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细则
承包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承包商,包括施工、检修、安装、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
####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合同签订、现场监管、隐患整改等。
第五条承包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和落实。
####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第六条承包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我公司项目的投标: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 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3. 拥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操作规程;4.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人员、设备、技术等。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4. 安全生产业绩和信誉;5. 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
####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承包商应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3. 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承包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承包商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已成为现代社会的支柱产业之一。
但随之而来的是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尤其是承包商通常是工程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方。
本文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考核细则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承包商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安全体系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从全局上看,承包商往往是建筑施工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方。
因此,建立完善的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考核细则1. 承包商资质承包商在承接建筑工程之前,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此外,如果承包商有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则可以更好地证明其安全管理的能力。
2. 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承包商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和推行安全管理工作。
这个机构应该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应当有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经验,并且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
3. 安全生产管理流程承包商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应当遵循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这个流程应当包括多个方面,包括相关法规的遵循、现场安全条件的检查、工作权限的分配等等。
4. 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承包商应该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便在施工中及时发现并控制相关的安全风险。
5. 安全生产记录承包商应该要建立相关的安全生产记录制度,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安全事件等相关信息。
这些记录可以用于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6. 安全管理教育与培训承包商应该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包括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这些培训应当充分涵盖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
三、总结针对以上细则,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是关键所在,必须使得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严格保证,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同时,当有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保障员工和承包商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承包商在企业内进行作业的全部人员,包含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和外聘人员。
二、安全培训要求1.承包商在进入企业之前,必需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承包商应依据作业内容和风险特点,组织针对性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安全操作规程与标准;–不安全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紧急情况处理与应急预案;–安全设备的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佩戴;–灭火器使用与消防安全知识。
3.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对全部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和提升。
三、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商在进入企业现场作业前,必需与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和规定,并签署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2.承包商应依照企业的相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需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工作,禁止违规操作。
4.承包商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员工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5.承包商的工作人员禁止擅自进入不属于其作业范围的区域,必需时应与企业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
四、应急预案与处理1.承包商应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在现场明显位置张贴,以便员工和外来人员了解和应急。
2.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如发生突发事故、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快速采取救援措施,同时立刻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承包商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救援本领。
每次演练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安全管理考核1.企业将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培训的组织与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与救援本领等。
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
所有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与权限1. 项目经理部:-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 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承包商:-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安全管理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 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
- 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 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总则为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二、安全责任1.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起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
2. 承包商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三、安全生产计划1. 承包商应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明确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 承包商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四、安全培训1. 承包商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2. 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作业控制1. 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和批准。
2. 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违规作业和违章操作。
3. 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应急管理1. 承包商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将其报备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应急预案应包括灭火、疏散、遇险人员救援等内容。
2. 承包商应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七、安全检查1. 承包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2. 承包商应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八、事故处理1. 承包商发生施工作业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并保障被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2. 承包商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违规处理1. 承包商违反本规章制度细则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确保工程和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安全责任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负有保障现场安全的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周期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在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中,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安全组织机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别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信息报告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及时向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报告安全信息,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记录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工程或采购项目中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九条安全检查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责任人。
第十条安全考核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安全规章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施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根据工程或采购项目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作业流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
承包商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单位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承包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我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区域、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并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
(五)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人员管理(一)承包商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第八条机械设备管理(一)承包商应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操作规程。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九条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配合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我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接受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罚则第十四条承包商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负责承包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四)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六)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企业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承包商应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对承包商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五)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八条企业应承担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一)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三)对承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承包商及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四)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包商安全管理细则1 基本要求1.1 承包商是指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服务、劳务输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外的单位。
