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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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中的A、C、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中的A、C、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

第二章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第三条鉴定评审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接受压力容器设计申请单位的约请、签订协议、编制鉴定评审计划、组织鉴定评审组、准备鉴定评审文件及资料、印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第四条获得申请受理的单位完成准备工作后,应当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详见附件一),并同受理批复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及质量保证手册等相关资料一并送达鉴定评审机构,约请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在收到约请后,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并且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

鉴定评审机构同意接受申请单位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后,双方签订《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技术服务协议》(详见附件二),并付诸实施。

第六条鉴定评审机构参考约请单位的时间要求,编制鉴定评审计划,自约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延迟,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对换证申请单位的鉴定评审,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申请单位的《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2个月前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由于设计单位原因不能完成的除外)。

第七条鉴定评审计划应于每月25日前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并及时组织鉴定评审组。

鉴定评审组应由具有鉴定评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

鉴定评审组设组长1名,组员不应超过3名,鉴定评审组中具有设计审批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修订 150.1 4.3.3b
修订 150.1 4.3.3c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设计一般规定 “失效措施” 载荷 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载荷,其中b)增加“当液体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可 忽略不计。” (原“内装物料”改为“内装介质”)
修订 150.1 4.3.2b
修订 150.1 4.3.2c 未变 150.1 4.3.2d 未变 150.1 4.3.2e 未变 150.1 4.3.2f 未变 150.1 4.3.2g 未变 150.1 4.3.2h 修订 150.1 4.3.2i 未变 150.1 4.3.2j 修订 150.1 4.3.3 未变 150.1 4.3.3a
未变 150.1 4.2.2.3c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 3.2.2.2.2
修订 150.1 4.2.2.3d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3.2.2.2.4
修订 150.1 4.2.2.3e
修订 150.1 4.3 新增 150.1 4.3.1 修订 150.1 4.3.2 未变 150.1 4.3.2a
3.5.6
新增 150.1 4.3.8
容器元件的名义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一般应标注在设计图 样上。
修订 150.1 4.4
许用应力
3.6
安全系数3.0改为2.7;1.6改为1.5;表1中增加“钛及钛
修订 150.1 4.4.1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 使用温度确定 本标准适用的结构形式 本标准适用钢制容器的结构形式按本部分以及GB150.2~4 的相应规定。
GB150-1998 1 1.1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1总则本规定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要求制定,是压力容器设计质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是结合我厂具体情况,是对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等的补充和具体化。

1.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设计的D1、D2类压力容器。

1.2管辖范围本规定的管辖范围是容器壳体及与之连为整体的受压零部件;与容器壳体相连的非受压元件其连接焊缝,以及直接装在容器壳体上的安全附件等。

1.3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51《管壳式换热器》、HG/T20580~HG/T20585《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等要求,并符合压力容器专业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2定义2.1压力除注明者外,压力均为表压力。

2.1.1工作压力(MPa)a.内压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b.真空容器(指真空度≥0.02MPa的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大真空度。

c.外压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内外压力差。

2.1.2设计压力(MPa)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的条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

2.1.3试验压力(Mpa)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的压力。

2.1.4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在指定温度下,压力容器安装后顶部所允许的最大工作压力。

该压力应是按各受压元件的有效厚度减去压力外的其它载荷所需厚度后,计算得到的最大工作压力(且减去元件相应液柱静压力)中的最小者。

a.当压力容器根据使用条件要求有不同的设计温度时,应分别计算对应于各个设计温度下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b.当不能通过计算来确定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可用设计压力来代替最高工作压力2.1.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整定压力)安全阀阀瓣开始离开阀座,介质连续排出时,在安全阀入口侧测得的压力。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习题.doc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习题.doc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习题(包括《容规》设计部分内容)一、填空题:(15题)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_____ 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全国2、《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有效期满的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4年3、取得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应当对从事设计、审核的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

经常性4、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______ 以上的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参加过压力容器技术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且有考核合格证明的,在换证鉴定评审时不再进行人员考核。

50%5、经专业考核合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在考核有效期内,如果参加2次以上(含2次)相关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换证。

免除考核6、A级、C级、SAD级压力容器主要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校核、审核、批准4级签署: D级压力容器主要设计文件(总装图、设计计算书)进行设计、校核、审核_____ 签署。

3级7、设计单位至少应有 ___ 正式版本的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一套8、设计换证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和发证。

