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穗港澳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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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新机遇 实现新突破——广东“十二五”规划与澳门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

抓住新机遇 实现新突破——广东“十二五”规划与澳门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

抓住新机 遇
实现新 突破
长期稳定 繁荣 的新路 ,是 现 阶段摆在 澳人 面 前 的一道 题 目。世 界 经济 将 进入 低 速增 长 期 ,国 际金 融体 系和经济 结构调 整仍将产 生新 动荡 。我们 必 须联 手提 高应 对风 险 的能力 。世界 经 济格 局 将发 生重 大而
深刻 的调 整 ,后危机 时代 全球通 胀压 力 大增 ,贸 易保 护 主义 抬 头 ,国际 市场 竞 争更 加 激 烈。我 们 必须
粤 澳合作 关 系在 澳 门回 归以来取 得 了重 要进 展 ,经 历 了从 弱 到 强 、从 民间 到政 府 、从 分 散合 作 到
搭 建 平 台、从低度 依赖 到 深度整 合 的渐进 过程 。今 年 以来两地 合作 紧锣 密鼓 、亮 点频 出。3月 6 日粤 澳
双方签署的 《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全面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等合作领域,既明确 了新形势下粤澳合
进 澳资项 目78 86个 , 占全 国累 计批准 澳 资项 目的 6 % 以上 ;截 至 2 0 5 0 8年底 ,澳 门在广 东实 际 投 资 4 8
亿美 元 , 占澳 门在 中 国大 陆投 资 总额 的近 六成 。 澳 门地 域 空 间狭 小 ,基 础 设 施 是这 几 年 的 亮 点 ,但 基
视并 加 以解 决 。


粤 澳 目前都 处在 经济转型的关键 时期 ,宜扬长避短 、加 强深度合作
李惠武 ( 东省政府发展研究 中心副主任 ;广 东经济学会副会长) 粤澳两地 目前都处在转型升级 广 :
中。 原有 的主 要 比较 优势 如人 工 、土地 、环境 都 逐 步 弱 化。 两地 过 去 的合 作 主 要依 靠传 统模 式。合 作 优势 互补 。 目前 国际 区域 性服 务平 台 已经 形 成 ,但 却 面 临着 严 峻 的挑 战。这 几 年 产 业发 展 已走 到边 际 效用递 减 的境地 ,发展 始 终有极 限,粤 澳 两地 都处 在 转型 阶段。 港 澳两地 资金是 珠 三角主 要 的 外资 来 源 ( 7 % ) 占 0 。有 资 料 显示 , 改革 开放 3 0年来 ,广 东 累 计 引

1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1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查看评论>大洋新闻时间: 2012-10-19 来源: 广州日报(2012年9月19日)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新型城市化推动广州科学发展1.重大意义。

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是探索特大型城市科学发展的创新实践,是遵循世界城市发展规律、破除“增长停滞魔咒”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城市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同步发展的重要途径,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新期待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全面提升领导城市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但必须清醒看到,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逐渐凸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新挑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幸福为主旨,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促进城市发展从“重物轻人”向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幸福作为最高追求转变,从拼土地、拼汗水、拼资源向拼人才、拼知识、拼创新转变,从城乡二元分割向城乡一体发展转变,从城市“摊大饼”式的外延扩张向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的集约高效城市发展格局转变,从“千城一面”向更加注重传承岭南优秀文化、凸显城市特色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善治模式转变,努力闯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广州特色的科学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2.目标定位。

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要紧紧围绕满足人的需求、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低碳、智慧、幸福的城市发展新理念,强化人才、知识、创新的发展新动力,把握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三个重大突破”新抓手,优化“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空间新布局,打造花城绿城水城的生态城市新品牌,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创造绿色健康、文明和谐的幸福新生活,把广州建设成为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7日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回顾与展望 (1)(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1)(二)主要问题 (3)(三)发展形势 (5)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6)(三)发展目标……………………………………………………………………(7)三、主要任务 (11)(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1)(二)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16)(三)构建集约紧凑空间格局 (19)(四)创新城市开发模式 (20)(五)提升绿色宜居水平 (22)(六)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27)(七)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28)(八)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镇 (30)四、重点工程 (32)五、保障措施 (32)(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 (32)(二)科学配置土地资源 (34)(三)完善投融资机制 (37)(四)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39)(五)强化绩效考核评估 (40)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战略,以增强城镇群和中心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为重点,在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城镇化发展整体态势良好。

