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薪资管理办法(doc11页)
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项目薪资管理办法

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项目薪资管理办法目录引言总则薪资构成薪资等级与晋升项目奖金分配特殊贡献奖励薪资调整机制薪资支付与发放违规处理附则1. 引言1.1 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特制定本项目薪资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全体员工。
1.3 原则公平性:确保薪资分配的公正合理。
激励性:通过薪资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透明性:薪资管理办法公开透明。
2. 总则2.1 薪资构成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和特殊贡献奖励等部分组成。
2.2 薪资等级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和能力,设定不同的薪资等级。
3. 薪资等级与晋升3.1 薪资等级设定明确各岗位的薪资等级及其对应的薪资范围。
3.2 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定晋升通道和晋升条件。
4. 项目奖金分配4.1 奖金设置原则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利润贡献等因素设定。
4.2 分配标准明确项目奖金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
5. 特殊贡献奖励5.1 奖励对象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5.2 奖励标准根据贡献的大小和影响,设定奖励标准。
6. 薪资调整机制6.1 定期调整根据市场薪资水平和公司业绩,定期调整薪资。
6.2 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进行个别薪资调整。
7. 薪资支付与发放7.1 支付周期明确薪资的支付周期,如每月支付。
7.2 发放流程详细规定薪资的发放流程和时间。
8. 违规处理8.1 违规情形明确违反薪资管理办法的具体情形。
8.2 处理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9. 附则9.1 制度修订本办法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适时修订。
9.2 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所有。
9.3 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项目薪酬制度

项目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核定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
第三条机关和物业薪资标准另行确定。
第二章项目人员划分第四条项目人员由四部分组成:项目班子成员、项目员工、外聘人才、短期用工。
第五条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项目财务总监、项目副总工程师(主持工作)、副总经济师(主持工作)。
第六条项目员工包括项目经理助理、项目副总工程师(未主持工作)、副总经济师(未主持工作)、项目从事A、B、C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外聘人才为我公司与之签订外聘人才合同人员。
第八条短期用工为项目与之签订短期合同人员,是项目经理部的服务人员,不包括一线工作的生产人员。
第三章项目班子成员薪酬构成第九条项目班子成员薪酬由年基本收入(岗薪)、购房补贴(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和经营承包兑现三部分构成。
年基本收入(岗薪):项目正职(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执行公司与项目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规定的年基本收入,项目副书记(主持工作)按正职的0.9系数发放,项目副职按正职的0.75--0.8系数发放,年基本收入采取按月全额发放的办法执行。
项目班子成员在发放年基本收入时按出勤天数计算月收入,项目班子成员月出勤达27天,春节月份出勤达20天即可全额发放当月月基本收入,当月出勤达不到规定出勤天数应按比例扣除当月工资。
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工程内出勤天数各月相互之间可以调节,调往其它工程后按新项目重新核定基本收入和出勤天数。
第十条购房补贴(**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按公司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经营承包兑现:工程竣工后, 由公司按《经营承包合同》核定承包人、保证人的承包兑现,项目正职按兑现额发放,项目副职按平均不超过正职的0.7系数执行。
项目发放经营承包兑现时,必须向公司经营科上报所有资料,经公司审计审批后发放,项目班子成员在发放承包兑现时按出勤天数计算承包收入,出勤天数按项目班子成员进场到项目班子成员退场为止。
工程项目薪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薪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程项目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薪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岗位、能力、绩效等因素相匹配。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四条工程项目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员工所在岗位、职级和地区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团队协作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个人贡献确定。
第三章薪资发放第十条工程项目人员薪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人员薪资发放前,应完成以下手续:(一)填写薪资发放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薪资发放手续;(三)薪资发放时,应向员工出具薪资发放明细。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人员薪资发放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正。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三条工程项目人员薪资调整包括岗位调整、职级调整、绩效调整等。
第十四条岗位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工作需要等因素,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职级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综合素质等因素,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绩效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团队协作等因素,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在工程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三)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四)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管理制度)项目薪资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项目薪资管理办法项目薪资管理办法一、引言 为了规范项目薪资管理,提高项目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本项目薪资管理办法。
