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药品储备和存放介绍
储备药品制度

重症医学科储备药品管理与使用规范和流程
一、常用药品的管理
1、重症监护室常备有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应根据病区用药数量与药房协商规定固定基数,建立账目。
2、新领药品人柜前要认真核对药品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要品的质量。
3、药柜应放在光线充足处,便于取用,以免受潮,但柜内不宜透光,并保持药品整洁,由专人加锁保管。
4、注射内药、内用药、外用药应与消毒药品、化学试剂分开存放,储存的药品标明名称、规格、剂量。
5、高危药品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
6、对一年内的近期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立近效期药品警示表,标明有效期。
7、物理、化学性质不稳定的药品,根据说明书上提供的储存方法储存。
二、急救药品的管理
1、急救药品,必须放在急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
2、应根据抢救病人的种类和特点确定急救药品的种类和基数,固定数量,建立账目。
3、编号排列,定位存放。
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4、急救药品使用后及时补足数量。
5、急救车应定位放置,车上严禁放置物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三、贵重药瓶的管理
1、确定贵重药品,将用药金额大、单价高的药品列为贵重药品管理
范围。
2、贵重物品要求专柜加锁存放,专账登记。
3、专人负责请领、保管、出入帐及清点。
四、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管理
1、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列》,加强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2、如果科内需要预留麻醉药品基数,应当专柜保存并实行双人双锁。
临床科室药品储备和存放介绍

临床科室药品储备和存放一药品的存放环境(一)需要避光保存药品1、维生素类注射液:复方维生素、维生素B、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B12、维生素B6、维生素C注射液(见光易分解药物)。
2、噻嗪类药物: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盐酸氯丙嗪注射液(该类药物在光、金属离子、氧的作用下极易氧化变色,但氯丙嗪和异丙嗪说明书中均规定应避光保存,但未规定应避光输注).3、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以喹啉羧酸类产品最多,大多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降低)。
4、酚类药物: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酚磺乙胺注射液(分子结构中含有酚羟基,在氧、金属离子、光线、温度等影响下,易氧化变质,这类药物只需做好避光保存即可).5、芳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为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容易发生脱羧反应生成褐色的间氨基酚,再被继续氧化形成二苯醌型化合物,引起不良反应,该药物无论是说明书还是各类用药指南都明确指出,静脉滴注时应新鲜配制,避光,溶液变色即不得使用)。
6、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两性霉素B(为多烯类抗真菌药,具有易氧化结构,同时为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所以滴注时要避光).7、抗肿瘤药物:顺铂、卡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霉素、丝裂霉素、表柔比星、长春新碱、紫杉醇、依托泊苷、多西他赛、昂丹司琼、亚叶酸钙(某些化疗药物具有化学结构的特殊性,在水溶液状态下,可发生裂环、重排、水解、聚合、氧化、异构化等较复杂反应,光照可催促上述反应的进程,但并非所有的抗肿瘤药物在输注过程中都需要避光)。
8、造影剂:碘海醇注射液、碘伏醇注射液9、吡啶类药物: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尼可刹米、异烟肼。
(因结构中含有二氢吡啶环,对光不稳定,但不是每一种二氢吡啶类都要求避光,硝苯地平静脉滴注中必须遮光,而尼莫地平说明书中规定“从小包装取出后及使用时,应避免日光直射,并未要求输注过程中避光,只要做到避免日光直射即可,比如靠窗的患者,给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此外如异烟肼和尼可刹米,仅需避光保存。
临床科室药品储备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药品储备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临床科室药品储备管理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药品储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促进药品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药品储备管理流程2.1 申请临床科室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根据药品储备管理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药品储备申请。
申请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2 审批相关部门负责审核药品储备申请,并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2.3 采购经批准的药品储备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进行药品采购工作。
采购过程中,应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2.4 入库采购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
入库时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药品的追溯性和使用便利性。
2.5 出库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时,应提前向药品库申请出库。
出库时应按照临床需求和用药指南进行合理的药品配给,并在出库记录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6 盘点药品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一致。
盘点结果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3. 药品储备管理要求3.1 药品储备量根据临床科室的特点和药品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药品的储备量,并确保储备能够满足正常临床需求和应急情况的需要。
3.2 药品储存条件药品应储存于符合规定的药品库房或储藏室中,确保药品的保存环境符合药品质量要求,并符合药品储存的相关规定。
3.3 药品管理责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明确药品储备管理的具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3.4 药品报废处理药品库存中的过期药品或损坏药品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使用和销售。
报废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4. 附则本制度由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 生效与备案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备案于临床科室档案管理部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病区在患者需要时能够即将提供的药品,它们在病区内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治疗药物。