鉴定评审9、提交《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查报告和o 质量保证手册10、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______ 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5个11、对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例如存在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腐蚀介质环境时,须在设计图样上提出相应的以及必要的热处理要求。

耐腐蚀试验方法12、压力容器最小厚度的确定应当考虑制造、、安装等因素的影响。

运输13、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压力容器,腐蚀裕量根据预期的压力容器使用年限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应当考虑介质流动对受压元件的冲蚀、等影响。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
A级覆盖B级。A级锅炉安装覆盖GC2、GCD级压力管道安装。
B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B级锅炉安装覆盖GC2级压力管道安装。
注:
1.A级锅炉制造许可范围还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承压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不单独进行许可。B级许可范围的锅炉承压部件由持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
制造
单位
许可
锅炉
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锅炉(A)
锅炉(B)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二。
压力
容器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压力管道管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非金属材料管)
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且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用于压力管道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焊接钢管
33 3.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450mm用于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
除A级以外的其他无缝钢管、焊接钢管、聚乙烯管;非金属材料管中的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2.架空游览车类:轨道高度≥10m,或单车(列)承载人数≥40人
3.滑道类长度≥800m
4.观览车类:高度≥50m,或单舱承载人数≥38人
5.陀螺类:倾角≥70°,或回转直径≥12m
6.飞行塔类:运行高度≥30m,或承载人数≥40人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第四章增项和变更第五章换证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附件A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附件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附件C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内容附件D 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附件E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谈锋鸳瀣黼象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录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录

附件A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A1A级(1)A1级,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注明单层、多层);(2)A2级,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指球形储罐;(4)A4级,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A2C级(1)C1级,指铁路罐车;(2)C2级,指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C3级,指罐式集装箱。

A3D级(1)D1级,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D2级,指第二类压力容器。

A4SAD级指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

注:不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单位至少应当取得压力容器A级、C级或D级中任一级别的许可。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8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8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81.2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8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8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8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8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8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当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1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六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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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SAD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SAD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SAD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SAD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A2、A3级 SAD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球形储罐)级;SAD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A2、A3级;SAD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SAD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2级 A级:A2级、A3级 A级:A1(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A2级 A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球形储罐)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2、A3级 A级:A2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4级 A级:A2级、A3级 A级:A2级 A级:A2级、A3级 A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2级、A3级 A级:A2级 A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1(仅限单层、锻焊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超高压、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SAD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单层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2、A3级 SAD A级:A2级 A级:A2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A2、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球形储罐)级 A级:A1(仅限高压容器)级、A2级、A3级
TS1210052-2012 TS120175-2011 TS1210057-2012 TS1210373-2011 TS1210028-2011 TS1210279-2014 TS1210165-2012 TS1210190-2012 TS1210355-2011 TS1210362-2011 TS1210471-2012 TS1210363-2011 TS1210420-2011 TS1210474-2012 TS1210047-2012 TS1210108-2012 TS1210341-2011 TS1210090-2012 TS1210394-2011 TS1210193-2012 TS1210043-2012 TS1210351-2011 TS1210565-2014 TS1210042-2012 TS1210163-2011 TS1210003-2012 TS1210277-2014 TS1210249-2013 TS1210397-2011 TS1210201-2013 TS1210058-2012 TS1210473-2012 TS1210269-2014 TS1210259-2014 TS1210189-2011 TS1210306-2014 TS1210150-2011 TS1210513-2013 TS1210137-2013 TS1210557-2014 TS1210357-2015 TS1210552-2014 TS1210202-2013 TS1210322-2014 TS1210581-2015 TS1210538-2014 TS1210146-2012 TS1210482-2012 TS1210371-2011
2012.3.11 2011.7.3 2012.1.23 2011.7.3 2011.11.21 2014.7.1 2012.9.13 2012.12.11 2011.4.1 2011.5.21 2012.11.17 2011.5.21 2011.12.25 2012.12.4 2012.1.10 2012.6.4 2011.1.21 2012.3.21 2011.8.15 2012.12.23 2012.3.3 2011.3.19 2014.9.9 2012.1.15 2011.5.28 2012.1.7 2014.7.1 2013.11.20 2011.8.22 2013.6.21 2012.2.11 2012.11.26 2014.4.14 2014.3.4 2011.9.27 2014.9.9 2011.5.28 2013.6.30 2013.4.9 2014.3.4 2015.4.12 2014.3.24 2013.7.16 2014.12.5 2015.1.10 2014.1.24 2012.7.15 2012.12.18 2011.6.17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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