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十大宪法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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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宪法经典案例

十大宪法经典案例

十大宪法经典案例1事件概要在18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联邦党人遭到惨败,但即将卸任的联邦党人总统约翰?亚当斯利用仍然在职的机会任命了42名联邦党人担任哥伦比亚特区的治安法官。

不过时任亚当斯总统国务卿的约翰?马歇尔却没有把委任状全部发出。

当新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继任总统以后,他命令其国务卿詹姆士?麦迪逊不向其中的17人颁发委任状,其中包括威廉?马伯里的委任状。

马伯里决定提起诉讼。

他所依据的理由是1789年《司法法》第13条的规定,即,“最高法院??有权在法律制度和习惯授予的权限的范围之内??向在合众国任职的人员??发布法院的命令状”(命令状是法院签发的一种要求具有法律责任的官员履行职责的命令)。

马伯里通过他的律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最高法院向国务卿麦迪逊发布一道命令状,命令他发放委任状。

但最高法院的发言人约翰?马歇尔(当时已经成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则认为,1789年《司法法》第13条与联邦宪法第3条第1款相抵触,因为宪法本身把最高法院的初审权限制在“涉及到大使、公使、领事以及以州为当事人的案件”。

由于马伯里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类,最高法院不愿意受理此案,尽管《司法法》第13条与宪法相抵触。

判决内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此案中主张:尽管马伯里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并应当得到法律救济,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对这一属于政治性的问题却没有管辖权,并且最高法院认为,马伯里所依据的1789年的《司法法》的有关规定违宪无效,不能适用于本案。

据此,最高法院驳回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

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J.Marshall)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首创联邦最高法院有违宪司法审查解释的权力。

马歇尔在判决中详细地阐述了联邦最高法院享有违宪司法审查解释权的理由一、马歇尔认为,美国国会的立法权是有限的,限于宪法列举为国会有立法权(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而又未曾禁止国会行使立法权(第1条第9款)的事项。

人民组织政府,给予各种机关以各种权限,不许各种机关有越权之事;议会也不能例外,其行使立法权须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与宪法有关的经典案例

与宪法有关的经典案例

与宪法有关的经典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讲讲那些和宪法有关的超牛经典案例啊!
就说那个“齐玉苓案”吧!齐玉苓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学,这多气人啊!这简直就像是你精心种的花儿,突然被别人连盆端走了!宪法里规定了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那齐玉苓的这个权利被侵害了咋整?就得靠法律来解决呀!这不,这个案子最后成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存在,它强调了宪法权利的重要性。

还有“孙志刚案”,孙志刚只是外出打工,却因为没带暂住证被收容,最后还失去了生命,这多荒唐,多让人痛心呐!这就好像一个人在路上好好走着,突然就被莫名其妙地拽走了。

但就是这个案子推动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正合理。

你想想看,如果没有宪法来保障我们的这些权利,那我们的生活得乱成啥样啊?宪法可不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定海神针嘛!它保障着我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让我们能挺直腰板生活。

这些案例就像一个个警钟,提醒着我们宪法的重要性。

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东西,而是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啊!它就像是我们的守
护者,时刻在为我们的权利和自由站岗放哨。

所以啊,我们都要好好了解宪法,尊重宪法,让它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我们的生活能这么有秩序,这么安稳,宪法功不可没啊!大家可千万不能忽视它呀!。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宪法有关的事例素材
1. 1987年,菲律宾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现了从独裁统治到
民主制度的过渡。

2. 1995年,南非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种族隔离政策并
确立了公民权利和自由。

3. 2013年,尼泊尔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十年的内战,
并建立了联邦制度和多党民主体制。

4. 2011年,突尼斯通过了一部新宪法,结束了本·阿里总统的
独裁统治,并启动了阿拉伯之春运动。

5. 1787年,美国通过了一部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度和三权分
立原则,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6. 2019年,苏丹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废除了长达30年的伊斯
兰教法,以实现宗教和谐与平等。

7. 2015年,法国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增加了紧急状态和反恐
措施,以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8. 1973年,智利军政府推翻了合法政府并制定了一部新宪法,导致了17年的军事独裁统治。

9. 1990年,蒙古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现了从社会主义到多
党制的转型,并确立了人权保护机制。

