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和公物过程中造成损坏的情况下,将按照本制度进行赔偿。
2. 管理标准2.1 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公司设备和公物,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设备和公物损坏。
2.2 在使用设备和公物时,员工应根据设备及相关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不得进行违规操作或私自调整设备参数,以免导致设备损坏。
2.3 公司设备和公物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减少因自然磨损而导致的设备故障和损坏。
3. 考核标准3.1 员工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和公物,遵守设备的操作用途和限制。
3.2 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设备使用培训和安全培训课程,掌握设备使用的基本技巧和安全注意事项。
3.3 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度,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设备和公物损坏,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赔偿标准4.1 对于员工意外损坏公物的情况,赔偿金额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公物使用寿命和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
赔偿金额不得高于公物的实际价值。
4.2 若公物经过修复或部分修复仍能正常使用,员工除支付修复费用外,还需按照实际损坏程度支付相应的折旧费用,折旧费用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4.3 若公物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正常使用,员工需按照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市场价值将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评估。
5. 赔偿责任的履行5.1 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损坏公物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赔偿程序。
5.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核对损坏公物的损失情况,并与员工共同确认赔偿金额。
5.3 员工可选择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或工资按月扣除的方式分期支付赔偿金额,支付方式需与企业财务部门协商确定。
6. 纪律处分6.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6.2 若员工屡次损坏公物或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规定,采取更为严厉的纪律处分,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员工法律责任。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障医院公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养,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对公物的使用和管理,在此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损坏范围
本制度所指损坏公物是指因工作需要使用医院公物或在使用过程中不慎造成的公物损坏。
二、赔偿标准
1.轻微损坏:指公物部件或配件的磨损,如公文袋、笔筒等失去使用价值的损坏,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2.一般损坏:指公物部分损坏,如一些磨损和锈蚀、移位后影响使用、或者桌椅板面有裂缝等,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搞好费用。
3.严重损坏:指公物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修复等情况,由损坏者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全额费用。
三、赔偿流程
1.使用者在使用或管理过程中发现公物受损后,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将受损物交与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2.商定赔偿方案:经过评估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报告所在部门领导,最终确定赔偿方案。
3.报销赔偿费用:损坏者根据所确定的赔偿方案,向所在部门的财务人员报销赔偿费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院各部门宣传推广,以确保各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执行。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
制定人:医院行政部门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物损坏赔偿制度1. 背景为了保护公司的资产和公物,同时明确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制定公司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对公司公物的使用与维护,明确损坏公物的责任与赔偿程序,促进资产的保护与管理。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及与公司有合同关系的外部人员。
4. 定义- 公司公物:指公司所有的办公设备、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一切由公司购买或租赁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活动的物品。
- 损坏:指对公司公物造成破坏、丢失、无法使用或减损价值的情况。
5. 责任和赔偿程序5.1 员工责任- 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公司公物,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 如因员工过失导致公司公物损坏,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损坏公物的报告- 员工在发现公司公物损坏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同时提供损坏情况的详细描述,并配合进行调查。
5.3 赔偿程序- 上级主管将损坏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估价。
- 员工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赔偿程序,并按照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证据。
- 赔偿金额将根据公司政策和损坏程度进行确定。
5.4 赔偿方式- 员工有责任全额赔偿损坏公物,可以选择一次性赔偿或通过工资扣除分期赔偿的方式。
- 赔偿金额将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处理。
6. 违反规定的责任如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不承担损坏公物的责任或拒不赔偿,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宣传与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关于公司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对公物保护和赔偿责任的认识。
8.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内容,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XXXX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凡损坏、、破坏、丢失学校财产公物,损坏、破坏学校设施者均应赔偿或接受罚款。
2.赔偿
(1)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
(2)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3)所有班级、办公室、财产分管处,遇有财产公物损坏丢失情况,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真实情况。
