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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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

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

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中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

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那么,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是什么呢?本人表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几无进展。

XX年11月04日,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

XX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示:这是受制于我们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XX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明确改革共同方向,分步取消双轨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

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

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黑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全文

黑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全文

黑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全文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贡献大小的差别,建立待遇确定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与缴费挂钩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3.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我省省情,按国家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5.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参保范围(一)参保单位范围。

对于分类改革中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二)参保人员范围。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并轨计算办法

养老金并轨计算办法

养老金并轨计算方法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局部组成: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根底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根底养老金的上下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根底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养老制度并轨实施方案

养老制度并轨实施方案

养老制度并轨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问题愈发凸显。

现行的养老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两个体系,并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和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养老制度并轨已经成为必然。

二、目标1. 实现养老制度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 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3. 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保障更多人的养老权益;4. 促进养老金的平稳增长,保证养老资金的可持续性。

三、实施方案1. 养老制度整合阶段(1)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部门,负责整合和管理养老保险制度;(2)制定整合方案,明确整合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3)逐步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统一各项养老保险政策;(4)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参保并按时缴费。

2. 养老保险待遇提升阶段(1)增加养老金缴费基数上限,有针对性地提高高收入人群的养老金待遇;(2)逐步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3)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

3. 养老保险覆盖扩大阶段(1)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确保所有城乡居民都能参保;(2)加大对特殊群体(如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的养老保险覆盖力度,减少养老保障的空白地区和人群。

4. 养老金可持续发展阶段(1)健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机制,保障养老金的安全运作;(2)推进养老金投资运营的市场化,提高养老金的盈利能力;(3)完善养老金投资回报分配机制,使参保人员能够分享养老金投资收益。

四、保障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养老制度并轨的法律依据;2. 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养老制度并轨的意义和好处;3.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的监管和评估;4.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防范风险和滥用;5.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保障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

退休人员工资并轨方案

退休人员工资并轨方案

退休人员工资并轨方案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目前,我国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存在着差异较大的情况,这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退休人员工资并轨方案,旨在逐步消除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差异,实现退休人员工资的公平和统一。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政策措施和前景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背景目前,我国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方面,不同地区的退休人员工资存在差异。

部分发达地区的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的工资待遇,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退休人员则面临着工资低、生活困难等问题。

另一方面,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也存在差异。

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工资较高,而一些民营企业的退休人员则面临着工资低的问题。

这些差异造成了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的不公平和不稳定,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目标退休人员工资并轨方案的目标是逐步消除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差异,实现退休人员工资的公平和统一。

具体目标包括:1.减少地区间的工资差异,提高低收入地区的退休人员工资待遇;2.减少单位间的工资差异,提高低收入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待遇;3.建立统一的退休人员工资制度,确保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政策措施为了实现退休人员工资的并轨,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1.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低收入地区和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水平,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政府还将优化财政分配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改革退休人员工资制度。

政府将建立统一的退休人员工资制度,确保工资的公正分配和合理调整。

具体措施包括统一工资计算公式、合理确定工资基数、规范工资调整机制等。

3.完善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将加强对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提高退休人员的社会福利待遇。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特殊人群退休人员的关爱和帮助力度。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是指将原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化,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制度,实现城乡养老金的并轨。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旨在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差异大、待遇不平等、缺乏统一管理和监督等问题,以保障各类居民的养老权益,实现养老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一、统一参保对象。

将原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统一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

二、统一缴费标准。

按照统一的缴费标准进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取消原有的不同城乡居民层次的缴费标准,确保不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均衡。

三、统一待遇标准。

对统一参保对象,实施统一的待遇标准,取消原有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差异,确保各类居民按照相同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四、统一管理机构。

设立一个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投资、监督和监管等工作,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统一政策支持。

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养老金并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六、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居民了解养老金并轨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参保的信心和积极性,共同推动浙江省养老金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金的使用及发放的合法、公正、透明。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实施将对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问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制度的整合与统一,可以提高养老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稳定、全面的养老保障服务。

同时,也需要广大居民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养老金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成为行业普遍追求的目标。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是指将原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管理和待遇标准的目标。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养老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能够顺利实施。

目标: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待遇。

二、原则和步骤1.公平和合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应坚持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即要确保原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与社会保险制度保持较为一致的待遇标准。

2.分步进行原则:养老金并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分步进行,逐步推进。

首先,可以选择一些支持力度较大、难度相对较小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试点,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然后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最终覆盖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

3.统筹兼顾原则:在推进养老金并轨方案时,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养老金并轨的方案能够得到广泛认可。

可以邀请各方代表参与方案制定的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养老金并轨的方案公正合理。

三、具体措施和步骤1.确定养老金并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和实施步骤。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顺利推进。

2.逐步理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

逐步理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统一参保范围、缴费标准、计算方法等。

根据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过渡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退休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管理机构。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确保养老金并轨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实施,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能够按时足额支付。

4.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XX年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已经正式实施。

下面是的xx年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xx〕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根本养老金。

xx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详细调整方法如下:(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xx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

详细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3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

(二)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

详细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根本养老金增加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根底上,对以下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根本养老金: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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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养老金并轨方
案内容
中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
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
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
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
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
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

养老金待
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那么,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是什么呢?
本人表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几无进展。

XX年11月04日,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
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

XX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示:这是受制于我们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XX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明确改革共同方向,分步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

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

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相关新闻:养老金并轨方案“玄机”
“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一致的,主要差距体现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

”人社部社
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

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即为职业年金。

而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表示,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实际上,现阶段不难看出,并轨改革的“玄机”在于职业年金。

上述接近人社部高层人士说,并轨改革后,在制度上,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基本养老金是一样的。

如此,机关事业单位较改革之前的退休待遇有很大差距,意味着改革导致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显著下降,这显然不可行。

于是,国家会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群有一个过渡性政策安排如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公务员、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财政保障;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解决方案或是“财政支出+单位自筹”。

“对于财政落后地区,中央可进行转移支付,届时的情况是全国统一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不再搞试点。

”上述人士说。

有媒体报道称,人社部已完成的养老金并轨方案之核心内容是根据公务员的现有工龄,经过计算补齐相应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在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出台后,养老保险补齐的年限至少15年,需要补齐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
年金将形成庞大的支出,而目前公务员退休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

但是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随即回应称,所谓“养老金按工龄补齐保险”仅是意见,尚无定论。

“养老保险改革的顶层设计尚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单独推进某一项政策,都很难实施,要看方案如何定,如果需要其他部委会签,则一并上报国务院,具体时间不好定。

”上述接近人社部高层人士说,“但年内方案应该可以出台。


事实上,去年10月,人社部养老司召集7家国内外学术机构及专家召开顶层设计闭门会议,但是这些机构递交的7套方案尚未公布。

“人社部目前的并轨方案并未从中择优选择,或综合其优点产生一套新方案,那7套方案只是作为参考。

”上述接近人社部高层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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