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寺河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职责分工:明确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每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培训:对参与瓦斯抽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相关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操作规程:制定瓦斯抽放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工具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要求等,确保操作过程规范、安全。
4. 设备维护:制定瓦斯抽放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维修情况,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应急预案: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责任、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等,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7. 安全记录: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操作记录、维护记录、事故记录等,便于事后回顾和复查。
8. 监督检查:建立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等,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地管理瓦斯抽放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随着工作的发展和变化,确保制度的实施与实际相符。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瓦斯是矿井中的常见危险因素之一,积聚的瓦斯如果不及时排出,可能引发爆炸等严重事故。
为了确保矿井中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并执行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和遵守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目标1.提高瓦斯抽放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2.降低瓦斯事故发生的风险;3.规范瓦斯抽放工作的操作流程,减少错误和失误的发生;4.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管理职责3.1 矿井管理部门矿井管理部门是瓦斯抽放工作的主要责任方,负责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全体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
具体职责包括:1.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2.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计划和目标;3.负责瓦斯抽放设备的选择、维护和更新;4.协调瓦斯抽放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
3.2 瓦斯抽放工作人员瓦斯抽放工作人员是瓦斯抽放工作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监测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抽放工作;2.定期检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3.参与瓦斯抽放设备的维护和更新;4.配合矿井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评估工作;四、管理流程4.1 瓦斯抽放工作计划制定瓦斯抽放工作计划是瓦斯抽放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开端。
矿井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将计划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2 瓦斯抽放设备选择和维护瓦斯抽放设备的选择和维护对工作效率和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
矿井管理部门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抽放工作的需要,选择符合要求的抽放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瓦斯浓度监测与数据上报瓦斯浓度的监测是瓦斯抽放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预防的基础。
矿井中应设置瓦斯浓度监测设备,并指定专人定期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给矿井管理部门。
4.4 管理评估与改进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评估是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旨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晋煤瓦斯管理制度(全)

晋煤瓦斯管理制度(全)第一节一般规定1、同音字公司所属各矿必须按晋安监煤字[2003]3号文的要求,在每年7—9月份对矿井瓦斯等级氧气和气体涌出量进行1次鉴定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书》,一式4份报公司通风部门审核报批。
2、凡相对瓦斯涌出速率大于3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所圈定区域及其以下水平区域为高瓦斯区,高瓦斯区的面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
3、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统一规划地选择合理的通风统筹安排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超出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进回风巷净断面8m2以上,经抽采瓦斯(抽采率25%以上)降到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强迫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仍存在瓦斯超限时,按程序程序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但酸度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二百六十七条的其它有关规定。
5、专用排瓦斯巷的瓦斯风流必须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并保证混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
没有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在采区回风巷中距专用排瓦斯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当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超过0.8﹪时,能够立即切断其回风流中非本质安全系统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全部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浪子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浪子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按柯亭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晋煤集团矿井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子分公司及矿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通风处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总体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集团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抽采矿井根据本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
第五条子分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负责本公司所属煤矿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
