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组长职责1、负责制定本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组织落实本小组的各项活动,完善活动记录,及时总结小组开展活动的经验,搞好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2、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3、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
4、组织代表经常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5、加强与其他代表小组的联系,交流代表活动的经验,促进代表小组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二、人大代表基本职责1、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积极参加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每年至少提出一条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反映一条有份量的社情民意,参与或开展一次有影响的视察或检查活动,不缺一次县、乡(镇)人大会议或代表小组括动。
4、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在村、基层站所、个体户、特困户等民情一线建立联系点,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选区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定期向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5、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七带头、当七员”活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各行各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代表小组活动制度1、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长组织安排,活动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相关知识,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范本(五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范本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年度视察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视察。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视察前调查,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按照视察内容和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组成视察小组,视察时可以邀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驻镇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主席、副主席交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应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主席团,并答复代表。
代表接待信访制度1、代表小组在代表活动日安排两名代表共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接待来信来访时,要认真听取、记录来信来访人的陈述,并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态度要热情、诚恳,用语要文明,规范。
3、接待中,如遇反映重要情况和重大建议的,可约请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接待,直接听取陈述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认真、及时答复来信来访人。
4、对重要的信访件,应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研究处理,或及时以代表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5、代表接待来信来访,不直接处理问题6、做好来信来访的保密工作,保护广大选民的正当权益。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1、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单月____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
2、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3、每次的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便于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
代表要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特别要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守法自律。
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国家的政策、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
代表要积极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四、开展视察活动。
(一)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代表视察的形式主要有:
(1)代表小组视察。
由代表小组按照全年活动计划,组织本小组代表就地就近视察。
(2)专题视察。
由市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提出。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定期活动制度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集中活动1次,代表小组活动要根据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小组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前,僭表小组长要提前3天将活动的内容有关事项通知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至少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
除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结合视察,调研等活动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
视察、调研制度一、代表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二至三次视察或调研活动;二、视察、调研活动要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理大事项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视察、调研活动方案,有视察或调研报告,有提出的议案或建议;三、代表小组代表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证视察。
调研,并将视察、调研情况向代表小组长汇报;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一、代表小组及代表要经常保持与选举单位的联系,小组长适时组织代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热点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要求;二、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主席团和选举单位报告开展活动情况;、三、代表要根据要求向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行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请假制度全体代表都要积极参加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向代表小组长请假,每位代表每年请假最多不得超过2次。
活动记录制度代表小组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小组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刻录簿》等,由代表小组长或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填写。
乡镇人大代表职责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三、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民代言、敢于为人民利益说真话,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五、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便于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
代表要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特别要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守法自律。
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国家的政策、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
代表要积极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四、开展视察活动。
(一)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代表视察的形式主要有:
(1)代表小组视察。
由代表小组按照全年活动计划,组织本小组代表就地就近视察。
(2)专题视察。
由市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提出。
人大代表相关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大代表相关制度篇一:人大代表工作室上墙制度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1、人大代表工作室平时活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乡人大委员会工作有关精神组织开展。
2、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活动等。
3、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前,由召集人将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通知本室全体代表。
4、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5、乡人大代表工作室要及时记载每次活动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乡人大委员会汇报反馈。
xxx乡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度(一)一、代表学习制度1、代表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季组织一次。
2、集中学习的内容,由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根据区人大阶段性工作安排确定,并且事先通知代表。
3、代表参加学习要填写《代表学习登记表》。
二、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制度1、代表接待选民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由2位代表负责接待选民和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听取意见和建议。
2、负责接待的代表应填写《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来(人大代表相关制度)访登记薄》,详细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根据解决问题所属的职责范围,采取代表建议等方式递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
3、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代表可依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4、相关国家机关对代表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工作室应及时向选民或群众进行反馈。
xxx乡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度(二)三、代表参政督政制度1、每年组织代表开展2次代表参政督政活动。
2、掌握分析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讨论并采用法定的形式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开展参政督政活动可邀请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
四、代表工作登记制度1、参加工作室活动的代表要认真登记代表活动台帐,也可由代表工作室委托专人负责登记。
人大考勤管理制度

人大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中国人民大学(以下简称“人大”)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国人民大学全体教职工(含临时工)、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工作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并报人事处备案。
2. 学生工作时间:(1)本科生、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时间表进行学习。
(2)留学生根据所在学院的教学安排,参照本科生、研究生的时间表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教职工和学生需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具体方式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报备人事处。
(2)签到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依据,每月由各部门汇总后报人事处备案。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工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学生签到次数和时间根据课程安排和学校规定执行。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24小时内补签。
(2)因公外出未提前报告且未按时签到的,视为旷工或旷课。
4、忘记签到处理(1)教职工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后进行补签。
(2)学生忘记签到的,应在课程开始前向任课老师报告,并经任课老师同意后进行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各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日常考勤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签到设备的管理、签到记录的汇总和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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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1、代表小组对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代表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薄》、《代表参加活动出勤情况记录簿》、《代表履职情况记录簿》。
2、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记录由组长指定专人填写,并及时录入《黄山市人大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3、小组活动的记录要内容详实、书写规范。
小组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参加人员、提出的建议、报送承办单位及办理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准确、清晰。
4、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及履行职务的其他各项活动,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因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
5、代表小组每年年底前将各位代表的考勤记录进行公示,并记入代表的履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