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二、定义1. 备用药品:指病区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根据患者的需求而储备的药品。
2.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指对病区备用药品的储备、使用、补充、监测和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三、备用药品的分类和储备1.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将备用药品分为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两类。
- 常备药品:指病区内需要长期储备的药品,如常用抗生素、镇痛药等。
- 暂时备用药品:指病区内需要暂时储备的药品,如特殊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
2.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确定备用药品的储备量。
- 常备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病床数、平均住院天数、药品的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计算。
- 暂时备用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暂时需求和临床医生的意见进行合理安排。
3. 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位置。
-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 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应分别储存在不同的柜子或者区域,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1. 备用药品的使用。
- 医护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先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患者的需求。
-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并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进行标注。
2. 备用药品的补充。
- 病区药剂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
- 补充备用药品时,应先使用近期有效期的药品,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监测和报废1. 备用药品的监测。
- 病区药剂师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库存的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 盘点时,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过期药品并进行处理。
2. 备用药品的报废。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1.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本病区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1.2 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科和药学部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1.3 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1.4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2.1 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学部门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2 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 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3.2 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3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3.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学部门备案或到药学部门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学部门处理。
3.5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学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备用药品管理是病区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病患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用药风险。
二、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内为应对突发情况或患者需要而储备的药品。
备用药品应根据病区患者的疾病特点和临床需要进行合理选择,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专门的药品储存柜中,柜子应具备防潮、防尘、防光等功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备用药品柜的温度应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避免药品受潮、变质。
3.备用药品柜内的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类别、名称、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保持整齐清晰,方便查找和管理。
4.备用药品的储存期限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随意使用或私自取用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使用应进行书面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用药时间、用药剂量、使用原因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评估。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五、备用药品的管理1.备用药品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2.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药品质量良好。
3.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4.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与记录一致。
六、备用药品的报废处理1.备用药品的过期或失效应及时报废,报废药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使用。
2.备用药品的报废应有专门的程序,包括药品报废申请、报废药品清单、报废药品销毁等环节,确保报废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3.备用药品的报废记录应详细记录报废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信息,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保管制度

XXXX医院药品储存、养护、保管制度1、从事验收、养护、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职称方可上岗。
2、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
