融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另外,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1)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3)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4)没有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入股;(5)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什么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什么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合作社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1844年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组织——公平先锋社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合作社总体上是不断壮大的,尽管合作社的原则、合作社宗旨以及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地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地加以修正,但合作社组织还是在艰难地前进,并业已成为人类和社会进步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态。
随着市场经济的纵向深入,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面临着困境与挑战。
1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点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1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
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1.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2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1存在的问题 2.1.1支农与弃农问题。
如果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突出市县联社的地方金融属性,将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和责任主体重心下移至市县联社,把全国各市县联社改造成为地方性金融机构,那么全国各市县联社将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驱动下,变相地把“支农”变为“弃农”,农村信用社就会把更多的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或非农领域投资,就会从根本上背离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方向。
2.1.2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金融问题。
如果把市县联社划归当地市县政府直接管理,那么很容易导致市县联社法人的经营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受到属地市县政府的行政干预,必然会造成农村信用社在当前这场改革政策博弈中产生更多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最终会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直接转嫁给中央银行。
2.1.3全国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调剂和支付清算问题。
如果把全国各市县联社改革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那么全国各市县联社就会形成条块分割和经营分散的局面,就无法解决全国农村信用社资金统一调剂调拨问题和全国农村信用社区域化资金结算联网与支付清算电子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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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信用(银行)社
信用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属于集体所有性质。
信用社的历史
(1)1979年,国务院《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和之前于1977年11月颁布的《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均指出,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农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其实就是中国信用社和中国农业银行是一个整体。
(2)1984年,提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其合作性质。
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颁布条例,加强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更好地发挥了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要农村信用社独立核算,但是农村信用社还是属于农业银行代管,这是信用社坏账开始的标志。
(3)在这十多年,信用社积累了大量的坏账。
到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鉴于“三农”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
民银行托管,不给农业银行管了,从此就摆脱了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现在准备上市,想打“三农”的招牌,其实农业银行和三农个不沾边了。
“三农”业务全部在信用社。
(4)由人民银行代管农村信用社,既是金融监管机构,又是行业管理机构的双重身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所以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7月开始,对信用社改革。
由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功后陆续在全国铺开改革,改革方向为:以省级为管理监督机构设办事处,再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试办农村商业银行等。
银监局对管理考核达到商业银行标准的,升级为信用合作银行,并可以申请上市。
因此现在有合作银行,合作信用社,合作联社。
信用社(银行)目前情况
由省政府负责成立各省省级联社,对本省信用社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没有全国性统一管理机构。
在沿海的信用社发展业务比较迅猛,效益好。
很多已经改制为信用银行,并少量信用银行已经上市。
而西部的情况改制才刚完成几年,业务刚刚走上正轨,扭转的亏损情况。
得益于社会的稳定和2000年的改制,丢掉了历史的包袱,所以现在信用社(银行)发展参差不齐。
但发展很快,每年招聘大量的高素质,大专以上高学历,专业对口的人员充实信用社,为信用社日后发展奠定基础。
业务状况
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都基本具备,基础业务。
存、取、转、汇、贷款等等一应俱全,而且得益于省政府成立信用社的省级管理,带有些“官”的色彩。
所以接到很多代(收)发款的业务,如补助,低保,农保等等。
各项业务开展的很好!一个镇级信用社,年收入利润达几百万!(中国中部平均),一些信用银行业务做得完善的,已经开始建设或开通了信用社网上银行系统,一般也是以省级为单位。
人员招聘
很多人在网上问:今年信用社招聘人不招人。
看了上面改制的就知道。
现在信用社一般是由信用社省级人力资源部为单位,统一按公务员1:3比例通过考试后,面试招聘录用,有些还有政审,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再也不是全国招聘。
招聘一般都是合同制,采取同工同酬的岗位待遇,相当于正式工。
信用社没有什么一般不会解聘人员的。
一般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现在采用的是代理合同工制,不明白百度下:代理合同工。
但是这样也有弊端,正式工按照国家劳动法,不能随便辞退。
造成很多基层乡镇信用社里面都是老员工多,以致信用社服务质量,业务灵活性和创新性同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差距。
看看商业银行,各个小柜员,多苗条漂亮啊。
但是她们不努力弄到正编,是吃青春饭的。
几年后站不了柜台就下岗了。
待遇工资
其实这个我也不太想说,但是既然写了,就要完善。
而且你们可能最关注的就是这点了。
先开头说先,我进入信用社三年了。
我也每年具体拿多少也不清楚!可以告诉你大体的构成:基本工资(各个地方不同,信用社每年有个评级的,还有信用银行的工资肯定高,以一般信用银行为例子吧2500/月×12=30000-住房公积500/月×12=24000)+住房12000+年终绩效3w-5w+补贴+别的+……=6w-9w那样吧。
确实拿到手的有4w-6w。
有些是买房可以拿的,有些是六十岁可以拿的,有些是生孩子可以拿的等等。
待遇相当于一个副镇长公务员(我和他很熟)。
但是如果不是信用行,待遇可能少一点,但是还过得去的啦。
而且银行是资本集中地,你近水楼台,资金周转方面会很……这是隐形的。
意会下……你会明白的!
信用社(银行)以后的发展
而我国50年来,中国农村信用社体系已经发展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上一支重要的力量。
但是以“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对所有人平等开放;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负债经营以保护会员利益”等等这些合作金融制度的基本原则,“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50年历史中完全背离了上述原则,农村信用合作社多以合作金融之名行商业银行之实,农村信用社过去由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时,实际上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而过去几年来(1996
程序也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农信社主任说了算,非社员贷款比重也在30—50%,所以农民从来不认为农信社是一种农民的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
当然,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背离合作金融性质的现实,中国在过去20年来一直在对此进行改革。
但到底应该如何改革,业界一直争论不断。
争论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背离合作制的原则,所以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该是严格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规范;另一种改革观点则刚好与此相反,认为合作制原则在中国农村金融领域根本行不通,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重点应是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现在信用社的原始股很难弄到了,还没有开始已经内部炒起来了,比如我有50000股,转让给别人,可以卖到1:2.5,大约12.5w,上市后保守估计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