10. 2003年,伊拉克通过了一部新宪法,重建了伊拉克政府,
并确立了宗教、民族和政治权利的平等保护。

法学通论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2 第二章宪法_(2.10.1) 2.10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教育文化权利

法学通论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_2  第二章宪法_(2.10.1)  2.10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教育文化权利

PART 10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教育文化权利重庆一处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的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这就是“最牛钉子户”。

房主曾在楼顶挂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横幅。

2007年4月2日下午,房主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签署拆迁安置同意书,该幢楼房至当晚十点半被移平。

房主以宪法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引发了对《宪法》保障私有财产权的关注和争议。

请看案例:2007年十大宪法案事例之一: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一、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二、我国公民的教育文化权利(一)财产权(二)劳动权(三)劳动者的休息权(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经济利益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公民的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和获得国家财产补偿的权利。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公共财产是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体现。

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存在的模式中,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也是国家的责任。

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是“依法拆迁”的样本,是公民捍卫私有财产的典范。

正像有的网友所说:做“钉子”是公民的一种权利。

这种“钉子精神”,是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意识的一次启蒙。

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请看案例:2007年十大宪法案事例之一: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选择职业、变更职业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

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

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国家机构行使职权、公民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在实际运用中,宪法的具体实施需要符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本文将通过真实案例,介绍宪法实施中的一些案例,深入解析宪法中的规定,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宪法的实施。

一、案例介绍1.案例1: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违法收取费用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李某,因涉嫌违法收取费用被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在公共场所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最终,法院判定李某犯有违法收费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2.案例2:某公司员工劳动纠纷某公司员工张某,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部门认为,张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的劳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劳动权利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最终,仲裁部门判定张某获得赔偿人民币十万元。

二、案例分析1.案例1中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在公共场所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也体现了平等原则。

在实践中,如果政府或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违法收取费用,或存在歧视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案例2中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劳动权利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的管理和保障。

在实践中,如果公司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宪法的十大经典案例

以宪法的十大经典案例

以宪法的十大经典案例作为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和最高法律文件,宪法在维护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分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宪法所规定的条款和原则是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基础。

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存在一些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对于理解宪法的适用和解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宪法的十大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在不同国家的宪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美国《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这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954年做出的历史性裁决,宣布根据种族对学校实行隔离是违宪的。

这一裁决结束了种族隔离政策,对美国的种族平等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印度《总统对安尼罗德案》(Kesavananda Bharati vs. State of Kerala):这是印度最高法院于1973年做出的裁决,确认了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规定国会对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修改不得影响宪法的基本结构。

这一案例奠定了印度宪法的基本框架,确保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3. 南非《春日亚诉内拉伟案》(S v. Makwanyane and Another):这是南非宪法法院于1995年做出的裁决,宣布死刑违反宪法。

这一裁决标志着南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为人权和法治的推进做出了重大贡献。

4. 加拿大《军队退休金案》(Reference re Pension Benefits Act):这是加拿大最高法院于1991年做出的裁决,确认同性伴侣在军队退休金和其他福利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这一案例为加拿大同性婚姻合法化奠定了基础,对同性恋权益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

5. 法国《卢姆案》(Lama v. France):这是欧洲人权法院于2014年做出的裁决,宣布法国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拒绝违反欧洲人权公约。

这一案例推动了法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进程,为欧洲其他国家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提供了借鉴。

宪法十大案例

宪法十大案例

宪法十大案例1. 诉讼权保障案件:2003年,王云山因为抗议垃圾场被捕后,被关押五天。

他起诉警方非法拘禁,案件最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法院确认了市级以上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公民的诉讼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2. 言论自由维护案件:2015年,一位网民发表带有侮辱内容的评论,被指控犯有诽谤罪并判刑一年。

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上诉时进行了侵权行为的界定,维护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3. 工人权益保障案件:2016年,SSF-ROHTAK工厂的工人提出工资欠薪、伤亡赔偿等权益维护要求,最高法院裁定支持工人要求的所有权益,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4. 人权保障案件:2003年,江苏南通市少女陈小叶因违反校规被罚站后,被教师殴打致死。

最高法院在处理此案时,确认校方应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负责,加强了人权保护。

5. 民众团体参与案件:2003年,四川省绵阳市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集体上访要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限制开发。

最高法院支持民众团体参与司法程序,保障了环境权益等。

6. 刑事过程保障案件:1998年,一名被告在陕西省洛南县被警方非法逮捕、拘禁、鸡肋审判,刑期十年。

最高法院破案,确认被告人原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刑事过程中被告及辩护人等权益保障。

