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申请单

委外加工申请单

A 物料分析控制

委外加工申请单 No.

日期:

批准/日期:审核/日期:制表:

物料管理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在外开模及模具零部件委外加工流程,确保外委加工模具、零部件满足我公司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需付款的公司模具零部件加工、委外开模、委外单工序加工作业及设计外委。 3. 职责 3.1 市场部负责整套模具委外的供应商开发、外委加工报价(至少3家),供应商供货时效性和质量控制、组织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模具验收等事宜。 3.2 车间负责根据人员、产能、资源情况填写需委外的模具及模具单工序委外加工申请单,报项目部及主管经理批准。 3.3 项目部负责对委外模具、模具零部件及单工序加工的申请,根据公司整体生产情况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带材料和标准件的由项目部负责材料的规整并列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4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委外加工的技术资料,提供并要求相关部门签订委外保密协议。 3.5 计财部负责发票检查及付款、扣款。 4. 流程 4.1 因公司设备能力限制或交货期要求需要委外加工范围包括:线切割、热处理、单工序加工、整套模具委外加工等。 4.2 由需求单位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经项目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有效,委外加工申请单要明确填写:

加工项目、加工内容、工艺工时、委外事由等。 4.3 经审核有效后,相关职能部门分不同委外类型情况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办理合同签订、材料领用、出门、回公司等相关手续。 5. 流程图(见附页1) 6. 《委外加工申请单》(见附页2) 7. 委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期、质量、价格、过程控制负责,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所有外委资料(申请单、合同、保密协议、询价单、供应商资料等)需要存档备查。

委外加工协议资料

委外加工协议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委托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东莞市思齐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总则 A.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B.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 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C. 第二条适用范围 A.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 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B.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 行; C.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 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A.甲方制作书面《委外加工单》,签名并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确认;收到乙方 签名回传的订单后,订单正式成立; B.委托加工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物料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标 准、包装要求等(见附件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 力; C.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D.订单的产品价格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报价单为准; E.委外产品价格首次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生 效。 第四条项目约定 A.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硅/橡胶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 加工、交货; B.甲方负责提供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资料和品质检验标准,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 持; C.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 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D.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 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1.目的:满足客户交期、降低成本,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所生产的浴花类、动物类、植绒类、清洁球等均适之。 3.名词解释:略 4.权责: 4.1.生管部:负责寻找委外加工商(加工点)及提供成本分析。 4.2.品管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质量管控。 4.3.技术部:负责评鉴委外加工商及工艺指导。 4.4.委外加工科:负责发放、跟催、统计等工作。 4.5.财务部:负责审核单价及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 5.流程图:(附件一) 6.执行细则: 6.1.寻找加工商(加工点):(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2.委外加工商(加工点)的评鉴事宜见供应商(委外)管理办法。 6.3.寻价、比价、议价: 6.3.1.在寻找委外加工商时,需根据市场的价格走势以及目前该产品的价格,对 技术部所提供的样品进行估价、询价、比价、议价。 6.3.2.估价后寻找合适的加工商,到厂或传真图纸给加工商,由加工商按公司规 定提出书面报价(加工费、付款方式、运输费),应有两家以上加工商报价。 6.3.3.所有加工商提出的报价单生管部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填写“价格比较 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二联财务),连同报价单给生管部主管审核,呈送总经理核准。 6.3.4.生管部主管审查初核后交由总经理批示。批示同意者才可下单,批示不同 意者委外加工人员必须同委外加工商进行洽淡,直到符合公司成本要求。 6.3.5.经总经理批示“价格明细表”,必须分类存档﹐并且再以电子档保存。6.3.6.委外加工商价格有异动时必须重新报价,委外加工科的主管必须连同上次