二、项目薪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项目薪资管理体系,激励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 原则: - 按劳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进行薪资分配。
-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项目薪资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歧视和不公现象。
- 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薪资结构和激励机制,激发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 灵活性原则: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项目薪资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三、项目薪资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1. 组织架构:项目薪资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项目薪资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薪资管理的具体工作。
2. 职责分工: -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薪资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审核项目薪资管理小组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项目薪资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项目薪资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项目薪资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项目薪资管理的各项工作,收集和整理项目薪资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定期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项目薪资管理的工作情况。
- 项目经理: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薪资标准和激励机制,审核项目团队成员的薪资发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团队成员在薪资管理方面的问题。
- 项目团队成员:负责按照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项目薪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积极配合项目薪资管理小组的工作。
四、项目薪资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1. 项目薪资管理的流程: - 制定项目薪资管理计划:项目薪资管理小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薪资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项目薪资管理的目标、原则、方法和流程。
- 确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薪资标准: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薪资标准。
工程项目岗位薪酬暂行办法

工程项目岗位薪酬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劳动工资的管理,规范公司自建工程项目薪酬体系,努力建立客观、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参照业态行情,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诚实劳动,勇于奉献,尤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是获得应有劳动报酬的基本前提;2、贴近市场原则:岗位的薪酬水平依据行业特点、岗位性质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反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薪酬的制衡作用;3、动态管理原则:以岗定薪,上岗则有、下岗则无、薪随岗变;4、满足需要原则:特定时期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破例高薪聘请或提出阶段性薪酬规定;二、定编和拟薪:工程项目所需管理及后勤人员,由项目部经理或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确定的组织机构拟提项目人员编制及薪酬审批表,然后按公司工程项目层级管理规定提交报批;三、对主要岗位的资质要求1、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各级技术岗位1项目生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资格证书;2项目技术员:必须具有初级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资格证书;3档案资料员:必须具有省市级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员资格证书;3、质量岗位:必须经过省市级建委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正规培训,并获得质检员或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对大型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4、安全岗位:必须经过省市级建委或安管站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正规培训,并获得安全员C证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对大型施工项目,必须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5、材料、库管岗位:具有材料员上岗资格证书;6、施工员岗位:经过省市级建委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施工员上岗资格证书;7、预算统计岗位:具有相关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统计员上岗资格证书;8、辅助岗位:行车工、锅炉工、电焊工、保安及炊事员,须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上岗证;四、岗位薪酬结构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和现行薪酬标准,对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实行结构工资制,其岗位薪酬结构为:岗位薪酬= 