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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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7.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二、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
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与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②合同的主体是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③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④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关系,不是民事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 体间的关系,也不适用合同法。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 于合同调整范围。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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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要点---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要点---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企业法律制度(重点)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概念的基本要素: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合同是否可以和协议等同?掌握对合同类别的综合划分⑴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民法典及其他法律中是否有明确命名(如买卖合同与奖励合同) ⑵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民法典及其他法律中是否有形式的要求(如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与小额买卖合同)⑶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合同中的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义务(如自然人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 ⑷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合同中的当事人是否需要向对方给付对价(如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 ⑸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合同的成立除意思表示外,是否还需当事人完成一定现实给付行为(后者包括私人间借贷合同、私人间赠与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来料加工合同)⑹ 主合同与从合同:在两个合同之间进行地位比较(如借贷合同与为了担保借贷而额外签订的抵押合同)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二、合同的订立1、订立的主体注意:所有的人都有权利订立合同,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独立地订立合同,更不能独立地订立所有类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以及与能力相符的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订立法无禁止的合同拟制人在其法定的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之内订立合同,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合同有可能无效。

2、订立的形式没有特别规定的,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均可。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注意格式合同,其存在是为了面向不特定群体能够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而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文本,有其积极意义。

但格式合同的拟定者有可能在合同中只考虑自身的权益,片面扩大自身权利,而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责任。

这就会产生霸王条款甚至霸王合同。

经济法之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之合同法律制度

04
单元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信原则
3
绿色原则
合同条款补充和确定方法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 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 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 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未明确 表示订立合同的合意,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可以 推定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的方式
01
要约、承诺
02
其他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
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
02 单元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依法对合同的主要条 款经过协商一致,达 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题库:合同法律制度含答案1.下列关于合同法律制度和担保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这种变更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B.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C.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此时也一律应适用定金罚则D.在合同订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无论何种原因,违约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保证期间内债权债务变动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变更,原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B.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经保证人口头同意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C.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原保证责任免除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但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期间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下列关于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4.甲与妻子共同以家庭共有财产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租赁了某商住两用楼的底层经营,出租人为乙,期间甲因病去世,其妻子想继续租赁该底层经营,但乙认为当初与之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为甲,现在甲已经死亡,合同应解除,甲的妻子不同意,下列关于该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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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合同与从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 系
主从关系表现为:发生上的依附性;效 力上的从属性;转让上的从属性;消灭 上的从属性。这些也是它的区分意义。
主合同,不须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 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 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如保证合同 对于主债务的合同而言即为从债务。
问题:该案可否适用《合同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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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
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 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权义务关 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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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工程合同 ; (9)运输合同 ; (10)技术合同 ; (11)保管合同; (12)仓储合同 ; (13)委托合同 ; (14)行纪合同 ; (15)居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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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理分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合同当事 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
第二,在合同因第三人的原因而不能履 行的情况下,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 偿。
第三,债务人仅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而不向任何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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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 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善意取得制度的不同影响。
(4)有无撤销权不同。
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原 则上是单务合同,但也有例外。
2021/1/30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如下: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的订立(1) 有效合同的条件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 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予以撤销。

3. 合同的履行(1) 一般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变更债务的承担人。

(3) 抗辩权当事人享有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约定的债务。

4. 合同的担保(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 合同的纠纷解决(1) 协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2) 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调解。

(3) 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增值税的纳税人(1)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下简称劳务);(2) 进口货物;(3)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4)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 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娱乐服务;(6) 纳税人发生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 同时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兼营其他行为的。

经济法关于合同法律制度的课程讲解(3篇)

经济法关于合同法律制度的课程讲解(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合同关系,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本课程将围绕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合同种类、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终止以及合同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

二、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 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 自愿性:合同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协议。

- 合法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合同的作用:- 保障交易安全:通过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交易风险。

-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合同种类1. 按照合同标的划分:- 有形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 无形财产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 服务合同:如运输合同、委托合同等。

2. 按照合同内容划分:-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 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另一方不负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 有名合同: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如《合同法》规定的十五种合同。

- 无名合同:法律未明确规定,但符合合同基本特征的合同。

四、合同成立与生效1. 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成立。

2. 合同生效:- 一般合同生效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 特殊合同生效条件:如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合同,须在登记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履行的义务:- 支付价款或报酬。

- 交付标的物。

- 转移权利。

- 提供劳务。

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经济法是负责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而合同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制度。

因此,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构成和效力等角度探讨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成立的方式可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默示合同。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和合同的内容。

而合同内涵主要包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涉及到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解释。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并表达了意思到达一致。

具体而言,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上的权利和能力;(2)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3)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及第三人产生约束力的效果。

根据效力的不同,合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即能够产生约束力。

无效合同是指由于合同当事人之一或双方没有具备法律上的能力,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原因,未能产生约束力。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某种原因,一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或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方能撤销的合同。

合同的解释涉及合同条款的诠释和补充。

合同条款的诠释是指确定合同条款所包含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条款的补充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共同意思,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善和修正。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包括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等方面。

具体而言,合同效力包括以下方面:(1)合同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根据合同条款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明确、完整就能保障合同效力,也可以保障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2)履行方式和时间。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方式和时间,那么合同的履行时间将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3)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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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单选题1、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选项ABC均构成代理;选项D中,既没有独立的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也不会产生法律后果,所以不是代理。

2、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

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题中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合同,则合同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题中甲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乙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变更登记。

3、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

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且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以要约方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

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

本题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诺短信,此时合同成立。

4、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

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5、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答案: A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

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起无效D.自合同故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7、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

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且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以要约方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

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

本题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诺短信,此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1、下列赠与合同中,不得主张任意撤销的有()。

A.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的赠与合同B.与地震灾区某受损学校订立的赠与合同C.经过律师见证的赠与合同D.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2、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

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表见代理的规定。

根据规定,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的责任。

3、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 000元。

乙的好友丙欲以6 000元的价格购买。

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 000元,但我想6 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 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因此选项C不正确。

4.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o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答案]BD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答案: ACD解析: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6下列有关合同法律制度中有关格式条款、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B.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C.承诺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D.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7下面所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

A.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C.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的D.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答案:ABCD三、案例1、.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

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并签字盖章。

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

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

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研究所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分别说明理由。

(4)因丙公司的承诺而发生的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谁?(5)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甲研究所可以将设备提存。

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本题中,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

(2)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

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额并赔偿损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设备。

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所以尚未交付的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

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

所以,此时甲应当返还乙公司100万预付款。

(4)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研究所与丙公司。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研究所。

(5)甲研究所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中,由于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甲研究所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2007年1月l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B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lO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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