子分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六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抽采瓦斯系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八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实施“地面瓦斯抽采先行、井下区域抽采主导、多种抽采方式补充”的抽采技术工艺。
第九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一)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二)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
(三)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2.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3.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一、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条组织落施1、瓦斯抽放工作由通风科负责,下设专门负责钻孔施工、管路铺设、观察的队组。
2、通风科至少配备一名技术员专门从事瓦斯抽放的设计,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瓦斯抽放范围凡以通风方式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第三条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应该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
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
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
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选择,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第四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然后报请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
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条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抽放队长亲自指挥。
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
钻孔施工结束后,应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1°.3、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稳、直、密"。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成立瓦斯抽放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通风科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瓦斯抽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瓦斯抽放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3)负责瓦斯抽放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4)负责瓦斯抽放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5)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3. 抽放队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维护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瓦斯抽放设计要求,进行钻孔施工、管路铺设等作业;(2)负责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3)负责瓦斯抽放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安全;(4)负责瓦斯抽放数据的记录和上报。
三、瓦斯抽放设计及审批1. 瓦斯抽放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面概况;(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4)瓦斯抽放系统布局及设备选型;(5)瓦斯抽放参数设置。
2. 瓦斯抽放设计需经矿井瓦斯抽放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瓦斯抽放设备、设施管理1. 瓦斯抽放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瓦斯抽放设备、设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瓦斯抽放设备、设施需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参数等信息。
五、瓦斯抽放现场管理1. 瓦斯抽放现场应设立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2. 作业人员进入瓦斯抽放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3. 瓦斯抽放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人员呼吸安全。
4. 瓦斯抽放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操作。
六、瓦斯抽放数据管理1. 瓦斯抽放数据应准确、及时地记录、整理和分析。
2. 瓦斯抽放数据需定期上报矿井瓦斯抽放领导小组。
2023年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

2023年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运营和防范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2023年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责任1. 管理机构:成立瓦斯抽放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放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管理人员:任命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抽放设施的运营、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3. 人员培训:对瓦斯抽放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二、设备管理1. 设备清单:建立瓦斯抽放设备清单,包括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等信息,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2. 设备检查: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包括设备的外观、连接情况、运行状态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3. 设备维护: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维护和紧急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确保瓦斯抽放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操作管理1. 操作规程:制定瓦斯抽放操作规程,明确瓦斯抽放的操作步骤、安全要求和控制措施,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执行操作。
2. 工作票管理:对涉及到瓦斯抽放操作的工作,进行工作票管理,包括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确保操作人员对作业环境和风险的认识和控制。
3. 班前革命:设立班前革命制度,对每个班次的操作人员进行革命会议,详细交底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充分的操作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防范1. 安全标志:设置瓦斯抽放设施的安全标志,包括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示标志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安全设施: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防爆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故。