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技能补贴+绩效考核+其他注:公司制定的各项薪酬标准均为税前值;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固定收入;只要员工按照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出勤,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管理规章,均可发给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依职位和工作性质划分为:1如果设定岗位与以上名称不一致,执行同一等级岗位基本工资标准;2实行包干工资制员工计算基本工资时,视为辅助员工标准执行;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是员工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不同岗位职责为依据,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工程量大小及在公司服务年限等综合指标,经所在部门和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标准为单位:元/月:1岗位补贴包括野外津贴、差旅费、电话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加班费含节假日等项目;2财务人员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工资序列;3实习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岗位补贴;4炊事员、保卫人员、勤杂工等“三类人员”原则上实行包干工资制;3、技能补贴:公司根据市场规律并结合企业实际,对具有一定资质或职称的人员,给予适当的技能补贴;技能补贴标准如下单位:元/月:1技能补贴原则上以受补贴人员所从事职位相一致作为认定标准,当其补贴与职位不一致时须由本人申请、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2技能补贴原则上为单项补贴,即:如果一个人同时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技能,可享受较高一级补贴,但不重复补贴;3受补贴人员原则上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合法资质或职称,并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序列;4、绩效考核:执行公司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5、其他:1自备车辆定额补贴:有自备车辆的项目经理2000元/月、副经理1500元/月;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申请、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2驻外及边远补贴: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等实际情况,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原则上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在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补助1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补助500元/月;五、相关规定和要求1、试用期薪资1新录用人员依其学历、专业职称、技术等级、工作经验、应聘岗位责任大小确定薪酬等级,并按所确定薪酬的80%或次等级作为试用期工资;2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公司工程项目人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审批可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提前转正定级;2、薪资调整1市场调薪:根据市场薪酬变化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可提出整体或个别薪酬调整建议,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职位变动调薪:职位变动者薪资参照该职位岗位补贴等级标准执行;3个人业绩考核调薪:以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薪的基本依据;3、薪酬计算1员工的薪酬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停薪;2工程项目员工岗位薪酬的计算基准由所在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和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经营班子批准后执行;3新录用或离职员工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其当月岗位薪酬以实际工作天数作为计算依据;4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等于命令生效之日起适用相应岗位薪酬待遇;5为新项目储备人员未进入项目前所发生的工资等费用,可由公司或相关单位垫付,然后由所到项目承担;4、员工离职的劳动补偿按以下方式办理:1由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或本人对工作不适应但无重大过错等原因被公司解聘的员工,以员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给予相应劳动补偿;2因违反公司规章受辞退以上处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形式补偿,并有权追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3员工自愿提出辞职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公司不予任何补偿;4试用期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给予劳动补偿;5、薪酬控制及发放规定1公司工资结算期为前月26日至当月25日,原则上在每月10日左右发放上月岗位薪酬,若遇节假日可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2领薪时需对所领工资额进行确认,如有薪资计算上的疑问或错误,应于5日内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6、项目部奖惩:执行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特殊情况由项目部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经2010年9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于2010年9月25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

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团队成员薪资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该制度将规范项目团队成员的薪资设置和调整,并提供相关的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以达到项目目标的实现和团队成员的激励效果。
2. 薪资管理原则薪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1.公平性:薪资设置应公正合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相同工作的项目团队成员享受相同的薪资待遇;2.激励性:薪资设置应与个人绩效和贡献相匹配,旨在激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晋升机会;3.灵活性:薪资管理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项目的特点和团队成员的变动;4.透明度:薪资管理的标准和程序应对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公开透明,避免信息不对称和猜疑。