7. 选举权维护案件:2011年,南阳市政府决定将扶风县晋安镇一座民房重划,在计划中将此地址列为“无人居住”。

但结果居住在该房屋的陕西省人大代表杨广涛无法选举。

最高法院确认选举权的重要性,维护了杨广涛的选举权。

8. 合同权益维护案件:2013年,一位消费者因虚假承诺购买商品,向法院提出请求。

最高法院裁定其中违反合同权益,给其赔偿,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9. 诉讼费用减免案件:2017年,一名农民工起诉金盈泰公司拖欠工资,最高法院遵循诉讼费用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收入的法定原则,减免农民工诉讼费用,减轻了农民工的经济负担。

10. 建设工程索赔案件:2021年,顺德加油站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财产损失。

十大宪法典型案例

十大宪法典型案例

十大宪法典型案例一、齐玉苓案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

这个案子可不得了。

齐玉苓参加中专考试,被人冒名顶替上学了。

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种的果子,被别人偷偷摘走还当成自己的。

她的受教育权被严重侵犯,而法院依据宪法相关规定对她的权益进行保护。

这让大家知道,受教育权在宪法的护佑下可不是能随便被践踏的,宪法就在咱身边,保护咱最基本的权利。

二、孙志刚案收容遣送制度的变革。

孙志刚本是一个普通青年,就因为没带证件,被收容遣送,结果不幸被殴打致死。

这事儿一出来,全国震惊啊。

这就像一个无辜的小绵羊,莫名其妙地被拉进黑暗角落欺负死了。

这个案子促使国家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反思并废除,因为它不符合宪法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精神,从这个案子能看到宪法是推动社会制度向着更公平、更尊重人权方向变革的强大力量。

三、聂树斌案公正审判与冤假错案纠正。

聂树斌被认定为强奸杀人,最后被执行死刑。

可是多年后发现可能是冤案。

这就像一个大乌龙,一个生命就这么被错误地对待了。

后来经过重重复查,为他翻案。

这个案子体现了宪法所要求的公正审判原则,错了就得改,要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申诉权等基本权利,也让司法机关更加重视严格依法办案,尊重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四、呼格吉勒图案正义虽迟但到。

呼格吉勒图也是被误判为杀人犯处死了。

这小伙子多冤啊,就像被乌云一下子给笼罩得死死的,一点光亮都看不到。

后来重新审查,终于还他清白。

这个案子反映出司法体系在宪法框架下不断自我纠错的过程,宪法要求司法公正,要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权利负责,哪怕错误已经过去多年,也要努力纠正。