的原价表一并把报价单呈生管部经理审核后,再呈总经理批示,批示可以的才可下单.不同意的,再由委外加工人员与委外加工商协商,直到符合公司成本要求,总经理指示后的价格调整表一份给财务部作备查及付款时的依据,另一份自行留底. 6.3. 7.数量大的,委外加工人员需用专案处理,与委外加工商重新议价﹐协商后 的价格呈报主管审核后,再呈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核准后的价格一份给财务部作备查及付款的依据,另一份自行留底. 6.3.8.总经理出差时,重要的事宜需以电话方式报告,事后须补办手续(总经理 有指定代理人的,则由代理人核准)。 6.4.委外加工: A、委外加工人员具备的条件: 6.4.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配件及公司质量要求程度。 6.4.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质量要求不清楚时,必须到技术部或品管部取得质量 标准。 6.4.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加工商的选择,成本必须依公司规定办理。 6.4.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产品要有标准样品提供给委外加工商作为依据,如没有 标准样必须说明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再以书面形式提供。 6.4.5.加工商的产能、配合度及质量,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非常清楚并把相 关数据分类建档。(依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 6.4.6.加工商的质量与配合度有影响时,必须到加工商进行辅导(技术部、品管 部、生管部)。 6.4. 7.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对加工厂家的需求要持续开发,以利于公司的运作及成 本的降低。 6.4.8.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依据前段完成的配件,然后依后段组装需求日期做 适时的加工入厂,才不会造成停工待料。 B、委外加工计划: 6.4.9.生管部接到商务部下的生产任务单,首先要分解订单生产流程与负荷,并 作出委外加工的预定点。

外协加工控制程序

1.目的: 确定外发加工控制程序,确保所购物料及所外包零配件、组装件、外校及外协加工的仪器设备达到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物品之零配件外协加工、专用件外发订制、零件表面处理与特殊要求处理的采购及外包业务,本公司所有需要外校及外协加工的仪器设备。

3.职责: 3.1物控部负责提出生产零配件外发加工采购申请,采购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 3.2工程部负责提出仪器设备外协加工、外校,模具及相关耗材的外发加工采购申请,采购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 3.3采购部负责发出外协订单,与供应商联络并跟催交期,开发新外协加工厂商,并组织工程部、品质部对外协加工厂商进行评估。 3.4品质部负责参与外协厂商的评估,并对回厂的外协加工零配件进行检验。 3.5工程部负责参与外协厂商的评估,提供外协加工零配件的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对外协加工厂商提供技术指导,并确认其加工零配件之样品。 4.程序: 4.1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4.1.1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 后即可缴交仓库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4.1.2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 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4.1.3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 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4.2外协厂商调查与选择: 依据《采购控制程序》中的规定,由采购部主导,工程部及品质部参与,对外协厂商进行调查并评价,填写《供应商调查、评价记录表》,对合格的外协厂商录入《合格供应商清单》进行管理,注明外协加工。 4.3外协加工询价:4.3.1提出外协订单前,采购员应依零配件需求日期及外协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3-5家为原则,填写《供应商比价表》,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采购员审核比价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品质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订单”内呈经理核准后,采购员需将外协厂商、外协费用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合同》上,与外协厂商签订合同,以控制外协产品的交货期。 4.3.3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生产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协人员可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直接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签订合同的手续。 4.4签订合同: 4.4.1询价完成后,采购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协加工合同》 式三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一联交财务部保管。 4.4.2外协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呈报采购部经理,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 4.5外协加工的申请及审核: 物控部依客户订单、交期以及公司生产能力状况拟定生产计划,视实际生产需求,填写《外发加工申请单》提出申请,并交工程部确认,采购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后提交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络外协厂商处理。 4.6外协加工: 4.6.1采购员在接到《外发加工申请单》时,在《合格供应商清单》中查询是否有相应之合格供应商。 4.6.2若有,则由采购员联络厂商,协商领/送料时间、地点及运送方式。确认后通知仓库按照《外发加工申请单》备料外发。 4.6.3采购员根据需要负责开发新供应商,将其报价单交采购部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生效。当报价确认后,通知仓库及设备管理员按照《外发加工申请单》备料外发。 4.6.4仓管员和设备管理员负责将外协加工所需的技术资料与物料及仪器设备一起,提供给外协厂商,由其签名确认。 4.6.5外协资料包括: 4.6. 5.1工程图纸 4.6. 5.2操作标准 4.6. 5.3检验标准