3. 薪资等级和设置流程3.1 薪资等级划分根据项目团队成员的职位、工作经验、能力水平和贡献,将团队成员划分为不同的薪资等级。
薪资等级的划分应经过全体项目团队成员一致认可,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3.2 薪资设置流程•项目团队成员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薪资申请;•项目负责人将收集到的薪资申请进行审核,并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讨论;•最终确定薪资设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团队成员。
4. 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4.1 考核指标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估:•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个人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合作和贡献;•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客户评价等其他因素。
4.2 激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采取以下激励机制:•工资调整:根据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薪资调整;•奖金制度:根据绩效优异者,提供额外的奖金激励;•晋升机制:根据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机会。
5. 薪资调整和公示5.1 薪资调整薪资调整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项目完成情况和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外部经济环境变化。
薪资调整将在每年固定的时间进行,项目团队成员可以通过正式的申请流程来调整自己的薪资。
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

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一、引言薪资管理是组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利益,也关系到组织的正常运转。
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来确定薪酬水平,通过建立清晰的薪酬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达到组织的业绩目标。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项目责任制薪资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对员工进行公正的评价和薪资分配,避免利益输送和歧视。
2. 竞争原则:激励员工通过不断提高绩效来获得更高的薪资,促进员工之间的竞争和业绩提升。
3. 稳定原则:制定的薪酬制度不宜频繁变动,要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稳定。
4. 透明原则:员工对薪酬制度要有透明的了解,清晰明确的薪酬计划和绩效评估标准对员工是很重要的。
三、薪酬计划1. 基本工资:(1)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学历和岗位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遵循市场公平原则,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2)基本工资的年度调整要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和行业水平进行调整。
2. 绩效奖金:(1)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发放绩效奖金,以奖励和激励员工的积极工作和成绩。
(2)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应该明确,在绩效考核结束后及时发放,让员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 岗位津贴:(1)对特定岗位或特殊工作环境,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作为激励措施,鼓励员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挑战。
(2)津贴的发放要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和透明。
4. 其他福利:公司还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年限、特殊贡献等因素给予其他福利,如员工关怀、年终奖金、股权激励等。
四、绩效考核1. 考核标准:(1)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2)绩效考核标准要公平公正,避免主管因素和个人喜好对员工评价造成偏差。
2. 考核周期:(1)公司可以制定年度、季度或者月度等不同的考核周期,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薪酬管理办法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薪酬管理,确保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制订岗位薪酬有章可循,充分调动项目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局属单位薪酬管理办法(试行)》(XX人字[2009]14号文)和我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分公司类型的确定分公司类型是根据分公司所管所有项目营业额进行累计核算,确定分公司类型,每年年初核定一次。
第二条分公司领导班子岗薪的确定(一)岗位薪资=岗位薪资标准基数*控制系数;(二)分公司副职的系数由分公司根据副职每个人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技术水平、管理经验、所从事岗位责任大小综合考虑后确定,领导班子副职的平均系数不得超过0。
8,并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审批。
第三条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岗薪的确定(一)分公司各部门的岗位共分项目副总师或部门部长特级、部门部长、部门副部长、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一类办事员、二类办事员七类,每个类别分A、B、C三级,具体岗薪标准参照本办法中第六条规定。
其中项目部门副部长、部长须报公司主管科室研究后批准,副总师或部门部长特级须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批准。