五、秦火火案言论自由的边界。

秦火火在网上造谣生事,什么“雷锋生活奢侈”之类的,这简直是胡编乱造。

他以为言论自由就是可以乱说,错啦。

宪法虽然保障言论自由,但那是有边界的,不能损害他人名誉、扰乱社会秩序。

他就像一个在网络世界里到处捣乱的小恶魔,最后受到法律制裁,也让大家明白宪法保障的权利不是无限度的,要合法合理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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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者不签字
致孕妇胎儿死亡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21日,怀孕41周的
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到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医生经检查发现,李患有较严重肺炎,需立即进行剖腹手术取出胎儿,否则李与胎儿均面临生命危险,然而肖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得到上级“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的指示后,几名主治医生只好采取药物急救等措施,当日晚7点20分,孕妇胎儿双双死亡。
9、上海医保修改方案
因争议搁浅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28日,上海市政府向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着手修改城镇医保办法。
当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最终以投票方式决定本次常委会不对城镇医保修改方案进行表决。
2007年3月,中科院院士、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联合105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将业主们的抗争和PX项目的问题传至庙堂深处。
在厦门各界人士的呼吁下,环评终于启动,并有了具体的时间表。2007年12月5日,厦门市政府发布环评报告简本,并启动公众参与程序。PX项目将迁建漳州。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央党校教授傅思明:
宪法关注的不仅是宏观问题,还包括很多具体问题。宪法所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包括生命权的内容,而生命权是承载其他基本权利的基础,该事例将生命权与制度规范的关系,紧急救助与责任机制的关系问题摆在了政府与公众面前。
4、69名专家学者
联名建议废除劳教制度
“选秀节目”进行限制
事件回放:
2007年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通报中,称重庆电视台举办并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严重违规。通报指出,该活动严重偏离了比赛宗旨,热衷制造噱头炒作活动,比赛环节设计丑陋粗糙,内容格调低下,演唱曲目庸俗媚俗,立即停播。
点评: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胡弘弘:
法规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副教授刘飞宇:
只有实行阳光政府,才能建立法治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一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被媒体誉为“最具诗意的一句话”。也是中央对政府信息公开在更高政治层面的一种支持。
8、厦门PX项目事件
事件回放:
2006年6月11日,十几个业主组成“厦门611环保志愿者联盟”,阻止尚未兴建的PX项目上马。
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
杨武、吴萍夫妇以宪法维护自己的私产,引发了人们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争论。宪法保护的是什么性质的财产权?保护到什么程度?住宅不受侵犯的意义何在?一时间,这些争论成为学界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2、山西“黑砖窑”
事件回放:
目前,该区已将代表名额按照这一原则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酝酿产生候选人。
点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官丕亮:
这是一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实践,符合十七大确立的目标,有利于公民平等权的实现。不过,对这一实践的评价不宜过高。修改选举法,才是最终的目标。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
自2007年3月起,媒体接连曝光发生在山西的多起黑砖窑主非法限制民工人身自由、非法雇用童工、强迫民工超强度劳动、殴打民工致死致残等事件,引起强烈反响。
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黑砖场虐工案,解救出31名民工,其中有部分童工。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和运城市五家法院,依法对一批“黑砖窑”案件公开宣判,31名被告人被判有罪,打手赵延兵被判处死刑。另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该案受处分。
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点评: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飞: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更有利于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劳动权这一基本权利。但如何解决企业规避责任问题,政府如何承担管理职责需要人们深入思考。
6、淄博淄川区实行
城乡按相同比例
选举人大代表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以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时,在全市率先取消了城乡差别,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改为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市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即“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确定淄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3名。
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树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能否对相关议案及行政决策行使监督权,实际上是一把衡量地方人大及常设机构是否对人民负责的标尺。当前人大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海市人大走出了可喜的一步。
10、广电总局对娱乐节目、
宪法权利就在我们身边——2007年十大宪法事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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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举办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诸多院校的60多位专家学者探讨了2007年度影响中国宪政进程的重大事件。经过公众投票、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2007年度十大宪法事例最终出炉。
事件回放:
2007年1月17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四类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开时间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
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范进学:
目前劳动教养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全国人大的直接立法,特别是与立法法缺乏衔接。在此背景下,劳教制度的合宪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5、劳动合同法的颁布
与华为七千员工辞职
事件回放: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2007年9月已获通过,从10月开始至11月底,华为公司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对7000多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点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广辉、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
此事件直接体现了现代法治中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厦门市民凭借宪法赋予的权利,携手捍卫自己的家园。因为他们的团结和努力,可能威胁环境安全的“PX”项目暂告停止,城市整体规划环评得以启动。该事例成为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得到保障的范例。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29日,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教授贺卫方等69名专家学者向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去关于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书。理由是:在“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业已入宪的今天,延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相冲突,应当尽早废除。
1、重庆“最牛钉子户”
事件回放:
2007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17号的房屋产权人———杨武和吴萍,因拆迁时未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拒绝拆迁,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同时挖断了房子边上的路,将那栋两层小楼变成了无法靠近的孤岛。
面对相关部门的强制拆迁令,杨武住进了无水无电的小楼。一时间,这栋悬挂着国旗和标语的小楼,成为全世界瞩目的焦点。杨武4月2日,杨武、吴萍终于与相关部门、开发商达成协议,当日晚10点37分,小楼被拆除。
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
该事件不仅是一个违反劳动法、违反刑法的事件,更是一个涉及人权保障、政府责任的宪法性事件。它反映的是当地政府在人权保障上的缺席和失职。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一原则不仅是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的态度宣示,同时意味着国家要切实承担起人权保障的现实责任。
这一事例直接反映了宪法学上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的关系。
选秀节目满足和体现的是个人的表现自由。但是,政府部门亦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责。政府的手该伸向哪里,如何在实现政府管理的同时保障公民的精神文化自由,媒体如何来维护公序良俗,这些深层次问题无法回避。
□据《检察日报》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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