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教育部学历认证程序

学历认证申请办法申请方式:1.到中心现场()申请认证2.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认证3.到中心授权的代理机构办理认证项目: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4.高中学历认证5.脱产证明、在读证明等【中心现场申请认证】一、学历认证申请办法:第一步: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点此下载或到现场领取)第二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XX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机件和XX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XX 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XX 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X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XX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XX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
注意事项:1.原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并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登载毕业证书遗失声明,持《毕业证明书》及相关报刊版面申请认证。
2.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自考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它具有在职业业余、灵活开放、宽进严出、严格规范的特点,无需入学考试。
教育质量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国际认可度,享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
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以通信指挥学院为主考院校的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开考(国家教育部赋予本专业代码:专科A080723独立本科B080724)。
本专业设有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是专、本衔接,军地通用,服务军队,适应社会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适合广大干部、士官和队人家属在职学习。
二﹑报名办法1﹑报名条件:军队(含武警)干部﹑战士﹑预备役人员和在编职工,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可报考专科,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本科。
2﹑报考程序:报考者需经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办法自学考试不设学制。
根据自学考试实施计划安排,通常每年组织3-4次考试。
考生可根据专业考办预告的当年考试课程计划,自主选考其中科目。
四、学籍管理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经主考院校审查合格后,即取得本专业自学考试考籍,由主考院校负责为考生办理注册手续、建立考籍档案。
每次考试结束后,由主考院校组织阅卷,考试成绩由主考院校经大单位专业考办通知考生本人。
2、课程考试合格者,由主考院校将成绩填入考生考籍档案,并按照规定计算学分;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有效期为8年。
考试合格课程一般不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如考生中途辍考退学,由本人申请,逐级报专业考办审批,可发给考试合格课程的《单科合格证》。
3、课程设置表中标“*”的课程,使用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编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自考结业证书

自考结业证书摘要:一、自考结业证书的定义与作用1.自考结业证书的定义2.自考结业证书的作用二、自考结业证书的申请条件与流程1.申请条件a.学制要求b.课程要求c.成绩要求2.申请流程a.准备材料b.报名申请c.缴纳费用d.领取证书三、自考结业证书的认可度与用途1.社会认可度2.求职用途3.继续教育用途四、如何提高自考结业证书的价值1.提升自身综合能力2.增加实践经验3.考取相关专业证书正文:一、自考结业证书的定义与作用自考结业证书是指通过自学考试,达到一定的学制要求、课程要求和成绩要求后,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它证明了持证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求职和继续深造具有积极作用。
二、自考结业证书的申请条件与流程1.申请条件a.学制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员需按照所选专业的学制要求完成课程学习。
b.课程要求:学员需通过所选专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c.成绩要求:学员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结业要求。
2.申请流程a.准备材料:学员需准备个人身份证件、成绩单、照片等材料。
b.报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学员需登录教育主管部门官网进行报名申请。
c.缴纳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学员需缴纳一定的证书工本费。
d.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学员可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自考结业证书。
三、自考结业证书的认可度与用途1.社会认可度:虽然自考结业证书的含金量不如全日制学历证书,但在一定程度上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特别是在求职过程中,部分企业会对自考结业证书持有者给予一定的优先考虑。
2.求职用途:自考结业证书对于求职者来说,是一种证明自身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有效手段。
在求职过程中,自考结业证书有助于增加个人竞争力,提高面试成功率。
3.继续教育用途:自考结业证书在继续教育领域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持有自考结业证书的学员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考试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四、如何提高自考结业证书的价值1.提升自身综合能力:除了专业知识外,学员还需加强自身的沟通、协作、创新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发文字号】国发〔1988〕15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88.03.03【实施日期】1988.03.03【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行政法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年修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7.29•【文号】国务院令第653号•【施行日期】2014.07.2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本科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毕业证明书

谢谢观看
四、各校(或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颁发证书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证书(芯)数和作废毕业(结业)证 书报(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于每年本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填表 (见附表)具报我委高校学生司。不退作废证书(芯)的按剩余证书处理;剩余证书(芯)继续使用,第二年发 证时核减。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当年预计毕业生数报我委高校学生司;预计 毕业生数不能大于毕业生入学年份经国家审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招生计划数。经审核后, 我委于四月底前将毕业(结业)证书(芯)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校(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将应届预计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注册名册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对省招生部门录取名册、学校学生入学注册名册、预计毕业生名册进行 核对、审查后,五月底以前按各校预计毕业生人数的105%将毕业证书内芯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发学校。
专科和本科可分为:高等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普通高等 教育毕业证、网络教育毕业证。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范围: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其中,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的学历证书已实现在线即时电子注册。 毕业证书简单的讲就是在某地某个机构或组织通过学习达标而获取的证明
五、毕业证区别于学位证。
真伪辨别
毕业证分类
学历查询
1、按照学历层次分:分小学毕业证,初中毕业证、高中毕业证、大专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博 士毕业证等等。
2、按照教育类型分: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书

您好!我谨以此申请书,向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我成人学士学位。
在此,我衷心感谢贵校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在成人教育这条道路上不断成长和进步。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
我名叫[您的姓名],性别[您的性别],出生于[您的出生年月],汉族,籍贯[您的籍贯]。
我于[入学时间]年考入[您的学校名称]成人教育学院,攻读[您的专业名称]专业,并于[毕业时间]年顺利毕业。
在成人学习期间,我始终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望和对专业的热爱。
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的互相帮助下,我不仅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团队协作精神。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主要成就:1. 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我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我的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具体分数],在班级中名列前茅。
2. 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获得荣誉:在校期间,我先后获得[具体奖项名称]等奖励,充分证明了我的专业素养和学习成果。
根据贵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我具备以下申请条件:1. 已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
2.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
3. 学位课程单科成绩达到70分。
4.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75分。
5. 学位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非外语专业学生已获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3)前置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第二学历毕业生;(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5)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科目成绩合格,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可查实;(7)参加经我校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或社会权威机构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是 * 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
下面了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欢迎点击!点击》》》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xx年8月修订)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根据国家 * 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一条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三年;学习年限6年。
入学与第二条学生必须持《福建师范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其它有效 * 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到学习中心或通过网上缴费系统完成入学缴费。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费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习中心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在缴清本学年学费和教材费,并通过学历资格审核初审及 * 学信平台前置学历清查,才正式取得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
未通过 * 学信平台前置学历清查者,必须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前置 * ,逾期未提交前置 * 报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第四条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件、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 * 规定进行电子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在学期间任何时候,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并退学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学生如因病或工作需要不能坚持学习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审核后,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批推,予以保留学籍一年。
学生应于保留学籍期满前1个月,提出恢复学籍的申请,并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批准。
逾期未提出申请者,自动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学生在学期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各学年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