委外加工管理流程及细则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管理流程 1.0 目的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规范外协加工流程、降低外协加工成本、提高外协加工效率,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特制订本流程。 2.0 范围 2.0.1 用于本公司加工能力不足时或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负荷已达饱和时; 2.0.2 用于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2.0.3 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有保证且价格合理。 3.0 程序(具体见外协加工操作细则) 3.1 委外加工过程中一切物流及外协由采购部统一处理,各制造部不直接对外。 3.2 委外申请的提出 3.2.1 公司不具备加工能力的工序, 由各制造部提出申请,由采购部直接制定委外计划(发外申请部门可协助联系外协单位)。 3.2.2 公司具有生产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现生产计划,需要委外加工时,由发外申请部门提出申请,交生产总监审批后由采购部最终确定并制定委外计划。 3.2.3 公司具有生产能力,但由毛坯供应商加工的工序,转入正常的外协流程. 3.3 委外计划的制定及批准 发外申请部门制定委外申请(图号\技术要求\完工日期等)并由发外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4 确定外协单位及生产能力 3.4.1 已有合格外协单位由采购部确定其生产能力并将信息反馈给财务总监; 3.4.2 已有待考察外协单位或新外协单位由采购部和质检部共同确认,并将信息反馈。 3.5 委外合同签订 3.5.1 委外工件加工价格及加工条款由采购部与外协单位协商制定(相关技术和质量条款由技术部和质检部提供,委外价格由发外申请部门提供价格核算建议)。 3.5.2 公司审核小组负责对委外合同条款的审核;

委外加工作业规范模板

委外加工作业规范 1

委外加工作业规范 目的: 为确保本厂委外加工或由本厂提供主材料委外加工的产品之交期、品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1.0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产品之部分工序或半成品、成品委外加工事宜。2.0定义: 无。 3.0权责: PMC部主办, 相关部门协办。 4.0内容重点: 4.1本公司委外加工承包商均为香港顺联( 客户) 指定, 不作评估, 但品 质部需定期统计加工承包商之质量状况, 反馈至客户。 4.2委外加工申请: PMC部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源及客户订单要求, 确认内部无此工艺 能力及生产能力时申请委外加工, 并填写书面的《委外加工厂申 请单》( 附件一) 4.2.1《委外加工申请单》必须由PMC主任审核, 总经理或董事 总监核 准后分发生产、仓管、采购、 PMC各一份。 4.2.2 PMC部依《委外加工申请单》及已确认的各事项填写 《委外加工 单》( 附件二) ,经部门主管审核、董事总监核准后实施。 4.3委外加工领料:

5.3.1 由委外加工承包商指定领料人在本厂仓库领料。 5.3.2 领料作业依《领料、退料、补料及借料作业规范》进行。 5.3.3 领料单须经PMC部主管签核。 4.4如需为承包商备料, 由PMC部负责安排, 按时备好交仓管定额发 放。 4.5如委外加工承包商需本厂派人指导, 由工程部指派生技人员或品 质部指派品管人员前往督导。 4.6委外加工品的交期之跟进, 由PMC适时联络承包商并及时回复 PMC主管。 4.7对委外加工品的之验收: 零件及半成品由IQC依《进料检验管制 程序》及相关规范作业; 成品由QA依《最终检验与测试管制程 序》及相关客供《072产品作业规范》进行检验。 4.8如委外加工不符合品质标准, 零件及半成品由品质部IQC依本厂 相应规定填写《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 成品由QA填写《QA验 货报告》及《不合格纠正预防报告》后, 由PMC通知委外加工承 包商。 4.9委外加工品因品质异常导致退货, 承包商应按有关合约要求及时 处理 后送交本厂。如不合格品由本厂处理, 承包商应承担相应费用。6.0参考文件: 6.1 《采购管制程序》 FU-P05-01 6.2《领料、退料、补料及借料作业规范》 PM-W15-02 6.3《进料检验与测试管制程序》 FU-P10-01 6.4《最终检验与测试管制程序》 FU-P10-03 7.0附件: 7.1 《委外加工申请单》附件一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委外加工管理流程及细则word版本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WX11.7-01 颁发部门:采购部版本号:V.1.0 颁布日期:2011年07 月18 日生效日期:2011年07月18日页数:2 撰写人:郭学文审核人:宫晓洁审批人: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管理流程 1.0 目的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规范外协加工流程、降低外协加工成本、提高外协加工效率,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特制订本流程。 2.0 范围 2.0.1 用于本公司加工能力不足时或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负荷已达饱和时; 2.0.2 用于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2.0.3 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有保证且价格合理。 3.0 程序(具体见外协加工操作细则) 3.1 委外加工过程中一切物流及外协由采购部统一处理,各制造部不直接对外。 3.2 委外申请的提出 3.2.1 公司不具备加工能力的工序, 由各制造部提出申请,由采购部直接制定委外计划(发外申请部门可协助联系外协单位)。 3.2.2 公司具有生产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现生产计划,需要委外加工时,由发外申请部门提出申请,交生产总监审批后由采购部最终确定并制定委外计划。 3.2.3 公司具有生产能力,但由毛坯供应商加工的工序,转入正常的外协流程. 3.3 委外计划的制定及批准 发外申请部门制定委外申请(图号\技术要求\完工日期等)并由发外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4 确定外协单位及生产能力 3.4.1 已有合格外协单位由采购部确定其生产能力并将信息反馈给财务总监; 3.4.2 已有待考察外协单位或新外协单位由采购部和质检部共同确认,并将信息反馈。 3.5 委外合同签订 3.5.1 委外工件加工价格及加工条款由采购部与外协单位协商制定(相关技术和质量条款由技术部和质检部提供,委外价格由发外申请部门提供价格核算建议)。 3.5.2 公司审核小组负责对委外合同条款的审核;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规范