3.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包括瓦斯泄漏事故的应急演练和火灾事故的灭火演练等,提高人员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五、安全监督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瓦斯抽放设施的监督检查,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维护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报告瓦斯抽放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情况和维护情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计划。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一、前言瓦斯是矿井生产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处理,会严重危害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制定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二、抽放瓦斯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瓦斯抽放工作。
3.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1)责任矿长负责抽放瓦斯工作的安排与监督;生产科负责组织具体的抽放工作。
(2)工作内容a.利用测瓦斯检测仪对井下瓦斯浓度进行检测。
当瓦斯浓度达到80%LEL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瓦斯抽放到安全状态;b.抽放瓦斯方式采用机械式、自然排放方式、冷却式、高压排放方式等非烟火源抽放方式;c.抽放点应选在瓦斯浓度高、通风受阻处;d.每天井下应进行一次抽放工作,抽放工作要求记录抽放情况,每次抽放将记录到瓦斯日报上,上报生产科主管领导进行审核。
4. 注意事项a.抽放瓦斯时应注意安全,禁止烟火。
b.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抽放瓦斯工作,并及时上报矿领导进行处理。
c.井下瓦斯浓度应及时测量,一旦浓度超标,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操作规程1. 目的为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的瓦斯抽放工作的操作人员。
3. 操作规程(1)准备工作a.确保抽放设备操作正常。
b.确保安全锤符合要求,电钻、电钳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c.瓦斯检测器要检测合格,操作正常。
d.工作人员要有安全意识,有大瓦斯事故后续处理经验。
(2)操作流程a.在瓦斯点附近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确认瓦斯浓度无异常后,通过手动抽放或自动抽放方式启动抽放设备;b.观察瓦斯抽取的情况,检测瓦斯的含量以及瓦斯排放的位置是否合适;c.不得离开抽放设备,定时观察瓦斯排放情况;d.在抽放过程中,要注意瓦斯的变化和瓦斯排放的情况,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机处理;e.在确定瓦斯浓度已经达到安全标准时,通过瓦斯监测仪器检测并记录瓦斯浓度日报等资料,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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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煤集团寺河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编制:审核:2011年4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 (3)第三章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5)第四章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办法 (9)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青山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山矿井新建系统时期及投入煤炭生产时期。
第三条青山矿安全监察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施行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第五条成立青山矿瓦斯抽放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长:xxx(企业负责人)指挥长:xxxx(矿长)副指挥长:xxxxxx(总工程师)成员: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施工队负责人。
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
负责抽放钻孔施工、抽放管路和设备安装以及瓦斯抽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总指挥长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平衡解决抽放所需的资金和装备,安排抽放工程纳入矿井生产计划,审定矿井大型抽放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案。
第七条矿长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负负责制定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定抽放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队伍的组织及抽放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组织编制矿井瓦斯抽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审抽放设计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抽放工程的验收和抽放计划的考核,安排抽放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生产副矿长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负责安排矿井抽放地区、工作面的接替,平衡抽放与采、掘生产的关系,安排抽放工程所需的时间和空间。
负责领导在采面投产验收的同时进行采面瓦斯抽放系统验收。
平衡开拓生产与抽放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抽放所需的巷道工程、钻场工程。
第十条安全副矿长对本矿瓦斯抽放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组织对抽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组织对矿井瓦斯抽放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安排矿井瓦斯抽放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机电副矿厂对本矿瓦斯抽放工作负组织协调责任。
平衡抽放与机电、运输之间的关系,安排矿井大型抽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作,平衡解决抽放所需的供电保障。
第十二条工程师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抽放长远规划和抽放计划的实施,负责领导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抽放队伍的日常管理负监督和指导责任。
第十三条矿井主管抽放业务科室的通风防突科、矿调度室的科长、主任对本矿的瓦斯抽放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具体责任组织抽放计划的实施、抽放工程质量验收;负责对抽放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负责制定抽放相关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各项抽放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瓦斯抽放报表审核;负责对月、季、年的瓦斯抽放工作总结分析。
第十四条防突队长、瓦斯抽放质量监督员对瓦斯抽放工作管理负直接责任。
具体负责抽放日常工作的安排,布置现场抽放工作。
负责组织本队职工的抽放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安排抽放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落实抽放管理制度,落实抽放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抽放钻孔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并完成抽放计划。
第十五条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抽放钻孔施工、抽放管路和设备安装以及瓦斯抽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瓦斯抽放采、掘工作面的采、掘队队长,对本队工作区域的瓦斯抽放管理系统和抽放打钻工作负有协助管理责任。
