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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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苏人社函〔20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0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前全省各地气温普遍升高,高温天气大范围持续出现,为切实维护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津贴支付办法和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切实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为劳动者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工作时间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充分保障高温期间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用人单位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加大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

结合“双随机”抽查,对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物流、餐饮、旅游等用人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高温天气特殊劳动保护等落实情况。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

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法律依据】:【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范文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范文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气候变暖和工作强度的增加,防暑降温管理成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

本制度旨在规范防暑降温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安全和舒适工作环境。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和现场作业人员。

三、管理要求1. 温度监控(1)在高温季节,要每日定期监控室内温度,并将监测数据及时通报至上级管理部门。

(2)室内温度超过30℃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降温,保持室内温度在舒适范围内。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热源对室内温度的影响,如加装遮阳设施、调整空调制冷温度等。

2. 室外作业(1)室外作业人员应定期测量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根据温度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

(2)室外作业人员应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用具,如遮阳伞、冷毛巾等,并鼓励他们穿着透气、吸汗的工作服。

(3)对于高温作业环境中的员工,应定期进行体温检测,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良好。

3. 室内作业(1)办公室的空调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转,保持适宜的室内温度。

(2)定期通风换气,保持办公室空气流通。

(3)鼓励员工多喝水,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并定期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培训,提醒员工关注自身健康。

4. 休息安排(1)根据工作强度和气温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要求员工定时休息,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

(2)提供舒适的休息场所和设施,如休息室、躺椅等,方便员工休息放松。

5. 应急措施(1)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高温天气下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时疏散员工,确保员工的安全。

(2)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培训员工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提供紧急救治,保障员工的安全。

四、责任与考核1.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并将责任明确到人。

2. 每位员工要认真履行防暑降温管理制度,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防暑降温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轻者警告,重者追究责任。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1. 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防暑降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暑降温知识。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模版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模版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制度手段,积极采取措施,以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

第三章温度标准第三条在夏季高温天气中,公司内部空调控温不得低于23摄氏度,室外温度达到35摄氏度时,员工的工作室内控温不得高于28摄氏度。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调整第四条在高温天气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减少高温时段的工作强度。

第五章休息措施第五条在高温天气中,工作时间超过2小时的员工,每4小时应休息至少15分钟,或将午休时间延长至1小时。

第六章防暑降温设施第六条公司将在各部门内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设施,如冷风扇、饮用水等,以确保员工的身体舒适。

第七章防暑降温用品第七条公司将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如防暑药物、冷饮等,供员工根据需要领取。

第八章健康宣教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向员工介绍高温天气下的防暑降温知识和应对措施,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九章信息发布第九条公司将在明显位置张贴防暑降温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及时向员工发布高温天气预警和应对措施。

第十章管理责任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落实本制度,在高温天气中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第十二条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高温天气下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一份防暑降温管理制度的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制度[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制度[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切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在酷热季节或高温天气条件下,有效管理和实施防暑降温措施。

3. 管理标准3.1 工作环境管理1.公司将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合理设置和维护工作场所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确保工作环境温度在舒适范围内。

2.工作场所必需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待处理的故障,必要时开窗通风,除去室内浑浊空气。

3.全部组织或办公区域均应当设立合理数量的散热设施,如风扇、空调等,以确保员工的正常工作。

3.2 工作时间管理1.在高温季节,公司将适当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合理布置员工的工作时间,削减员工在高温时段的工作强度。

2.公司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并加强监督,确保员工严格依照规定上下班,削减出勤时间过长以及在高温时段作业的情况。

3.3 饮食管理1.公司将加强员工饮食管理,供给营养丰富、易于消化汲取的工作餐,合理搭配食材,保证员工摄入充分的能量。

2.加强饮水管理,供给充分的饮用水,并设置饮水站,激励员工适时补充水分。

3.4 培训与宣扬1.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防暑降温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宣扬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防暑降温措施的认得和理解。

2.在员工公共区域设置相关宣扬栏,并定期发布防暑降温学问,提示员工关注防暑措施。

3.5 身体情形监测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身体情形进行监测和评估,特别是高温天气下的体温、血压等指标,适时发觉员工身体不适情况。

2.对于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员工,应当适时布置休息,并在必要时送医治疗。

4. 考核标准4.1 工作环境考核1.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功能是否正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2.对于问题工作环境的单位和部门,相关负责人将被扣除绩效分,并要求立刻整改。

4.2 工作时间考核1.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检查员工的考勤情况,对于逾期作息或高温时段的违规作业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扣除绩效分、进行警示谈话、提示教育等。

防温降暑工作制度

防温降暑工作制度

防温降暑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高温热浪事件越来越频繁,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防温降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成立防温降暑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防温降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防温降暑工作,制定防温降暑措施,解决防温降暑工作中的问题。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温降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防温降暑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防温降暑措施1.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根据气温变化和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作息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作业。

