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利与责任同行权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平等权利
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等
李明上学期间,刻苦学习,关心集体,多次被 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 部队,他刻苦训练,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荣立三等 功一次。复员后,他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业绩突出, 担任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他当选为 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尊重父母、孝敬老人,培 养教育子女,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以下五类)
1、公民的平等权利;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辨一辨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三类)
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基本义务
在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上述情境中哪些是公民的权利? 哪些是公民的义务?
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 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
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社会经济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 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赡养父母的义务 6、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7、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与公民的义务? 公 是什么 2.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民 基本权利 3.内容 的 基本义务
权 利 统 和 义 一 务 关系
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 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 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 吗?为什么?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五个持续发力”

137社会治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五个持续发力”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必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到“持续发力”:在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
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出新高度、治出新气象。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牢牢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
推动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使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四是抓实抓细日常监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遵守“六大纪律”,全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日常监督检查。
在权力监督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紧盯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四同”要求,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一是坚持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统一。
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用协同来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向“大家做”转变。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内容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内容与法同行,快乐成长是每个人都渴望实现的目标。
法律是社会的规则和准则,它指导着我们的行为,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与法同行,意味着我们要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同时也要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自己的成长与幸福。
快乐成长,是每个人都向往的美好人生。
快乐的成长需要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个环境包括了法律的保护。
法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平的舞台,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公正的规则下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价值。
在法律的庇护下,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保护。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了每个人的权益和义务,我们要了解并尊重这些规定。
作为公民,我们有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基本权益,但同时也有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益的义务。
只有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才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健康成长,实现自己的幸福。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还需要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法律意识是指每个人对法律的认同和尊重,它是我们遵守法律的内在动力。
法治精神是指人们积极参与法律事务,主动维护法律权益的精神。
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可以使我们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更加积极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还需要依法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和矛盾。
这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权,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依法维权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还需要守法从业。
在职业生涯中,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我们都要遵循行业的规则,遵守法律的要求,保持职业操守,做到诚实守信,勤奋敬业。
只有守法从业,我们才能够在职业道路上稳步前行,获得更多的成就和满足感。
与法同行,快乐成长需要参与法律教育和普法宣传。
法律是复杂而庞大的,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
与责任同行作文范文

与责任同行作文范文导语:责任,是动力,是方向;责任,是导师,也是好友。
就让我们与责任一路同行,将自己化为光和热,照亮自己,照亮别人,照亮全世界!以下是的有关责任的,欢送阅读参考。
人生在世,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的身上都必须揣怀着一样东西,那就是——与生俱来,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也承当着不同的责任。
作为学生,你的责任是努力学习;为人子女,你的责任是孝敬父母;身为教师,你的责任是培育学子……责任不是一成不变的,责任也不是负担。
有了责任,我们也便拥有了权利、平等、制约、满足感……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一直与责任同行。
正是因为本着医者该有的救治病患的责任心,在农民工老王突发胃穿孔之时,医院才不计亏损为老王开通“绿色通道”做手术并免去了医药费,还老王一个安康的身体。
正是因为本着警察该有的保卫和平的责任心,被查出患有脑癌且做过三次手术的孙炎明,才始终保持着乐观心态与病魔抗争,并坚持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上。
也正是因为心中的善与爱,和对学生的高度责任心,张丽莉才会在客车失控地冲向学生们的那一瞬猛地一扑,救下了学生,而自己却被辗于车下,造成高位截肢。
事后,有人感动,也有人惋惜,甚至有人问她:“你虽然为人师表,但你只是负责为学生们教书授课,并没有责任去承当学生的生命啊!”对此,张丽莉只是微微一笑,说:“虽然我没有义务为孩子们挡车,但是保护好每一个学生是我于道德、人性的责任。
当时的情况很危急,不容我多想,为了保住学生的性命,我必须这样做!这是我的责任,对,我的责任!”便是这样心灵坚韧而又富有责任心的女教师,用生命中的善与爱深深感染了每一个人。
如一把不灭的火种,点燃了全世界。
朱明然曾说过:“有一种力量是从你那颗跳动的心中发出的,它会指引你去做你认为重要的事,并且一定会竭尽全力,这就是责任心。
”可知,责任何其简单,责任又何其复杂!责任,有时只需你的一句抚慰,一次援助,有时又需要你从心而发,耗尽胸膛里的爱与勇气,去完成你的责任。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心得体会(6篇)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
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心得体会1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
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
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
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
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
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
部编人教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教案