(二)分公司根据每个人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技术水平、管理经验、所从事岗位责任大小综合考虑后,确定每个人的岗位等级,再在以上控制范围内确定其岗薪。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薪酬管理办法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类型的确定(一)项目经理部根据折算总合同金额、折算平均年产值,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注:1、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2、折算总合同金额 = 合同总金额×折算系数折算年均产值 = 折算总合同金额÷总工期(月数) × 12个月 ;3、考虑到不同工程、不同地域等条件下施工难易程度的不同及其施工产值的不均衡性,用折算系数来对施工产值进行修正(折算系数表见XX交通土建工程标后预算实施办法)。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岗薪的确定(一)岗位薪资=岗位薪资标准基数*控制系数;(二)副职的系数由项目部根据副职每个人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技术水平、管理经验、所从事岗位责任大小综合考虑后确定,领导班子副职的平均系数不得超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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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美冷字[2000] 52号签发人:X河川项目薪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原则项目薪资是指为企业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研究的科研开发人员专设的,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科技人员所做的创造性劳动支付的一种报酬。
为规X项目薪资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薪资来源项目薪资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来源于管理工资,由事业部根据各职能部或子公司直接从事新产品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及工资职级等设立。
二、来源于每年事业部获得的科技奖励基金(不含个人单项、专项奖励金额;已领取个人单项奖金的人员若其获奖金额高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不再参与项目薪资的分配,若所获奖励金额低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追补不足部分。
)第三条适用X围一、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有正式立项的内销、出口产品开发项目,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模具设计项目等,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含全新开发、改进开发、派生开发、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及引进技术项目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上述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参与项目的制造工艺人员)及有关专业评审人员。
第二章项目薪资的管理第四条项目薪资专款专用,当年项目薪资未发放完的,递延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可挪作他用。
第五条项目薪资采取分类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1、来源于管理工资部分的项目薪资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分别管理,根据研发人员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表现及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份发放),具体计发办法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自行制定,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备案;2、来源于科技奖励部分的项目薪资由事业部授权技术开发部统一归口管理,本办法以下内容所指的项目薪资均指此部分项目薪资。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六条事业部推行项目经理制,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均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的产生实行竞聘制;项目经理的具体责任、权限、利益等参见《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事业部年度立项的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等均由技术开发部统一承包并归口管理。
第八条立项项目中属子公司的“三新”技改项目采取由技术开发部发包,子公司承包实施的方式进行;此类项目的项目薪资标的由双方按虚拟客户模式依据项目的各项实际功能指标情况协商确定。
第九条项目中牵涉到电控开发的,在项目立项时应将该项目的项目薪资标的按照电控开发部分在此项目中所占的实际权重进行划分,得出该项目属电控开发部分的项目薪资,再以由技术开发部发包,电子科技公司承包的方式进行开发,双方的关系也是虚拟的客户关系,为此双方应在发包及承包过程中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第十条凡已在第八、第九条中剥离的项目薪资,在项目按双方协议要求完成的情况下由技术开发部按协议条款支付给相应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对内自行分配。
第十一条释义:项目薪资标的额是指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的某一项目的项目薪资额度。
第十二条各类项目的薪资标的额划分:注: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在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方面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一)项目类别界定方法采用累加计分制。
从以下A、B、C、D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然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90分及以上为Ⅰ类,70~89分为Ⅱ类,50~69分为Ⅲ类,50分以下为Ⅳ类。
A.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先进性(25分);B.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C.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D.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二)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则一。
(三)项目类别确定程序: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技术管理科组织专业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类别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估,(涉及到子公司参与的项目,评估工作应有相应的子公司技术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经项目所在科室负责人(科长)及相应子公司技术部长审核后报技术开发部部长批准确定。
第四章项目薪资评定办法及分配原则第十三条项目考核评价办法:采用百分制,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各模块相应权重见下框图;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提前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第十四条项目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项目考核评价执行部门:技术开发部技术管理科每月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重点阶段进度、质量、成本)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科室负责人(科长)审核后以板报形式公布。
