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亦称现收现付制,现金流量表。
1.企业于7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7月25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2.企业于7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8月10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3.企业7月10日收到某购货单位一笔货款,存入银行,但按合同规定于9月份交付商品。
4.企业与8月30日以银行存款预付材料采购款,但按合同规定材料将于10月份交货。
5.企业于12月30日购入办公用品一批,但款项在明年的3月份支付。
6.企业于12月30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
解:1)应做7月份的收入入账。
2)应做8月份的收入入账
3)应做7月份的收入入账
4)应做8月份的费用入账
5)应做明年3月的费用入账。
案例: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说明: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
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例题

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计费,计入利润表中;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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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计算标准,确定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业务的一种制度,又称为实收实付或现金制。
即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益和支出的款项的费用,无论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否应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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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道例题。
一、根据某企业9月份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确定本月收入、费用:
1.销售产品收到现款120元。
2.销售产品120元,购买单位A交来现款50元,余款暂欠。
3.收到购买单位A前欠货款120元
4.收到购买单位B预交货款120元
5.收到C单位交来9-12月仓库租金120元
6.本月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100元
7.本月应交所得税100元,未交
8.本月缴纳上月所欠办公电话费100元
9.本月财产保险费100元,已交50,余款暂欠
10.支付管理部门10-12月份报纸订阅费100元
要求: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确认9月份的收入和费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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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析一下上面那道题,不难看出,1到5都是属于收入的范畴,6到10是支出费用的范畴,可以分开先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确认9月份收入的部分(即分析1到5),先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部分。
下面轮到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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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分析6到10费用支出的部分,先用权责发生制确认9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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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用收付实现制确认9月的费用。
END。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例题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例题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这两个名词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让人有点晕头转向。
其实,它们就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两个好朋友,一起帮助我们管理财务,让我们的钱袋子永远都是鼓鼓的。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两个好朋友的故事,希望能让大家对它们有更深入的了解。
我们来看看权责发生制。
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有意思,好像是说权力和责任是在一起发生的。
其实,它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在花钱的时候,要先确定自己的权力和责任。
比如说,我们在买东西的时候,要先想想自己有没有权利买这个东西,以及买了之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一来,我们就不会盲目地花钱,而是会更加明智地管理自己的财务。
那么,收付实现制又是什么呢?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实际,好像是说我们的钱要先实现才能花出去。
其实,它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在花钱的时候,要先确保自己的钱已经到账了。
比如说,我们在给别人转账的时候,要先确认对方已经收到了我们的钱,然后才能放心地去买东西。
这样一来,我们就不会因为钱没到账而烦恼,而是会更加安心地享受生活。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那么,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其实,它们就像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兄弟。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同时使用这两种制度。
比如说,我们在报销费用的时候,就要先用权责发生制来确定自己的权力和责任,然后再用收付实现制来确保自己的钱已经到账了。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顺利地完成报销流程,让自己的钱发挥最大的作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不是万能的。
有时候,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运用它们。
比如说,我们在投资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策略。
有时候,我们需要先用权责发生制来确定自己的投资权力和责任,然后再用收付实现制来确保自己的资金充足。
有时候,我们又需要先用收付实现制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然后再用权责发生制来决定投资的方向。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盏明灯,时刻指引着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例题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例题1. 权责发生制概述在会计这个大玩意儿里,权责发生制就像是一位严谨的老师,它告诉我们啥时候该记账。
简单来说,权责发生制就是在交易发生时就记录收入和费用,而不管钱到底什么时候进了你的口袋,或者从你的口袋里出去了。
想象一下,你和朋友约好一块儿去吃饭,你请客,朋友说等下个月再给你转账。
在权责发生制下,尽管钱还没到你手里,你也得把这笔收入给记上!嘿嘿,真是心里美滋滋的。
1.1 例子说明比方说,你开了一家小咖啡馆,今天卖出了十杯咖啡,顾客一口气买了十杯,结果他告诉你“下周转账”。
在权责发生制下,你得把这十杯咖啡的收入立马记到账本里。
即便你还没见到钱,账上可不能空着。
真是让人有点小紧张呢,生怕等下周钱没转过来,自己就变成了“空头支票”的尴尬角色。
1.2 优点和缺点权责发生制的好处是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给你一个清晰的全景图。
可是,缺点也有,比如说,有时候你会因为没有收到钱而面临现金流的问题,账面上好看,口袋里却是“空空如也”,可真让人愁眉苦脸。
2. 收付实现制概述再来聊聊收付实现制,这位老兄就像是一个随性而为的艺术家,基本上是“有钱就花,有账就记”。
在这种制度下,只有当现金真正进了你的口袋,或者真的从你那儿流出的时候,你才会去记录。