(4)赔偿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方法。
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作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
(5)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3.罚款
(1)凡丢失损坏学校财产公物,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应当罚款。
(2)凡破坏学校财产公物和设施者,应当罚款。
(3)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马虎造成学校财产公物
丢失损坏者,应当罚款。
(4)根据具体情况,罚款可分为清发(原物价格1.5-2倍)、中罚(原物价格2-3倍)和重罚(原物价格4-5倍)三种。
若属屡教不改,情节更为严重者,可罚原物价格5倍以上。
(5)罚款规定由总务处做出决定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后实行。
做罚款决定时,应弄清事实,秉公办理,不得隐私。
(6)受罚者必须填写罚款登记表,并签字,接受罚款。
(7)罚款决定应载入有关档案。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三篇)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公共财物越来越多地成为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必需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公司公共财物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明确责任,保护公司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完整,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在实施过程中所应注意的问题。
一、赔偿责任的界定对于公司公共财物损坏的责任界定,需要明确以下几个要点:1. 使用人的责任:公司公共财物是提供给员工使用的,因此员工对于公共财物的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如果因员工不当使用或管理造成公共财物损坏,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管理部门的责任:公司的管理部门,包括设备管理部门、办公室等,对于公司公共财物的维护和管理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如果因管理部门的疏忽或失职导致公共财物被损坏,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第三方责任:公司公共财物也可能受到来访客户、外包人员等第三方的使用,如果因第三方的过错导致公共财物被损坏,第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赔偿标准与程序1. 赔偿标准: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的标准应根据损坏财物的实际价值以及修复、更换的费用来确定。
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基于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2. 赔偿程序:当公司公共财物损坏时,受损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损坏情况和相关证据,如照片、目击证人等。
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
受损人和责任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并参与赔偿协商的过程。
最终,赔偿方案应在相关部门和受损人的共同确认下确定并执行。
三、赔偿责任的分摊1. 共同责任:在一些损坏情况中,既有员工的不当使用,又有管理部门的疏忽失职等原因导致公共财物损坏,此时应将责任进行分摊。
具体分摊比例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协商一致后执行。
2. 第三方责任:如果公司公共财物损坏是由第三方造成,相关部门应与第三方进行赔偿协商。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全体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明确责任,减少公物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范围学校的公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门窗、楼梯扶手、墙壁、天花板等。
2、教学设备,如课桌椅、黑板、讲台、投影仪、电脑、实验仪器等。
3、体育器材,如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桌等。
4、水电设施,如水龙头、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等。
5、校园绿化设施,如花草树木、花坛、草坪等。
6、其他公共设施,如垃圾桶、宣传栏、道路等。
二、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原则。
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或过失导致公物损坏的,应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2、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原则。
对于因无意行为导致公物损坏,但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报告的,可根据损坏情况酌情减轻赔偿责任。
3、班级或集体共同使用导致损坏的,由班级或集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标准1、对于能够修复的公物,赔偿费用应包括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维修费用根据实际维修情况进行核算。
2、对于无法修复需要重新购置的公物,应按照新物品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若新物品价格有波动,以购买时的实际价格为准。
3、对于特殊或贵重的公物,赔偿金额应根据专业评估或相关规定确定。
四、赔偿流程1、发现公物损坏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班主任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2、班主任或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损坏原因和责任归属,并填写《公物损坏赔偿登记表》。
3、根据损坏情况,评估赔偿金额,并通知损坏责任人。
4、损坏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赔偿费用。
5、收到赔偿费用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安排维修或购置新的公物。
五、监督与检查1、学校成立公物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班级应设立公物管理员,负责对班级内的公物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报告。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根据损坏原因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公平合理,确保受损公物得到及时修复或补偿。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结合教育手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三、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2. 相关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4. 学校将赔偿金用于修复或更换受损公物。
5. 赔偿责任人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赔偿标准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物品原价和实际损失确定。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植物价值、种植费用和养护费用确定。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确定。
