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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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制度

篇一:岗位任期制度

管理人员岗位任用、任期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规范的企业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3、具有公司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

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任期届满、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部门领导等)

3、人力资源部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4、人力资源部组织不定期的管理人员培训并实施考核,将结果记入档案。

5、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

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主要包括:

1)与相关领导进行考察谈话,收集意见,

(2)与候选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3)对候选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及民意调查

(4)对考察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

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

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

利待遇

9、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

第七条:任期管理

1、高管层岗位领导职务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延长至10年。

2、主管层岗位领导职位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延长至6年。

3、基层管理人员任期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4、主管层领导、高管层领导的任期,从任免部门颁布《任职通知》起计算;实行试用期制的,正式任职后,任期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5、任职期满不再连任的,由任免部门下达免职通知,

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6、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任期制度,除紧急性的组

织结构调整和人事变动外,任何人申请竞聘和换岗必须在下一个级别的岗位上至少干满一个任期。任职期内要求辞职的,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领导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7、实行管理层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任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任用的重要依据。

8、管理层领导任职期满后不再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安排。

9、各级管理层领导及其组织,对下一级组织执行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情况实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10、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民主推荐结果是组织考察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民主推荐应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2、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和谈话推荐情况分别统计汇总。

第九条:考察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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