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全建筑人工费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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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工费参考价概论

2016年人工费参考价概论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人工费参考价(2016版)
187 容积式热水器安装配套费台100 不含墙体打洞
188 超高费/层高3600mm以上
m2 60
按超高部分投影面积计

189 地暖配套施工费m2 10
190 中央空调配套施工费m2 10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计算表一人工费
二材料费
三装修垃圾清运费(搬运至物
业指定堆放点)m2 8
不含外运费,无电梯房
加1元/m²/层
四半成品/成品保护费m2 12 特殊要求另计
五装修材料搬运费m2 8 无电梯房加1.5元/m²/层六运输费m2 5-10元/m²
七远程施工费m2
郊区环线以外,
按路程远近和房屋套内面积50元/m²起。

八甲供材料小计
九管理费(含甲供材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10%-15%)
十合计(一)+(二)+(三)+(四)+(五)+(六)+(七)+(九)
管理费用也可按套内面积180-250元/m2收取。

湘建价2016-72号文

湘建价2016-72号文

HNPR—2016—1600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满足建筑业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计价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计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附件1.rar 附件2.do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9日— 3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中的“附录M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和“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修订,对建设工程计费程序、计费标准、计价表格进行相关调整,内容详见附表《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

《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与湘建价〔2014〕113号文配合使用,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设工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应执行下列规定:1.编制概算文件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5”执行;2)人工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6”执行。

2.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费用标准按“附M新表1”、“附M新表2”、“附M新表3”、“附M新表4-1”、“附M 新表4-2”中有关“一般计税法”的规定执行;2)单位工程的计价表格及计费程序按“附E新表3-1-1”、“附E新表3-1-2”、“附F新表1-1”、“附F新表2-1-1”、“附F新表2-2-1”、“附F新表2-3-1-1”、“附F新表2-3-1-2”、“附L新表4-1”执行。

安徽2016定额费用取费标准

安徽2016定额费用取费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洗理费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②供销部门手续费;③包装费;④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⑤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①折旧费;②大修费;③经修费;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⑤燃料动力费;⑥人工费;⑦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冻、保温、临时取暖通,防雨、防滑、排雨水等措施费以及因气候影响的劳动降效因素。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夜餐补助费用。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

附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2016.5.13勘误后)目录总则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总则一、为了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

投标报价应按照本定额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计价程序与计价办法要遵循,费用组成要完整,费用计取要合理。

五、本定额是按照营改增、正常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合理施工工期、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发包方要求发包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质等级的,应予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

本定额反映了多数企业的正常、合理的费用支出。

招标人(发包人)在考虑工程承发包价格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条件、施工工期、工程规模等因素。

山东省2016新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2016新消耗量定额
机械费
(含税)
单价
(除税)
人工费
材料费 (除税)
机械费
(除税)
1-2-2
人工挖一般土方基深>2m普通土
10m3
338.20
338.20
338.20
338.20
1-2-3
人工挖一般土方基深<2m坚土
10m3
449.35
449.35
449.35
449.35
1-2-4
人工挖一般土方基深彡4m坚土
10m3
593.75
70.30
0.66
12.51
2.单独石方
1-1-19
人工清石渣人力车运石渣运距<50m
10m3
382.85
382.85
382.85
382.85
1-1-20
人工清石渣人力车运石渣运距彡200m,每增运50m
10m3
31.35
31.35
31.35
31.35
1-1-21
推土机推运石渣运距<20m
10m3
65.51
7.60
57.91
59.22
7.60
51.62
1-1-22
推土机推运石渣运距彡100m,每增运20m
10m3
38.60
38.60
34.41
34.41
1-1-23
挖掘机挖石渣自卸汽车运石渣运距彡1km
10m3
201.12
14.25
0.53
186.34
182.12
14.25
0.51
167.36
1-1-24
挖掘机挖石渣自卸汽车运石渣每增运1km
10m3

2016年人工费参考价汇总

2016年人工费参考价汇总
二级阶梯石膏板吊顶(二层)
2 70 含龙骨、按展开面积计取工程量,特殊造型另议
塑料扣板吊平顶
29 含龙骨
金属条板、方板吊平顶
29 含龙骨
木格玻璃吊平顶 m2 52 含玻璃、灯片等透光材料安装,装饰木线另计
杉木扣板吊顶
2 60
隔墙、墙裙工程
纸面石膏板木隔墙(双面、单层)
55 含龙骨
纸面石膏板木隔墙(单面、单层)
45 含龙骨
护墙板基层 m2 46
墙面安装镜面玻璃 m2 46 规格超1m2/块另议
墙面贴织物
2 35
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隔墙(单面、单层)
40
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隔墙(双面、单层、吸音棉) m2 60
地板工程
项目名称 单位 参考价(元) 说明
艺术铺贴增加费
2 50
瓷砖倒角加工 m 17 指瓷砖实际倒角长度
贴墙面文化石、青石板
2 80 材质、规格、工艺有特殊要求的价格另议
内墙面贴花岗石、大理石
2 120
干挂大理石、花岗岩
2 200
砌粉管道 根 130
修粉门窗樘 m 20
木材面刷木器清漆
2 50 三度,机喷费另加10元
木材面刷木器色漆
2 60 三度,机喷费另加20元
木材面刷硝基清(色)漆(木器蜡克)
2 75 六度,机喷费另加25元
每增加一度木器漆
2 11
每增加一度硝基漆
2 11
喷漆处理增加费
2 11
地板刷油漆
2 40 二底二面
木龙骨防腐处理
拆除水斗(水盘) 只 10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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