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统称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物资供应服务商、监理公司等单位。
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维护保养项目以及所有石油工程施工作业项目。
1.2 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谁发包、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
1.2.1 发包单位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严格考核。
1.2.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监管的责任,对分包商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并对建设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
2 分工与职责2.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职责2.1.1 负责对在公司施工的承包商办理安全资质书面资料的初审,督促办理《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并负责对承包商的业绩进行监督、考核。
2.1.2 负责监督、考核基层单位(三级、四级)对承包商的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公司对所属单位HSE检查考核范围内。
2.2 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职责2.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进入本专业范围内的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2.2 对进入本专业范围内的承包商,在办理准入(包括队伍准入推荐)、招标(包括招标申请)、合同签约、结算等手续的同时,验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承包商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2.3 基层单位(三级、四级)安全管理部门职责2.3.1 对进入本单位施工的承(分)包商应有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备案,开展安全教育、入场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备案。
2.3.2 对承包商作业的全过程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2.3.3 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评价、考核,并向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安全业绩评价报告。
2.3.4 负责检查承包商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分)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2.3.5 外出施工队伍(含境内、外)应严格遵守所在地政府法律法规和甲方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遵照本《规定》对承(分)包商进行管理。
2.4 承包商职责2.4.1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接受教育培训。
执行安全生产禁令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管及安全环境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HSE管理体系)评审。
2.4.2 按公司和承包单位安全要求施工,并接受公司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4.3 按规定办理承包商安全资格证。
2.4.4 接受违规、违章处理,承担事故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录用和选择3.1 按照公司规定,对承包商实行安全资格认可(准入)制度。
3.1.1 承包商按要求填写《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表》(见附表7.1),并向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书面资料(原件、复印件)。
3.1.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1.2 与申请施工范围相应的资质。
3.1.1.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必须提供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4 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HSE体系文件(视具体施工作业性质定)。
3.1.1.5 两年以上安全业绩证明,安全投入财务报表及相应奖惩情况。
3.1.1.6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或地方政府、公司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3.1.1.7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1.1.8 施工必备的设备设施、附件、机具目录清单及有效检验报告、证书等。
3.1.1.9 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行业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
3.1.2 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3.1.2.1 承包商HSE承诺。
3.1.2.2 HSE管理组织机构。
3.1.2.3 HSE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
3.1.2.4 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
3.1.2.5 员工HSE培训计划、内容和相关记录。
3.1.2.6 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3.1.2.7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及证明。
3.1.2.8 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3.1.2.9 其他相应内容。
3.1.3 承包商安全资格书面材料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由中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办理《承包商安全资格证》(见附表7.2),并建立“安全资质合格承包商名录”。
3.2 《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1年。
承包商应在《承包商安全资格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3.3 公司各单位应从“安全资质合格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承(分)包商。
3.4 承包商原则上不得将项目分包,确需分包的,应遵守以下规定:3.4.1 应择优从“安全资质合格承包商名录”中选择分包单位。
3.4.2 招用分包单位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4 开工安全许可4.1 公司发包部门或单位与承(分)包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
为确保HSE职责明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中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B 承(分)包商应承诺服从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C 承包商应为施工、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施工器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D 承包商应对施工、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 承(分)包商应制定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F 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承(分)包商应按照建设单位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
G 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双方责任划分。
H 发包单位规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数额、管理方式等。
4.2 对在同一个单位长期(连续2年以上)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格承包商,可签订年度安全协议。
4.3 公司专业管理部门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对监理公司HSE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的要求。
对不能满足HSE 要求的监理单位,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可以直接预留部分费用用于第三方安全监理。
4.4 进场教育培训4.4.1 基层单位(三级、四级)应对承包商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要害部位、关键装置区)从事施工、服务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工艺概况、施工环境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告知,经培训合格后,发放“临时出入证”。
“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6个月。
4.4.2 承包商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5 开工安全许可证4.5.1 开工前,施工作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承包商应对《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见附表 7.4)有关要求进行自查确认,向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B 承包商明确了HSE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C 确定了承包商现场HSE管理及应急联络人员。
D 项目签订了安全合同(安全协议)。
E 施工人员资质齐全,持证上岗。
F 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并符合要求。
有临时出入证。
G 进厂车辆、设备和机具符合要求。
车辆入厂证、机动车特别通行证齐全。
H 承包商针对施工方案开展了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并将风险识别结果及控制措施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监督部门审核确认。
I 基层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已向施工单位明确了HSE措施及要求。
J 基层单位已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K 施工用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
L 分包合同及分包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
4.5.2 基层单位对照《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中开工条件逐项验证、确认,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5.3 实施监理的项目,监理公司应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4.5.4 符合安全开工条件后,由发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签发《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
外部施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签发《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后承包商方可开工。
4.5.5 当遇到装置设备的紧急抢修,无法先办理开工安全许可手续时,由发包单位组织审定安全措施,履行必要的安全协议后可直接委托承包商进场施工。
5 施工过程监督5.1 承包商应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和相关方的协作沟通。
5.2 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承包商自觉接受发包单位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5.4 项目施工前,承包商要在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基础上,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编制应急预案,各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5.5 总承包单位要督促分包单位建立HSE管理体系并定期对分包单位HSE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必要时,提交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5.6 当同一个项目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承包商相互交叉作业时,公司、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应协调督促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合同(协议)。
承包商应确保一方工作不给其他承包商带来危险、危害。
5.7 禁止承包商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发包单位应立即责令停工和纠正。
6 承包商监督考核6.1 基层单位要把承(分)包商作为内部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公司根据基层单位对承(分)包商的管理情况,按照公司《QHSE 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因监督管理不到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
6.2 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承(分)包商台账、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奖惩制度、退出机制,并提倡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6.3 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深入现场,认真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有权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向承包商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照合同(或安全协议)条款进行处理,扣除风险抵押金直至工程预付款。
6.4 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对承(分)包商安全业绩进行评价,填写《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表》(见附件7.5)并按照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