五、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除要求其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过失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损失。
3. 对拒绝赔偿或故意拖延赔偿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补充。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公物,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但若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应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2、按价赔偿的原则根据公物的损坏程度和实际价值,按照相应的价格进行赔偿。
对于无法确定价格的公物,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价。
3、及时赔偿的原则一旦发现公物损坏,损坏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
二、赔偿范围1、学校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门窗、墙壁、楼梯扶手、栏杆等。
2、教学设备和器材,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投影仪、电脑、实验仪器等。
3、体育器材和设施,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等。
4、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
5、其他公共财物,如消防设备、水电设施等。
三、赔偿标准1、课桌椅(1)桌面有刻痕、涂鸦,赔偿 50 元;桌面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赔偿 150 元。
(2)椅子腿断裂,赔偿 80 元;椅背损坏,赔偿 50 元。
2、门窗(1)门窗玻璃破碎,根据玻璃尺寸大小赔偿 50 200 元。
(2)门窗框损坏,赔偿 100 300 元。
3、黑板(1)黑板板面有划痕、损坏,赔偿 200 元。
(2)黑板边框损坏,赔偿 100 元。
4、教学仪器设备(1)小型仪器设备(如计算器、显微镜等)损坏,根据实际价值赔偿。
(2)大型仪器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损坏,由专业人员评估后确定赔偿金额。
5、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等球类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体育器材设施(如篮球架、单双杠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200 1000 元。
6、图书资料(1)图书丢失,按原价的 2 5 倍赔偿。
(2)图书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5 50 元。
7、水电设施(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灯具、开关损坏,赔偿 20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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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蜂桶寨小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
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
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
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
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
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
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
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
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
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
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
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
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
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
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
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
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下列赔偿细则:
一、各教室、办公室及卫生区楼道门窗玻璃,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一周内安装好,否则超过一周学校安装每块赔偿50元,不安装也不赔偿期末按目标管理扣分。
二、保护好室内照明灯,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赔偿,灯管损坏一个赔款10元,灯座损坏一个赔偿20元。
三、按时锁门,各班教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
学生教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一把,总务处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
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两把钥匙交总务处,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锁丢失或损坏扣5元。
四、保护好室内桌椅板凳,人为损坏严格追究责任,根据损坏程度及认错态度赔款50--80元。
五、各教学班、教研组、专用教室,要保管好学校发放的所有室内用具,如丢失损坏,追查责任,按原价赔偿。
六、爱护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内外墙壁,不能随便勾摸涂画。
如发现弄脏、损坏等现象,将追查责任,照价赔偿。
七、保护好教室黑板,不能用力敲打。
如有损坏,赔款300--500元。
八、保护好学校各班及办公室门牌,损坏者赔款20元。
九、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能折花踩草,不在花丛中玩耍,如有损坏或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赔款5--10元。
十、借用学校的各种器材及电教仪器、软件、图书资料等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两倍价格赔偿。
十一、学校贵重教学设备,如电脑、数字投影等,因使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由使用人赔偿半价或全价,一学期之内,维修超过3次的,由自己负责维修(自然老化造成损坏的由学校承担维修)。
十二、其它赔偿规定:每张床50元(铁架子20元,床梆一个10元);课桌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3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教室门200元;教室、寝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50元,木窗30元;玻璃每块50元,每小块4元;教室的插座每个5元,开关每个3元,风扇调速器每个10元,寝室的开关每个2元,灯口每个2元;对于教室、寝室门鼻、吊扣损坏的每个5元,饭桶每个20元,饭勺每个5元;电灯若属于正常使用中钨丝烧坏,由总务处负责更换,若人为因素损坏,班主任调查后也可由总务处负责更换,但要做好记录,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学期末作为结算依据,若学校维修好后,班主任令责任人交纳赔偿金,学期末不再从奖金中扣除。
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
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要提醒,损坏水龙头的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