突出表现在:1.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中心城市发展日趋成熟。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事关我省未来长远发展。

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前进方向,探索有效途径,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创新驱动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穗府办[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2〕2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已经第14届11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四日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项措施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精神,参照《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78号),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推进“三个重大突破”为目标,按照“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壮大规模,发展集群”的战略,突出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依托,以重大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将广州建设成为全国领先、世界先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面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和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经过5年时间努力,突破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3个千亿元级新兴产业群,培育形成时尚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3个百亿元级新兴产业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6•【字号】粤府办[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2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文化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六日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一)发展现状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文艺精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3.文化市场发展规范有序4.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5.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6.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二)发展环境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构建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发展和繁荣文艺事业(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四)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五)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七)优化文化事业发展区域布局四、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一)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1.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2.公共文化惠民工程3.文化精品工程4.岭南文化遗产保护工程5.珠三角公共文化一体化工程6.异地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7.文化上网工程8.文化“走出去”工程9.版权兴业工程10.文化人才培育和聚焦工程(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完善投入机制(三)健全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四)优化文化人才体系(五)推进文化法制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按照《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广东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篇 优化升级 建设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第四篇 内外并举 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第五篇 强农惠农 建设美好新农村 第六篇 统筹城乡 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第七篇 联动融合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八篇 绿色发展 保护秀美山川 第九篇 强化支撑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第十篇 普惠共享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一篇 内涵提升 提高文化软实力 第十二篇 改革先行 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十三篇 互利共赢 深化粤港澳合作 第十四篇 开放合作 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第十五篇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 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 ,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 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承前启后抢抓科学发展战略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

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成功战胜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及洪涝 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 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新征程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为“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粤科函管字[2012]995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2〕995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附件:广东省“十二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成绩显著,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发展成为全省科技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成为促进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支撑。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科学指导“十二五”期间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㈠发展现状。

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生产力促进机构备案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十一五”时期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快速发展。

总体规模稳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完善。

我省着力构建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服务领域遍及电子信息、绿色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家用电器、轻工食品等主要领域。

广州市穗港澳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广州市穗港澳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目录一、“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指导原则 (2)(一)总体思路 (2)(二)发展定位 (3)(三)指导原则 (5)二、“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主要任务 (6)(一)助力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6)(二)创新穗港澳合作具体模式 (7)(三)建设穗港澳合作公共信息平台 (8)(四)完善穗港澳合作政策措施 (9)(五)健全公共事务管理机制 (10)(六)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 (11)三、“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12)(一)重点领域 (12)1、商贸会展业 (12)2、现代物流 (12)3、专业服务业 (13)4、科技教育 (13)5、旅游业 (13)6、文化创意产业 (14)7、知识产权 (16)8、金融服务业 (16)9、社会管理和服务 (16)(二)重点项目 (17)1、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 (17)2、粤港澳(台)流通服务业合作试验区 (18)3、广州南站穗港澳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区 (18)四、深化穗港澳合作的保障措施 (18)(一)发挥《规划纲要》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政策支持作用 (19)(二)落实和完善穗港澳合作协调机制 (19)(三)加强对穗港澳合作的组织保障 (19)(四)加强穗港澳区域合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19)(五)加强穗港澳区域合作实施情况反馈和评估 (20)“十一五”期间,广州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优势,抓住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下称《规划纲要》)、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CEPA系列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穗港澳更紧密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穗港澳交往日益密切,经贸合作日趋紧密。

截至2010年底,香港在广州累计投资项目14375个,合同外资525.55亿美元,约占全市历年累计合同外资的68.72%;实际使用外资281.63亿美元,约占全市历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的55.12%。

广州市十二五规划之政府对广州的大发展有庞大的理想.doc

政府对广州的大发展有庞大的理想.是你必读的一篇文章实施“中调”战略,构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提升广州国际竞争力--琶洲-员村地区城市设计竞赛六方案进入技术评审和专家评审阶段作为“千年商都”,广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良好传统,已形成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的雏形,但进一步发展则受到容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不足等发展瓶颈制约。

集中体现在区域带动和辐射力不足,区域统筹能力有待提高;多中心城市空间格局不完善,城市副中心建设存在差距;城市规划对产业发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引导与支撑亟待加强;城市特色不够突出,“山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格局尚未凸现。

我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中调”战略,“中调”重点之一是提升功能,促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综合服务优化升级。

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的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和信息、金融、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积极促进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的发展,突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不足的制约。