安排职工协助做好抽放管路的防护工作,防止抽放管路损坏和漏气,以保证采面的瓦斯抽放效果。
第三章瓦斯抽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瓦斯抽放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纳入矿井年度安全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瓦斯抽放必须编入矿井年、季、月生产计划,做到随矿井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矿井抽放月计划应详尽编入矿井月生产计划。
抽放月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抽放建设工程进度安排,抽放钻孔进尺、抽放瓦斯量、瓦斯利用量等考核指标。
第十八条瓦斯抽放必须纳入矿井采区设计和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瓦斯抽放接替计划,并考虑足够的抽放时间,以保证抽放效果。
第十九条矿井瓦斯抽放长远规划必须作为矿井安全生产长远规划的一部分,与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同时编制、同时下达,做到近期抽放与远期规划衔接。
第二十条矿井永久抽放系统(地面永久泵站)的设计,井下采区或局部抽放系统设计,必须通过矿总工程师组织的审定后方可生效。
抽放工程必须按照抽放设计和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内容。
第二十一条抽放矿井必须有“四图纸、三记录、三台帐、二报表”,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四图纸:①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平面图;②瓦斯抽放泵站平面布置图;③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④抽放泵站供电系统图。
三记录:①抽放工程(包括钻孔)质量验收记录;②泵站抽放参数测定记录;③抽放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三台帐:①抽放设备、仪表管理台帐;②本煤层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帐;③采空区瓦斯抽放管理台帐。
二报表:①矿井瓦斯抽放日报;②矿井瓦斯抽放月报。
本煤层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工作面并网抽放的钻孔数量、孔长、吨煤钻孔量、总抽放流量、抽放瓦斯平均浓度、平均百米钻孔抽放量、钻孔孔口的最大和最小抽放负压、累计抽放瓦斯量和当月达到的抽放率等。
第二十二条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瓦斯工作面应实行边掘进边打钻,在采面投产时,本煤层预抽钻孔量要达到下表要求的吨煤钻孔量指标,否则采面不能投产。
吨煤钻孔量指标单位:m/t 煤层列别薄煤层(h<1.3m)中厚煤层(h=1.3~3.5m)厚煤层(h>3.5m)容易抽放0.050.030.01可以抽放0.05~0.10.03~0.050.01~0.03较难抽放>0.1>0.05>0.03注:煤层抽放难易程度按国家《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第19条规定划分。
第二十三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抽放矿井必须建立抽放钻场、钻孔质量验收制度。
为保证抽放钻孔施工质量,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抽放钻场、钻孔。
每个钻场、钻孔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要实行挂牌管理。
(1)、钻场管理排版的内容有:钻场编号、钻孔参数及数量,完成日期,钻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浓度,负压。
(2)、钻孔管理牌板的内容有钻孔编号、钻孔参数、完成日期、钻孔深度、打钻负责人、负压、瓦斯浓度、单孔流量等。
第二十五条投入转运的抽放系统必须实行系统巡查制度。
由抽放专业队伍配备一定人员,定期巡查、维护抽放设备和管路系统,保证系统负压和抽放瓦斯浓度,并定期测定系统的抽放参数(泵站大气压力、系统抽放负压、抽放流量、抽放瓦斯浓度、抽放瓦斯温度)。
各个工作面或采空区的抽放支管路必须配置抽放计量装置,定期测量瓦斯抽放参数,计算抽放率和抽放瓦斯量。
第二十六条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1)地面抽放泵司机必须每小时对系统抽放情况观测一次,填写观测牌板和记录,并及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将汇报内容填写在瓦斯台帐上。
(2)瓦斯抽放系统观察工在进行观测前,先将观测牌板上的上一班的观测时间和观测情况记录在观测记录卡背面相应的栏目内,以备查对。
(3)观察工接班后一小时开始巡视管路。
(4)每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放系统中,在用的每个钻场(或钻孔)必须设置观测点,每小班必须观测1次,认真填写牌板(包括钻孔编号、负压、节流情况、瓦斯浓度、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由观察工负责,并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
第二十七条抽放钻孔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煤尘措施。
在保证孔口除尘效果的同时,必须坚持定期冲刷打钻地点的沉积煤尘。
第二十八条抽放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编制内容详细的防止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必须坚持每旬采样测定分析一次。
一旦出现发火征兆必须停止抽放,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杜绝自燃发火。
第二十九条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
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
抽放瓦斯系统使用前必须做气密性实验,并做好记录。
瓦斯抽放管路安设主线路在巷道帮下部理底板0.3米以上,支线在巷帮的中上部或巷道顶部,抽放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横穿通过运输巷时,距轨面高度不得低于1.8m,千米漏气量小于3m ⊃;/min。
瓦斯抽放过程中,抽放管路和抽放钻孔与抽放管路的连接或拆除,必须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连接。
非在用的抽放钻孔必须用堵板堵严,防止钻孔渗漏瓦斯。
第三十条矿井每月安全大检查要组织人员对瓦斯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
第四章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瓦斯抽放泵站(包括移动抽放泵站)建筑必须按国家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第三十二条瓦斯抽放泵必须采用专用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变电所设置专供分路开关。
抽放瓦斯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中要明确规定因停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抽放泵临时停止运转时应采取的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三十三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灭火用沙箱等。
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泵站内不得存放与抽放工作无关的设备和材料,泵房内无积水。
地面抽放泵站院内及外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四条瓦斯抽放泵司机(瓦斯抽放泵操作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抽放专业技术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持证应包括:特殊工作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地面瓦斯抽放泵必须安设无水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相关单位因工作影响抽放泵站供水,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瓦斯抽放泵司机要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瓦斯抽放泵站内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300mm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并且泵站内必须安装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瓦斯抽放泵电源侧安设开停传感器,以实时监测瓦斯抽放泵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