十一、托付制造、外加工治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不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通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通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 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 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 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

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不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时期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3 / 18

委外加工管理准则

委外加工管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给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

委外加工作业规范

委外加工作业规范 目的: 为确保本厂委外加工或由本厂提供主材料委外加工的产品之交期、品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1.0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产品之部分工序或半成品、成品委外加工事宜。 2.0定义: 无。 3.0权责: PMC部主办,相关部门协办。 4.0内容重点: 4.1本公司委外加工承包商均为香港顺联(客户)指定,不作评 估,但品质部需定期统计加工承包商之质量状况,反馈至客 户。 4.2委外加工申请: PMC部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源及客户订单要求,确认内部无此 工艺能力及生产能力时申请委外加工,并填写书面的《委外 加工厂申请单》(附件一) 4.2.1《委外加工申请单》必须由PMC主任审核,总经理或 董事总监核 准后分发生产、仓管、采购、PMC各一份。 4.2.2 PMC部依《委外加工申请单》及已确认的各事项填写 《委外加工 单》(附件二),经部门主管审核、董事总监核准后实施。 4.3委外加工领料: 5.3.1 由委外加工承包商指定领料人在本厂仓库领料。 5.3.2 领料作业依《领料、退料、补料及借料作业规范》进 行。 5.3.3 领料单须经PMC部主管签核。 4.4如需为承包商备料,由PMC部负责安排,按时备好交仓管定 额发放。

4.5如委外加工承包商需本厂派人指导,由工程部指派生技人员 或品质部指派品管人员前往督导。 4.6委外加工品的交期之跟进,由PMC适时联络承包商并及时回 复PMC主管。 4.7对委外加工品的之验收:零件及半成品由IQC依《进料检验 管制程序》及相关规范作业;成品由QA依《最终检验与测 试管制程序》及相关客供《072产品作业规范》进行检验。 4.8如委外加工不符合品质标准,零件及半成品由品质部IQC依 本厂相应规定填写《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成品由QA填写 《QA验货报告》及《不合格纠正预防报告》后,由PMC通 知委外加工承包商。 4.9委外加工品因品质异常导致退货,承包商应按有关合约要求 及时处理 后送交本厂。如不合格品由本厂处理,承包商应承担相应费用。 6.0参考文件: 6.1 《采购管制程序》 FU-P05-01 6.2《领料、退料、补料及借料作业规范》 PM-W15-02 6.3《进料检验与测试管制程序》 FU-P10-01 6.4《最终检验与测试管制程序》 FU-P10-03 7.0附件: 7.1 《委外加工申请单》附件一 7.2 《委外加工单》附件二 附件一: 委外加工申请单编号: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模板