部编人教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教案一、内容概括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即将开始探索第二单元的学习啦!这一单元的主题为“我们的权利与责任”。
在这个单元里,我们将一起探讨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权利和责任问题,学习如何在生活中正确地行使和维护我们的权利,并了解我们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
接下来我们会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出发,让我们一同揭开这个单元的神秘面纱。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我们不仅能更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学会如何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一起期待接下来的学习之旅吧!1. 教学目标与课程背景介绍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即将开始的是《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的学习。
首先我们要明确我们这一单元的学习目标,这一单元的主题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那就是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学习如何在社会大家庭中更好地相处。
为了这一目标,我们一起探究我们的教学背景与意义。
同学们每天生活的社会环境都是什么样的呢?或许有时会遇到困难与挫折,有时候会有朋友们的陪伴和欢乐的时光。
我们这一单元的教学就是要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生活环境的独特性,以及如何在这个环境中做出正确的行为决策。
六年级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是我们从学校到社会的重要过渡阶段。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培养大家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大家理解社会的运行规则,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
2. 强调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同学们当我们走进第二单元的学习时,有一个话题我想和大家聊聊,那就是——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就像社会的左右两只手,一手持规矩,一手持道义,共同维护着我们的社会秩序和生活安宁。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特别强调道德与法治教育呢?首先生活在这个大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法律就是这些规则中的重要一环,它保障我们的权利,也要求我们履行相应的义务。
同时道德是我们内心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在人生的道路上,这两者如同明灯,指引我们前行。
权利与义务的作文_权利与义务高中生优秀作文

权利与义务的作文_权利与义务高中生优秀作文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义务。
这些义务,或许大,或许小,但在其中,又有一个你必须要承担起的义务,它就是责任。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作文_权利与义务高中生优秀作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查阅学习!权利与义务的作文更多相关内容推荐(↓↓↓)以责任为话题的作文700字_高中责任作文5篇精选责任作文700字议论文_高中责任作文五篇精选以责任为话题的作文_高一责任优秀作文五篇承担责任作文800字_高中责任作文五篇精选做义务的作文六年级范文5篇关于权利与义务的高三作文1不知你是怎样看待“责任”这个词语的。
在我看来,每一个人的责任都会有所不同,有的人的责任很多,时刻如一座大山压在背上,喘不过气来;但也有人的责任很少,只如一顶帽子戴在头上,仍能快活自在地享受人生的美好。
但是,责任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我们的年龄、环境、身边的人,甚至是一件小事的发生而改变。
也许青年时我们可以无忧无虑,但是成年后,依然要承担起家庭的重任,而不能如小时一般了。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人的好坏,从这就能窥见一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有这些事的发生,让我们走进生活,走进小事,去一探究竟吧!在我的班级中,有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我们总叫他“小胖”,他上至天文地理,下至鸡毛蒜皮,只要是他看到的事,他都要管。
中午午睡时,没老师来,整个班级里乱糟糟的。
见此情形,小胖皱了皱眉头。
看见他这副样子就知道,他又要出来管了。
果不其然,他几步走上了讲台,拿着木尺在讲台桌上狠狠地拍了两下,叫嚷道:“吵什么吵!别人要睡觉你不知道吗?”一霎时,整个班级鸦雀无声,只有他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
但安静了不到三秒又吵起来了。
只见小胖眉头紧锁,并狠狠地拍了几下讲台桌,大喊道:“再吵,再吵就去把老师叫来。
”大家才不吭声了,因为把老师叫来,恐怕午睡就会变成批评大会了。
他见大家都安静了,这才满意地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制定公正公平的评分制度,防止恶意评分现象出现