2. 改善工作环境。

加强通风、降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工作场所温度适宜。

对于高温作业场所,应安装温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气温。

3.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开展防温降暑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温降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配备防温降暑用品。

为员工提供足够的防温降暑用品,如遮阳帽、太阳镜、防晒霜、防暑饮料等。

5.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针对高温热浪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6. 开展防温降暑演练。

定期组织防温降暑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 加强健康监测。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高温作业员工要加强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落实高温补贴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为高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补贴,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防温降暑工作的监督与考核1. 防温降暑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温降暑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向防温降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防温降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3. 建立防温降暑工作考核制度,对防温降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防温降暑工作的监督,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预防高温中暑的管理制度

有预防高温中暑的管理制度

有预防高温中暑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 为了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健康和安全,预防高温中暑。

2. 减少高温天气对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3. 提高员工对高温中暑的认识和预防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特别是那些在户外工作的员工。

三、管理责任1. 公司将设立高温中暑防范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高温中暑的预防措施。

2. 部门经理需要负责确保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高温中暑的预防措施。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公司关于高温中暑预防的规定,并积极配合执行。

四、高温中暑的预防措施1. 提醒员工注意天气预报,避免在高温天气下过度劳累。

2. 鼓励员工在高温天气下外出时穿着清凉透气的衣物,戴上太阳帽和太阳镜。

3. 在工作场所增设防暑设施,如遮阳伞、遮阳篷等。

4. 定期为员工提供清凉饮料,并鼓励他们多喝水,以防脱水。

5. 定期进行高温中暑的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高温中暑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6. 加强对特殊人群(孕妇、老年人等)的关爱和照顾,确保他们在高温天气下的安全。

五、应急预案1. 设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救援受高温中暑的员工。

2. 在发生高温中暑事故时,立即将受害员工移到阴凉处,及时给予急救。

3. 对受害员工进行及时的体温降低和保暖措施。

4.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高温中暑事故。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和执行,我们相信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高温中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公司的领导和员工们共同遵守和执行这一管理制度,让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夏季。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下列关于职位说明书内容的陈述,错误的是()。

A.职位说明书包括两个部分,即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B.工作描述是对职位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规范的描述性文件C.工作规范说明工作执行者为了圆满完成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及其他要求D.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相互独立,自成体系【答案】 D2、属于发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A.劳纪建律B.补充保险C.劳动报酬D.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答案】 C3、员工福利是以服务或实物的形式支付给员工的()。

A.激励性报酬B.技能薪酬C.补充性报酬与服务D.内在薪酬【答案】 C4、(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工作分析、工作评价与薪酬管理之间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工作分析直接支持薪酬体系的设计B.建立薪酬体系通常要以工作评价为基础C.通过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可以优化企业内部薪酬结构D.通过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可以提高薪酬体系的内部公平性和科学性【答案】 A5、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和技能考核,如果不达标,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前()日通知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A.3B.4C.5D.6【答案】 A6、高级管理人员是组织管理决策层的重要人物,对其培训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

A.专业知识的提升B.知识和意识C.如何处理人际关系D.管理知识与管理技能【答案】 B7、在员工对工作不满的表达方式中,属于建设性表达方式的是()。

A.忠诚和辞职B.辞职和提建议C.忽视和辞职D.忠诚和提建议【答案】 D8、“领导者能给下属提供学习的机会”属于巴斯有魅力领导者的()特征。

A.魅力B.激发动机C.智力激发D.个人化的考虑【答案】 D9、()是为克服团体压力抑制不同见解而设计的,鼓励创造性思维的常用方法。

A.头脑风暴法B.德尔菲技术C.具名团体技术D.阶梯技术【答案】 A10、()是对招募工作的最终效果以及招募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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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大部门联合下发的,其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安全健康工作。

2020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是按照2012年的执行。

【政策文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执行时间】:2012629办法正文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

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

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6071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政策内容解读一、对高温度数的界限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标定清晰“界线”。

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等。

二、扩大了保护范围旧《暂行办法》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而新办法则将范围扩大到“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即囊括了所有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和新兴职业。

三、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新办法规定,将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津贴单独列项明示,杜绝了企业逃避或拖欠职工高温津贴的行为。

四、明确规定不发放处理办法明确了“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包括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了工会群众监督作用。

五、明确了工会职能工会有权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包括高温防护、职业健康检查、高温津贴等具有实质内容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一步维护劳动者权益。

相关问题解答一、中暑死亡算工伤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回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

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回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

三、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必须要发放吗?我们单位都没发国家有没有硬性规定呢?【回答】:要的,国家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有要求的。

四、请事假9天防暑降温补贴会全被扣掉吗?【回答】:请事假9天,扣掉全部防暑降温费违法。

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发给劳动者的津贴。

属于劳动保护措施,至少应当按照高温天气出勤天数支付,请事假9天全部扣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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