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几点:(1) 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其中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2—8摄氏度),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
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2) 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3)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 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5) 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
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6) 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7)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3、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1) 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2) 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湿度等管理。
(3) 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4) 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
临床药物储存管理制度

临床药物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临床药物的储存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权益,提高临床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药物的储存管理工作,包括所有药品的接收、存放、保管、分配、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
三、储存环境1. 药品库房应位于干燥通风、避光、避潮、防火的地方,库房内应有恒温设备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2. 药品应按照要求分类存放,同时要做好药品堆码,确保药品容易取用和观察。
3. 药品库房内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进出药品的人员和数量,确保药品的安全。
4. 药品库房内应有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四、入库管理1. 所有药品的入库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方可入库。
2. 入库的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分类标示清晰。
3. 入库的药品应进行编号和分类,建立档案,并做好药品的台账。
4. 入库的药品应按照制定的存放要求进行存放,同时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并做好保养工作。
五、出库管理1. 药品出库应经领药人员填写领药单并签字确认,经过药品库房确认后方可出库。
2. 出库的药品应按照用药顺序和分类要求进行分配,确保药品的安全。
3. 出库的药品应进行记录,并做好外观和数量的检查,确保药品完好完整。
4. 出库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发,确保用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确保用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 药品使用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用量和用法。
3. 药品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记录,避免用药过量或者用药不规范。
4.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房,并进行记录,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正常。
2. 库存药品应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保养,避免药品的损坏。
3. 库存药品应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使用,确保库存量的控制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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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药品储备和存放一药品的存放环境(一)需要避光保存药品1、维生素类注射液:复方维生素、维生素B、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B12、维生素B6、维生素C注射液(见光易分解药物)。
2、噻嗪类药物: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盐酸氯丙嗪注射液(该类药物在光、金属离子、氧的作用下极易氧化变色,但氯丙嗪和异丙嗪说明书中均规定应避光保存,但未规定应避光输注)。
3、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以喹啉羧酸类产品最多,大多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降低)。
4、酚类药物: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酚磺乙胺注射液(分子结构中含有酚羟基,在氧、金属离子、光线、温度等影响下,易氧化变质,这类药物只需做好避光保存即可)。
5、芳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为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容易发生脱羧反应生成褐色的间氨基酚,再被继续氧化形成二苯醌型化合物,引起不良反应,该药物无论是说明书还是各类用药指南都明确指出,静脉滴注时应新鲜配制,避光,溶液变色即不得使用)。
6、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两性霉素B(为多烯类抗真菌药,具有易氧化结构,同时为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所以滴注时要避光)。
7、抗肿瘤药物:顺铂、卡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霉素、丝裂霉素、表柔比星、长春新碱、紫杉醇、依托泊苷、多西他赛、昂丹司琼、亚叶酸钙(某些化疗药物具有化学结构的特殊性,在水溶液状态下,可发生裂环、重排、水解、聚合、氧化、异构化等较复杂反应,光照可催促上述反应的进程,但并非所有的抗肿瘤药物在输注过程中都需要避光)。
8、造影剂:碘海醇注射液、碘伏醇注射液9、吡啶类药物: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尼可刹米、异烟肼。
(因结构中含有二氢吡啶环,对光不稳定,但不是每一种二氢吡啶类都要求避光,硝苯地平静脉滴注中必须遮光,而尼莫地平说明书中规定“从小包装取出后及使用时,应避免日光直射,并未要求输注过程中避光,只要做到避免日光直射即可,比如靠窗的患者,给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此外如异烟肼和尼可刹米,仅需避光保存。
10、其他药品:甲钴胺注射液、硝酸甘油注射液、注射用硝普钠(在光照下分解加速,滴注时应新鲜配制,并迅速将输液瓶用黑纸或铝箔包裹避光,于12小时内用完)、氢化可的松注射液、地西泮注射液、呋塞米注射液。
11、易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磺酰脲类、利尿药、吩噻嗪类、非甾体抗炎药、口服避孕药、部分局部用药等。