根据地区发展条件,从2007年12月开始,市规划局集中精力启动了琶洲—员村地区、白鹅潭周边地区、白云新城地区、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等四个重点地区的规划研究和城市设计竞赛,通过梳理功能、盘活土地、优化结构、升级产业、提升品质,率先发展四大重点地区,以作为带动中心城区乃至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增长极,为下一步发展提供空间上的支持。

一、为落实将广州建设成为我省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的要求,目前,市规划局正在抓紧开展《广州2020城市发展战略》与城市空间“中调”战略深化研究的工作。

突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引导城市发展和建设国际都会中的纲领性地位。

根据对新加坡、香港、汉城等国际城市近20年发展的比较研究,发现各城市取得成功的关键是重视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统领作用。

例如:香港2030全港发展战略、新加坡概念规划、汉城大都市区总体规划、台北都市计划均通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制订长期性的和战略性的发展目标和原则,编制形态结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在全面分析判断城市自身、周边地区和全球的经济发展态势和趋势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发展策略,以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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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港澳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目录一、“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指导原则 (2)(一)总体思路 (2)(二)发展定位 (3)(三)指导原则 (5)二、“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主要任务 (6)(一)助力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6)(二)创新穗港澳合作具体模式 (7)(三)建设穗港澳合作公共信息平台 (8)(四)完善穗港澳合作政策措施 (9)(五)健全公共事务管理机制 (10)(六)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 (11)三、“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12)(一)重点领域 (12)1、商贸会展业 (12)2、现代物流 (12)3、专业服务业 (13)4、科技教育 (13)5、旅游业 (13)6、文化创意产业 (14)7、知识产权 (16)8、金融服务业 (16)9、社会管理和服务 (16)(二)重点项目 (17)1、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 (17)2、粤港澳(台)流通服务业合作试验区 (18)3、广州南站穗港澳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区 (18)四、深化穗港澳合作的保障措施 (18)(一)发挥《规划纲要》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政策支持作用 (19)(二)落实和完善穗港澳合作协调机制 (19)(三)加强对穗港澳合作的组织保障 (19)(四)加强穗港澳区域合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19)(五)加强穗港澳区域合作实施情况反馈和评估 (20)“十一五”期间,广州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优势,抓住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下称《规划纲要》)、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CEPA系列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穗港澳更紧密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穗港澳交往日益密切,经贸合作日趋紧密。

截至2010年底,香港在广州累计投资项目14375个,合同外资525.55亿美元,约占全市历年累计合同外资的68.72%;实际使用外资281.63亿美元,约占全市历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的55.12%。

澳门在广州累计投资项目297个,合同外资12.1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5.97亿美元。

2010年我市全年对香港地区进出口总额达133.88亿美元;对澳门地区进出口总额2.82亿美元。

二是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加速推进。

广州与港澳特区政府专责CEPA事务部门建立了联系沟通机制,为港澳投资者提供全面、便利、快捷的服务。

广州与香港连续多年共同举办“香港潮流商品展”,为落实分销服务先行先试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在广州从化合作建设亚运会马术比赛场地,成为穗港合作的成功范例之一。

三是穗港澳医疗、教育、金融、旅游、会展、科技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广东首家港人独资医疗机构已在广州中信广场开业。

4家港资银行广州分行分别在佛山、肇庆、中山共设立了6家异地支行。

跨境互设金融业合作持续发展,保险市场合作进步明显。

承办粤港创意产业企业互访交流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高规格、高频率地相互参加旅游展会,优化落实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投资合作与人才交流活跃。

积极参与粤港、粤澳城市规划专责小组的合作规划研究,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衔接。

深化口岸通关业务改革,探索监管结果互认共享机制。

积极促进穗港澳文化资讯共享,引进香港优质教育、科技资源,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等区域公共事务的交流合作。

促进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的穗港、穗澳更紧密合作交流,提升政府间交流合作层次。

推动学术界、工商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制度,深化穗港民间交流合作,推动穗港澳社会事业合作发展。

“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实施《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是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完善穗港、穗澳合作机制建设,全面深化穗港澳更紧密合作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CEPA系列补充协议实施、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机制不断完善、领域不断扩大、准入条件更加优惠、港澳与内地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南沙作为粤港澳合作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穗港澳合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我们应紧紧抓住重大机遇,创新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合作内涵,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推动穗港澳合作更上一层楼。