制定公正公平的评分制度,防止恶意评分现象出现评分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它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利益和权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因此建立一套公正公平的评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而当前互联网中恶意评分现象不断出现,加重了公正评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文旨在介绍一个制定公正公平的评分制度的方案。
一、制度的目的与意义评分制度是用来评价一个人、一个产品或一项工作的,因此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收益和权益,更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公正的评分制度能够鼓励人们积极、创造性地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恶意评分现象的出现,不仅会损害个人或团体的利益,更会扰乱社会的公平秩序,破坏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公正公平的评分制度。
二、评分制度的原则与方法1、公正性原则公正评分是评分制度建立的核心之一。
评分的公正性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评分应根据事实真相进行,二是评分应真正公正无私。
评分中个人感性因素和利益驱动因素应该被制度和法律所限制。
2、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评分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
评分的标准、流程、结果必须对参与者、管理者和监管者进行透明展示。
公开透明使广大参与者能够清晰了解自己在评价体系中的位置、责任和权利,同时也能促进评价体系和管理者的公正性。
3、合理性原则评分标准应该合理、科学、客观,以确保评价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评分的合理性体现在评分标准是否明确、达成标准是否可信,以及评分过程是否合理、选择和组合标准是否恰当。
评分结果必须经过有效的比对和合理的分析,否则就不能算是公正评分。
4、有效性原则优秀的评分标准不止能提高评分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还能提高评分的有效性。
有效评分意味着评价能够有针对性地促进参与者的持续改进。
评分标准应该能够真正地反映参与者的优点和缺点,针对参与者的不同需求可以定制优先级不同的分数。
5、追溯性原则评分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是指评分结果的产生必须是基于事实、规则和可验证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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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利与责任同行[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权利责任守法[论文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甚至整个民族的明天。
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S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
当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生理、心里尚不成熟,可塑性比较强,我们更有责任采取生动的、有趣的教育方法,把法制观念植入他们的心里。
一、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1. 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未成年的公民同样享有该权利。
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大致可以分为几类: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另外,公民还有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修订案)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法有以下的特点:(1) 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修订案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全方位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开宗明义未成年人享有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注、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目前,中国有1亿多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涉及农民工子女数百万。
解决外来工子女就学,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也已得到关注。
修订案明确要求输入地政府耍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同样,另一特殊群体的孩子也没有被遗忘,修订案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也给予了充分保障: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2) 强调素质教育,为学生减负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修订案从细处着眼,处处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实行素质教育的呵护。
修订案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修订案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3) 建立校园安全网,制定突发事件预案传染病、学生饮食安全、学生安危受到影响等校园安全事故一直是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关注的问题。
此次经过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有关法学专家认为,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给予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
(4) 立法戒除未成年人网瘾我国有一些青少年网民存在网瘾问题,沉溺丁•网吧不能自拔,并由此引发诸多犯罪问题。
为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修订案提出对游戏软件的开发进行控制,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一些中小学校门口开有网吧,吸引着孩子放学进去玩游戏,修订案对此予以禁止,并要求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修订案对大量伸向未成年人的淫秽、恐怖图书说“不”,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多订案强调,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3.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突出了家庭保护和人性化关怀,很多规定在国内属首创。
《条例》规定了社会各界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的责任。
其明确将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发展放在与促进其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同样重要的地位。
“这应该是国内首个把心理健康也纳入到未成年人保护范围内考虑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起草专家组组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举例说,《条例》还要求“对有心理困扰或者心理障碍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心理咨询和辅导”等,都是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构建一个比较系统的规范要求。
《条例》还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机动车副驾驶位置。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学校在公共卫生间等设施的建设、配置和使用上,应当照顾未成年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应当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
“学校和教师应当允许未成年女学生在经期内不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条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人性化的关怀。
二、加强责任意识,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1.什么是责任意识简单地讲,责任就是一个人应当做的事情,也可以说责任是不应该做某些事情。
责任意识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
英国王子查尔斯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
”我们在一个家庭内有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在一个班集体内有作为班成员的责任,在一个学校有作为一个校成员的责任,作为公民有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在家里,我们作为一个家庭成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负担一定的家务,学会一些简单的照顾妈妈的技巧,每天回家给爸爸妈妈讲讲在学校发生的趣事。
在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会给我们过生日,但是有几个同学能够记得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生日?又有几个同学给长辈过生日的呢?家庭成员间关心是互相的,照顾也是互相的,作为晚辈对于长辈的关心和爱护要懂得感恩。
在学校举行运动会的时候,我们多加练习,为班级增光,当我们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活动并赢得荣誉的时候,作为校成员给学校带来了荣耀,这都是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是一种很重要的习惯。
我国加入WTO的首席谈判龙永图在《实话实说》栏目中讲述了一个令人感慨的故事,他到瑞士访问的时候,在一个洗手间里,他听到隔壁小间里一直有一种奇特的响动。
由于这响动时间过长,而且也过于奇特,因此不觉吸引了他的好奇。
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通过小门的缝隙向里探望。
这一看使他惊叹不己。
原来,小间里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在修理马桶的冲刷机构。
一问才知道,是这个小男孩上完厕所以后,因为冲刷设备出了问题,他没有把脏东西冲下去,因此他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千方百计地想修复那个冲刷设备。
而他的父母、老师当时并不在他的身边。
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竟然有如此强烈的负责精神,这也是以后成为一个优秀人才所需要具备的非常重要的素质之一。
一位大公司的老板曾经讲过这样的故事,有个人来他公司招聘,经过交谈,他觉得那个人其实并不适合他们公司的工作。
因此,他很客气地和那个人道别。
那个人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手指不小心被椅子上跳出来的钉子划了一下。
那人顺手拿起老板桌子上的镇纸,把跳出来的钉子砸了进去,然后和老板说再见。
就在这一刻,老板突然改变了主意,他留下了来应聘的人。
事后,这位老板说:“我知道在业务上他也许未必适合本公司,但他的责任心的确令我欣赏。
我相信把公司交给这样的人我会很放心。
有责任意识是我们做好其他事情的基础,相信一个有责任意识的人会有更多的机会和机遇。
2. 我们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有同学讨论青少年应有的公民意识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权利我喜欢, 义务我讨厌。
”他的观点对吗?该同学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观点是错误的。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具有一致性,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上海某大超市的保安人员怀疑某女大学生将商品藏入内衣,遂将该大学生扭住,并叫两名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更衣室内脱衣搜身,但未发现所谓被窃物品。
该大学生回去后遭到很多人的误解,其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二审法院判决,该超市向女学生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该超市本来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却侵犯了顾客的权利,结果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公民在维护_己的合法权益时,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法》第17条把责任年龄分为3个阶段:第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
第二,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第三,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 加强自我保护,远离犯罪同学们平时身上不耍带很多钱,不要摆阔气,否则,别人看到可能成为犯罪的目标;上学和放学途中最好等家长来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相伴而行,不要在回家的路上到处闲逛以免发生事端;遇上勒索时,尤其是发现对方有凶器时更要谨慎小心,千万别跑,也不要大声嚷叫,别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以防受伤,必耍时可以将身上的钱掏给他,并机智应对;记住勒索者的相貌特征,穿衣打扮,人数,事后及时告诉父母、老师,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