这就好比你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今天你请的,他下周再给你转账,等他把钱转到你账户的那一刻,哟,这笔收入才算数。
2.1 例子说明拿你开咖啡馆的例子来说,这次顾客当场付了钱,你就能立刻把这笔收入记录下来,没啥拖泥带水的。
如果他下次再来,才会考虑账上的钱,这时候你心里就会觉得很安心,生怕账本一翻开,全是未到账的资金。
对了,收付实现制更适合小微企业,操作起来简单易懂,不用整天担心那些没到账的收入。
2.2 优点和缺点收付实现制最大的优点就是清晰明了,现金流一目了然,特别适合那些小企业和个体户。
可是,它也有缺点,可能会让你对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有所误解,毕竟账面上只有现金流的反应,利润的真实情况可能会被遮掩。
案例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说明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 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 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 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 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 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7 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8 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
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
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例题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例题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这两个概念听起来好像很高级的样子,其实呢,它们就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两个小伙伴,时而在一起玩耍,时而分开独立行动。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两个小伙伴的故事,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它们。
让我们来认识一下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收到款项或者付出款项的时候,要确保这笔交易真正发生了。
这个小伙伴有点儿小题大做,总是喜欢把一些小事变得特别复杂。
比如说,有一天,小明去买东西,老板给他找回了10元钱。
这时候,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小明还要再去找老板确认一下这10元钱是不是真的找给他了。
这样一来,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就变得特别麻烦。
所以,我们可以说,收付实现制是一个比较严格的朋友,它要求我们在处理财务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严谨认真。
接下来,我们来认识一下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就是一个人在承担责任或者享有权利的时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系的。
这个小伙伴比较随性,不喜欢受到束缚。
比如说,有一天,小红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然后她请了一天假。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这一天的钱应该是从她下个月的工资里面扣除的。
但是,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那么这一天的钱应该是立刻给她的。
这样一来,权责发生制和小明就有了矛盾。
所以,我们可以说,权责发生制是一个比较自由的朋友,它不受任何规则的约束。
现在,我们知道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各自的特点,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其实,它们就像是一对双胞胎兄弟,有时候一起出现,有时候又各自独立。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需要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保财务问题的准确性;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我们则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让事情更加简单明了。
所以,我们不能说哪个朋友比较好或者哪个朋友比较差,它们各有各的优点和用处。
当然啦,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大部分情况都是权责发生制的情景。
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加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不会让自己陷入繁琐的泥潭。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例题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例题一、收付实现制例题例题11. 题目- (1)1月5日,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10 000元存入银行。
- (2)1月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2 000元。
- (3)1月15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 (4)1月20日,预收客户货款8 000元存入银行,产品在下月交付。
- (5)1月2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的房租3 000元。
- 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该企业1月的收入和费用。
2. 解析- 收入计算:- 在收付实现制下,收入的确认以实际收到款项为准。
- 1月5日收到上月销售产品货款10 000元,这10 000元确认为1月的收入;1月20日预收客户货款8 000元,虽然产品下月交付,但款项已收到,也确认为1月的收入。
- 所以1月的收入 = 10 000+8 000 = 18 000元。
- 费用计算:- 费用的确认以实际支付款项为准。
- 1月10日支付本月水电费2 000元,1月25日支付上月房租3 000元,这两笔款项都在1月实际支付。
- 所以1月的费用=2 000 + 3 000=5 000元。
二、权责发生制例题例题21. 题目- (1)3月1日,企业租入办公场地,支付三个月的租金9 000元(本月及后两个月)。
- (2)3月5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12 000元,款项已收到。
- (3)3月10日,购买办公用品一批,价值1 500元,款项已支付,办公用品当月全部使用。
- (4)3月15日,预收客户货款6 000元,产品将于4月交付。
- (5)3月20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8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 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该企业3月的收入和费用。
2. 解析- 收入计算:- 在权责发生制下,收入的确认以销售实现(无论款项是否收到)为准。
- 3月5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12 000元,款项已收到,这12 000元确认为3月的收入;3月20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8 000元,虽然款项尚未收到,但销售已实现,也确认为3月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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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
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
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
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入、费用的计量与盈亏的计算:
(3)各自的优缺点
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优点是:
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会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
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