外协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工和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条协议管理 1.1 本协议只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条件下生效,《外协加工通知单》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条件下生效。 1.2 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的基础上,就每笔具体业务另行签订甲方的《外协加工通知单》。 1.3 双方不得随意修改和解除本协议,如一方要求修改或解除本协议时,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0天内修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修改提出方承担。1.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2条双方责任 2.1 甲方为委托方。需向乙方提供与加工产品有关的工艺文件或样板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2.2 甲方按加工批次提供成套、合格的材料件。 2.3 乙方为受托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必须按《外协加工通知单》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加工成品。当遇到交付期与乙方休息日冲突时,应首先满足甲方的交付期。

2.4 若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材料,则乙方应按约定如期、如数采购并保证质量。第3条材料齐套保证 3.1 甲方提供材料 3.1.1 甲方依据元件清单配套。对于封装小于1210的表贴器件甲方在加工单备料过程中已经增加了2%的损耗,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丢失损毁的材料如超过约定的2%的部分,由甲方补料,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物料费用,其余物料不允许乙方有损耗,材料本身质量不合格除外。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维修过程中需要的物料,乙方每月将维修废料返还给甲方,由于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甲方维修物料的丢失或挪用,乙方承担物料损失的费用。 3.1.2 整机加工时,包装等料允许有1%的过程损耗。在此额度内以坏换好,在此额度外将由乙方承担材料费。来料未加工时的损坏料由乙方封存待换。否则按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处理。 3.1.3 乙方应在接到配套料的1个工作日内核对完物料并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否则视为乙方完全确认甲方的装箱种类及数量。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维修用件,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补发。故障件由乙方按约定退还甲方。 3.1.4 当某批加工完时,乙方应将完好余料及甲方提供的仪表、工装如数退还甲方并列出退件清单。 3.1.5 若甲方对不按元件清单配料而采取整批整包方式发放的物料,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记账并按期盘点。 3.2 乙方采购材料 3.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依据甲方提供的BOM表的规格或样品、数量等进行采购。

(新)委外加工管理规定_

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一、相关名词解释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1、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己经办理工商经营执照的工厂。 3、承揽企业: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承揽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报关,报检 二、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申请资格海关事务 1、外发加工企业和承接外发加工企业的海关管理类别须是B类或以上企业; 2、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审计、年检合格; 3、双方的企业无走私违规情事发生;

4、海关认为需符合的其他有关条件。报关,报检) 三、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审批原则 1、料件进口特别是属重点敏感和限制类商品的,原则上不得直接外发加工; 2、外发加工仅限于整个生产过程中因环保、工艺上的特殊要求等原因而无法自身完成的某道次要工序或后处理工序,重要工序不得外发加工;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3、承接外发加工企业原则上应在本关区范围内寻找;H2000系统使用后,企业可申请跨关区的外发加工业务。 4、对加工贸易重点敏感商品、限制类商品外发加工,必要时收取风险担保金; 5、外发加工时限: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报关,报检 6、对需外发加工的加工贸易合同,在合同备案时需向海关提出申请。 四、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受理单证 1、主管外经贸部门签署的意见。报关,报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以下简称《外发加工申请表》;一式三份。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二份。 4、合同双方对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制成品、残次品、边角料等货物的财务和仓库管理制度。 5、承接加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在外开模及模具零部委外加工流程,确保外委加工模具、零部满足我公司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需付款的公司模具零部加工、委外开模、委外单工序加工作业及设计外委。 3. 职责 3.1 市场部负责整套模具委外的供应商开发、外委加工报价(至少3家),供应商供货时效性和质量控制、组织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模具验收等事宜。 3.2 车间负责根据人员、产能、资源情况填写需委外的模具及模具单工序委外加工申请单,报项目部及主管经理批准。 3.3 项目部负责对委外模具、模具零部及单工序加工的申请,根据公司整体生产情况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带材料和标准的由项目部负责材料的规整并列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4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委外加工的技术资料,提供并要求相关部门签订委外保密协议。 3.5 计财部负责发票检查及付款、扣款。 4. 流程 4.1 因公司设备能力限制或交货期要求需要委外加工范围包括:线切割、热处理、单工序加工、整套模具委外加工等。