子公司承担的项目由相应的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薪资计提:实际可计发项目薪资=项目薪资标的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第十七条项目薪资兑现时间:在完成项目开发工作一年后,根据对各类项目的评审结果给予全部兑现。
第十八条项目评价得分计算:项目得分=Σ各模块评价得分其中年度新产品项目研发水平评价按照开发项目的定位不同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第一类、年度主销产品,该类产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项目的评价总得分:①必要功能实现的程度(包括性能、质量、寿命);②产品的可靠性;③产品的维修性;④产品的安全性;⑤产品的操作性;⑥产品整个系统的协调(产品内部系统各部分之间的匹配);⑦产品本身与周围环境的协调;⑧产品的外观;⑨产品本身的工艺性、搬运性;⑩产品中采用某些技术现存问题的解决程度;第二类、储备开发产品(非年度主销)该类项目主要针对主销产品评价的第1、2、4项进行评价;第五章项目薪资计发第十九条发放前提:一、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超标实现):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计提项目薪资。
二、项目开发失败处罚:1.属事业部成熟技术,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的,则取消该项项目薪资;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誉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处以所造成损失5%~30%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连带责任人也承担相应罚款。
并取消该项目经理下一年度竞聘项目经理的资格,恢复竞聘资格后,仅允许参与竞聘同比低等级的项目经理;2.非属事业部成熟技术:因技术水平达不到、研发方向错误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研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发放项目薪资。
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薪资标的的50%。
第二十条分配方案确定程序:1.项目组成员评价得分:A.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研发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B.由科室负责人(科长)和项目经理共同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贡献的大小、付出的劳动量以及工作考核结果确定项目薪资分配比例,经技术管理科科长审核后报技术开发部部长批准。
(详细评定细则参见《项目经理负责制》)2.项目经理评价得分,由科室负责人及技术管理科根据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经理对项目的管理、对开发进度、开发质量及成本的控制和产品在市场的表现等确定评价得分;根据以上程序确定的评价得分所计提出的项目薪资最后报技术开发部部长批准。
(详细评定细则参见《项目经理负责制》)3.专业评审人员:专业评审人员不参与具体项目的薪资分配,从年度参与评审的全部项目薪资总标的额中提取1~3%作为专业评审人员的评审津贴在项目薪资发放时单独发放。
第二十一条经过以上程序确定项目组成员得分后,再根据第十六条计发项目薪资。
第六章监督第二十二条为避免项目薪资的超发、滥发,所有项目薪资的发放清单均须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事业部经营管理部为项目薪资的实施监控部门,有权就项目薪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各单位应予配合;对于不按照规定发放项目薪资的单位,事业部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归事业部经营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项目类别评估细则2、项目考核评价细则美的空调事业部二OOO年五月二十六日发:各单位送:X总、方副总、辛副总抄报: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印发份数:32份其中存档1份附则一:项目类别评估细则附则二:项目考核评价细则一、进度控制的考核(30分)1.对过程控制的考核(20分):1.1 对8个重点环节进行考核,每个环节考核分数为2.5分,8个重点环节分别为参考样机选型及分析、方案设计评审、模具委外、技术设计评审、第一次小批试制、样机鉴定、控制版本文件下发、第一次小批试产,其中方案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样机鉴定以最后通过时间为考核时间,若项目无模具委外制造,其考核分数相应分配在其它7个环节。
1.2 计划编制合理性的考核:以《开发责任进度表》为依据对《月度工作计划》编制合理性进行考核(只考核8个重点环节),分别占各环节考核总分(2.5分)的30%,月度工作计划时间比责任进度表计划时间推迟1天,则扣该环节考核总分的1.5%,20天扣完。
1.3实际完成时间的考核:以《月度工作计划》为依据对实际完成时间进行考核(只考核8个重点环节),分别占各环节考核总分(2.5分)的70%,实际完成时间每延迟1天,则扣该环节考核总分的10%,7天扣完。
1.4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增加新功能或技术要求需调整《开发责任进度表》的,以调整后《开发责任进度表》为准;由于过程控制不力或出现重大不符合项造成进度调整的,仍以调整后《开发责任进度表》为准,但其未完成的重点环节的考核分数只有原来的50%。
1.5当月度工作计划未能按时完成而重新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时,仍以第一个月计划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时间。
2.对投产鉴定完成时间的考核(10分):2.1以《开发责任进度表》为依据对投产鉴定实际完成时间进行考核,实际完成时间每延迟1天则扣该环节考核总分(10分)的4%,25天扣完。
2.2若投产鉴定按时完成,则保留40%过程考核结果,进度考核总得分的计算公式为:进度考核总得分=10+(20×0.6+过程考核得分×0.4);不能按时完成投产鉴定时,过程考核结果有效。
3.对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的考核:3.1项目应按时上交《月度工作计划》和《周记》,每迟交(或不交)一次扣0.5分,项目经理因事不能亲自上交《月度工作计划》和《周记》时,应指定项目组员执行此项工作。
3.2对每周工作考核原则上由各科室执行,并汇总至技术管理科作为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3技术管理科根据每周考核结果及全月工作完成情况对月度工作作出评价,作为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质量控制的考核(40分)1.研发过程质量评价(20分):1.1 方案设计阶段(4分):主要以手板样机测试结果为评价依据,对设计任务书满足不了的可调整设计任务书不扣分,由于方案设计失误而达不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每项扣0.5—1分,调整后的设计任务书仍不能满足每项扣1—2分,方案设计评审未通过扣2分。
1.2 技术设计阶段(4分):主要以试模样机测试结果为评价依据,达不到方案设计的要求每项扣0.5—1分,导致调整方案仍至设计任务书每项扣1—2分,技术设计评审未通过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