(二)药品储存的温湿度每一种药品应根据说明书中温湿度储存要求分别储存:室温:10-30℃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遮光且温度不超过20℃冷处:2-10℃,冰箱、冷柜用于储存需要冷藏的药品,应建立检查、记录制度保持温度在2-10℃,我院需冷藏药品目录如下:相对湿度:45%-75%之间二、普通药品1、药品混放的问题:严禁内服药与外用药混放、静脉用药与外用药混放。
2、建议建立特殊口服药发放管理规定,如安定,奋乃静,地高辛等特殊用药一定在医护人员的监督下使用,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管床医生沟通。
3、尽可能单品种使用一个批号,严禁将不同类药品或剂量不同的同类药品混放在一起,特别是外包装相似的药品。
4、建议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各科室自行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如:科室建立药品检查记录本,对库存的药品的基数,生产日期,批号,失效日期,使用情况,逐一检查登记,批号变化随时登记,按期使用,过期一律不得存放。
并实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有标识不清、破损、变色、混浊等不得使用。
5、建议按需备药:各科室结合自己本科室实际情况,将备用药品设立一定基数,并建立登记本,班班交接,有记录,用后及时请领补充。
三、贵重药品建议科室建立贵重药品登记本,对贵重药品的品种、剂量、使用情况逐一登记,班班交接,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杜绝多药和少药现象。
四、急救药品急救药品应专车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每日交接;应有清晰的药品目录;存放地点要固定,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并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应专人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
五、高危药品高危药品,是指使用错误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
其特点是出现错误使用的情况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要求严格存放:(一)高危药品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1、 A级: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B级和C级: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二)高危药品常见风险因素1、医院用药管理系统不完善:缺乏完善的双审核制度,药品存放不合理,缺乏醒目的警示标志,识别病人方法不健全,缺乏标准的操作流程。
2、医护人员本身导致的风险:医务人员过于疲劳,剂量换算错误,医务人员交流不充分,字迹潦草,语言表述不清,工作环境不佳,光线不足导致剂量单位错误,缺乏相关药学知识导致的用药混淆等。
3、“相似性”和“相邻性”两个干扰因素:“相似性”包括:药名相似、书写相似、剂型相似、包装相似、病人名字相似等。
“相邻性”包括:床位相邻、液体摆放顺序相邻、治疗单排列顺序相邻等。
4、病人依从性和药品本身具有的风险:依从性可以决定给药所取得的效果,药品本身可能具有高度风险、治疗窗窄、过敏反应、非线性动力学等。
(三)高危药品药事管理1、根据高危药品的药理作用与贮存要求分类存放,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比如, 10%氯化钾注射液专抽屉存放,其他高危药品分类专柜放置,与普通备用药严格分开。
2、药名相近或相似、字体相似、包装相似的高危药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3、高危药品存放柜门上外贴红色的警示标识。
如10%氯化钾注射液可在其外包装上标注“严禁直接静脉推注!”的红色警示标识。
4、严格控制滴速的高危药品,使用时须在输液架上挂上“注意滴速!”的红色警示牌.以提醒护士严格控制滴速。
严密观察患者的用药情况。
5、高危药品的调剂发放,注射剂浓溶液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6、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统一醒目、统一黑底白字标签,其中高浓度电解质统一红底白字药品标签。
7、常见高危药品目录如下:(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六、麻醉和精神药品1、实行五专管理: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并实行交接班,每天进行清点。
2、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3、收回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还回药房,由药房统一处理,并作记录。
4、我院常用麻醉和精神药品目录如下:七、关于药品效期1、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2、药品有效期的意义:有相当数量的药包括抗生素,生物制品(酶,胰岛素,血清,疫苗,抗毒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稳定性不够理想,无论采用何种贮藏方法,若放置时间过久,都会产生变化,降低疗效,增加毒性或刺激性。
因此,对不稳定的药须规定有效期,以免失效或诱发不良反应。
3、药品的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
对规定有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藏条件加以保管,尽可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
为了保证其质量,在有效期内使用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它们的性状,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停止使用。
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已属于劣药,不能再使用!4、药品有效期格式及计算(1)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2)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自生产日期计算。
(3)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例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6年7月31日。
再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
(4)为了方便患者能保证药品有效期内服用,建议药品有效期标注时,将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标注出来,例药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20日,有效期两年,则有效期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10月19日”,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将有效期至标注到年、月、日比只标注到年、月容易理解和判断药品具体的失效日期。
新政策是要求标明使用期限的。
5、近效期药品:是指有效期≥5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限≤1年半的药品;或者药品有效期≥2年且距离失效期只有1年的药品。
在药品批发企业仓库,一般药品距离规定的有效期6个月的时候就是近效期药品。
6、近效期药品处理:建议对近效期药品实行动态监控,凡有效期药品在6个月以内的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与临床医生沟通,采取措施,争取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薄中登记处置结果。
对病区临近效期2个月又暂不用的药品,可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药品。
7、药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他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