4.2 由需求单位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经项目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有效,委外加工申请单要明确填写:加工项目、加工内容、工艺工时、委外事由等。 4.3 经审核有效后,相关职能部门分不同委外类型情况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办理合同签订、材料领用、出门、回公司等相关手续。 5. 流程图(见附页1) 6. 《委外加工申请单》(见附页2) 7. 委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期、质量、价格、过程控制负责,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所有外委资料(申请单、合同、保密协议、询价单、供应商资料等)需要存档备查。 需求单位《委外加工申请单》项目部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单工序外委项目部设计外委技术质量部整套外委市场部供应商选择、询价 部领导、主管、经理审批 签合同备案按制度流程办手续验收返回公司需求单位设计公司选择、询价 签合同备案按制度流程办手续供应商选择、询价 签合同备案按制度流程办手续验收返回公司部领导、主管、经理审批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 总贝U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 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 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 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 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蛇:2.1 WEI CM1 l>fl :刖細■岭沾肚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 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 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

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 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 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 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 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签订合同 (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 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XX元以 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一条质量检查 (一)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 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 1 零配件名称,2 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修订记录

一、目的: 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保证委外加工顺利进行,提高质量,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半成品、一部分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制造部负责委根据工艺装备及生产能力委外加工的提出; 2)采购部负责商务事宜,外加工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 3)工艺部负责工艺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提供工作; 4)品质部负责驻厂质量监督人员的安排、产品质量过程的监督以及半产品回厂的后的检验及成品的检验工作,完善委外加工各种检验单据; 5)物控部负责半成品运输管理工作及按照生产节点完善电子台账和纸质出入库单据及成品的生产计划的下达; 6)销售部负责成品的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外加工的成品管理及商品车台账建立和管理; 7)财务部建立委外加工台帐,负责管理往来票据的工作; 8)外加工公司负责按照芜湖宝骐公司的要求完善各类表单; 9)总经理负责最终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 1定义: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及半成品委托加工。 2、委外加工时机: 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 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本公司的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产品需要时;委外加工更利于质量控制; 委外加工成本更具有优势;

芜湖宝骑汽车制造 文件编号委外加工管理办法版本版次 有限公司发行日期 页次 3、委外加工程序 参照《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4、工作流程 NO. 1 2 3 4 5 6 7 8 9 10流程图主导部门使用表单 制造部委外加工申请书 工艺部:委外加工会签 总经办 物控部生产计划单 采购部:采购计划单 采购部:供应商考察报告 采购部:采购计划单(零部件) 计划科生产计划单(非半成品) 采购部采购订单 物控部、报检单,出、入库记录、电 子书面台账。 品管部:随车检验单、合格证 制造部入库单 销售部出库单、库存电子书面台 账、销售电子书面台账 采购部付款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模具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在外开模及模具零部件委外加工流程,确保外委加工模具、零部件满足我公司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需付款的公司模具零部件加工、委外开模、委外单工序加工作业及设计外委。 3.职责 市场部负责整套模具委外的供应商开发、外委加工报价(至少3家),供应商供货时效性和质量控制、组织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模具验收等事宜。车间负责根据人员、产能、资源情况填写需委外的模具及模具单工序委外加工申请单,报项目部及主管经理批准。 项目部负责对委外模具、模具零部件及单工序加工的申请,根据公司整体生产情况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带材料和标准件的由项目部负责材料的规整并列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委外加工的技术资料,提供并要求相关部门签订委外保密协议。 计财部负责发票检查及付款、扣款。 4.流程 因公司设备能力限制或交货期要求需要委外加工范围包括:线切割、热处理、单工序加工、整套模具委外加工等。

由需求单位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经项目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有效,委外加工申请单要明确填写:加工项目、加工内容、工艺工时、委外事由等。 经审核有效后,相关职能部门分不同委外类型情况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办理合同签订、材料领用、出门、回公司等相关手续。 5.流程图(见附页1) 6.《委外加工申请单》(见附页2) 7.委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期、质量、价格、过程控制负责,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所有外委资料(申请单、合同、保密协议、询价单、供应商资料等)需要存档备查。

附件2

外协加工合同

外协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迫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牛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II.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而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中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匚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 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 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 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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