一、“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指导原则(一)总体思路按照互利共赢,先行先试的原则,坚持前瞻性、宽领域、高端化的合作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合作为主线,以项目共建为抓手,以合作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深化现代服务业合作,构建穗港澳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以南沙为穗港澳合作核心载体,以建设南沙CEPA 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为契机,推进合作体制和机制创新,探索穗港澳合作新模式,打造穗港澳合作新平台。

重点加快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吸引港澳知名企业前来发展,吸引港澳高端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广州。

进一步密切穗港澳政府交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

完善穗港澳合作工作制度,提升政府间交流合作层次。

搭建穗港澳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及机构的合作平台,促进两地商会和行业协会沟通交流。

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合作,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发展定位“十二五”期间,广州加强穗港澳合作发展定位如下:粤港澳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坚持以推进合作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创新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机制,形成符合国际惯例、与港澳接轨的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

共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便捷互通,推动与港澳全面更紧密合作,为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双引擎”。

促进合作共赢,加强和提升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和作用,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高增值服务中心和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使港澳和广州成为珠三角经济发展的两个发动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功能“双剑合璧”,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提升珠三角在世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协力推进珠三角世界级国际都会区的建设,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载体。

充分发挥广州千年商都优势,增强高端要素集聚功能,加强与港澳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和对接。

提升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拓展港澳服务业发展空间,形成穗港澳之间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承接港澳地区发达的国际商贸及金融网络优势,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使广州成为服务全国、辐射亚太地区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区域性金融中心。

教育科技创新合作的新平台。

发挥广州作为华南地区教育、科技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借助港澳地区的国际化教育资源,整合穗港澳科教力量,推进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开放,加强国际和国内合作,共同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促进粤港澳区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结构转型。

依托珠三角制造业基地,以南沙新区为平台,共同打造穗港澳教育和科技创新中心,共建广东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实验区。

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首善之区。

加强与港澳在生态环境、低碳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疾病防控、食品安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等社会民生事业合作,建设宜居城市示范区和引领全省科学发展的“首善之区”。

借鉴港澳在低碳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构建循环、低碳的绿色产业发展体系,为珠三角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树立典范。

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业中心体系,增强公共中心的舒适性和吸引力,优先发展绿色低碳、以人为本的交通体系,坚持公共交通导向型(TOD)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保护地体系,营造集约、宜居的城乡发展空间,吸引港澳地区居民前来创业和居住,打造粤港澳共建优质生活圈的示范区。

(三)指导原则一是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整合穗港澳资源,通过加强多领域多层次合作,推动广州实现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和国家中心城市,维护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

二是坚持平等协商、相互开放。

着眼扩大区域共同利益,加强三方协调互动,挖掘区域发展新优势,为推进穗港澳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结合广州区位发展优势以及与港澳合作的良好基础,落实CEPA系列政策,以点带面深化合作,为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发挥示范先导作用。

四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支持和鼓励商界、业界以及民间合作,吸引港澳机构、企业和民众广泛参与,不断拓宽穗港澳合作渠道和领域,推进经济和社会融合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主要任务围绕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南沙新区为核心载体,不断拓展穗港澳合作领域,建设穗港、穗澳合作平台,健全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穗港澳融合发展新模式,为粤港澳共建区域共享、经济合作、文化交融、社会融合的中华民族共同家园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一)助力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加强穗港澳商贸合作,依托港澳发达的国际商贸网络优势和高端商贸平台,聚合国际商贸资源,把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综合性门户城市、亚洲会展名城、区域金融中心等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加强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和高端品牌,进一步培育高端商业资源,建设一批产业物流集聚区、会展功能区、高端商贸集聚区。

优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以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深化实施CEPA及服务业先行先试。

积极打造广州商贸业的人气品牌、新型业态品牌和服务品牌,努力形成以国际购物天堂、国际采购中心、现代产业物流中心、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和国际美食之都为主线的广州高端商贸服务业的特色和标志,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水平,全面构筑多层次、多功能的商贸业态结构。

(二)创新穗港澳合作具体模式“十二五”期间,穗港澳的合作领域将不断深化,内容不断拓展,深度不断加强,创新穗港澳各个领域合作的具体模式是“十二五”期间穗港澳合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创新会展、物流合作模式,主动对接参与、联合开展和共同参与各种国际性会展,探索“一程多站”的会展合作,打造穗港澳会展“金三角”。

创新物流合作模式,联合打造穗港澳物流产业链,推进物流共同化①。

创新金融合作模式,推进穗港澳金融机构跨区互设及金融产品的跨境发行和流通,加快资本市场合作,加快金融后援服务建设,促进金融人才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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